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史信列传
作者:粗心大仙 | 分类:历史 | 字数:58.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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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慕容萱
在家待了半个月,太史信再次出发,这次的目的地是鲜卑,随行的只有全戎一人。于是,北上的商队就多了两个人。
“你现在是商人,走路要随便一些。”进入鲜卑领地,全戎告诫太史信。
“没办法,”太史信无奈的笑笑,“我自幼便从父亲那里学到走路要昂首阔步,后来师父更是让我把步子放得稳而轻。”
“你师父蛮关心你,连这样的细节都教你。”全戎羡慕地说。
“我师父说他是我爹的好朋友,所以教我这些,”太史信不无感触,“可他让我守口如瓶,决不能告诉父亲他的事情。”
“怪人,不过这人还不错。太史兄,你不会以为我拉你到这里来是因为你和秦惠卿闹了别扭,因而陪你散心吧?”全戎说。
“一、打探鲜卑军虚实。二、买骏马。”太史信回答。
全戎点点头,就没说什么了。他抬头望向远方,看到一个红点在移动。他示意太史信往那边看:“你说那是什么?”
太史信看了一下,说:“那是个人影吧,当初在上郡,我见到‘沙里飞’时就是这样子。”
“后来呢?”全戎问。
“后来,她一下子就从西北方向消失,出现在东北方向……”太史信回答。
“太史信,”全戎的脸上现出个不可思议的表情,“秦惠卿不理你,你气糊涂了吧,以这个距离,她从西北到东北方向,转眼之间就跑了十几里,即使是最快的骏马也做不到,你是在讲神话故事吗?!”
太史信摇摇头:“当时秦惠卿和赵紫雁也看到了,难道她们也看花眼了?”
全戎看着太史信的脸,心下骇然。这是人类对于未知的本能恐惧。正如最可怕的怪物不在于长得多么丑陋或天性多残忍,而在于你的一切攻击对它都没有效果。
那个红点越来越近,果然是一个骑在马背上的人。等到那人靠近到足以看清面目,太史信的身体不由的开始颤抖。全戎一下子按住他的肩膀,说:“挺清秀一姑娘,怎么把你吓成这样,你噩梦里见过她?”太史信深吸两口气,说:“她,她就是那个夏公子的妹妹……”全戎心下雪亮,既然这个女孩是鲜卑人,那么那个所谓的‘夏公子’想必也是鲜卑人。他走到同行的商人身旁问:“大哥,那个一身红的年轻女子是谁啊?”那个商人轻蔑的看看全戎:“你们是第一次到这儿来做买卖,怪不得不认得她。她可是鲜卑的公主,名叫慕容夏菀……”接着,这个商人就告诉全戎慕容夏菀的一系列传奇故事:
慕容夏菀被鲜卑人称为“火焰美女”。她是“生不逢时”的典型。——若是她晚出生几百年,“野蛮女友”的典型也不会诞生在国外。(夏菀同学,你别打我啊)
鲜卑人称呼她“火焰美女”,因为她喜欢一袭红装点缀以黑色,更因为她火焰般性格。在鲜卑,除了极亲近之人,无人敢冒犯慕容夏菀。
一个克扣军粮的鲜卑军官弄脏了慕容夏菀的靴子,被她一鞭子打得眼冒金星;强抢民女的鲜卑大将对慕容夏菀出言不逊,被她踢断了三根肋骨,从此再不能骑马;勾结奸商欺压良民的鲜卑地方官对慕容夏菀横加指责,被她两拳打成了熊猫,从此成为天下的笑柄。
在一些人感慨“这样的女子嫁不出”的时候,许多百姓把她的名字刻在自己的护身符上,在崇尚男权的鲜卑军队中,慕容夏菀更是为广大军人敬仰。
鲜卑的哲人独孤大败曾一针见血地说:“慕容夏菀不是脾气暴躁之人,只是有些骄纵,她用骄纵来打抱不平,自然也是好事。她其实是很善良的。”
