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唐太师
作者:tx程志 | 分类:历史 | 字数:105.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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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章老东西你死定了
杨天保来到弓弩署的廨食,也是就是弓弩署的集体食堂。
其实,这些官办食堂,非常坑人,作为朝廷的常参官,三省六部九寺五监,共计三百多名常参官,每天朝廷供应的廊下食,既站在走廊下吃的工作餐,就三只羊。
三百多人分三只羊,其实也吃不到多少肉。
不过,作为常参官,几乎都是公子王孙贵胄,谁家也不缺那一口吃的。这顿廊下餐,代表着身份和地位。
可是弓弩署的廨食,却不一样。
这些都是干力气活的苦哈哈,伙食标准其实还算不错,每天的主食不是黎臛,就是用黄米熬制而成的肉粥,或者麻饼,要么然,就是糜子饭。
味道吗?可以自行脑补。
杨天保的胃口非常刁,寻常饭菜根本难以下咽,他最喜欢吃的还是廨食里面炖的羊蹄,用老汤炖的羊蹄,酥烂可口,而且油而不腻。
距离正式开饭,还有一段时间,杨天保径直走到廨食的灶台前,掀起大瓮上面的盖子,也没有理会周围的厨师,拿着筷子挑选半天,终于找到一只羊蹄子,用筷子起夹起来放进盘子里。
胖大厨笑呵呵的道:“苏大郎,别挑了,都在这里!”
羊蹄上面没肉,其他工匠都不喜欢,众工匠都喜欢羊肋部,那里的肥肉多,油大。
唯独杨天保喜欢,他也乐得做一个顺水人情。
“多谢了,周伯!”杨天保上前伸手接过一个大瓮,里面放着至少十数只羊蹄。
周围数十名厨师和厨工,看着杨天保的样子,仿佛在看一个傻子。
没有办法,在这个油水金贵的时代,别说普通百姓,或者他们这些工匠,就连地主家也没有多少胖子,在这个时代,胖子那代表着身份,除非家境殷实,想吃胖也没有机会。
杨天保乐得自在,在他眼中,其他人都是傻逼,羊蹄可是好东西,含有丰富的胶原蛋白质,脂肪含量也比肥肉低,并且不含胆固醇,能增强人体细胞生理代谢,使皮肤更富有弹性和韧性,延缓皮肤的衰老;羊蹄还具有强筋壮骨之功效,对腰膝酸软、身体瘦弱者有很好的食疗作用,有助于青少年生长发育和减缓中老年人骨质疏松的速度。
羊蹄是胶质组织,与海参、鱼翅相比价廉味美,是烹制筵席佳肴的重要原料在后世,他的轩天下私房菜馆,羊蹄可是主要材料,可惜这个时代没有辣椒,如果有辣椒,制作麻辣羊蹄那才美滋滋。
特别是现在,趁热吃,羊蹄子本来就面,吃着很烂糊,翻个面看都是筋和肉皮,肉筋看着呈半透明状,刚炖出来趁热吃这些皮和筋都是软软的,稍微一晃动都颤颤巍巍的,这羊蹄子捏着骨头直接啃,皮和肉筋都是特软乎,嚼着不费劲。
满满的胶原蛋白,粘在嘴巴上都觉得黏嘴唇呢,吃过就忘不了,味道特馋人。
杨天保美滋滋的吃着羊蹄,他甚至不愿意看着厨师偷吃肥羊肉,那感觉,别说吃,就算看到就没有胃口。
就在杨天保美滋滋的啃完羊蹄,这个时候众工匠才陆续返回过来吃饭,杨天保从来没有想过要与其他工匠打成一片。
这些人脏吧,都可以忍受,可是他们身上几乎都是肥肥的虱子,杨天保实在难以接近他们,如果硬要看着他们把钻到嘴边的虱子,捏起来,直接放在嘴里吃掉。
杨天保会把隔夜饭吐出来,并不是他矫情,而是实在受不了。
吃完饭,他就沿着弓弩署的院墙,在里面散步。只要他不想着逃出去,就没有人管他。
如果不是自己还有要事,杨天保感觉在这里面生活,其实还算不错。
要说杨天保胸无大志,那绝对是不可能的,当然要说他又多大的志向,其实也谈不上,他只要安安静静发财,哪怕不能一夜暴富,两夜也成。
杨天保非常爱干净,哪怕在弓弩署条件不允许,他还是每天洗澡,哪怕是睡得地方再差,那也必须干干净净。
事实上,郭争裕也感觉自己的这个小师父,不应该是工匠,而是应该富家豪门的公子哥,就他那个派头,比县令家的公子还要大。
陪着杨天保走了差不多半个时辰,等到所有的工匠都用餐完毕,这时,杨天保才跟着返回去,用瓮烧热水洗澡。
大瓮烧水比较慢,杨天保在工坊内转了一天,也有点累了,就靠在门口,朝着郭争裕道:“水好了叫醒我!”
