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零之改嫁隔壁老王
作者:女王不在家 | 分类:现言 | 字数:101.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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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第 28 章
第28章沈烈的讨好2
见胡金凤惊讶地看着自己, 沈烈便收敛了笑,正色道:“婶,我是沈烈, 之前江大哥过去搬嫁妆的时候, 有点误会。”
人家小伙子说话这么诚恳, 刚才又帮了自己, 胡金凤也不好意思说什么, 只好干笑了声:“春耕这脾气也不好,都是误会,过去就过去了。”
江春耕:“我可没觉得是误会, 沈烈,你来干嘛?找挨打吗?你小子是想替林荣棠挨打是不是?那我成全你!”
说着, 拳头已经咯吱响了。
沈烈:“江大哥, 当时你搬嫁妆, 没人阻拦你,你打林荣棠, 林荣棠过分,确实也该打,但是打太狠了,有个三长两短,别说出人命, 就是落个残废, 你觉得你的嫁妆能搬出来吗?你觉得你们能走出松山村吗?林荣棠的大哥在首都工作, 二哥在陵城工作, 他们家也不是吃素的, 能随便让你这么欺负?当时我拦着,为了林荣棠, 也是为了江大哥你,这件事现在说出来,我问心无愧。”
其实这些话,沈烈已经说过,但是江春耕听不下去。
他现在重复说,是说给胡金凤听的。
胡金凤一听,有道理啊,人家这小伙子说话有理有据,可不就是这样吗?
她反过来帮着沈烈指责江春耕:“你看人家沈烈说的,没错啊,就是这个理,你啊,就是太莽撞了,真把人打出个好歹来,你怎么办?你进了监狱,你妹名声还被你连累呢!你什么时候改改这性子!”
江春耕顿时一脸黑,在他心里,沈烈是他的仇人,见面眼红要打起来那种,结果现在,自己娘竟然在沈烈面前教训自己?
这就像两个高手拔出刀要来一场比拼,这个时候突然有个娘喊着你这小子是不是屁股痒痒了?
真够丢人的!
江春耕不敢再说话,只能瞪着眼,凶巴巴地瞪着沈烈。
沈烈装作没看到,反而对胡金凤解释:“婶,其实江大哥也是为了护着冬麦,冬麦不容易,受苦了,江大哥揍一顿荣棠也是应该的。”
这话听得胡金凤自然满意:“他这性子就是太暴了,别看结婚有了孩子,其实还是那个性,也不知道改改,他如果什么时候像你这样稳妥就好了。”
沈烈谦虚:“哪里,我和江大哥没法比。”
旁边江春耕更加瞪眼,眼露凶光,一声声江大哥叫得亲,谁让你叫的?
胡金凤对沈烈更有好感了,本来就觉得小伙子不错,现在听人家一解释,分明是人家拦着自己儿子闯出大祸来。
这个时候冬麦带着小侄子满满也过来了,她刚带着满满割草喂了兔子,逗着玩了一会,现在过来帮忙种树的,一眼看到沈烈,她也是愣了下。
沈烈笑着和她打了招呼:“冬麦。”
冬麦只好也和沈烈打了招呼。
沈烈看她那样子,有些呆呆的,好像没反应过来,便转身对胡金凤说:“婶,你们先种树吧,我这两天还会过来你们村,有什么问题可以随时问我,这些树苗都是我带着人挖的,这几天一直跑各村送树苗,种树的问题现在也摸清楚了。”
那敢情好,胡金凤忙道:“行,有什么问题到时候我们就麻烦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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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了一下午,总算把树种好了,村里又发了石灰泥,给树涂了一层,防虫害,种好树后,回去的时候,陆续就听人议论开了。
说是老孙家和王宝瑞家打架,谁把谁脸都给刮了,谁把谁头发给採了一地,还说王宝瑞家儿媳妇手里藏着一个梳子,上前直接採了谁头发,说孙红霞多可怜,头发落了一地,说得唾沫横飞精彩得很。
冬麦听着,倒是不意外。
最开始她佩服孙红霞,后来她意识到孙红霞是那种为了达到目的不择手段的人,就远着了,她能暗地里撺掇别人来抢自己买卖,就能豁出去打这种架。
不过听说她被打得怎么怎么可怜,她多少有些幸灾乐祸,想着也是报应了,活该。
而当天晚饭,两个儿子儿媳妇都在老两口这里吃的,吃饭的时候,自然提起这个来,一家子说得津津有味,最后结论依然是——活该。
说完这个,不知怎么便提起沈烈来,胡金凤夸奖了沈烈,觉得这小伙子好,江春耕一听这个马上脸黑了,不吭声了。
反倒是谢红妮,也跟着说起来,说沈烈这次弄树苗估计挣钱了,还说人家有本事,认识路奎军,那可不是一般人攀不上的关系。
反正把沈烈捧得天上地下独一好。
最后,谢红妮看了看江春耕:“以前的事你记着干嘛,至于吗?”
江春耕鼻子里哼了声,没说话。
冬麦便想,沈烈这个人是不错,可再怎么着,他也是林荣棠的好兄弟,如果关系走近了,到底尴尬呢。
谁知道晚上睡觉前,胡金凤过来和冬麦谈心,竟然提起来沈烈,她还没多说,冬麦便意识到了,意识到后,吓了一跳:“娘,你说什么呢,怎么可能!”
