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Fboys之玺从天降
作者:我心向明月 | 分类:青春 | 字数:101.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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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_第262章 要叫亲爱的
“吃醋就直说,我不会生气的!”易烊千玺眼睛笑得弯弯的,好看的梨涡加深,“我这里可是有一个关于你的好消息和一个坏消息哦。”
“什么消息?”,她抬头,直接无视易烊千玺前面说的那句话。
他挺爽的一笑,“嗯,听说丫头你被录取了,”说着,拍拍她肩膀,“沾哥光了吧。”
“沾了,沾了。”她点头哈腰,难得见到易烊千玺这么高兴,她录取了似乎比他本人被录取了还要高兴,“不过,我本来就是陪人来的,反而我被录取了这下友谊的小船肯定搁浅了,而且他虽然什么也没说,但是肯定不会和我做朋友了。”
他歪着脑袋看她,“他会这么小气?”
她很茫然地抬头看看茶几上的水果盘,整一个迷途少女,“我也不知道,反正他说让我别在意,但是怎么可能不在意,而且的确是我不对,还拿了人家的贵重物品没还……”
易烊千玺也不知怎么突然就火大,鄙视的唾弃她,“没出息。”
她摇着头叹气,“绝望啊。”
这种事也就梁瑾萱这种没出息的傻丫头才会较真,蠢成这德行,那么在乎别人的感受做什么,总不能别人说什么她信什么啊。
他扫了一样梁瑾萱没出息的模样,冰凉地丢下一句,“绝望你个头,还真当人家在乎这点事。你都说了人家是找你去做搭档的,既然是搭档对方早就应该预料到这种结果,而且,对方应该不是一个初出茅庐的家伙。”
她一愣,神了啊,这才几句话易烊千玺就猜到了对方不是新人,顿时她发自肺腑的笑起来,挪到易烊千玺身边哥两好地搂住肩膀,“大哥,你神了,我请你吃饭,你叫我怎么认人呗。”
他一挥手,“谁你哥啊,要叫亲爱的。”
说是这么说,却没有强制性掰开她搂住他肩膀地手,“坏消息还要不要听?”
“要听,要听,当然要听!”她转着眼珠,让他把刚才打电话的那个女人是谁说出来,只是话还没开口就听他说,叫我亲爱的,我就告诉你。
“……亲爱的,笨蛋。”她舌头一结,赶紧加溜了俩字。
易烊千玺鄙夷的从鼻子里哼了一声,她恼怒,只见易烊千玺反手搂住她的肩膀,高大的身子一下子把她裹在怀里,这反而让她看起来小小的。
时间还早,难得没有第三人在场,两个人显得轻松而舒坦,似乎很久没有这么闲扯过,聊得挺快活。
依然是或真或假的斗心智,逐渐了解的过程撩人又充满趣味。
他的过往、身世、经历,她并不感兴趣,那是两个世界,听了也不见得能体会。
他坐在她身边,一晃一晃的韵律,独特,狠抓她的手,只要一想到从今往后,这个人将会和自己一起奋斗,一起追寻,一起辛苦与劳累,一起失去与获得,就妙不可言。
房间里的氛围安静优雅,易烊千玺紧紧抓住她的手舍不得放开,接着他嗅了嗅她身上的味道,突然说道,“亲爱的,你身上有股挺好闻的味道啊。”
她闻了闻手臂说,“刚洗了澡啊,沐浴露的香味儿吧。”
他皱皱鼻子,“不像,只有从你身上散发出来,才特别。 ”
她假正经,一言不发,只是避开了易烊千玺的视线别开头,易烊千玺要是仔细看就会发现对方此时一张憋笑憋到面目抽搐的脸。
易烊千玺辍着鼻梁忍不住笑,“你这什么德行,就时夸你一下,还都信啊?赶明儿卖了你。”
梁瑾萱故意和他打趣,“哥,卖多少钱可得好好抬价。”
闻言他一瞪眼,感叹道,“你要是一只小宠物就好了。”
她顿时不高兴,“就你的工作时间,我要是宠物肯定是最悲催的宠物。”
易烊千玺好笑地拍了拍她的脑袋,他的工作时间还真的不足以去养一只正常的宠物,紧接着他像是响起什么,“我今天看到一本好书,给你看看,好像是珍藏版哦。”
梁瑾萱好奇地看他起身拿着一个黑皮子的书过来,“什么书?”
