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手机阅读

高术通神

作者:伸笔码良 | 分类:游戏 | 字数:309.7万

全部章节_第二百九十八章义气云天

书名:高术通神 作者:伸笔码良 字数:3183 更新时间:2024-11-25 22:41:51

我把手套脱了来,用嘴里热气温了一温手,接过一个牛皮纸信封问:“谁来送的信呐。”:

老杨神秘看了眼四周说:“我跟你说,你可能会觉得我撒谎,你也知道那天,天有多冷你知道吧。然后,就有个中年人,步行到了这里,笑着把这封信给我,让我转交你。我要留他吃饭,他不吃,让他喝口热水他都不喝。”

“这还不算,他身上那衣服,就跟咱们秋天穿的衣服一样单薄。我看到了就问他,这天儿这么冷,你不冻得慌吗?”

我说:“他怎么答的?”

老杨低头想了想,转尔恍然说:“噢,他是这么说的。他说人冷是因为知道冷所以会冷。若是不知冷,便不会冷了。”

我听罢一怔,暗说这说法确实值得研究啊。知冷方才知冷,不知冷便不知冷也。

这说法应前辈跟我讲过,意思是说人的大脑因为知道了冷,所以人在寒冷的气候中才会有一系列的感应。若是人控制了大脑,不断给大脑以热的信号,那么人体就不会知道冷了。

反过来讲,一个到了化神境界的人,他是可以控制每一个细胞的,比如我们把手放到火堆里。正常情况下,火焰遇到皮肤,皮肤让火一烤会出现大水泡。

但是到了化神境界后,人可以控制细胞不产生上述的一系列应激变化。

这听上去有些匪夷所思,反正我没证到那一步,这个我不好说。

思忖至此,我以为是应前辈,就问老杨那人的长相。

可老杨描述的模样儿跟应前辈相差极远,是以这人肯定不是应前辈了。

究竟是谁先看过信再说吧。

我把信封打开,展了信纸凑到眼前一看。

字是用毛笔写的,蝇头的小楷,字迹非常漂亮。我端详了一会儿字,这才又仔细看信里的内容。

信的内容大概就是,这人自称方劲农。他说他是受人之托到京城去找我,然后有一事与我商议。可到了京城,他没看到我,后在在我店中得知我去了西北。这就一路赶来。他先去的兰州,打听了西北仙后,又一路奔天山来的。到了天山他来到这军马场,看到我们的车在这里,他就写了这样一封信给我。方劲农说他原本要与我相见,但既然我有要事去了天山深处,他就不再打扰,而是要我明年春天京城打响第一颗春雷的那天动身前往华山,此外他要我带上那把名叫‘泣灵’的剑!

我读到这儿的时候,正好叶凝来了,她凑过来问:“怎么了,这是谁给你写的信呐。“

我喃喃说:“不知,一位高人吧。”

叶凝:“干嘛呀,他给你写信干嘛。”

我摇头一笑:“华山论剑!”

叶凝一怔,我又笑说:“这回看出来我有多忙了吧,刚从天山下来,热水没喝上一口,这又有人约我去华山了!而且还得是带剑去!”

叶凝这时说:“行!到时候,我跟你一起去,不就是论剑吗?到时候,我这把刀,也要露一把,论一论!”

方劲农究竟是什么人,为何要我带剑去华山,这里面的事我一概不知。眼下还是十二月底,距离明年第一次春雷在京城

打响的日子还有很久。

到时候再说吧,到时再看这方劲农是敌是友!

我小心将信收好,又谢过老杨这才过去跟众人打招呼。

我们在老杨这儿住了两天,林童,谢宇生还有江明,外加孟太找的那些人只住了一天,就步行去下面的一个军马场提车回家了。

我们则多留了一天,在这里养足了精神后,正准备要走呢。燕雪提议要跟叶凝试一场刀!

两人经历了这么多,也算是一起历过苦难的姐妹了,这怎么还要试刀呢?这东西外人可能不理解,但我们理解,武人说话,说一不二!

说试,那就试吧。

于是我们大伙就去了军马场的后院儿。

到了那儿后,我们商量试刀的法子。

由于大家已经很熟了,所以决定换一种法子来试,不试那种生死刀了。

影姐也说,刀不比拳,试刀的法子有很多,不一定非要你砍我,我砍你。

咱们换个法子来,一样能试出高低。

就这样,两人同意了后。跟着在一片清扫干净的雪地里,叶凝和燕雪面对面隔着一米的距离立着,然后按商量的法子,由老大到军马场找了个土豆顶脑门子上,然后他站在两人中间,完事儿叶凝和燕雪听老大的号令,他喊砍,两人就出刀,然后看谁的刀快,能把那土豆削成两半。

“二位女侠呀,你们可要小心啊,我这命啊,全在你们手中了。”老大哆嗦着,然后闭眼说:“砍!”

