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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服美职篮

作者:折翼孤鹜 | 分类:竞技 | 字数:395.8万

第一百六十二章 噩梦醒了(下)

书名:征服美职篮 作者:折翼孤鹜 字数:2311 更新时间:2024-11-14 14:11:59

佩特洛维奇这位来自南斯拉夫的得分后卫曾带领网队打破该队历史,首次杀入当年度季后赛,可他仅仅在联盟里效力了四个赛季,就于那年赛季结束后,因为一场车祸永远地离开了人间,时至今日,他那高高悬挂的白色球衣仍无时无刻不在提醒着今日的人们那段有关这支球队的梦魔般的灰暗历史。

从佩特洛维奇的意外车祸,到安德森摔断了的手腕,再到莫名其妙的J博士被交易出队,几乎所有人都一致认为网队似乎是重入了一个万动不复的魔咒怪圈,所有与他相关的人土一旦进入这里就会遭受到突如其来的厄运的打击。

“二十五年的坏运气。”范霍思这样形容道。

“没有人能够改变这里灰暗的过去,”基德说,“就连我们也无能为力,我们所能做到的就是抓住自己现在所拥有的一切,不让每一天虚度。”

“我不相信我们也会这么倒霉,也会遭受那个什么什么恶魔的诅咒。”威廉姆斯说,“如果我们真被诅咒的话,那基特尔斯怎么还会伤愈复出呢,如果我们真被诅咒的话,他早就应该退役才对,难道不是吗?”

尽管今日的网队仍在东部联盟中高居群雄榜首,可仍有那么一部分人对他们的前景并不看好。目前,摆在网队面前的最大问题就是如何在季后赛中走得更远没有一个可以明确的头号进攻点就是他们的最大缺陷。

马丁曾说过他希望自己就是那个人,但是牌气异常火爆的他当然并不具备得分领袖的气质,而其他几名先发主力的投篮命中率又是彼此相差无几,很难从中选出一个出类拔草的人物。

场上拥有五个得分点,令对手防不胜防固然是一件好事,但没有最后时刻一锤定音的关键人物也确实是件令斯科特教练备感头疼的问题。

打球方式也是网队存在的另一大问题。一直以来,网队在斯科特教练的指导下执行跑边进攻战术。从目前的种种情况看来,这种战术在常规赛季中还是相当行之有效的,但季后赛与常规赛事不同,无论是杰克逊还是布明们都喜欢将比赛的节奏压制下来,板一眼地打,可半场进攻显然并非网队强项。

另外,网队毕竟是网队,在阴郁的历史背景的陪衬下,在过往惨淡战绩的辉映下,人们总是喜欢戴着一种有色眼光来看待这支馆鹰乍起的新生代球队,认为任何糟糕的情况都极有可能再次降临到这支厄运缠身的球队。如何突破摆在面前的重重阻碍,对于今日的网队来说,确实是一个相当巨大的挑战。

“我们并不轻松,因为这里的人们仍对昔日那段灰暗的历史念念不忘,”基德一板一眼地说,“这就在很大程度上妨碍了我们前进的脚步,不过,我们并不惧怕这些,我们喜欢享受胜利的感觉,现在是,将来也是。如果我们想让自己的队伍成长为一支伟大的球队我们就应该在季后赛中证明自己的伟大。机会就在眼前,我们绝对不会错过。”

“嗯,....我就是那种....长得.....帅...类型的球员。”说完他就笑了,很腼腆的样子,于是我们看出来,这是一位文静的小伙子。

或许,在很多人眼里,他比不上科比,雷阿伦帅,但在西雅图人的眼中,刘易斯就是目前这个联盟里最帅的男子汉。“他是一个小白脸,同时他又有巨大的潜力,”主教练麦克米兰说,“除非他自己停下来,否则他不会让你赶上他的。”

他是指刘易斯在场上的勇猛表现与场下的文静形成了一种鲜明的对比。大概就因为这点,所以人们有时会忘了他的帅,不过有时他的帅也不单指他的长相,也包括他的球技。

一个极具潜力的小前锋:拥有后卫般的速度,投篮手感和传球能力,并且有着极具优势的身高208,有中锋队员的篮板和盖帽能力,并且他只有22岁。哦!还有一件事:他和佩顿、贝克,一道组成了超音速队的先发阵容,毫无疑问,刘易斯是超音速队未来的希望。

传奇开始在德克萨斯州的艾利弗高中,在休斯敦,一个206,体重95.3的中锋,刘易斯是自从奥尼尔后德克萨斯州的最热门人物。在度过了生涩的第一年后,他迅速成为校队的主力,并带领球队打出队史上最好的成绩79胜5负。

“当我在高中打球时有很多压力,”刘易斯说,“每天晚上我都要防对方二到三个队员,而从全国各地来看我打球的球探很多,并对我进行评论看我是不是适合在联盟打球,但我当时只是尽力打好球,并以一个职业球员的身份要求自己,不过当时真的很累。”

正是这种职业作风大大促进了他在球场上的表现,在对休斯敦拉玛尔联合高中时他个人全场贡献了35分,11个篮板、6次助攻、8次抢断和7个盖帽。赛后,对方的主教练对他的评价是:“他一个人在场就打败了我们,这个孩子是不是来自于另一个星球。”

1998年,他参加了魔术师组织的环球篮球训练营,个人拿下全场比赛的最高分27分,随后即被选为“全美高中篮球第一队”接着,在麦当劳杯比赛中他取下17分然后他又在“世界青年篮球明星对抗赛“的比赛中贡献了18分。

有了以上这些表现,他面前的路就有两条上大学或是进入NBA。

“本来,我不打算直接进入NBA.除非有一个非常好的顺位,否则我是一定会上大学的。但是我被告知肯定会在一个高顺位被选中,这让我有点儿飘飘然,我突然觉得自己打球真的很棒,并且在连续三届的全明星赛上都有出色的表现,因此我决定进入NBA。”

1998年,温哥华,选秀日这天终于来到了,对此神往已久的刘易斯脑子里却突然闪现一丝害怕。他家乡的城市休斯敦有三个首轮选秀权,而拉沙德也满心做好为家乡球队效力的准备。

就在那天,他穿着漂亮的西装,戴着一顶帽子,脑子里只翻腾着一个念头“斯坦恩宣布:第14位选秀权火箭队选择刘易斯.”他设想接过斯坦恩发给他的印有火箭队队标的帽子,笑容洋溢在脸上。

两个半小时并不太长,也就是我们生命长河中的一瞬,也许就只能让我们重温一遍《哈里.波特》或是《泰坦尼克号》。两个半小时,150分钟,说起来并没有什么。但这对于刘易斯来说,这是他有生最难熬的两个半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