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敌部落
作者:惊艳之谈 | 分类:游戏 | 字数:105.3万
本书由番茄小说网签约发行,版权所有侵权必究
第三卷:洗耳可以恭听,听天不能由命_第102章:心安理得
同样是在夕阳西下看日落,时间不同了,人不同了,心情更不同了。超红右手紧紧地搂着乔纳金,左手紧紧地挽着我,温暖的海风中,乔纳金的手伸到超红的后背,有意或无意地握到了我的手……这是我跟他分手这么长时间以来,第一次跟他有肢体上的接触……我的心头一动,但已不似一枚顽石入水惊散涟漪,而如一根木棍在翻弄灰烬……
我的心如止水了,我的情似灰烬了,我不再留恋那些风花雪月了,我不再流连那些温存悱恻了,我只要站在这天涯海角的夕阳里,孤独自己的情感,雪藏自己的记忆,用一种少女的姿态珍惜自己,用一种沧桑的心理尊重他人……
在旅游的旅途中,我也曾与乔纳金那迷茫的眼神相遇,心里也曾掠过“如果像梦中那样该多好哇”的贪婪意念和奢侈想法……然而仅仅是一瞬就荡然无存了——因为我绝对不能去冒那个险,为了自己解脱就置超红的幸福与不顾——尽管是姐妹同心,也算是姐妹同德,但若是姐妹同夫这样的天方夜谭,决非被多数人认可和接受。
一旦超红反感,一旦超红崩溃,岂不是我亲手杀了她的幸福,岂不是我一手制造了冤孽。特别是看到超红跟乔纳金亲昵美满的样子,看到一对年龄般配的小夫妻,情投意合地出双入对,我更是觉得自己已经多余了。
就像康复的人不再需要拐杖以及那些曾经离不开的药物一样:超红康复了,她不再依赖我了;超红的婚姻复原了,她不再需要我的调剂和帮助了——那就像被抛弃的拐杖,再用它就显得滑稽了;就像被停用的药物,再服用,就会起副作用了——这是最简单的道理呀,这是自己早就已经想到的呀!
再也没有什么恋恋不舍的了,就像当初将姐夫洪富士完璧归赵地还给姐姐首红一样,现在,我该将妹夫乔纳金,正式还给妹妹超红了。区别只在于,这次的交接没有仪式,只在于我将乔纳金在超红背后偷偷握住我的那只手中,轻轻地挣脱出来,然后对那即将落去的夕阳说——
不让今天的太阳落去,怎么祈望明天的太阳升起;不让今年的候鸟回到北方,怎么在来年春天,见到雁归来。今天的结束,为的是明天的开始;今年的离别,是为了来年的团聚。升落起伏,才有人间美景;悲欢离合,才有多彩人生。就让飞的飞走吧,空白一冬天,春天会更美;就让落的落下吧,留下一整夜,美梦会更多…
…
超红听了就拍着说说,二姐出口成章,简直就像诗耶!乔纳金却说,那不是诗,那是香红姐的心声……我知道乔纳金懂我了——我的心也就像那天的太阳一样,沉着地落下去了;我的心也像候鸟一样,执著地飞远了……
等到泰山看日出的时候,我已经不再跟超红他们链在一起了,留出的那段距离,正好能让所有人都清楚地知道,我们三人是同行者,但一个是姐姐,另外两个是妹妹和妹夫……而到了天安门广场,我更是只做拍摄者,不再出现在照片当中了——因为照片中的人会给人带来联想,但几乎没有人根据照片来联想拍摄者的表情和心境——这是一种智慧,一种策略——没必要让自己要珍藏的东西留在照片上,因为照片会旧、会丢、会令人伤心伤神……
结束旅游,回到故乡,我已经宁静得像一株植物了。不过我在宁静中,又一次感受到了置根泥土的塌实,和枝繁叶茂的生机。我又找到了写作的感觉,我立刻就全身心地投入到《妹妹的苹果》的创作当中去了……
那一两年,跟我的宁静大相径庭的是,姐姐首红的女儿洪苹大学毕业就结婚了,丈夫是个MBA硕士,毕业就到一家外企做了CEO,两个人的婚礼在上海举行,大家只看到了像;伏翠的女儿乔纳银护校毕业也结婚了,男人是个牙科医生,从此大家在不知不觉中,都少了好几颗本来可拔可不拔的牙……
