煮酒点江山
作者:江南一梦 | 分类:历史 | 字数:1.4千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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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六国际风云 554章 再入军营
异族势大,威胁着各国的生存环境。苍梧帝国虽然暂时没有战事,但是增兵却是必然的事。
林桂帝国目光受到异族人进攻,节节败退,近期更是传出不死鸟军团胡忧在林桂帝国兵败,生死未卜。苍梧帝国不能把自己的命运,交来别人的手里,所以增兵也就摆上了日程。
胡忧默默的听着那边的桌的言论,也不知道为什么,每当那边一提到军营,他的心里跳会加快。可是想按着这为线索,寻找这其中与自己的关系,什么也想不起来。
离开小酒馆,三个随便找了个地方住下,城镇里有一点不好,连个山洞都没有。睡大街又有人撵,胡忧三人只能住客栈。
最便宜的大平铺,一溜过去,睡了几十个人,空气之中飘散着一股子说不出的味道,总之不是那么好闻。
李伯喝了酒,倒在床上就睡着了,红儿是小孩子,体力也不是很好,不多一会也睡了过去。
胡忧也睡,平平的躺着不动,远远的看去,就好像是睡着了一样,其实只不过是半睡眠状态,处于半睡半醒之间,一有什么动静,他马上就会醒来。这一个月来,他一直都是这么睡的,到也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对。
睡到半天,隐隐的感觉耳边有声音,一开始胡忧也没有理会,可是那动静越来越大,胡忧就睁开了眼睛。只见在黑暗之中,有一条黑影在稍稍的做着什么。留心一看,他是在偷其他人的财物。
胡忧坐了起来,冷眼看着那个。他并不知道大部份人在这样的黑暗之中,是不能像他这样看得那么清楚的。
“啊”
那人本就是做贼心虚,又是突然看到胡忧坐在那里,吓得不自觉的叫了一声。
住在这种客栈的人,很多都是逃难来的,本就已经是惊弓之鸟,睡得也不是那么熟悉,顿时不少人做惊醒了,更有人点亮了油灯。
“哈,我的钱不见了。”不知道谁喊了一嗓子,顿时大伙都反应过来,去摸自己的钱袋。被偷的大喊大叫,没有被偷的暗自庆幸。
会在这里偷东西的人,本也不是什么高明的人,有眼力的人,一眼就看出了是谁偷的东西。
吵吵嚷嚷,喊打喊杀,客栈里是乱成一团。这年头也没有什么抓小偷报官一说,除了在浪天有少数人这么做这外,通用的法则就是拿回自己的钱,把小偷暴打一顿。
李伯也被吵醒了,迷糊了好一会,才知道是闹了小偷,赶紧把钱袋拿出来,仔细的数了又数,才安心下来。
他并没有被偷,不过他那钱袋里也没有几个钱。收好了钱袋,他就随口的抱怨了几句。虽然不是有意跟胡忧说,不过胡忧确也听明白了他话里的意思。胡忧虽然是失忆,但并不傻,他知道李伯身上的钱,不够他们生活几天的。
房间里再把那小偷仍出去之后,又吵了好一会,才恢复了平静。胡忧又躺了回去,依然是刚才那样的状态,半睡半醒的。
第二天,在吃早餐的时候,胡忧跟李伯表示了想去当兵的意愿。这事他昨天已经想了好久了,他感觉军营与自己的身份有什么关系,他想要去好好查查看,说不定能找到什么线索。
李伯沉默了好一会,这才说道:“年轻人有自己的想法是好的,只不过打仗随时到会死人的,你要好好想清楚才好呀。”
胡忧默默点点头,也不解释什么。
现在大家虽然算是一路人,但是毕竟非亲非故,李伯也不好说太多,只能点一点而已,看胡忧不做声,也就罢了。实事上他之所以拉着胡忧一起来苍梧帝国,最主要的目的,还是看胡忧的身手好,路上遇上什么事,可以帮帮忙。现在他身上的钱不多,也正琢磨着,怎么和胡忧分开呢。胡忧自己说要去当兵,到也省了他开口了。
红儿到是对胡忧表现出了不舍,这一个月以来,胡忧对她也挺不错的,路不好走的时候,经常背她。
安抚了红儿,胡忧就离开了客栈。昨天在听别人说这事的时候,就留意了报名入伍的地方。知道那征兵点离着客栈并不是很远,顺着大路下去,就可以找到。
世道不好,当兵能有一份还算是不错的收入,来报名的人还是挺多的。胡忧看着那长长的报名队,自觉的站到了队后。
