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枕刀

作者:厌三途 | 分类:青春 | 字数:104.1万

176.第175章 174:一个不留,百花杀尽(新年

书名:枕刀 作者:厌三途 字数:2752 更新时间:2024-11-12 14:34:31

夜雨飘灯,杀声犹远。

女子坐在灯下,杏唇翕动,玉指轻捻,青丝流散,红衣胜火。

真是个娇艳绝美的女子。

窗外是片坟茔,而在坟茔之间开满了百花,那么的艳,那么的美,便是林中的残骸仿似都变得不再可怕,连腐朽的枯骨都被点缀上了一抹艳色。

时逢盛春,百花争艳,谁又能独冠群芳呢?

当然是她,只能是她。

这个人只是坐着,便美得不可方物,既是美得脱俗,好似出水莲花,又美得媚人魂魄,浑身上下竟散发着浅浅的光芒,晶莹剔透,宛如一尊精雕细琢,鬼斧神工的玉像。

丰盈而不见肉、纤美而不见骨,可真是美到了极致。

她本就很美,几乎完美继承了林仙儿的容貌,甚至犹有过之,当年就已生的动人心魄,而后又修习了姹女大法,自此美中添媚,媚而不俗,美到极致,还有丰满玲珑、极具韵味的躯体,完美的近乎非人。

若非她是这江湖上的三大魁首之一,杀人如麻,心狠手辣,只恐天下男人都得为她忘生忘死,俯首称臣。

她当然就是武林中公认的黑道巨擘,“金钱帮”帮主上官小仙。

世人总是羡慕美丽,殊不知在这个江湖上太过美丽也是一种过错。

就像林仙儿和梅花盗。

上官小仙身为林仙儿的女儿,又是金钱帮帮主,还聪明绝顶,自然知道也能猜到这一切之初究竟发生了什么。

而林仙儿的野心之所以疯狂滋生,须得从梅花盗开始说起。

当年“梅花盗”一案牵扯甚广,但却没有人见过真正的梅花盗,哪怕最后真相暴露,只知是林仙儿假扮,可谁又知道真“梅花盗”早已死在这个女人的手中。

若非如此,林仙儿何来一身阴毒的武功,又何来“梅花针”呢?

而这一切,只能是得自梅花盗。

二人如何遭遇姑且不提,但想要和一个阴邪、毒辣的采花贼打交道,还得其所学,习其技艺,所付出的代价不难想象。

何况林仙儿只是一个下人的女儿,若她生的普通也就罢了,偏偏生的极美。

一个人的野望之所以滋生,往往都是源于某件自觉不公平的事情开始。

而这便是一切错误的源头。

林诗音就很美,但林仙儿觉得自己比她更美,但却没有龙啸云怜惜她,没有如李寻欢那样的英雄爱她,她的父亲只是一个替龙啸云看门的下人,若无意外,她的一生将是找个不甚出众,也不甚平庸的男人成亲,然后生子,最后天天围着锅灶打转,为生计奔波,为柴米油盐发愁。

岂能啊?

任谁生就一副国色天香的容貌,只怕都会觉得不公平。

但彼时的林仙儿或许也只能将这种既嫉妒,又不甘的心思深埋心底,还没有生根发芽,滋生壮大。

直到她遇到了梅花盗。

这个男人让她明白了,也懂得了自己的美貌究竟有多么致命。

对于一个毫无依靠,不通武功,又怀有野心的美丽女子而言,美色自然就成了唯一的本钱。

哪怕她是被梅花盗掳走的。

许多个日夜,令林仙儿学会了梅花盗的所有,包括了膨胀的野心,以及壮大的欲望,然后功成之际,杀了梅花盗。

其实这一切似乎也算合理,毕竟人都喜欢往高处爬,都是喜欢享受的,不择手段也好,不惜身也罢,只为达到目的。

但在上官小仙看来,林仙儿最致命的错误,是她将美色当成了无往不利的利器。

美色充其量只能是最初的本钱,就好像做生意一样,钱得生钱,利滚利,越滚越多。而林仙儿得了梅花盗的一切,本该以实力立足,偏偏以美色诱人,轻易褪去衣裳,以致一错到底,铸成大错。

