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继承了崇祯的皇位
作者:然十八 | 分类:历史 | 字数:32.1万
本书由番茄小说网签约发行,版权所有侵权必究
第一百二十六章种子的力量
这次容易多了,在工匠们叮叮当当的声音中,不到两天时间第一把匕首、锁扣、飞爪出炉了,闻讯而来的胡作为、卓胜两人见到第一把三匕首就倒吸了一口凉气,锋利的刃口闪着蓝光,二条粗大的血槽直至刀柄,流线型的刃口让阻力减到最少。卓胜拿起匕首反手一刺,手掌厚的木板被轻易刺穿。
老狐狸褚芝浦让人抬来几头猪做试验,无论匕首刺到猪的哪个部位,结果都是一样,失血过多而亡。
纪戌、卓胜、胡作为三人轮流把玩着匕首,只是不知道朱慈晨打造锁扣、飞爪等工具有何用途。
“我要训练出一支特种作战的队伍。”
大家不明白特种兵的含义,眼睛齐刷刷的看着朱慈晨。
朱慈晨端起早已冷了茶杯喝了口茶,然后慢慢道:“特种兵能完成普通士兵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所以他们训练强度是普通士兵的十倍,且还要会搏击、会伏击、会化妆等,难度最大的是野外求生,不仅不给食物,还要躲过重兵追击、剿杀等任务才算勉强合格.....”
最先明白过来的是褚芝浦,一向沉稳的他也手舞足蹈:“自古以来,无论是谁探索出一条新的练兵之术,谁就能纵横天下。岳飞得知,逐有战无不胜的岳家军;戚继光得知,戚家军方能所向无敌。而如今少爷也能摸索出如此神术,属下佩服得五体投地。”
能让老狐狸褚芝浦五体投地,朱慈晨有些飘飘然,虽说自己只是剽窃后世的皮毛而已,却并不影响他享受别人的赞赏。只是问过所有的下属也没有人懂得如何训练特种兵后,朱慈晨唉声叹气地亲自出马。
朱慈晨穿着皮甲,全副武装站在训练场上,见对面接受特种训练的十五个士兵看着自己,只好纵身跃进肮脏的水坑。
没掌握要领,入水的那一刻脏水溅进嘴里,强忍着呕吐抬头,看见水坑对面那堵高高的砖墙,朱慈晨终于知道作茧自缚的滋味,狠狠地掐了自已一把,后悔自己没事找事,这他娘的完全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朱慈晨觉得自己快不行了,不仅两条腿肿得跟象腿差不多大,膝盖、肘部等活动部位也鲜血淋漓,就连吃饭都需要别人喂。好在穿越勤快,每天烧好热水让朱慈晨泡热水澡,否则睡觉都城问题。
最近朱慈晨的瞌睡特别多,泡热水澡也能睡着,且还睡得很沉,被穿越、纪戌两人把他从木桶里捞出来抬上床后也不知道,依然鼾声如雷。
穿越伤心难过的同时也满脑子疑惑,少爷只是给下属做示范而已,训练强度远不如那些士兵,应该不会累成这样呀?问过纪戌后才知道,朱慈晨平时缺乏锻炼,体质太差造成的。
两个月后,十五个特种兵和一百五十个普通士兵举行了一场对抗赛,在十公里的范围内,十五个特种兵毫发无损地突破一百五个普通士兵设计的三道关卡,这让亲自布防的胡作为瞠目结舌。
“属下恭喜少爷训练出一支精锐之师!”
“看着吧,这才刚刚开始呢,等到真正练成以后再举行一次对抗赛,你的一百五个手下至少要牺牲一半。”
朱慈晨的话让胡作为以往的骄傲瞬间倒塌。
郑凯的觉悟要比胡作为高,他认为朱慈晨亲自训练出来的十五个士兵打败一百五十个普通士兵稀松平常,就是打败一千五百个普通士兵也不足为奇,不过他除了佩服朱慈晨外,其他的人并未放在眼里,特别是土匪,一直叫嚣要进山剿匪,可整个朱家庄都没有人理会他。朱家庄百废待兴,你就好好地训练家丁队伍,不要整天叫嚣着杀这个、杀那个,天下太平,正好给朱家庄一个默默发展壮大的好时机。
吴灏终于回来了,并成功带回十吨精铁,当他兴高采烈地在工匠作坊找到朱慈晨时,看见作坊内堆积如山的精铁,瞬间如霜打的茄子。
假装没看见吴灏的那张苦瓜脸,朱慈晨笑眯眯地道:“吴灏,去福建一趟总要带些土特产给大家尝尝鲜吧!”
吴灏的苦瓜脸上挤出一丝勉强的笑容,伸手将背上的包裹解下来放在桌子上,正准备打开被郑凯夺了过去。
好久没吃过家乡特产的郑凯迫不及待地打开包裹,色泽砂绿,有着天然兰花香的铁观音呈现在眼前。
兴化米粉还是那么洁白透明,条细如丝;嗅着清香扑鼻明溪肉干,郑凯加快了翻包裹的速度。
桌子上的福建土特产堆成一座小山后,鼓鼓的包裹终于被掏空了,郑凯将包裹抖一抖,想将里面的灰尘倒出来,没想到掉出十几颗黄灿灿的东西。郑凯拿起一颗瞧了瞧,没认出是什么东西,正准备扔掉,被朱慈晨一脚将他踹开。
“无缘无故的你干嘛要踹我!”
朱慈晨已经认出那是玉米,这东西在后世很常见,在这个时代却是无价之宝,比命还贵重。
没心情理会郑凯,朱慈晨小心翼翼地将十几颗玉米捡起来用麻布包好,准备来年开春时种下。
满清为什么能统治近三百年,不是因为他们治理国家能力超常发挥,而是因为土豆、玉米等高产的农作物大面积种植,老百姓能勉强活下去了,谁还愿意把脑袋别再裤腰带上造反。
大明帝国之所以有那么多人造反,跟天灾、农作物产量低有着莫大的关联,因为人一旦没有饭吃了,做出什么样的举动也不足为奇。
吴灏背包里有玉米是从哪里来的呢?朱慈晨很好奇:“吴灏,这些玉米种子是从哪里弄来的。”
“属下跟着郑芝虎老爷子去洋鬼子船上谈生意时,发现洋鬼子哪里有许多属下从未见过的食物,少爷说的玉米就是其中的一种。”
“吴灏,你可否在洋鬼子船上见过一种拳头大小,外皮粗糙的东西?”
“见过!”
既然洋鬼子哪里有玉米、土豆,说不定还有红薯,若是把玉米、土豆、红薯等几种农作物全部弄过来,他将能改善神州大地缺粮的问题。虽然不能一蹴而就,但自己可以先试种,然后再慢慢推广。
“吴灏,你可否在洋鬼子船上见过外皮呈红色,有半尺长的东西。”
“见过!”
“吴灏,你再去福建一趟。”
“少爷......”
若是平时,朱慈晨不会轻易打断吴灏的话,只是事关玉米、土豆、红薯等高产农作物,朱慈晨也不顾不了那么多了。
“吴灏,拳头大小的东西叫土豆,洋鬼子叫荷兰薯,亩产高达七、八千斤;半尺长的红薯比土豆的产量还要高,所以..,...”
“少爷,你不用跟属下解释了,属下这就动身。”若是玉米、土豆、红薯的亩产真的有少爷说的那么高,吴灏知道这意味着什么,他连一杯茶尚未喝完就背上包裹,再次踏上去往福建的旅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