就在杨天保躺着睡觉的时候,康伯也回来观国公府杨恭仁的书房内。
杨恭仁难以自制的激动的问道:“查出来了?”
康伯点点头道:“右监门卫将军安元寿贵亲自去带的人!”
“安兴贵?”杨恭仁的眉头微微一挑:“就是那个昭武九姓的胡人?”
康伯点点头道:“不错,正是他!”
武德元年,李世民率领八总管出击西秦霸王薛举,因初战不利,八总管几乎先后战败。原投降李唐的李轨,李轨再次起兵凉州,自称凉王。安兴贵自请赴凉,李轨以其为左右卫大将军。李轨不归唐,安兴贵与其弟时任凉国枢密,左武候大将军安修仁合谋,暗结吐谷浑等发兵击李轨,且以大唐相号召。李轨无计而降,河西属唐。安兴贵官拜右武侯大将军、上柱国、凉国公。这个安元寿就是安兴贵的儿子。
杨恭仁与这个安兴贵和安元寿父子可没有交情,在唐代虽然号称民风开放,胡族将领和官员,其实并不受世族门阀待见,别看安兴贵和安元寿父子一个三品,一个正四品官员,想进杨恭仁的家门,连门都不会开。
这是世族门阀的自信与傲气。
杨恭仁正准备开口,康伯笑道:“阿郎,老奴已经问出来了,三郎在武器监弓弩署!”
“他是不是三郎,现在还说不准!”杨恭仁沉吟道:“三郎是你看着长大的,你去一趟!”
康伯激动的道:“老伯这双眼睛还不瞎,一定可以分出真假!”
杨恭仁自然相信康伯。
当初杨思慎出生,没有像其他小说里写得那样,王子肯定有胎记,看着屁股就能知道是不是走失的孩子。
杨思慎与其他正常孩子一样,没有任何胎记,甚至连磕磕碰碰的伤疤都没有。直到杨思慎两岁多的时候,他变得淘气起来,时常爬高爬低,而柳氏又是一个溺爱孩子成性的,他就算要星星,恨不得给他摘下来。
当时杨思慎要追蝴蝶,在花园里被花腾绊倒,一屁股坐在木蓝花上面,木蓝花也是印染布帛的染料,当时杨思慎的屁股上就出现一些被木蓝花刺破的血印。这就仿佛被钢笔刺破皮肤,形成独特的刺青一样。
不过,这一种细微的刺青,真要是仿造,肯定非常容易,而且时隔多年,就连杨恭仁自己也记不清杨思慎的屁股上留下多少个斑点,逞现什么图形。
……
一座用木板拱起来的露天围子,就是杨天保在弓弩署的简易洗澡间,躺在巨大的木桶里,被滚烫的热水,浸泡着皮肤,杨天保舒服的叫出声音。
突然,杨天保感觉有些不对劲,果不其然,他转了一圈,终于发现木屋子的缝隙里出现一双眼睛。
他急忙起身,发现一名瘦弱的老者,正在外面。
面对这个陌生的老者,杨天保不悦道:“你做什么?”
老者摇摇头,扬了扬手中的木盆:“小郎君,还要热水吗?”
杨天保感觉非常奇怪,哪怕紧紧过去三天,整个弓弩署廨食里的厨师和厨工,他绝对都见过。杨天保喝道:“不需要!”
杨天保可没有露体的癖好,他暗暗咒骂郭争裕不知道死哪儿去了。
结果,杨天保刚刚再次回到木桶里,
这时,那名老者端着一盆热水径直进来道:“这盆水留着浪费,小郎君用吧!”
“你大爷的!”杨天保这下真火道:“给我出去,别以为一大把年纪,我不敢打你!”
然而,老者似乎没有看到杨天保露出那吃人的目光,继续端着热水向前,手腕一抖,一盆水浇向杨天保。
如果这盆水淋在身上,杨天保就算不掉皮也会起水泡。
他急忙从木桶里钻出来,朝着老者吼道:“老东西,你耳朵里塞驴毛了,小爷给你说话听不见?”
老者的目光,死死的落在杨天保的屁股上。
杨天保感觉到老者的目光不善,此时怎么形容呢,这个老者的目光,仿佛是多年的老光棍,看到极品美女一样。
杨天保顿时感觉毛骨悚然,一个可怕的念头在脑袋里生起,这是一个老玻璃?
想到这里,杨天保愤怒了,作为性取向正常的男人,怎么可以忍,他扬起拳头,朝着老者脸上打道:“去死吧,老玻璃!”
老者仿佛脚下一滑,他的身体与杨天保的拳头堪堪错开一寸的位置。
杨天保一击不中,赶紧拿衣服把要害部位遮蔽起来,他一边穿着衣服,一边大骂道:“老东西,你死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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