他爱惜的摸着书皮,“特利斯当与伊瑟。”
她皱眉,怎么那么老长的名啊,而且这种书应该不是她喜欢的才对。
易烊千玺手摸着书皮,声音低沉,透露出得偿夙愿的愉悦,“它可是找了好多年啦,没想到会在国内买到译文本。”
“说的是什么内容啊?”她手放在脑后,坐在在他身边,做出洗耳恭听的模样。
“特利斯当,英勇善战,是马克王的首席骑士。在一次战斗中,身中剧毒,自她放逐。小舟飘到爱尔兰,遇上公主伊瑟,她为他采摘草药,细心治疗。特利斯当回国后,得到马克王要迎娶伊瑟公主的喜讯,奉命前往迎亲。行前,公主的母亲让她随身带着一剂药酒,交杯合饮,就能永世相爱。特利斯当护送伊瑟的途中,盛夏酷暑,两人难忍口渴,误饮了药酒。”
他悠悠地说着,她发现易烊千玺的语言能力很强,用词言简意赅,干净洗炼。
他的侧脸在灯光下显得温柔而充满魄力,深邃的轮廓像会发光,一身休闲,和这清爽又令人迷惑的环境很是相称,诱惑,能杀人。
至少她觉得自己在滑向深渊,而深渊下面一定是易烊千玺精心布置的陷阱,可她却不由自主的沉沦了,于是她哑着嗓子问,“都喝下药酒了,怎么办?”
他转过头看她,坚定地说,“只能是相爱。”
“……啊?”
“只能是相爱,”他重复,“即便是不可以的爱情,不该有的爱情。无论用理智或意志,都无法克制。”
“……相爱之后呢?”她都意外自己会如此着迷这个故事,总觉得故事里的王子其实是最悲惨的一个。
“骑士文化和地位注定了他们的选择,伊瑟当然得和马克王成婚。婚后,两人无法忘情,终于私奔,在树林中牵手而眠。马克王找到他俩,见到深睡的两人,之间隔一把出鞘的利剑,王摘下手套挂在树枝,为伊瑟挡住一缕阳光,悄然离去。发现王来过,加之伊瑟不适应风餐露宿的清贫生活,特利斯当将爱人护送回宫。这次分手后,特利斯当一再乔装成各种面目回到伊瑟身边,只为看看她。一再相见,一再分离。”
“最后呢?”她觉得心脏堵得慌,明明相爱却不能在一起的悲哀吗?
“最后,特利斯当悲哀而死,伊瑟赶到时,只剩周遭的哭泣声,她扑到情人身上,一恸而绝。”
他叹了口气,抬头看了一眼她的神情,突然伸手“啪”请拍她额头,笑道,“感动了?”
“千玺,你很迷恋这个故事?”她用手揉了揉自己的额头。
“嗯,迷恋,这么说真好。”他眯着眼,很回味的样子,“她迷恋这种感情,坚忍,不离不弃。”
“即使是不该有,不可以的爱情?”
“爱情有什么可不可以,该不该?”他看着她,诧异的笑,“一旦爱了,就到底。即便不在身边,绝不忘记你,只要活着,绝不放弃你。”
他对着她一字一字的说一旦爱了,就到底,只要活着,绝不放弃,只是灯光的光芒而已,亮度不该这样耀眼,可他是那么明亮,光芒万丈。
梁瑾萱却觉得眼睛一阵酸。
他在她额头上弹了一下,说笨蛋,起身离开去了房间,梁瑾萱就那么站在他后面,眼神迷茫,似乎还在猜测易烊千玺为什么要给她说这个故事,一点也不想单纯的只是为了和她说个故事那么简单。
……
她相信一个道理,人生在世,是该吃些苦的。
最好在年轻的时候,为了梦想,可以飞翔。
和那什么的人在一起,或者志同道合,或者互相吸引。
好比和易烊千玺,三年的感情说短不短,说长不长,没有轰轰烈烈,没有跌宕起伏,只有简简单单,细水长流。
易烊千玺从房间里出来就看见她半靠在沙发上,昏昏欲睡,顿时不怀好意地叫道,“梁瑾萱?”
她半死不活地答应了一声,“咋地?”
易烊千玺声音带点警告,干脆再次在沙发上坐下,直接把脸凑到她面前,“还想保护自己的脸蛋不?”
“想,我要当明星的。”
“……活见鬼了。”他轻声咕哝了一句,“想保着脸蛋就乖乖去睡觉,不然我陪你睡也行。”
这什么对话,总觉得开始往不太对劲的地方发展了。
她叹口气,为自己辩解,“我脸蛋也不差啊,再说现在才十点多,不睡觉也没关系。”说着,她睁大眼睛,被眼前放大的俊脸给吓了一跳,易烊千玺长长地睫毛跟着明亮的眼睛忽闪忽闪,多日没见的俊容靠的太近,仿佛从心口到脑子都有心脏在砰砰直跳。
“怎么样,多日不见,被我英俊的外表给惊呆了?”
“少自恋了你。”
“是么?我怎么发现某人已经忍不住流口水了。”
她是什么人哪,丢脸的事儿怎么也不认,强忍着伸手擦嘴巴确认的冲动,顶着一张红扑扑的脸蛋狡辩,“你,你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