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夺嫡

作者:南华 | 分类:历史 | 字数:315.4万

第900章血祭!

书名:夺嫡 作者:南华 字数:3121 更新时间:2024-11-15 09:06:09

陆铮的大军兵临京城之下,这个时候宋文松也已经全军出发,大军从凉州一路快走,到银城时候,宋文松决定先休养三天。

“这一次进攻凉州,银城各路军居功至伟,从此以后银城便是我西北的有功之地,这一次我们过银城,进军中原之前要让银城的各路兄弟们好生歇息一下,传我将令,让大家敞开了玩,都给我玩尽兴,三天之后我们大军再开拔,这一次我们志在中原!”宋文松发出了将令。

立刻便有谋士凑过来对他劝谏,道:“王爷,此行中原乃是我们既定的方略,所谓兵贵神速,我们决定出兵就不能拖延。

王爷您想,西北并非铁板一块,这个时候西北军的动向恐怕已经往外传递消息了!一旦中原得知消息,以陆铮的狡诈他必然会有所防范,一旦那样,我们出兵便失去了先机,王爷,您说是不是?”

宋文松冷笑一声,道:“这个时候姓陆的还在京畿呢!就算谭磊真是个草包,京畿的城防守一到两个月也没有问题,我们可以从容兵出并州,一路南下,我们这般不紧不慢,陆铮反而会少防范,我们真动作太大,陆铮可能直接放弃京城,那样我们反而不美了。

这一次出兵我们战略意图坚决,核心要点在“温水煮蛙”四个字,尔等可知道?”

宋文松这么一说,很多人就不好劝谏了,但是众将领和谋士之中依旧对如今大军出兵的懈怠颇为担忧,有谋士便找到了狄青海,希望狄青海能够多规劝宋文松,银城不宜久留,而应该迅速尽快的出兵并州。

这一日,宋文松在银城大宴宾客,狄青海也在众宾客之中,一番酩酊大醉之后,宋文松兴致极高,竟然抽出的腰间的长剑替各路宾客舞剑起来,但见剑光飞舞,杀气乱飙,这个武力超群的西北王,这一番表现出了极强的战力。

宾客们纷纷的鼓掌,宴席的气氛达到了顶点高潮,宋文松将长剑收下,环顾左右,大声道:“尔等都替我鼓掌叫好,说明我杀敌之能。尔等都认识陆铮,陆铮此獠,不过一白面书生而已,他文不能治国,武不能安邦,不过就是凭着歆德帝对他的宠信,这么多年窃据高位。

这一次我西北军出兵中原,目的就是要扭转这个局面,同时也要将我西北王和辽东王比一比,看看究竟谁才是国之栋梁,谁才是这天下之主宰!”

宋文松忽然这一说,全场雅雀无声,一个面面相觑,很显然在这个时候大家都不明白宋文松的意图。

宋文松为什么忽然舞剑?舞剑之后又突然将陆铮大大的贬损一番,而后把自己和陆铮比较,硬要把自己拔高一筹,其目的又是什么?

就在多数人疑惑的时候,忽然有人挺身而出,众人一看此人正是银城的本土权阀欧阳家的欧阳力,只见他跪在地上道:

“王爷您说得太好了,这一次王爷出兵,不仅是为我西北昌盛,更是为了天下苍生,老朽无能,恳请王爷举行血祭大典,以血祭来彰显王爷的决心和军威,用血祭让三军同心!”

欧阳力这一说,立刻应者云集,很多银城本土一派的权阀豪门子弟都纷纷跪请让宋文松搞血祭大典。

狄青海在暗处看到这一幕,心中一下明白宋文松忽然要在银城滞留的原因,敢情宋文松要搞血祭大典,要学他的父亲当年出征时候的气魄,要凭此来让西北决心一统,从而也是要昭告天下,他宋文松崛起了,从此以后西北军就是他为首领。

血祭大典十分的繁琐,首先所有的将军士兵都要穿新衣,大军列阵便需要一日的功夫,将全军列阵,旌旗飞扬,大河岸边,牵来最雄壮的公牛。

公牛用红绳子裹头,后面跟着是个穿着西北华服的大汉子,这些汉子魁梧异常五大三粗,个个都是英伟之极。

他们赶着牛到宋文松所立的地方,瞧今日的宋文松,一袭蟒袍王服,雍容华贵之极,王府不是大康的制式,而是西北窄袖服,赫然是西北传统王的装束,这般华丽的装束,让他看上去更是英武威风。

他站在高台之上,环顾四周,朗声道:“我宋文松顺应天命接掌西北王,成为西北天军之首,如今天下大乱,民不聊生,恶贼陆铮最为猖狂。

陆铮此獠,虽读圣贤书,但是行豺狼事,篡杀君父,蹂躏百姓,乱杀无辜,祸害天下。我西北军决定出兵并州,收服中原,以此来为天下万民做主,今日大军欲要开拔,血祭誓师,昭告天下,同时鼓舞西北将士之气概……”