慕容夏菀的“骄纵”只在少数人面前收敛。慕容夏菀的父亲鲜卑大汗拓跋力对她极为宠爱(这个鲜卑汗国,王后慕容氏,大汗拓跋氏。大汗的儿子都随父姓拓跋,大汗的女儿则随母姓慕容),几个哥哥姐姐也是对她关爱有加,而不少鲜卑贵族公子哥儿更是对她情有独钟。
一个鲜卑王爷的女儿曾愤愤不平的问自己的母亲:“为什么那些王子不喜欢我,却喜欢慕容夏菀?”她身边的卫士立刻说:“因为她美丽善良,而且,‘野蛮’地可爱”。那个卫士立刻被带出去挨了顿打,原因是他说了真话。
这慕容夏菀的坐骑是毛色纯白,没有一根杂毛,膘肥身健,正是千里马的模样。全戎心想:“这匹马要是给太史信的话,挺好。”不过有的事儿只能碰碰运气,强求不来。
太史信和全戎随着商旅继续向北,又走了十几天,一直到乌里雅城才停下来,乌里雅是鲜卑王庭所在地,鲜卑汗国的政治、经济、军事中心,也是鲜卑汗国最大的城市,自然也是新汉帝国商人的汇集之地。到了乌里雅,全戎领着太史信到一处府邸,他拿出银两请守门人通报。
过了一会儿,二人就被领到正堂,见到了一个年轻的鲜卑女子。那女子皮肤极白,脸圆圆的,一身皮裘,脚上踏着皮靴,一副贵族打扮。还没开口,她脸上已露出了笑容:“他告诉我了,你们既然来这里,就多住几天好了,让我略尽地主之谊。”
太史信听得一头雾水,还没说话,全戎就拉着他一起向那个女子作揖:“参见郡主。”鲜卑女子笑容灿烂:“不用多礼,嘻嘻。我叫慕容萱,你们以后叫我萱姐好了。”她又命两个下人打扫一间厢房出来安排两人住下。全戎从怀里摸出两个小包,双手递上:“这是我们两个给萱姐的见面礼,一包是进贡的茶叶,一包是珍珠粉,敷在脸上可以养颜。”慕容萱摆摆手:“你们太客气了。”全戎笑笑:“我们的一点心意,萱姐就不要推辞了。”慕容萱只得收下茶叶和珍珠粉。
全戎告诉太史信,这个慕容萱是鲜卑王爷慕容云星的女儿,可是大贵族呢,说来慕容夏菀还是她表妹。为了控制鲜卑各部,大汗拓跋力命各个王爷将一个儿子或女儿送到乌里雅,实质就算是人质。“那慕容萱所说的‘他’指的是谁呢?”太史信问。全戎白了他一眼:“那是我一个朋友,名字叫阿多诺.陈.格桑格齐.米哈尔.风暴烈酒.烫头.哈贝马斯.索拉依巴尔汉……。”太史信挥挥手“打住打住,这人写一次名字得半年吧。”
第二天一早刚吃过饭,慕容萱就派人去请全戎和太史信。她请二人一起去围观鲜卑大汗拓跋力的“选将大会”。这实际上是个比武大会,无论出身如何,只要在比武场上表现出众就会被拓跋力任命为中下级军官——都尉,日后若是作战勇猛就能够晋升为将军。拓跋力的猛将中有相当部分都是通过这种方式选拔出来的。“即使你是奴隶,只要你够狠,那就可以从死人堆里爬上来,爬到金字塔的顶端!”——正是这种简单粗暴而有效的机制,保证了鲜卑军团的好战本性,从这个角度来说,中原的王朝打不赢北方部族是理所当然的事情,这种战斗力的差距是从血液中就存在的。
全戎和太史信装成慕容萱的随从随她一同前往比武场。慕容萱坐在场边专门为各个大贵族准备的座椅上,全戎和太史信则作为侍从远远守在一边和其它贵族的侍从在一块儿。首先是马术比赛,一排参赛者在规定的时间内骑着马疾驰着捡起地面上的石头,数量多者胜出;随后是射箭比赛,这个没什么好解释的;接下来是徒手格斗,前两轮胜出的参赛者分为八组,分别动手。这些鲜卑人的拳脚功夫没有那么多招式,打起来拳拳到肉,倒是十分勇悍。“上去露两手?”全戎对太史信说。太史信摇摇头:“还是少惹是生非吧。”全戎悄悄指指远处的慕容夏菀,说:“她的马肯定在不远处,我去偷出来。等你打完了咱们就逃跑。等我甩出一支爆竹你就动手吧。”还没等太史信回话,全戎就挤过人群往马厩去了,太史信只好也挤过人群到比武场边缘。