所以,林仙儿就时常骂她,痛恨她,鞭挞她。

因为她太美了。

而林仙儿在大起大落之后,已是觉得美貌只会带来不幸,又或许是想起了当年的自己,痛恨并且憎恶,所以上官小仙可谓吃足了苦头,听得最多的,便是“错误”二字。

因为她还是上官金虹的女儿。

她的降生本就是错误,一个天大的错误。

江湖人想要杀她,母亲痛恨厌恶她,人憎鬼厌,无人亲近她。

但她还是活下来了,而且活得叱咤风云,翻天覆地。

没有人知道她吃了多少苦,流了多少泪。

好几次,在历经生死劫难后,重伤濒死,痛不欲生之际,她都以为自己真得要死了,可偏偏总能活下来。

即便如此,她还是渴望能和林仙儿在一起。

尤其是每至深夜,林仙儿将淤泥一遍遍涂抹向她的脸上和身上,上官小仙可以清楚感受到那双厌恶的眸子里居然也有怜爱和疼惜闪过,哪怕微乎其微,哪怕这缕亲情犹如风中残烛,不可触碰,易碎,易散。她视若珍宝。

所以看着这个女人在浑身生满烂疮后生不如死的哀嚎时,她才送了对方一程。

上官小仙还记得自己将尖刀刺入林仙儿的胸膛,对方最后咽气前的反应,就那么呆呆望着她,流血又流泪,然后心满意足,很是欣慰的说了一个字。

那是,“好!”

温柔动听,悦耳极了。

如此,林仙儿方才安心又放心的合上了眼。

而在这一切之外,还有一个人,给了她一丝美好。

李暮蝉。

这个人当年只是个路人,甚至有可能是个嫖客,却在她和林仙儿受到欺辱时跳了出来,被人打的鼻青脸肿仍能将她护在身后,尽管痛的龇牙咧嘴,断了几根肋骨,也还能呲牙傻笑。

她还记得林仙儿非但没领情,还朝李暮蝉吐了口唾沫,说其是个傻子。

但这人,只是一笑了之,然后一瘸一拐的走远。

可惜,那抹从未见过的笑容,她恐怕再也看不见了,也没资格看见了。

人心错付,一旦错过,便再难拥有。

就像李暮蝉说的,世上人多会为自己的错误而忏悔痛哭,亦如林仙儿那般,犯了一个错,要用尽余生去偿还,煎熬折磨,生不如死。

可她上官小仙不会。

所有人都觉得她是个错误,不该来到这世上,而她活着,就是为了告诉所有人,错的不是她。

而她走到如今,也不是为了什么钱、权,名利。

她只要证明自己。

哪怕走上一条与天下人背道相驰的路,她也在所不惜。

不,天下人对她而言无足轻重,她只是有些在意是否与另一个人背道而驰。

这个选择,曾经困扰她许久,但如今,已有些放下。

她看透了人心,历遍了险恶,也被伤尽了心。

天下英杰,诸多豪杰,在她眼中也不过是一群于蜗牛角上争名逐利的碌碌众生罢了。

不值一哂。

论天赋,她自悟上官金虹所留“龙凤双环”,又堪悟大悲赋,身兼数种惊世绝学,智计绝伦,什么天骄奇才,连她一个弱女子都不如,也配冠以英豪之名。

除了李暮蝉。

因为她能活着已算奇迹,这个男人能走到如今更是个传奇,还一步步成了她的对手。

窗外微雨绵稠。

上官小仙手指轻捻,捻的是一根细针,针下缝制着一件大氅,想是时间久了,针脚都退线了。

灯火莹然,桌面上,还有一根已是断掉的玉杖,绿玉魔杖。

玉杖竟是空心的,仿佛其中曾藏有什么不为人知的东西。

原本破破烂烂的木寮,而今已变成一座精巧雅致的竹屋。

上官小仙提针落针极快,但突然间,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传来。

雨中人影掠动,坟茔间,无数身影犹若鬼魅,人皆头戴雨笠,身披蓑衣,清一色玄青劲装,足履沉稳,笠沿下尽是阴冷厉目,泛起滔天杀机。

有的人拳头大如海碗,筋骨贲张,有的人背负短戟,有的提枪,有的挎剑,有的握刀……

俱是一等一的高手。

不必多想,这些人定是青龙会的坛主。

上官小仙抬头、转颈,霎时间,百花失色,群芳失艳。

“杀,一个不留!”

坟茔间,无数身影破坟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