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活
作者:(俄)列夫·托尔斯泰 | 分类: | 字数:33.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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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0章 (30)
第90章 (30)
三十
玛丝洛娃有可能随第一批发配的犯人出发,所以聂赫留朵夫也在为动身做准备。可是他的事情简直多得不得了,他觉得不论他有多少时间,事情都办不完。现在的情形和以前完全相反。以前总是需要想出什么事情来做,而且任何事情的意义都是一样的,那就是为了他德米特里·伊凡诺维奇·聂赫留朵夫。可是,尽管生活的全部意义都集中在他聂赫留朵夫身上,所有那些事情都枯燥无味。现在所有的事情都关系到别人,而不是他聂赫留朵夫,一切也都有了趣味,很吸引人,而且这类事情简直多得不得了。
不但如此,以前办他聂赫留朵夫自己的事,心里总是感到烦恼和气愤,现在办别人的事,心情多半是愉快的。
聂赫留朵夫目前要办的事可分为三类。他就凭他一丝不苟的习惯这样分了类,并且根据这样的分类把文件分别放在三个皮包里。
第一类事情是有关玛丝洛娃和怎样帮助她的。这方面的事情现在就是为告御状奔走,取得支持,再就是为西伯利亚之行做准备。
第二类事情就是处理地产。在巴诺沃,土地已交给农民,条件是他们要缴纳地租,作为他们的公积金。但为了把这事确定下来,还必须立下契约和遗嘱,在上面签字。在库兹明,就按照他原来安排的那样办,也就是他还是要收取地租,不过还需要规定交租期限,还要确定一下,从这些钱里面收取多少作为生活费,留下多少还用到农民身上。还不知道他这次去西伯利亚需要花费多少钱,所以还不能放弃这种收入,只是减少一半。
第三类事情是帮助犯人们,因为向他求助的犯人越来越多了。
起初,他一接触到那些向他求援的犯人,就立即为他们奔走,想方设法减轻他们的痛苦,可是后来求援的人太多了,他感到不可能帮助他们每一个人,于是他不由地做起第四类事情,近来使他花费精力最多的就是这类事情。
第四类事情是弄清一个问题:他已经认识了其中一部分犯人的这座监狱,以及从彼得保罗要塞到萨哈林岛一切监禁人的地方,其中关押着成千上万莫名其妙的刑法的牺牲者,这都是所谓的刑事法庭产生的结果,那么,这种奇怪的机构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儿?有什么存在的必要?究竟是怎么来的?
聂赫留朵夫通过他和囚犯们的亲自交往,通过他和律师、监狱牧师、典狱长的交谈,并且根据被关押的人的经历,他得出结论,认为所有的囚犯,也就是所谓罪犯,可以分成五种人。
第一种是完全无罪的人,是审判错误的受害者。例如受诬告的纵火犯敏绍夫,例如玛丝洛娃,等等一些人。这一种人不是太多,一位神父估计,有百分之七左右,但这些人的境遇特别使人关切。
第二种人是在愤怒、嫉妒、酗酒等特殊状况下做了什么事因而被判刑的。他们做的事,那些审讯他们、惩罚他们的人如果处在同样情况下,几乎是一定都要做的。聂赫留朵夫估计,这种人几乎超过全体罪犯的半数。
第三种人也是因为做了什么事被判刑的,他们认为做的是最平常的事,甚至是好事,可是那些跟他们不同的、制定法律的人却认为是犯罪。那些卖私酒的、走私的、在地主和官家大树林里割草打柴的,都属于这一种。还有打家劫舍的山民和打劫教堂的不信教的人也属于这一种。
第四种人之所以成为罪犯,只是因为他们的精神境界高于社会的一般水平。那些教派信徒就是这样,那些为争取独立而暴动的波兰人和切尔克斯人也是这样,那些政治犯,那些因为反对政府而被判刑的社会主义者和罢工者,也都是这样。聂赫留朵夫估计,这类社会的最优秀人物所占的百分比很大。
