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婚后,她下乡被糙汉掐腰猛宠
作者:崖上的太阳花 | 分类:现言 | 字数:113.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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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9章 醒来思索
“是周大哥这么说的,不过我们要留下来,你想回自己回吧。”
其他几个人转过头不去看顾寒那张面孔,就看了那张面孔,让他们有些厌恶。
到了这个关键时刻,不是想着救人,这个女人居然想着带着他们赶紧回去。
顾寒被众人的态度一下子伤到了,可是她也知道。
这回去的列车如果仅仅自己一个人,她能遇到第一次小偷,就能遇到第二次小偷。
没有周正安和其他的人凭自己说不准,身上的钱没等回到上京就一分不剩。
只好咬牙,
“我也没说不帮着找,我是看周正安这样说,是怕他觉得我们是累赘。”
“我这不是怕耽误事儿吗?”
其他人里头没有搭理他,周正安看到列车的笛声响起。
看了看这陌生的车站,他们现在是异国他乡,而且除了身上的护照。
还真的是人生地不熟,两眼一摸黑。
周正安去找站台上的列车员借了一个电话,虽然语言不通,但是比比划划,对方总算是明白他的意思。
掏出兜里的美金,这个时候钱算什么?虽然打电话的费用贵,但是他现在必须找外援。
在这里语言不通,地理不熟。
想要找到那些人,就必须回到当初的老毛子的首都。
他相信那家旅馆的老板肯定认识这些人。
在这种情况之下,除了他身边的这五个人以外,他必须另找一批人。
电话打出去松了一口气。
他们暂时花钱借留在这些工作人员的值班室,里面有热乎乎的暖炉,还有香喷喷的咖啡。
三个小时之后,有人出现在站台。
见到对方的时候,周正安上去两个男人拥抱。
姜一凡握紧了周正安的手说。
“你不给我打电话,我还以为你都忘了我了。”
自己走后,姜一凡居然调到了东北区,而且在这里职务不低。
要不然周正安还真一时半会儿想不出谁能帮到自己。
更重要的是姜一凡会一口流利的老毛子语。
自己已经走了有两年,这里自然是姜一凡的天下。
…………
夏至是走到一半儿的时候才醒了过来,醒过来的时候头还晕晕乎乎,沉甸甸的眼皮子重的像是上面压了块石头。
耳边能听到有人说话的声音,说的并不是外国语。
说的是夏语,所以能听懂。
“把这么一个女人弄回去,到底图啥?”
“你说图啥?那几个人害得咱们大哥的弟弟丢了那么大的脸。
而且据说他们身上可是有很多钱,这肯定没没跑,那几个人的身手就能看出来,不像是一般人。”
“你见过咱大哥什么时候吃亏,就那样咬牙忍下来?”
“那倒是!你说这女人长得挺漂亮的,要是落到大哥手里,那可没好下场。
听说咱大哥跟那些老毛子的场所的人都认识,搞不好这女人得卖到那地方去。”“倒是可怜了,你说他做生意就做生意吧,干嘛惹了咱大哥?”
“你可别顾着可怜这女人了,顾着可怜咱俩吧。大老远的还得开着车带着这女人回去,光是路上就几百里地呢。
这天气太冷了。”
“得得得,咱们还是早点儿走吧,早点儿走,能早点儿回去。”
夏至头疼的厉害,躺在那里稳了半天才算是睁开眼睛。
睁开眼睛看到的是车棚的顶,然后闻到了刺鼻的汽油味儿。
终于明白过了,自己也是在一辆车上,而且是那种沃尔沃。
车子里温度倒是挺暖和的,不过摇摇晃晃,路况并不好。
微微侧过头,从他的这个位置能够看出来前座有两个大男人。
一个是司机,另外一个就是跟司机说话的人,而自己被扔在后座上。
显然两个人都没有发觉她醒了,要不然就是夏至体质特殊,对于麻醉药有抗药性,所以很快能够醒来,要不然就是对方大意。
大概是因为她是一个弱女子,所以没有捆绑,就那么大刺刺的扔在后座。
从这里能够看到前排,可是夏至脑子里飞快的思索该怎么办?
这一阵儿有点儿晕,只能又闭上眼睛。
他们现在在国境线以外,对方是夏国人,证明和住旅馆的那些人是一伙儿。
对方很明显是冲着他们来的,周正安如果发现自己不在,肯定会第一时间下车。
按照规则来说,自己必须尽量待在周正安容易找到的地方。
所以这些人如果把自己带回红场的那个旅馆,恐怕周正安也会想到。
可是自己如果被这些人带回去,恐怕想自救就难。
因为那里肯定有更多的人,现在路上只有两个人。
要不然就是冒险一试从路上逃脱,要不然就很可能落在那帮人手里,下场恐怕不会怎么好。
想来也知道,这帮人手里没干过好事儿,一个漂亮女人落在他们手里能有什么好下场。
夏至咬了咬牙,外面冰天雪地,如果从车上逃下去很可能迷路的同时会冻死。
要想逃走,啥也甭说,那就必须抢夺对方的汽车,可是抢汽车哪有那么容易。
夏至想到这里,想想自己身上有什么可以利用的,悄悄的摸了摸自己身上。衣服什么很整齐,显然对方没有搜过。
手碰到了旁边的挎包,那个挎包是自己一路上带着挎包,里面有饭盒儿,有乱七八糟的一些东西。
饭盒儿根本不具备攻击能力,哪怕打人十下八下都不会打出问题。
背包里还有什么?
手悄悄的伸进了背包,这样摸了摸背包里面。
略过了饭盒,摸到了毛巾,猛然想起来毛巾里面有牙刷,还有牙膏,那个牙刷当做武器勉强算是。
可是对付两个人就这么一个牙刷,显然是异想天开,要不了对方的命,恐怕能要了自己的命。
可是还有什么东西呢?
心里也略微有些着急,猛然之间摸到了一个瓶子。
心里一动想起来这是他们在住宾馆的时候,大家出去吃饭正好品尝当地的特色。
买的这玩意儿伏特加。
这玩意儿他们买了好几个度数,结果最高度数的一人喝一口就受不了。
这酒最终是带了回来,而自己就装在挎包里。
这相当于一瓶酒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