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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门第一闪婚

作者:唐筝 | 分类:现言 | 字数:583.7万

第530章 不要再来折磨我

书名:军门第一闪婚 作者:唐筝 字数:3139 更新时间:2024-11-17 02:02:43

“那我呢?我算不算是你的熟人?”季晓茹凑过来笑嘻嘻地问。

成萌看了眼陆晨曦,故意摇头说:“暂时不算。”

“啊……”季晓茹一阵失落。

成萌话锋一转说:“不过呢,要是晓茹姐和陆子哥哥结婚了,咱们肯定就会成为熟人,并且,晓茹姐和陆子哥哥的宝宝也会成为我的熟人。”

一说到孩子这个问题上,季晓茹马上就像卡了壳一样说不出话来,她自然知道成萌这个机灵鬼是在帮她陆子哥哥说话,可是……哎,她现在真心不想和陆晨曦生孩子。

结婚这件事,她都是好不容易才说服自己的,但是,要是让她马上结婚,这也基本不可能。

她的父母在她的记忆中,曾经反反复复地结婚又离婚离婚又结婚结婚又离婚……

她不记得他们这样一共有多少次。

一般人说不定会对自己父母频繁的结婚离婚感到麻木,也许会觉得他们既然总是复婚,或许压根就是离不掉分不开的。

可是季晓茹没有这样想过。

每一次他们离婚,她都一个人躲着哭得死去活来。

每一次他们复婚,她都在高兴的同时恐惧着他们下一次离婚。

然而让她恐惧的事情总是一再发生。

有时候,她都恨不得他们不要再复婚了。

这对于她来说真的是一种折磨。

可是,她的父母对这件事乐此不疲。

当然,他们绝不是故意要这么做折磨她。

只是,他们的性格或者说他们那不为常人所理解的感情造成了这样的结果。

季晓茹看起来大大咧咧没心没肺,像个开心果一样,其实她乐观的外表下藏着一颗悲观的心。

她对婚姻不抱什么期待。

对孩子更加的恐惧。

在对孩子的态度上,她和她的闺蜜唐笑也是极其相似的。

“吱呀——”一声,那扇陈旧的木门被人从里面打开了。

几人的目光一齐朝门的方向投去。

只见那里站着一位漂亮时髦的年轻女人,女人不怕冷的在这样春寒料峭的初春时节,穿着一条白色的长纱裙,肩膀上松松垮垮地搭着一条手工织成的混色披肩,白皙的脚趾踩在一双木拖鞋上,整个人懒洋洋的样子,却又给人一种非常美艳和俏丽的感觉。

女人长着一张清瘦的脸,下巴尖尖的,一双眼睛接近猫瞳,看人的时候仿佛闪着冷幽幽的光芒。

长发如墨,洋洋洒洒地铺洒在白纱裙上。

薄而翘的唇瓣微微抿着,像是柳叶的形状,非常精细而优美,颜色是水红色的,看上去不像是涂了口红,像是这女人天生就有这样的好颜色。

她的眼神里本来是带着一点点不耐烦的,似乎是不大情愿来给人开门一样,看她脚上连袜子都没穿,就这么随意地伸进一双木拖鞋里温温吞吞地走出来,可见她先前有很大可能是在睡觉,或者是在干一些其他的让她感到惬意的事情。

然而因着长辈的驱使,却不得不放下手中之事,前来迎客,这女人的怠慢也是可以理解的了。

只不过,当她那冷幽幽的目光移到了唐笑脸上时,突然间,瞳孔中仿佛竖起了一根细线一样,她惊叫一声,拎起几乎要拖到地上的长裙,蹦跳着从门里来到了唐笑面前。

“笑笑姐?是你呀!你还好吧?诶诶?怎么还坐着轮椅?不会是……啊,对不起,我……那个,笑笑姐,你是过来吃饭的吧?来来,快里面请……”

女人一开口,浑身上下的那种冷峭的气质就跑得无影无踪。

老实说,在这样的地方,突然出现一个如此美丽的女子,是一件颇让人惊奇惊艳的事情。

可这女人的举止过于跳脱,动起来后反而远不如静止的那一刻让人倾心。

“冉冉,怎么是你?”唐笑也惊讶地望着面前的这个女人。

她倘若一直不发出声音,唐笑还真的挺难将眼前这个惊艳众人的女人和灾区那个浑身上下都是灰,脸蛋清秀、有点话唠和神经质的那个金冉冉联系到一起。

“对呀就是我啊!”金冉冉笑嘻嘻的,仿佛打开了话匣子,整个人也重新焕发了勃勃生机,脸上那股懒洋洋的神气也终于一扫而空。

她咧嘴笑着,和每一个人打招呼:“晓茹姐,陆哥,欢迎欢迎,这位小妹妹是?还有这位大帅哥是?”

