颠覆晚金
作者:边郡箭手 | 分类:历史 | 字数:250.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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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小鹰原(上)
“云雷天堑,金汤地险,名藩自古皋兰。营屯绣错,山形米聚,喉襟百二秦关。鏖战血犹殷,见阵云冷落,时有雕盘。静塞楼头晓月,依旧玉弓弯。
看看定远西还,有元戎阃命,上将斋坛。区脱昼空,兜零夕举,甘泉又报平安。吹笛虎牙闲。且宴陪珠履,歌按云鬟。招取英灵毅魄,长绕贺兰山。”
——邓千江
石抹明安看着高俊的脸,然后就是狠狠地一鞭子。
“蠢材!还不快穿戴整理,慢了一步,军法从事!”
高俊强忍着疼痛,低头称是,转身面对乌古论老僧:“蒲辇,我的盔甲还在你那。”
老僧呆住了,完全没有意识到这是怎么一回事儿,下意识地指着仓库:“剩下的铠甲都在那里。”随即他才反应过来,这是高俊的小把戏,顿时整个脸都变成了猪肝色。
但是老僧没有时间发怒了,石抹明安夹紧马腹,察看前面的情况,纥石烈端自然紧随其后,在他一连串的催促下,乌古论老僧气哼哼的带着亲信离开,进行备战。
老僧一走,邰乐也不敢嚣张,那位金直刀十人长温敦杰带走潘正,而高俊等人跑进仓库,挑选铠甲。
郭延嗣作为擐甲贴军,直接去领取了盔甲,高俊挤开仓库的库子,开始发愁作战的事情。
“何先生是书手,可以不用列阵,留守营铺,郭三郎自有一阵,我来当高郎君的贴军好了。”孙庭熟练地包起一副片甲,把头盔往高俊手里一塞,就去找武器。
“使不得!孙队正使不得!”高俊还真没想到一位队正愿意当自己的贴军,心下很惶恐。
“郎君不要瞎客气了,你是正规的贴军,我是边将的队正,差不了多少,军情紧急,别费时间了。”孙庭说着递给高俊长枪和盾牌,几个人连忙奔了出来,队伍已经出发了。
此刻,营地辕门打开,十二对大鼓齐鸣,一队一队的金军鱼贯而出。
最先出发的是游奕们,共计三十余人。这些骑手穿着白色女真长袍,里面衬着片甲,骑的是精选的好马,他们一出发就自觉地呈扇形分开,在整个区域搜索敌人。
一名年轻的骑手紧随其后,他举着一面不大的红旗用力挥舞着。随后,十几名骑手手持各色旗帜出现,再后面是一队步兵,大约二百人。他们穿着片甲,带着金朝特色的片甲缀缝头盔,背上背着做工精巧的弩箭。这些弩兵个个身高体壮,除了弩之外,还佩戴手刀,这就是金朝中都三支武装之一的威捷军,由兵部每年考核,选拔挑选身高六尺、能开三石强弩、考核连射六箭全部上靶的军士千人组成,是金军的精锐。
这队步兵的指挥官是一名钤辖,他骑着黑色的骏马,跟在士兵身后。
随即,又是一名骑手奔出,他同样挥舞着一面红旗,身后,数十名骑士庄严地围着一面巨大的白色纛旗,这是整个东营主帅纥石烈鹤寿的帅旗。
帅旗后是五方旗、八卦旗和十二面黑旗,黑色的旗帜下就是金军左翼都统纥石烈鹤寿,他身披重甲,骑着一匹纯白色的骏马,身后是十二名牙将、十二名傔从、二十四名急脚子。这些人拥在纥石烈鹤寿左右。
鼓车和角车随即驶了出来,驭手们轻巧地赶着车,紧紧跟在纥石烈鹤寿的队伍后面。
后面是四面金军最独特的五色旗,这些旗帜呈竖立的长方形,上面是红、青、白、玄四色方块,而在中间贴了黄色的圆圈,这就是金军最具有特色的军旗,也是猛安谋克的特有旗帜。
四名亲管猛安并排策马而出,身后都有几名骑兵、傔从跟随。
其后,数百名骑兵跃出辕门,这就是左右拐子马。这些骑手是精选的马术好手,冲击、近战、骑射都不在话下,作为精锐力量,左右包抄以彻底解决战斗。
这些拐子马都是从四个猛安里面选出来的,在各自的骑兵管领的号令下,迅速围在了整个队伍两侧。他们打着北方民族特色的三角形旗帜,呼喝着冲向前去。
随后就是大量的步兵,这些步兵带着片甲头盔,身穿片甲,足蹬战靴,大部分用着鸦项枪和女真小刃枪,少部分只有直刀。大多数还背着一面木盾,在几面黑色旗帜的引领下前进。
最后面的是募来的贴军,就如郭延嗣、僧虔之类,他们的服装五花八门,装备也不统一,散散落落的跟在最后面。
大部分谋克官们都在步兵阵里,纥石烈端也是如此。这个五十多岁的小老头骑着马,身后跟着的是儿子师起和十几号从己人力,石抹明安也就在旁边。
“将军是行省的亲随,怎么一直跟在本官身边?”纥石烈端心里是很不愿意的,临阵之前,最可怕的莫过于有个上级的使者在自己旁边。
“明府贵为上品,亲临战阵,太让晚辈佩服,只想观摩一下。”石抹明安不咸不淡的回了一句,纥石烈端也无言以对,只能拉一下缰绳,快走两步。
高俊刚开始有点兴奋,那是摆脱了乌古论老僧这个阴险小人的兴奋,但是随即,他才意识到,自己要上战场了。
马上,数千人要展开搏杀,而且蒙军强,金军弱,在刀枪、箭矢、铁蹄之下,他能够活下来吗?
想到这个,高俊的心脏像是被人用手狠狠地攥住了,出了一身冷汗。
“别慌。”孙庭是多年的老行伍,跟在高俊身后,仅仅看到他的步态就知道他是什么心思,他轻轻拍拍高俊的肩,让他好好稳定情绪。
孙庭在身后这么鼓励一下,高俊还真的踏实了不少,孙庭是久经战阵的老兵,应该能应付自己周全。深呼吸了几下,高俊开始默诵靖安民教给自己的长枪要诀,他手里是一杆漂亮的鸦项枪,保养状态也算差强人意,至少强出木矛一大截。
金军出阵时就已经披上了盔甲,因为蒙军离的很近,前锋觇骑已经到了大青山脚下。大队人马在其后,离金营不过十五里。
眼下的蒙军军阵里面是一股荞麦的香气,也古很喜欢这样的气味,当年他的父亲、铁木真的二弟哈撒尔,在阿海投奔铁木真的时候吃过荞麦,据说十分美味。
领军的百户撒察别乞倒是不喜欢,这位是个三十多岁的中年人,身高在蒙古人当中算是比较高的。他的父亲在十三翼之战中为铁木真效力战死,那时撒察别乞才十一岁,就不得不继承父亲的衣钵,为大汗做小厮、扈从,再到怯薛,终于到了铁木真称汗,感念他们父子的功劳,让他做了一个百户,带领数十名蒙古骑兵。
“诺颜,者勒蔑千户命令你继续前进,试探一下养猪的女真人军队前锋在哪里,挑选一个合适的战场——或者猎场,我将尊奉千户的命令,与你共同行动。”
“谨遵睿智公正的者勒蔑千户的命令,王子,请和我们一起前进,马上就能度过这片田地了,女真人是群可怜的家伙,他们不会放马放羊,喜欢蹲在地里以狗尾巴草为食。”
蒙古骑兵开动了起来,在荞麦地里掀起阵阵烟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