可是……

并没有出刀,我看到的是,叶凝和燕雪两个女孩儿绕过老大紧紧搂在一起哭了。

然后叶凝说,她收了一个妹妹,燕雪也说,她找到了一个好姐姐!

就是这样,咱不试了。

当时我挺奇怪,因为这里边有传承啊,有承负的东西呀。后来在回去的路上我才得知,燕雪这一脉祖上的人在陆大娘的前人手中败过,所以每代人就有了试刀这一说。

可这回经历了天山之旅,燕雪已经跟叶凝情同亲生姐妹了。

而老辈人对这个也有过说过,意思是如果能化开干戈,两人结拜为异姓兄弟的话,那命运同生同死两脉合为一脉这试刀一说就不必做了。

两个陌生人很难在一起结成真正的朋友。

除非有什么事儿。

可碰巧,叶凝和燕雪就一起摊上了这么一件事。燕雪的原意是通过这件事,磨一下自已的性子和杀气,让自已变的更厉害一些。

但没想到的是,这一路走来,叶凝对她的百般关心彻底化了这妹子的心。

然后……

两人也要义结金兰了!

所以,我真诚祝福叶凝认识了这么一个好妹妹!

从天山往回走的路上没有任何的风雪,我们顺利回到了兰州,然后在胜大哥的安排下,在一间很有古韵,很有范儿的大茶楼里,面对一尊据说很灵,且受了无数香火的青铜关公像举行了结拜兄弟,姐妹的仪式。

“我关仁!”

“我胜战龙!”

“洪承天运,时惟太岁!以苍天为证,我二人在关帝面

前,立誓结为异姓兄弟……”

我们在关帝面前,宣读着古老的誓言,然后歃血为盟,喝了一血酒,共同起愿回向天地,见证兄弟结义。

我和胜大哥结拜结束。

叶凝和燕雪两个妹子毫不犹豫,双双跪于关帝像前,宣誓结了金兰。

然后,妹子们也一起,把两碗血酒,喝了个干干净净!

一时间,茶楼内义气云千!

那股子几十年,可能百多十年不见的古古的江湖韵味儿,再一次浮现在茶楼虚空之中。

举行过仪式,我们一行人在兰州玩了将近一星期,然后度过了阳历的新年后,这才跟胜大哥依依惜别。

临走的时候,胜大哥说没什么送的,他就送了我们很多当地特产不说,又给马彪子拿了一小袋子石头。

马彪子打开一看,他立马就惊讶了,连说这礼太贵了。

因为那是一小袋子的和田玉籽料啊。

胜大哥却说这礼不贵,这是早年,他平定和田玉矿场几起大的斗殴,然后当事的几家矿主给他的礼物。

当时他现身,以一人之力折服了众人,然后又好言相劝。这才化解了一场很大的私斗。

胜大哥说这类物件对他而言都是身外物。

而我们在京城做这样的生意,正好用得着,是以就将这东西给我们了。

相对大哥的慷慨,我这个老弟真是寒酸的很呐,身边实在拿不出什么好东西来回谢,我只叮嘱胜大哥有空到京城来。

可胜大哥却是一笑,然后眉宇间透了无穷的尴尬。

我细细问影姐怎么回事儿,影姐这才说了,七八年前胜大哥去京城谈生意,晚上跟客户去一个KTV唱歌,正好就撞见几个小子喝多了在包房欺负一个女孩儿。那帮家伙眼瞅要得逞,胜大哥就过去,放倒了几个人,然后因为生气,出手重点,就把其中一个人给打死了。

就这么个事儿,胜大哥一直没法儿去京城,到了后可能会让人给抓起来。

我听罢,一时愤怒,同样也是伤感不已。

这或许就是武人的无奈吧。

太平社会,不出手则罢,一出手就要沾上无穷无尽的麻烦!

我跟胜大哥说,在京城多少认识一些人,看能不能活动一下,帮胜大哥摆平这事儿。胜大哥却说不要我帮忙,他大不了不去,不用把这事儿太放在心里。

我则摇头说不行,这事儿得管!

上次我替官家去曼谷,差点没把命搭那儿,这回我该跟他们要一个人情了。

接着,我又胜大哥当年这件事的具体情况。

胜大哥却闭口不提了,我又问影姐,影姐也是让我别操心。

好吧,你们不说,老弟我自已想办法解决!

于是我就跟大哥大嫂道别了,说是道别,临到走,胜大哥却又开车一直给我送出陕西地界,这才跟我真正道别。

而这一路的加油,吃饭,等等一切,全是大哥大嫂抢着买的单!

这份心!这个情!老弟领了,真的是领了!

等以后的,以后看老弟,怎么来回敬大哥大嫂!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