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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门第一闪婚

作者:唐筝 | 分类:现言 | 字数:583.7万

第529章 你真是头猪!

书名:军门第一闪婚 作者:唐筝 字数:3398 更新时间:2024-11-25 23:40:39

成萌无意间看到这闪瞎眼的一幕,心中感到了一股蛋蛋的忧伤。

早知道就叫皮特一起来了……哎,明明不是单身狗,却被一对夫妻一对情侣夹在中间各种秀恩爱,成萌的心里别提多苦逼了。

偏偏大哥和大嫂都完全没有感受到她深深的怨念,当她这个大活人不存在一般一会儿一个小动作,看得她羡慕的要命。

要是皮特在就好了……成萌再一次在心里呼唤皮特。

傻大个儿,蓝眼睛的大家伙,你怎么还不给我打电话啊?

成萌不是不能给皮特发短信或者打电话通知他过来一块儿吃饭,她想只要她有这个需求,皮特一定二话不说放下手里的事火速跑过来陪她。

可是成萌不想让自己变成一个粘人精,不想总是打乱皮特的生活。

所以,她只有默默祈祷皮特刚好今天有空刚好心血来潮给她打电话约她一起吃饭了。

走在成萌身后的季晓茹和陆晨曦,两个人经过长时间的斗嘴或者说季晓茹单方面的发泄不满之后,不约而同地安静了下来。

这条巷子可真够长,也真够难走的。

季晓茹心想,果然是酒香不怕巷子深么?要不是成烈和陆晨曦都对这家饭馆交口称赞,她绝对不会想费这么大功夫去一个藏在巷子深处的饭馆吃饭。

毕竟,承北可以吃的好吃的也多得是。

光是现在让季晓茹想,她都能马上想出起码十家她去过的好吃的饭店。

不过……既然是艺术品一般的饭菜,走上这么一段路,也是值得的。

世界上最珍贵的东西,本来就不是能轻易得来的。

爱情也是一样吧?

季晓茹正胡思乱想着,不知道脚底下踩到一个什么东西,突然一滑,整个人向后仰倒过去。

完了完了……季晓茹心中暗道不好,这么倒着倒下去,后脑勺着地的话,她估计是得变得傻掉。

万一她失忆了可咋整呢?

她要是失忆了,陆晨曦会不会就彻底烦她了,把她当成个大麻烦直接扔掉?

反正喜欢他的女人那么多,他就算随便接受一个女人的求爱,也不至于过得比现在差啊。

就算他陆晨曦想学以前的裴远晟,三天两头就换女朋友,愿意扑到他怀里的女人也成群结队的,和他这种男人在一起,就算纯打/炮都不亏吧。

不过电光火石之间,季晓茹脑袋里竟然蹦出了无数道念头。

总结起来就是,她大概要完了。陆晨曦大概不会要她了。

真是悲了个催啊。

然而,预想中的后脑勺与青石板亲密接触的情形并没有出现。

季晓茹往后仰倒的身体被一双有力的臂膀稳稳地托住了。

她简直不敢相信这个事实。

大睁着眼睛,她维持着与地面倾斜三十度角的姿势,一脸的不可思议。

“真是头猪。”直到她听到陆晨曦吐槽的声音。

她整个人简直黑人问号脸了。

什么鬼,他在说她是头猪?

哎等等,这家伙不是总是各种伪装各种听话各种温柔各种细心周到么?

他什么时候这么胆大了,竟敢当着她的面说她是猪?

她完全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直到他猛地一发力,把她整个人托了起来。扶着她站正了。

“晓茹,你没事吧?”唐笑关切的声音。

前面走着的三个人听到动静都停了下来,扭头看着他们。

季晓茹干巴巴地笑了笑,挠头,感觉自己很丢脸,硬着头皮说:“我没事,哈哈哈哈。一点事都没有,不用管我。”

实在是太丢脸了。

刚刚自己还瞎嚷嚷着怪陆晨曦多管闲事,结果转眼间,就自己打脸,差点和地面亲密接触。

那个被自己嫌弃唠叨的陆晨曦反而成了她的救命恩人。

这家伙现在一定很得意吧?

哼。

真是越想越郁闷。

她季晓茹怎么就这么倒霉呢?

老天爷一定是偏袒陆晨曦这家伙。

不然怎么事事都如了这家伙的愿遂了这家伙的意,让她成为一个悲催可怜的倒霉蛋儿呢?

她以为陆晨曦一定会嘲笑她,奚落她,讽刺她,得意洋洋地来宣告胜利。

她甚至等着陆晨曦的嘲笑奚落和讽刺,做好了和他战斗的准备。

可是呢,陆晨曦仿佛根本没这个打算。

不仅没有,他还一句话都不说。

沉默。

不同寻常的沉默。

他到底在想什么?

季晓茹好奇极了。

他在生气,还是在偷乐?

亦或者,根本没把她放在心上?