最后是第五种人,社会对他们犯的罪远远超过他们对社会犯的罪。这都是一些被抛弃的人,因为经常受到压迫和诱惑变得浑浑噩噩,就像那个偷擦脚垫的小伙子和聂赫留朵夫在监狱内外看到的其他几百个人。生活环境似乎很有步骤地引导他们不得不去做那种所谓犯罪的事情。据聂赫留朵夫观察,有许多盗贼和凶手属于这一种。近来他就接触过其中一些人。至于那些道德败坏、腐化堕落的人,新的犯罪学派称之为犯罪型,认为这些人在社会上存在便是需要刑法和惩罚的主要明证,而聂赫留朵夫在切实地了解一番之后,认为也可以把这些人列入这一种。聂赫留朵夫认为,这些所谓道德败坏型、犯罪型、非正常型,也都是社会对他们犯的罪远远超过他们对社会犯的罪,不过,并不是社会现在对他们本人犯什么罪,而是早先在以前的时代里对他们的父母和祖先犯了罪。
在这些人中间,惯贼奥霍津在这方面特别使他惊讶。奥霍津是一个妓女的私生子,在夜店里长大,活到三十岁从来没遇到过在道德方面比警察更高尚的人,从小就落到一伙惯贼当中,可是他却具有非凡的幽默才能,非常招人喜欢。他请求聂赫留朵夫帮助,同时却又嘲笑自己,嘲笑法官,嘲笑监狱,嘲笑一切律条,不但嘲笑刑法律条,而且嘲笑宗教律条。另外一个特别使他惊讶的是美男子菲道罗夫。他带领一伙人杀死了一个年老官员,把老官员家里抢劫一空。菲道罗夫是一个农民,父亲的房屋被人非法霸占了,他自己后来当了兵,在军队里因为爱上一个军官的情妇而吃尽了苦头。这是一个招人喜欢的热心肠的人,却又是个一味只想寻欢作乐的人,因为从来没见过有什么人为了什么目的而克制自己不去享乐,也从未听说过人生除了享乐还有别的什么目的。聂赫留朵夫看得很清楚,这两个人都有很丰厚的天赋,只是生长得歪斜了,变成了畸形,就像无人照管的植物往往会生长歪斜变成畸形一样。他还见过一个流浪汉和一个女人,他们的麻木不仁并且似乎很残忍使人感到可憎,但他怎么也看不出他们就是意大利犯罪学派所说的犯罪型,只认为他们是他所厌恶的人,就像他在监狱外面看到的那些穿礼服、佩肩章和满身花边的男男女女一样。
为什么上述各种各样的人都在坐牢,另外一些和他们一样的人却自由自在,甚至那些人还要审判这些人,这是需要研究的问题,聂赫留朵夫目前做的第四类事情就是研究这个问题。
聂赫留朵夫起初想从书本上找到这一问题的答案,于是把涉及这一问题的书都买了来。他买了龙勃罗梭、嘉罗法洛、费里、李斯特、摩德斯莱、塔尔德[35]的着作,并且很用心地阅读起来。但是他越是阅读这些书,越是感到失望。有些人研究学问不是为了在学术方面有什么作为,例如写文章、辩论、教书,而是为了弄清直接而简单的现实问题,这些人常常遇到的情形现在聂赫留朵夫就遇到了,那就是:学术为他解答了成千的与刑法有关的繁难而深奥的问题,可是独独没有解决他要求解答的问题。他提出的问题是很简单的。他问的是:一些人可以关押、折磨、流放、鞭打和杀戮另一些人,其实他们也和他们所关押、折磨、流放、鞭打和杀戮的人完全一样,这是为什么?凭什么权利?他得到的回答是各种各样的议论:人是不是可以随心所欲?能不能通过测量头盖骨之类的方法来判断一个人是否犯罪型?遗传性在犯罪方面起什么作用?是否有天生的道德败坏?什么是道德?什么是疯狂?什么是退化?什么是气质?气候、食物、愚昧、模仿、催眠、情欲对犯罪有什么影响?什么是社会?社会有哪些责任?等等,等等。
这些议论使聂赫留朵夫想起有一回一个放学回家的小男孩怎样回答他的问题。他问那个小男孩是否学会了拼字法,男孩回答说:“学会了。”“好,那你就拼拼‘爪子’。”“什么‘爪子’,狗爪子吗?”小男孩带着一脸滑头的神气回答说。聂赫留朵夫在那些学术着作中为他的一个根本问题找到的正是这种反问式的答案。
在这些着作中有很多精辟、深刻、很有意义的见解,却就是没有回答根本的问题:一些人凭什么权利惩罚另一些人?不仅没有这样的答案,而且所有的议论都导向一点,那就是为惩罚作解释,为惩罚辩护,把惩罚的必要性看作无可辩驳的公理。聂赫留朵夫读了很多书,不过都是断断续续地读,于是就认为找不到答案只怪这样的研究太肤浅,希望以后能找到答案,所以也就不敢相信近来越来越频繁地出现在他头脑里的那个答案[36]是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