最热闹的要数伏翠本人再婚了——大伏翠二十几岁的乔津轻,头年结束了儒弱窝囊的一生,转过年来,当年让伏翠草垛里怀上乔纳金、后来在旅店怀上乔纳银的那个男人在事业上翻船,从阴沟里爬上来一看,早已众叛亲离,——那个被他钟爱了多年但没给他生一儿半女的播音员,早就另某新欢去了——落水狗一样的祝光,走投无路,奄奄一息的时候,就倒在了草垛上……
正赶上伏翠来抱柴禾,没留神就把原配的男人给抱进了屋里,抱上了炕……落魄的祝光和新寡的伏翠就饶了人生一大圈,又回到了起点。只不过他们的树上,早已果实累累……后来伏翠让乔纳银把祝光那些天天上火的牙,领到医院,让自己的女婿都给拔了——这才从过去的失败中爬起来。
等祝光恢复得有头有脸了,伏翠就拉着他去登了记。结婚那天,乡里乡亲都来了,伏翠也在那一天才将早已不是秘密的秘密告诉了大家,就是跟他结婚的这个男人,才是乔纳金和乔纳银的亲生父亲……大家就让他们讲两个孩子都是怎么怀的怎么生的。伏翠就说,这还用说呀,俩人一好就怀了,十个月一到就生了呗……不知道什么原因,伏翠的婚礼,让乡亲们闹得比年轻人的婚礼还热闹。过了很久,还有人津津乐道他们将伏翠和祝光生拉硬扯到草垛里让他们接吻拥抱模拟
恩爱的情景呢……
似乎人世间所有给成双的都成对了;似乎只有我还形单影只,孑然一身了;同时也似乎只有我一个人超然物外,心安理得了;似乎自己早已不食人间烟火,有口西北风就能生存度日了;似乎我完全属于自己编织的一个虚构的文学王国了。我的作品中找到了我的精神归宿;我只跟我的人物朝夕共处,相依为命;我只在我的作品中嬉笑怒骂,触景生情;我只在稿纸的格子里,跳我童年怎么也没跳够的跳房子……
这期间我对我曾经那么钟爱过的两个男人居然失去了感觉,似乎只有在作品中,在记忆里才会跟他们恋爱,才会跟他们激情,才会跟他们……大概这就是“曾经沧海难为水”的道理吧。即便有跟他们单独在一起的时间空间,也不再有男女之间那种温情的感觉了,有的只是相敬如宾的客气和约定俗成的距离。
似乎在我们之间从来没有发生过什么,更难以想象曾经的热恋销魂。似乎一切都在烟消云散后,尘埃落定成一种宁静,让人无从发现曾经发生的一切。就连对藤牧的爱也变得模糊不清了,还有对王林的依赖和对陈北斗的愤懑也都渐渐淡出我的记忆影像,留出许多空白的思绪让我沉浸在无边无际的文学世界里让我跟我的人物朝夕相伴,让我跟我的故事相依为命了。除了这些,也就是镇里时而搞的图书集市能吸引我了。
书市上不但有大量的果树技术农用科学等书籍,也有我需要的文学书籍,而且居然能见到马原、余华、史铁生等人的作品。只是一直没见到老姚的作品——真是怀念他的虬髯胡须和他的“钢琴手”,还有他作品的机智和幽默呀——这些年,也不知道他都干什么去了,怎么再也见不到他的作品了呢?是从此消沉得无影无踪了,还是憋在什么地方写未来可以得诺奖的惊世作品呢?不过见了他们的作品我也不一定都买回来,翻一翻,觉得水分大的,有做秀嫌疑的,特别是炒冷饭的结集、选集、全集什么的,就一概不买……
一是他们的作品我大体都有了,二是一旦他们的作品变了味儿,跑了调儿,我也就不喜欢了。把不喜欢的作品摆上我的书家,就像在我牙缝里,塞上了我不喜欢的菜叶儿一样,叫人难受。与其难受到非得剔除它才爽,干吗当初要花钱将它吃下呢——所以无论多么喜欢的作家,包括老姚在内,如果他们的作品不合了我的口味,那我就坚决不掏钱来捧他们的场……不过有一个人的作品除外,那就是我自己的作品……
一旦在书市上见到,我一定要上前买一本两本儿,尽管家里自己的样书可能还有几十本甚至上百本,但我也一定要买。而且买两本儿的时候,一定跟人家说,一本自己留着,另一本送朋友。卖书的就说,那你就再多卖几本儿都送朋友呗……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