胡金凤反问:“为什么不可能?我看人家今天和你打招呼,这不挺好的吗?你嫂子今天提起来,说是如果能成,也不错。”
冬麦无奈地笑了,只能说在她娘眼里,自己这个女儿好,谁都能配得上,至于不能生孩子的事,自己娘这是根本忽略了。
她只好和她娘分析,说了林荣棠和沈烈的渊源,人家关系多好多好,自己怎么都不可能和沈烈好,又说了沈烈人家多能干,村里多少姑娘喜欢。
“这如果真成了,你说和林荣棠当对门,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多尴尬?这日子还能过不?”
“人家没结婚身体好的姑娘,喜欢他的也不少,怎么可能轮上我?”
胡金凤一想也是啊,确实尴尬,尴尬死了。
冬麦便不和她娘说了,吃了晚饭收拾好后,她要炖鸡,她明天打算卖鸡汤,鸡汤比起鱼汤的好处是,可以头一晚慢慢地小火炖着,不用第二天那么早起来。
她就这么忙活着的时候,便想起那一天被林荣棠使了手段,将两个人弄到炕上,差点钻了被窝的事。
这件事,她后来刻意忽略了,但是偶尔想起来,还是觉得尴尬。
所以沈烈那里,再好,也只能远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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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是不用那么早起,其实鸡叫二茬的时候,冬麦就醒了,醒来后她就爬起来准备了。
等到吃了饭出门的时候,村里不少人家已经起来,锅碗瓢盆的声音响着,还有出来觅食的鸡咕咕地叫。
冬麦赶着驴车,车轱辘倾轧过乡间下路上的枯叶,往公社里去。
这个时候赶向公社的人并不多,但是也有,挑担子的,赶驴车的,或者骑自行车的,这估计是去赶早集的。
放眼望过去,麦田里还笼着一层薄雾,白蒙蒙的,村里已经栽下不少树苗,整齐地一排排,将那茫茫的麦田分隔开。
冬麦算着时间,便把驴车赶快一些,她还是想占回她原来的位置,都是做买卖的,谁先去谁就占,她不和别人讲究先来后到,但是别人也不想永远占着那个好位置。
赶着驴车经过前面岔路口的时候,路上车辆多起来了,各村的都有,都是去公社的,冬麦便更加挥了一下鞭子,她想尽快。
可这个时候,就见前面一个人,正蹲在车子面前,摆弄着自行车胎。
冬麦一眼就认出来是沈烈,他那身形,还有侧面的脸型,一看就能认出。
她本来不想搭理,但是看他那么大一个男人蹲在那里挺可怜的,便随口问:“你这是怎么了?”
沈烈听到声音,回头,才看到她的样子,无奈地笑着说:“车胎被扎了,跑气了,这周围也没修自行车的,挺麻烦的,只能推着去公社了。”
额……
冬麦同情地看着沈烈:“那你坐我车去吧,我捎你一段。”
沈烈:“是吗?这样不麻烦吗?”
冬麦其实觉得挺麻烦的,好好地还得带一个人,再说根本不想和他走近了,瓜田李下的,说不清楚。
可是她也不能扔人家不管啊,人家好歹帮过自己。
她只好说:“不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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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烈挑眉,听出了她言语中的不情愿,不过并没说什么,反而很自觉地抬着自行车,直接放她驴车上了,之后他自己也坐在车帮子上。
冬麦无奈,继续赶车。
沈烈:“你很早就得起来吧?”
冬麦:“是比较早,不过还好,我也不觉得辛苦。”
沈烈笑:“是不是想到能挣钱,就觉得很带劲?”
这话说到冬麦心坎里去了,冬麦眼里发光:“对!我能自食其力,挣了钱自己做主,不用伸手找别人要钱,心里特别高兴。”
沈烈:“你手艺不错,好好干,以后肯定能挣不少钱。”
那个汤确实好喝,沈烈很想念。
冬麦:“我今天炖的鸡汤,味道也不错,回头你尝尝。”
沈烈没客气:“好。”
冬麦扫了他一眼,心想他怎么答应得这么直接,其实她也就是客气下……
沈烈捕捉到了冬麦那一眼:“其实不舍得给我喝?”
冬麦脸红:“没有。”
沈烈:“我不喝了,省的你心疼。”
冬麦顿时不好意思了,她也不是那么小气的人,就是觉得得和沈烈远着,现在人家说透她的心思,她只好努力辩解:“不不不,我没有心疼,其实没什么,就是一碗汤,而且你之前帮过我。”
沈烈看着她急得小脸都红了,更加笑了:“我逗你的,你别急。”
他的眼睛墨黑,笑起来的时候却发亮,像是太阳照进水里时漾着的光,很好看,好看得让人脸红。
冬麦想起孙红霞说的话。
那个时候,她觉得沈烈这个人长得不好,凶巴巴的,像土匪,她好不容易编出几句话夸沈烈,结果孙红霞直接说沈烈长得好笑起来好看,她其实挺吃惊的,心想好看吗,并不觉得啊。
可是她现在觉得了,沈烈确实好看。
孙红霞还说,沈烈很爱笑,会对所有的姑娘笑。
刘金燕也说,村里好多姑娘都喜欢沈烈。
冬麦便收回了目光,心想其实孙红霞要离婚,好像也能理解,这个男人确实挺能勾搭人的。
到了公社后,一眼看到一个修车摊,冬麦指着说:“你可以修车了。”
沈烈也看到了,只能提着自行车下了车。
冬麦连忙和沈烈摆了摆手,赶着驴车走了。
沈烈无奈地推着自行车,心想她刚才那样子,真是恨不得尽快把自己赶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