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马仙:我的堂单只有五个字
作者:星尘讲故事 | 分类: | 字数:33.9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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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黄色广告牌
高考结束,我从酒店里走了出来。
我不是去开房了,而是去吃散伙饭。
或许是小时候我爷爷老用筷子蘸酒喂我的缘故,没正儿八经喝过酒的我,上场半小时,干倒了班长,劳动委员以及部分班干部。
班主任一看我这么牛批,当时就不服气了。
我俩人就开始拼酒。
什么叫初生牛犊不怕虎?
两斤白酒下肚,我又饶进去四瓶啤的。
完胜!
看着剩下的班干部在商量着怎么送班主任回家。
我吃了两口爆炒腰花,拿着外套,独自走出了酒店。
我独自走在大街上,四处寻找商店。
不知道是班长图便宜找的地方太偏远,还是现在时间太晚了。
我足足走了两条大街,愣是没看到一个开门的超市。
但这难不住我,我准备去路旁的烧烤摊买一瓶。
就当我准备过马路的时候,眼前白光闪过,我下意识的躲了一下。
然后顺着白光的方向就看了过去。
那是一个关着灯的门头,漆黑一片,唯独门头广告牌比较显眼,因为那是黄色的。
借助路灯的余光,我能看到上面有字,但不知道为什么看不清楚。
我没有过多的纠结,继续过马路,踏过花坛的时候,不知道被什么东西给绊了一下。
软软的,说实话,要是硬的我还去看看。
但是软的,我不敢!
因为我怕蛇。
不过就是因为这东西让我一回头,发现那黄牌子旁边有一家小超市。
有超市,我自然不会去烧烤摊了。
我绕过花坛朝着那小超市走去。
说是超市,其实就是小时候见过的那种代销店。
进门就看到一个头发屈指可数的老大爷正在刷视频。
大长腿,和我属于同一个流量池。
听说我们这个流量池的人还不少,但是他们都不承认。
“大爷,来瓶水!”
我开口招呼了一声。
“什么水?”
大爷头也不抬的问了一句。
“喝什么能让我快点吐?”
我这句话一开口,老大爷才算是抬头看了我一眼。
眼角的眼屎证明老大爷也是经常熬夜的。
“那自然是可乐了。”
“拿两瓶。”
老大爷在冰箱里给我拿出了两瓶可乐,我付了钱出门就喝了一瓶。
别说真管用,肚子立马开始翻江倒海。
我顾不上其他的,直接朝着花坛跑去。
不能给环卫工人添麻烦,这是一个优秀高中生的良好品德。
正当我吐到一半的时候,花坛里竟然有人说话了。
“卧槽,卧槽,吐我嘴里了!”
听到这个声音,我赶紧后退了两步。
那些还想出来的饭菜让我硬生生的咽了回去。
这种滋味真的不好受。
再抬头的时候,一个头上挂着金针菇的大胖子正在花坛里恶狠狠的盯着我。
那一刻,我知道,我完了。
看着怒气冲冲朝我走来的胖子,我没有逃跑,而是双手抱头,想着让他打一顿出气。
我觉得只有这样才能平息他的怒火,后面的事情才好谈。
可我双手抱头的姿势维持了得有一分钟左右,愣是没有拳头砸来。
这让我忍不住抬起头来。
这时候我就发现,那胖子正一动不动的盯着我手里的可乐。
那表情就好似流氓看到了小姑娘,满眼都是毫不掩饰的兴奋。
“大,大哥,实在对不起,实在对不起。”
我赶紧开口道歉,希望胖子能原谅我。
“这瓶可乐送给我没问题吧?”
胖子没搭理我,而是伸出那黏糊糊的大手将可乐抢了过去。
这也由不得我不同意。
我连连点头表示同意。
胖子和我一样,顿顿顿,直接吹了一瓶可乐。
而后将可乐瓶子扔在了花坛里面。
“我翟三儿从来不占人家便宜,喝你一瓶可乐,我也送你一样东西。”
胖子说着话举起了左手。
这时候我才发现,他左手竟然提着一个公文包。
而且看上去不是很便宜的那种。
反过来再看胖子这个人,白衬衫,黑西裤。
如果不是被我吐了一身,这身打扮俨然就是一个成功人士。
“这有份合同签了它。”
胖子不等我观察完,直接就掏出来一沓纸。
我当时脑子里只有一个想法,这是高利贷,或者是卖身契什么的。
当他把合同展开之后,果然是高利贷合同。
我自然是不同意的,于是我们两个就打了起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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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哥你知道吗?“
“我很快就将他胖揍了一顿,他直接跪地求饶,最后答应把这个店铺赔给我,这才算是了事。”
我意气风发的讲述着我的经历。
“我不信!”
坐在我对面的十一哥摇了摇头,根本不相信我说的话。
“我说的是真的,你咋就不相信呢?”
“我走了,保重!”
十一哥起身朝着外面走去。
我没有去送他,而是趴在桌子上回想着我之前的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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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吴百万。
这不是艺名。
这是我爷年轻时候的愿望。
我是一个出马仙,出马了四个多月了。
刚才坐在我对面的是我哥,吴乾。
小名吴十一。
不是亲哥,是打小一块儿长起来的。
他被人追杀,要逃难去西北。
至于为什么来东北了?
他说是上错了车。
实话实说,我不相信。
他来,绝对是为了看看我。
刚才给他讲述的那些,是我的真实经历,也是我成为出马仙的过程。
只不过最后一句是假的,胖子拿出来的不是高利贷合同,而是房屋转让合同。
就是那黄色广告牌的店铺,胖子直接转让给我了。
听起来很不可思议吧?
没错,就是这么刺激,不过相应的也有条件。
那条件就是救我师父。
平白无故多出来的师父。
至于我师父的去向,听起来就更离谱了。
那胖子告诉我,我师父穿越了。
咱也是看过小说的,穿越就穿越呗,多好的生活啊?
混得好点的,杀皇帝,娶王妃,妻妾成群,夜夜做新郎。
混的次点的,当大臣,整狠活,家财万贯,夜夜逛妓院。
再不济,靠着现代人的聪明才智,割据一方,哪怕是当个寨主,那日子也是过得有模有样的。
可我那个没见过面的师父就不是个正常人,他想回来。
我的任务就是去铁刹山山顶点亮指路灯,好给他指引方向。
说实话,一开始,别说你们不相信,就连我都不相信。
可接下来发生的事情,让我不得不相信这些荒谬的说法。
尤其是我的堂单,竟然只有五个字!
而我,也机缘巧合的成了天命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