随着前面的人,一点点的向前挪动,足足用了三个小时,这才轮到胡忧。
那坐在胡忧对面的考官,穿着苍梧帝国制式灰色军服。这种军服的设计,和曼陀罗帝国的地方守备部队军服很像,看来曼陀罗帝国对苍梧帝国的影响,不单单表现在建筑上,而是方方面面都有。
考官大约三十二三岁的样子,苍梧帝国地处南方,平均人材并不是很高大,他也一样,看来应该比胡忧矮半头。很精壮的一个人,有那么几分官威。
考官看了胡忧一眼,暴出的第一句话就是问胡忧要证件。当兵需要户籍资料,这在哪里都是一样的。
胡忧一听这话就是一愣,他没有这玩艺呀。临出门的时候,李伯也没有跟他说过这事,因为失忆,他很多东西都是不知道的。
卷六国际风云 554章 再入军营
看胡忧不答话,也没有动作,那考官有些奇怪。不由又打量了胡忧一遍。说实在的,胡忧身材高大,由于长年锻炼,身体也很结实。这考官是有眼力的人,一眼就看出了胡忧是一块当兵的好材料,只是这没有证件的话,那就难办一点了。
考官正想告诉胡忧,没有证件是不能入伍的。就在他准备说话的时候,突然见胡忧身形一动,向他扑了过来。
考官本能反应胡忧这是为对他不利,就想闪身抽刀,可是胡忧的动作太快,他跟本没更新。有办法动,就已经被胡忧给推出去了。
“轰”
就在这个时候,上面一根横木砸了下来,把考官刚才坐的地方,砸了个稀巴烂。
考官的脸色顿时大变,不用胡忧解释,他也知道,这个年轻人轻了自己一命。这横木可得有百多斤重,这要砸在他的脑袋上,就算带着头盔,只是一个死。
征兵点出了这么个事,顿时就乱了。不少的士兵冲了过来,吵吵嚷嚷的。
胡忧从地上爬起来,拍了拍身上的衣服,转身准备离开。他没有证件,看来是当不了兵了。
“等一下。”考官叫住胡忧,四周看了一眼,把胡忧拉到一边,小声的问道:“你是不是从山里来的?”
苍梧帝国山很多,山里住着不少的土人。路不好走,地方又偏僻,很少出来和外面的人交往,所以也没有什么证件一说。这考官这么问胡忧,是见胡忧拿不出证件误会了。
胡忧到不知道这么一层意思,想想这一个月尽走的山路,也算是从山里出来的吧,于是就点点头。
考官心中释然,又打量了胡忧一遍,在心里考虑了良久,这才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胡忧也不知道自己以前的名字,想了想,道:“李伯都叫我年轻人。”
考官哪知道李伯是谁,暗想着这应该是胡忧的长辈。既然长辈这么叫,那这肯定就是他的名字了。虽然觉得这名字挺奇怪的,不过转念一想胡忧是山里来的,也就释然了。据他所知,山里的人起名字都很随意,有些干脆叫木桶,大盆什么的,甚至还有叫尿壶的呢。相比起来,叫‘年轻人’算是好听多了。
考官让胡忧在一棵松树下等着,快步了走向另一个房间。胡忧是一个当兵的料,又刚刚救了他一命,他决定帮帮胡忧。
话说这考官叫做梁大,是皇室外亲,虽然血源有点远,不过在军中还是有一定地位的。要想帮一个人弄身份证明,不是太难的事,只看他帮不帮忙而已。胡忧怎么说也算是救过他的命,他自然会有回报。
梁大只离开了一会,就回来了,把一个军牌交给胡忧,道:“入伍的事,我已经算你办好了,你明天就可以入新兵营报道。你是一个当兵的料子,以前好好干。”
说着,他又递给胡忧一个小布袋,继续道:“这里有点钱,是我帮你预支的军饷,你拿回去好好安顿一下家里。现在的世道不好,一但入伍就是今天不知明天事,以后怕是想和家人见一面,都不容易了。”
梁大说得有些语重心长,完了拍拍胡忧就离开了。
胡忧看了看手里的军牌,又看看已经走远的梁大,反身往客栈走。说起来这军牌还是胡忧最先推行的,上次联军会议,苍梧帝国带表梁小意见了觉得不错,回来之后就在本国推行。
胡忧把梁大给的军饷全给了李伯,李伯打开发现居然有七八个金币,嘴都张得老大,这可是一批不小的财富了。其实胡忧的军饷哪有那么多,而且也没有预支的说法,这些钱都是梁大给胡忧的。因为身上带钱不多,他还借了一些呢。
李伯看钱有些多,不太敢拿,胡忧推给了他,也不多说什么。李伯生活本就困难,又带着个红儿,一咬牙,也就收下了,不过他还是塞了两个金币给胡忧。胡忧本不想要,但是听李伯说,在军中有时候有要用钱的,身上没有几个钱不行,于是胡忧也就装了起来。
当晚,李伯给胡忧办了一顿饯行酒,说了不少的祝语。又把这么多年来,听说的官于军中东西,都给胡忧说了。