宋文松吊着嗓子,将一番激情洋溢的演讲说得人心鼎沸,西北人都是直汉子,西北人都崇尚武力,重视英雄。宋文松就是要借这一次血祭来彰显自己的武力,从而让自己成为西北的英雄,让这一片天地的子民彻底的忘记过往,记住他这个新的西北王。

这也是他在凉州一直不动作,最后把大军带到了银城搞血祭大典的原因。在他看来凉州不是他的龙兴之地,银城才是他未来要重点打造的地方,所谓一朝天子一朝臣,他既然成为了西北王,那西北的天地将完全由他来打造,规矩也该由他立起来。

他这一番话讲话,立刻便是血祭开始,之间十名彪型大汉走上前,两人困前脚,两人捆后脚,两人掰牛角,再三人用力将一头大公牛直接推到。

最后一人穿着红色的马褂,手中执着牛儿尖刀,凑上前对着公牛颈部便是一刀扎下去,牛血瞬间飙起来,飙起几丈来高,血的腥味弥漫开去,公牛发出极其凄厉的鸣叫。

公牛哀鸣,立刻便是号角声响,锣鼓喧天,牛血飙飞染红的旗帜被十位彪型大汉立起来,他们举着这十杆大攥,纷纷返回各自的军中,原来宋文松已经将自己的人马分为了十营,一营人马五千人,一共五万人马。

每一营人马前面都插着一柄血祭的旗帜高高飘扬,再配合庄严的号角声响,军中爆发出震耳欲聋的嘶吼声,但见这些士兵们齐声喊道:

“王爷千岁,千岁,千千岁!”

又接着喊:“打出西北,进攻中原,横扫天下!”

不得不说西北军的血祭大典着实庄严隆重,而作为主持血祭大典的人宋文松此时站在高台之上,睥睨四方,四方数万将士皆齐声呼喊,这等声势让他的热血都在沸腾。

人生一世,身为大丈夫就当如是啊,宋文松脑海之中思绪纷飞,泛起了无数的念头来。

他记得自己第一次见识血祭的盛景,那个时候他只有九岁,那个时候他的母亲还在,他在母亲的带领下,见到了宋乃峰的血祭大典。

那一次大典宋乃峰是出征突厥,代表大康和突厥最后的摊牌,决一死战。血祭的盛景一如今天这般,宋乃峰站在高台之上,当着全军的将是将突厥烧杀抢掠的罪恶控诉之后,而后杀牛祭旗,无数人高呼宋乃峰的名字,而后高呼天佑大康,大康江山永固……

那个时候的宋乃峰就如同今天的他一样,站在最耀眼的位置,接受所有人的崇拜和尊敬,那个时候宋文松就想,自己将来也一定要像父亲一样,也要搞一次盛大的血祭,也要让西北所有人权贵都匍匐在他的脚下。

九岁之后,随着他渐渐的懂事,他得到的是各种冷落,他知道自己不是嫡子,如果按照正常的进行,他这一辈子不可能有机会成为西北之主,更不可能有机会进行像父亲那样的血祭大典。

这件事如同毒刺一样埋入他的心底,让他耿耿于怀,他决定从边军的一名普通的士卒开始,一定要扭转自己的命运,一定要扭转自己的前途。

所以,他十四岁便从军,他给宋乃峰当过亲卫,当国伍长,什长,后来又当百夫长,当校尉,当参将,当偏将……

宋文松作战悍不畏死,他的武力很高,力大无穷,更重要的是打仗他能身先士卒,所以他是天生领兵之将,宋乃峰用他十分顺手,因而他在军中能立足。

宋文松想着自己这半生奋斗的点点滴滴,尤其是后面他屡战屡败,几次败在陆铮的手中,他忍辱负重,在陆铮军中效力,对陆铮各种的虚与委蛇,甚至他还和父亲决裂,这些种种,都只有一个目标,那就是他有朝一日要成为西北之主,要成为像他父亲那样的西北英雄。

现在他的目标实现了,此时此刻,他便是西北之主了,所以他迫不及待的要搞一次属于他的血祭仪式,这一次血祭很成功,比父亲的那一次规模更宏大,声势更浩荡。

更重要的是这一次血祭的背景也不同了,现在天下大乱,正是英雄用武的时候,宋文松虽然成为了西北王,可是西北王绝对不是他的终极目标。成为西北王只是故事的开始,宋乃峰要率领自己的忠勇的将士奔赴中原,逐鹿天下,有朝一日他要让天下人都匍匐在他的脚下,到那个时候他宋文松才算是真正的大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