她也不等别人回答,自己胡乱猜测着,“这一定是笑笑姐传说中的那位老公吧?哈哈哈,我猜得肯定没错儿,这位呢,这位小妹妹是……笑笑姐的小姑子?哎长得和姐夫真像,嘻嘻。欢迎你们啊!”

在场的几人中明明陆晨曦才是和她最熟的,毕竟两个人也算是在一起合作拍过戏,可是也许是为了避嫌,免得季晓茹吃醋,金冉冉对待唐笑最是热情。

陆晨曦看了看眼前的院落,又看了看金冉冉,完全无法将这两者联系在一起。

金冉冉在他印象中是一个总是浑身上下戴着亮闪闪的首饰,穿着名牌衣物,拎着logo显眼的名牌包包,连头上的发饰也一定要是名牌,这是一个不穿戴名牌就不安心的女人。就像圈内大多数女明星一样。

当然金冉冉和那些女明星也有不同之处,金冉冉待人热情,似乎没什么心眼,说话也时常透着股傻气,让人很为她着急。

一开始认识金冉冉的时候,陆晨曦还在想这样的女孩到底是怎么成功混进这个圈子,居然还有点越来越风生水起的迹象。

以她这样的个性,也不知道到底怎么拿到那么多资源的。还有她这样的口无遮拦,居然还没得罪什么人?

后来陆晨曦的种种疑问在见到一个人之后得到了最有力的解答,那就是——金冉冉有一个非常厉害的经纪人。

这个人叫做周默成,是圈子里非常有名的经纪人,他的身价,可以说不逊于许多的大牌明星,据说周默成还是金冉冉所在娱乐公司的幕后老板之一。

看着傻气的金冉冉其实并不傻,她很聪明,知道什么是对自己有利的。

并且总能够做出正确的选择。

陆晨曦实在不得不佩服这个年纪轻轻的女人,他想,金冉冉应该会前途无量,毕竟,像她这么有灵气还愿意好好演戏的女演员,现在圈子里并不多见。

所以,像金冉冉这样的女明星,为什么会出现在这样一件古旧的院子里面呢?

她身上的衣服,也和她平日里的风格截然不同。

好在这地方是绝对不会有娱乐记者出没的。

否则的话,光是对着他们这些人拍一张照片,就够广大吃瓜群众津津乐道上大半天了。

“金冉冉,你怎么会在这里?”陆晨曦不由问道。

“我为什么不能在这里呀?”金冉冉微微一侧头,神情看起来有些天真又有些狡黠:“这里是我家,我当然要在这里呀。”

“这里是你家?”不止陆晨曦,连唐笑和季晓茹也呆住了。

怎么看,金冉冉都和这样的地方格格不入。

不是说这里有多么破旧,其实倒也不破,只是这里太过于静谧,像是老电影里的小院,而金冉冉,一看就是个时髦漂亮生活在大都市中的女郎。

“对啊,这里是我家,”金冉冉侧过头,看着身后的院子。

“我家世世代代都是厨子,爷爷的爷爷还曾经是皇宫里的御厨,在以前的承北很有名呢,爷爷的爸爸呢,也是大厨,爷爷的爸爸当年在外面开了承北一家很有名的菜馆,后来在承北动乱的那十年里,菜馆不得已关闭了,爷爷的爸爸也被送到了乡下养猪,他一身好厨艺在乡下没法发挥,就那么寂寞地死在了离承北几千里远的地方。爷爷呢,为了把祖上传下来的厨艺发扬光大,也为了实现爷爷的爸爸的夙愿,就继续开饭馆,一开始是在城里,后来年纪大了,招待不了那么多客人了,就回到家里来,只接待熟人。”

“我们家的菜也不是什么山珍海味,但是味道还不错,价钱也公道,因此一直都有人上门来,我爸爸呢,也从小爱做菜,自然是继承了我爷爷的衣钵。由于家里的饭馆在一些老承北人那里颇有名气,这些年也承蒙大家照顾,生意竟然也不赖,我爸爸这人并没有赚大钱的志向,不少人说要投资,劝他去城里开个大一点的店面,甚至是在全家开一些分店,可都被我爸爸拒绝了。”

“我小时候不理解,毕竟家里不穷但也绝对算不上阔绰,倘若爸爸愿意听别人的,为了钱多开几家店,多收几个徒弟,我们家一定能过得好上许多,我妈妈也不至于去世那么早……为了这个我还恨过我爸爸,还离家出走过……哎这都是过去的事儿了不提也罢,现在我自己能赚钱了,倒觉得我爸爸就守着家里这间小饭店,每天接待一些熟人,也挺不错的。”

她絮絮叨叨地说了半天,才后知后觉地看着众人:“对了,你们是来吃饭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