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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小说写我 | 分类:竞技 | 字数:34.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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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四章 塞蕾娜-温特斯,乔丹的小故事(19/20)
在结束了ESPN的采访后,袁夙突然在球场边看到了一个身材不错,双腿修长的美女冲着自己在笑。袁夙定睛一见,可不正是之前给自己塞过小纸条并且撩拨过自己的美女记者塞蕾娜-温特斯嘛!
“嘿,袁,祝贺你!”温特斯笑着走到袁夙的身边,向袁夙表示祝贺,一双魅人的眼睛透过金丝眼镜的玻璃,似乎在闪着诱人的光彩。
“还记得我提过单独采访的事情吗?”没等袁夙回答,温特斯接着问道,“你今天什么时候有空?”
温特斯后面一句简单的问话包含了很多的含义。首先里面有一个关键词“今天”,意味着两点,第一点,对方希望自己今天就可以满足对方提出的单独采访的要求,第二点,今天意味着对方有些迫不及待,说明采访多数只是个幌子,或许会有更深层次的交流......
“今天晚上吧。不如我请你吃个饭,然后到我那里坐坐。”袁夙盯着温特斯的眼睛说道。
温特斯的眼神里透露出狡黠的神色,默默的点了点头。
由于与对方接触的时间并不算长,因此虽然温特斯的言语里有所暗示,但是袁夙还是需要先探探底,否则带回去之后人家真的只是想做个1v1专访,结果搞出个非礼事件,那可就真的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牛排是请还不算特别熟的女生吃饭比较合适的选择,其一是你可以从对方吃牛排的神态举止中,看出这个女人的性格脾气,如果一个女人是用刀切一块,然后用叉子叉起一块品尝,那么这个女人的性格算是正常人,如果一个女人是把一整块牛排全部切成小块,然后再用叉子叉起来一块块慢慢的品尝,那么这个女人是一个非常有条理且心思细腻的女人,注重细节,如果一个女人不用刀子,而是直接用叉子把牛排叉起来上嘴咬,那么恭喜你,你可以不要白费力气了,对方压根一点都不喜欢你,连装都懒得装了。
其二,牛排适用于大众饮食,不必担心对方喜欢吃辣还是吃甜、吃酸还是吃麻的喜好,更不必担心女人说自己在减肥不吃东西,因为牛排所包含的脂肪,是所有肉类里最低的,低卡路里却可以补充身体所需要的营养,同时热爱健身或运动的女人多数尤其钟爱牛排。
因此袁夙带着温特斯去了一家看起来很考究的牛排店,每人点上一份西冷牛排,再叫上一瓶82年的拉菲,边吃边聊。
看起来袁夙的选择非常正确,温特斯一边津津有味的吃着牛排,品着红酒,一边饶有兴致的与袁夙谈论着在NBA联盟里的八卦和趣事。
谈到NBA,大家当然都会在不知不觉中提到“篮球之神”迈克尔-乔丹的名字,作为NBA的跟队记者,温特斯向袁夙讲了一个听来的关于乔丹的小故事。
1997-98赛季,一名叫斯科特-布莱尔的球员从勇士转会到了公牛,身披24号球衣。由于其在勇士身穿的是23号球衣,因此有一天,他向乔丹宣战,要与乔丹在球场上一对一,谁赢了,谁便拥有公牛队的23号球衣。
乔丹接受了布莱尔的挑战,并以7-6击败了对手。倔强的布莱尔不甘心失败,在几个星期后再次挑战乔丹,结果这一次乔丹毫不客气,以7-3再次击败对手,然后一句话也不说的朝场外走去。
恼怒的布莱尔在他身后大声叫嚷,非要再来一场,这时候,乔丹说出了一句让世上很多人知道布莱尔这个人的话:“你打败了我,许多年后,你可以对你的孩子说:‘当年我打败了乔丹!’可我呢,我对我的孩子说什么?‘我打败了布莱尔!’他们会问:‘哪个布莱尔?’”
听完这个关于乔丹的小故事,袁夙不由得对乔丹最后所说的那句话称赞不已,对篮球之神也更加的神往了,这种不仅赢了球,还用言语将对方彻底怼死的球员,简直完美!
如果哪一天迈克尔-乔丹附体...有了前两次被远古大神附体的经历,袁夙也忍不住的畅想了起来。
在说说笑笑之间,两人吃的也差不多了,一瓶红酒已经下肚,袁夙看到温特斯的脸上已经染上了淡淡的红晕。
就在这时,温特斯将一枚叉子拿了起来,眼望袁夙,将空叉子放在了自己的唇边,然后伸出舌头轻轻的舔舐...
“服务员,结账!”袁夙说完,将钱留在桌上,不等服务员找钱,就拉着温特斯的手急匆匆的往外走,看起来距离火山爆发已经进入到了倒计时的争分夺秒的阶段!
待袁夙走后不久,服务员带着账单来到袁夙的桌台前,见两人已经离开了,便将袁夙留下的钱拿起来数了数,接着突然骂道:“该死,钱不够!”
......
风在吼,马在叫,袁夙在咆哮。
“袁,知道为什么我会找你吗?”
袁夙摇了摇头。
温特斯将手机里的一张照片调出来,放在了袁夙的眼前。
袁夙一看,不由得大吃一惊。
那是骑士队主场第一次迎战热火队的比赛,恰好是袁夙被张伯伦附体,迎着詹姆斯扣篮的时候,从放大的照片上来,一块庞然大物般的物体形状,正印在袁夙的球裤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