全戎的行动并不快,比武场上已经进行到了最后一个项目:兵器对决。六个参赛者骑在马上,各自挥舞着兵器打在一起,这时,空中响起一声爆炸。太史信知道全戎已经得手,抢过比武场边上卫兵的长枪就冲了进去。那六个参赛者以为又多了一个竞争者,全都骑马冲过来。太史信闪到一边,一枪刺穿一匹马的脖子,那个参赛者立刻从马上摔下,被太史信一枪刺死。太史信接着毫不含糊,立刻抓着马尾跃上另一个参赛者的马背,一拳将他打到马下。调转马头,冲着剩下的四个参赛者冲过去,用长枪在空中划出一个半圆,避开了四人的兵器,准确地在他们脖子上划过,那四人立刻落马。拓跋力在不远处看到太史信,见他一身皮草,以为也是来参赛的,问:“这位猛将留下姓名,本大汗好好赏赐你!”太史信舞动长枪,一边将场边的卫兵戳翻一边回答:“在下赵云逍,特奉阎王将领请你去阴曹地府,后会有期!”拓跋力一听,心中一凉,连忙命令骑兵围堵,只见太史信马到之处,鲜卑骑兵纷纷落马。趁此间隙,全戎骑着慕容夏菀的马和太史信会合,二人扬长而去。
“那两个人是怎么混进来的?”慕容夏菀生气地问。慕容萱摸摸她的头,说:“我觉得他们倒是挺聪明的。他们只不过偷了我夏菀妹的马,鲜卑小伙们不会生气;要是他们把我夏菀妹给抢走了,鲜卑小伙们一定会追杀他们到天涯海角。”
“萱姐,你坏死了!”慕容夏菀照着慕容萱脸上使劲拧了一下。其他鲜卑贵族并不待见拓跋力,对于这次蹦出来俩人搅和“选将大会”并不在意,倒是见了这两姐妹斗嘴,也都哈哈大笑,没人注意拓跋力的脸色阴沉异常。
全戎和太史信的逃跑路线并没有直线向南,而是先向北,然后折而向西,再向南,绕了一个大圈,历时好多天,才到靠近边界的地方。多亏此前太史信提醒全戎在身上多装了牛肉干,而且两人一直沿着河流走,这才吃喝不愁。
话说这天两人骑马往南赶路,忽然听到一处小土坡后边传来金属撞击的声音,于是策马绕过土坡,看到三个人挥剑打在一起,三匹马在不远处。仔细一看,分明是两个女子在围攻一个男生。
“二女争夫吗,谁这么好福气,哈哈哈。”全戎肆无忌惮地笑笑。那两个女子一生气,转身冲全戎冲过来。太史信正要挥手阻拦,忽然看到二女都穿着一样的白色皮袄长裤和马靴,挥舞着同样的弯刀,虽然蒙着面,但从眼神看出分明是之前遇到的‘沙里飞’!
“抓住她们!”太史信心中火起,瞬间战斗力提升为百分之三百,大喝一声,抓起长枪就挥了过来,分别敲中两个女子的肩头、腿弯,将二人扫倒,全戎则上前去揭二人的蒙面布。“恶贼,你要是敢看我们的脸,我们就永远追杀你!”其中一个怒叱道。
“小心哦,”刚才被围攻的人提醒全戎,“我就是因为揭下了她们的蒙面布,才被她们乱砍的。”太史信留意到,这个人长得五大三粗,但听声音却是女子。
全戎冷笑:“我本就是阎罗转世,你们杀得了我吗?”那两个女子瞠目结舌,由着全戎揭下她们的蒙面布。二人长得竟然一模一样,一样的雪肌花容。
“原来‘沙里飞’是两个相貌一样的女子,怪不得神出鬼没……”太史信说。
“好吧,你们两个就把这姐妹娶回家吧,我独孤颜就此别过了。”刚才被围攻的年轻人上马离去。
“听说过独孤颜麽?”太史信忽然问全戎。
全戎漫不经心地回答:“之前没听说过啊,这家伙姓独孤,估计是鲜卑贵族吧。”
太史信点点头,问那对双胞胎:“二位姑娘叫什么名字呢?是否愿意和我们回去给女皇陛下效力?”
其中一个女子“哼”了一声:“你算什么东西……”
另一个女子冲她使使眼色,柔声说:“我是公孙灵,她是我妹妹公孙晴。如果能够为国效力,那自是求之不得。”
太史信点点头,冲二人作揖:“在下太史信,刚才有所得罪,希望二位姑娘不要见怪……”他嘴上这么说,心里想的却是:“怪我吧,怪我吧,反正将来你们一般见不到我,嘿嘿。”
全戎递过去两个铁面具,说:“这是我们兄弟杀人放火的时候戴的面具,二位姑娘先凑合一下戴上吧……”
公孙灵笑着接过面具戴上,公孙晴看全戎的目光仍旧满是恐惧。
“等回京之后,派人好好查一下这对姐妹的来历。”太史信悄悄提醒全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