胡忧只是默默的听着,也不多话。对于能不能当将军,他并不是很看重。之所以去当兵,更多的更是想找回自己。
第二天一早,胡忧告辞了李伯和红儿,到军营报道。也许是知道以后再也不能见到胡忧,红儿哭得很伤心。胡忧离开的时候,也感觉有些唏嘘,这种离别的滋味,真是不那么好。
苍梧帝国这次一共招十万新后,胡忧所在的这一区,招两千人。梁大应该并没有向新兵营的官打过什么招呼,并没有谁对胡忧别特好。
胡忧被分到了第一大队七小队,由于各国的兵制并不一样,苍梧帝国的一个大队是一百人,一个小队是十人,小队长被称为十夫长,大队长称百夫长,梁大在军中是一个千夫长。他的上面还有万夫长。在苍梧帝国,只有万夫长才会被称为将军。不像曼陀罗帝国,千人偏将也可以称为将军。
新兵营的生活很单调,每天都是训练,训练,掉此也没有什么其他的安排。一个星期过去,同队的新兵,不时在一起聊天打屁什么的,相互之间也就混熟了。
胡忧不是那么爱说话,一般都是坐在一边默默的听别人吹牛。同伴一开始以为胡忧是骄傲,后来发现胡忧对谁都是那样,也渐渐的习惯了,也接受了胡忧,并不排斥他。队里有一个小胖子,跟胡忧算是最好的,不时也找机会跟胡忧聊上几句。
胡忧在军中并不出头,不过渐渐的也引起了大队长的注意。新兵营里的兵,全都是新兵,不少直接就是农夫丢了锄头进的军营,有些连拿刀都不会。可是胡忧并不一样,他虽然是失忆,但是身体的本能是不会变的,他可是在军中七八年,曼陀罗帝国最年轻的将星,手法动作自然与新人菜鸟不一样,加上胡忧自己也不掩示,就连不少的新兵都看出胡忧伸手不凡,大队长怎么说也只几分本事,怎么会看不出来。
这天,第一大队开始学习弓箭,大队长王仁齐的箭法在军中是有名的,自然由他来亲自教。
他看胡忧拿弓的姿势,就知道胡忧应该是会用弓的,于是就把胡忧叫出队伍做示范。
胡忧对军纪自然知道,上级说的话,就是命令,所以也不说什么,就来到了队前战好。
王仁齐就以胡忧为例,给讲解示犯动作。他到是有真本事,一点点的讲得很细,为了让大家对弓箭硬有兴趣,他还说了胡忧黄龙道箭取铁克拉右眼的故事。
王仁齐当然不知道,在他身边的这个叫‘年轻人’的士兵,就是他口中的不死鸟胡忧,当然了,胡忧自己也是不知道的。只不过王仁齐说起这个故事的时候,胡忧感觉很熟悉的样子,而且他还隐隐的感觉王仁齐有些地方说得并不对,与事实不一样。
当然不一样了,王仁齐说的故事,也不过是从说书先生那里听来了,正所谓是你加一点,我加一点,与事实的情况差的不是一星半点。
“王大队,听说你的箭法也很了得,将来有机会,一定也能扬名天下,说不定能超过那个不死鸟呢。”
一个士兵看王仁齐说得兴起,一个巧巧的小马屁放了过过。
王仁齐嘴中连到不敢跟不死鸟比,嘴上却乐开了花。有点小本事的人,难免会有骄傲之心,这王仁齐今年不过二十七八岁,又从来没有上过战场,虽然箭法不错,却是温室里长大的,在沉稳方面,自然就差了一些。
“齐大队,你给我们表演一下神技怎么样。”队员看王仁齐挺喜欢箭方面的事,马上借机让王仁齐露两手。
“好,那我就给你们开开眼”王仁齐被小马屁拍得飘飘然,只有些忘乎所以。
“哟,齐队要露两手,不知道小弟能不能看呢?”一个阴柔的声音在王仁齐的身后响起。
王仁齐听到这个声音,眉头一皱,第一大队全体一百人声音也小了很多。
胡忧也瞟了来人一眼,在军中有些日子了,他虽然不爱说话,但是对军里的事物,还是知道一点的。他知道来人叫做陈卓庆,是第二大队的大队长,一直在跟王仁齐明争暗斗。
在看陈卓庆的同时,胡忧也看到了那个站在他身边的女孩子。女孩子二十岁左右,长得很漂亮,是他们这个千人队的军花叫江天瑜。她的军职是总物,具体是干什么的,胡忧也不太清楚,只知道她似乎很天都很悠闲的样子,不时这边转转,那里坐坐就过一天。
说起这个江天瑜,那可真是了不得了,他们这个千人队,有十个大队长,其中有八个是男的,而这八个之中,有七个都在追江天瑜,据说千夫长对她都很有点心思,更别提有多少士兵晚上在梦中拿她当老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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