季晓茹简直好奇死了。

她忍了再忍,还是忍不住,扭过头去看陆晨曦。

然后,她呆住了。

因为走在她身后的陆晨曦,正维持着先前那种被她表达了强烈不满的母鸡护小鸡的姿势。

一只手护在她身后,一面警惕地看着脚下,生怕再有什么东西冒出来让她摔倒一样。

所以,他是一直维持着这个姿势的吗?

所以,刚刚她险些摔倒,他才能够那么迅速那么有力地揽住她吗?

所以……她真的蠢得像头猪一样。

陆晨曦一点都没有说错啊。

她突然眼睛发热,有点想哭。

心里也堵得慌。

但是,她不想让陆晨曦看出来,也不想让任何人看出来。

于是在看到陆晨曦那个动作呆了一瞬之后,她马上就回过了头去,假装什么事都没有发生一样。

这条长长的路走算是走到了尽头。

小巷的尽头,是一片散落的民居。

高低错落地林立着。

不少民居都是带着小院的。

唐笑觉得,这样的民居,其实住起来才是最舒服的。

印象中,她很小很小的时候,也和父母一起住过一段时间这样的房子。

小院虽然破落,但是可以望见蔚蓝的天空,没有高楼大厦遮挡天空,院子里还可以养养花花草草,养养小猫小狗。

院子的小门总是敞开着,迎接着随时可能过来串门的邻居们。

那时候,真的一切都太美好了。

美好的就像梦一样。

唐笑将自己从回忆中抽离,望向眼前的一座小院。

他们最终停在了这座小院面前。

和其他的民居看起来似乎也没什么不同,普普通通的小院子,因为年代久远,看起来有些破败,院墙外的白色墙面已经斑驳不堪。

墙上爬满了爬山虎,还有一些藤蔓植物,绿油油的叶子间,有时候会开出一朵紫色的小花。

墙脚的地上,长着许多不知名的小草,仔细看的话,也有一些不起眼的野花,蓝幽幽的,像是碎得不能再碎的玻璃渣子。

真好看,唐笑望着那些花花草草心想。

成萌也看得发呆,她平日里看自己家花园经过修整的名贵植物看得多了,对于这种肆意生长的野花野草,感到十分陌生而新奇。

她眼中,这些小小的开得毫不浓艳毫不精致的花朵们,有着一种野性的美,充满了灵气,那是经过精心栽培精心灌溉的名贵花卉们所不能比拟的。

“稍等一下,我去敲门。”成烈也停下来,和他们一起看了一会儿墙脚和墙上的植物,才走到那扇紧闭的木门前。

“好。”唐笑点头。

朝那扇门望过去,门的颜色很旧,看起来也经过了多年的风吹雨打。

灰灰的旧旧的木门上,贴着非常古旧的年画与春联。

年画上是威武的秦叔宝,春联上的毛笔字十分劲瘦,但字迹被风雨摧残得已经让人无法辨认了。

“叩叩。”成烈敲了敲门。

里面真的*静了,安静到所有人都怀疑那里面到底存不存在一间饭馆,还有一位对待饭菜犹如艺术品一般的厨师。

“咦,不会没人吧?”季晓茹瞪大了眼睛问。

要是里面真的没人,她觉得她会崩溃的。

走了这么远的路,她的肚子早就饿扁了好吗?在飞机上也没顾上吃什么东西。再这么饿下去,她真的吃了陆晨曦的心都有了。

“不会的。”站在她身旁的陆晨曦答道,“金先生肯定在里面。我记得金老先生在世的时候就立下过规矩,每个月只有初一十五才休息。我看过农历,今天既不是初一,也不是十五。”

“初一十五休息?”季晓茹好笑地说:“这是哪门子规矩啊?他们都不知道过周末吗?”

“上班族过周末,饭馆可不会过周末。”陆晨曦说,“周末大家才最有空过来。周末的时候,普通人才有机会合家团聚。”

“嗯?普通人?”季晓茹突然想到,“这个金老先生不挑客人的吗?”

“金老先生只为熟人提供服务,但是,谁规定他的熟人就一定不会是普通人呢?再说,也有很多以前的大人物,家道中落,成为普通人的。当然,也有普通人突然间发迹,成为了大人物的。人生如戏,什么都说不好的。”陆晨曦淡淡地说。

“唔,这个倒是很有意思。”季晓茹摸着下巴说。

“不知道那些家道中落或者半路发家的人,在不同的时间来到金先生这里吃饭,会是什么样的心情。”唐笑感概道,“金先生也很了不起,不论对方是权贵是平民,不论对方如何改变,他只认熟人这两个字。甚至连朋友都算不上,不管是谁,一律都是熟人。”

“熟人这个称呼也挺有趣嘛。”成萌笑眯眯地插口说,“如果认识十年就算熟人,不用以朋友爱人亲人这样的关系来做区分,那我和大哥二哥,和陆子哥哥裴子哥哥,和我爸爸妈妈,也都是熟人咯?”

唐笑“啊”了一声,“那我不是连熟人也算不上咯?”

成萌笑道:“嫂子以后肯定会是我的熟人的,还有嫂子和大哥的宝宝,也会是我的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