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剧大世界里的骑士
作者:拉姆雷克撒 | 分类:科幻 | 字数:666.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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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86章 金并的反击月底求票!!!
金并是个什么人?
那绝逼是我命有我不由天,天老大他老二地老三的猛男!在漫画当中,这货可是几乎怼过所有超级英雄!他能够承受这种威胁?为了老婆孩子他可以忍一时,但绝对不会就此放过这件事。他可是敲诈勒索的行家,知道这种事有了第一次,就绝对有第二次第三次,以至于一直被威胁下去!
金并能够忍受这种威胁?不能够!
所以他一定会报复!
“老板……”詹姆斯担心的看着自己的老板,作为绝对心腹,他太了解自家老板是个什么人了。可同样,他也对找上金并的势力感到无比的棘手。要知道金并的隐居有多秘密,詹姆斯再清楚不过了,可别人依然能够找上门,就足以说明那帮吸血鬼有多么强的情报能力了。这种情况下,詹姆斯也没多少信心。
“放心……我知道分寸。”金并自然不可能立刻报复。他有计划。吸血鬼的情报能力是很猛,但……可惜他们终究无法探知金并的脑袋里的想法。去把‘鼹鼠’叫来,我有事让他做。
詹姆斯一愣,然后点了点头。
‘鼹鼠’金并手下的超能力者之一,也是隐藏的最深的一个,因为除了金并和詹姆斯,没人知道他有超能力,甚至没人知道他其实是金并的手下。
鼹鼠的真名叫做卡梅隆,和那个大导演同名,但和大导演不一样的是,他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会计师,有着普普通通的家庭,普普通通的孩子,基本上就是个普普通通,长得不高,也不帅,老实巴交的中年男人。
可没人知道,这个男人同时还是金并集团的‘人事主管’!
鼹鼠有着一个能力,姑且可以被称之为‘读心术’,为什么是姑且呢?因为这个读心术其实弱的可以,因为在平常的时候,鼹鼠只能够分辨其他人说话是否撒谎,只有他集中精神才能读取一个人的心中的真实答案,其他的就根本做不到。
但这样够了,鼹鼠就是依靠着这个能力成为金并隐藏的‘人事主管’,他可以帮助金并挑选忠于他的人。这也是为什么金并明明隐退,却依然拥有着强大实力的原因,因为金并始终能够掌握自己手下的忠诚。
那些不忠诚的……自然是被‘辞退’。
“明白,鼹鼠离的不远,我叫他过来。”詹姆斯马上说道。
……
不到十分钟,一个小老头就来到了金并的家中。这个男人长相普通,丢到人群里,立刻会消失的那种。带着一副眼镜,穿着风衣提着公文包,一副社畜模样。
他叫莱斯特·伯纳姆,一个会计师,同时也是金并最重要的手下之一,代号鼹鼠。
“BOSS?”莱斯特第一次来到金并的家中,老实说他很慌,害怕金并要干掉他。毕竟金并的所在是绝对的机密,即便是他,也无从知晓,以前接触他的都是詹姆斯。
金并点点头说道:“有一笔资金需要你去监管。”
这是很正常的事情,他是个会计,原本也是金并财务团队的一员。
可莱斯特立刻感知到,金并在撒谎。
“不要走神!这很重要,认真听我说!”金并看着莱斯特,沉声说道。
莱斯特立刻了然,说完集中精神。
接下来金并嘴里的话莱斯特一句都没听进去,而是倾听着金并内心的声音。
那些金并真正要交代的话。
“明白了,BOSS!我会遵照您的吩咐去做的。”
“那就好。”
詹姆斯在一旁闭目养神,他知道,接下里的事情不需要自己去做了,鼹鼠才是金并报复计划的执行者。他现在最重要的任务,他已经清楚了。毕竟他追随金并这么多年,太了解自己的老板了。
想到这里,詹姆斯抬起头,眼镜片上泛起了一丝冷光。
……
而在金并的周围,的确有些黑暗世界的人物正在盯着金并。
他们不属于高台桌,只属于古血氏族。
“黑暗帝王……哈,一个小地方的乡下土鳖而已。”
维德是一名佣兵,来至一个古老的训练营。这个训练营会定期从世界各地选择一些孩童来进行训练,就像古代中东地区的马克留木制度一样,经过残酷的洗脑和训练,才最终诞生出最优秀,最忠诚的战士。
这些战士都是古血氏族的财产,也是最忠诚的战士。
或许是和他们的主人相处旧了,这些奴隶战士,也充满了傲慢。
“闭嘴!我们只需要完成我们的任务就行了,其他的事情不需要我们操心!”维德的长官,马穆鲁克训斥了维德一句。虽然话是这么说没错,可马穆鲁克自己其实也对金并不以为然。
他们总共有六个人,两个监视金并本身,其他人则监视金并的重要手下。
“你在这里继续监视,我去休息,到时间喊我,我们换班。”
“明白。”
接着马穆鲁克转身打算回到藏身的地方,可走了没两步,一个长相怪异的人从阴暗处走了出来。
“嗯?”一开始马穆鲁克没在意,可对方却直冲冲的朝他走过来。
“你……”马穆鲁克刚刚准备说话,对方突然拿出一只怀表在他面前摆动。
接着马穆鲁克就一阵困意袭来。
糟糕!
在彻底失去意识之前,马穆鲁克想要给同伴示警。可惜晚了。
……
“处理了?”
在离金并房子的一条街上,那里的装潢充满了19世纪的风格,有点像西部电影小镇的感觉。这条街算是附近的一景点吧,和国内很多城市都有仿古一条街一样。这条街是金并所在小镇的集市举办的场所,每个星期天都会有很多人在这里摆摊。
这条街的特色就是崇尚手工制作、全天然无污染之类巴拉巴拉的东西。
另外也会有很多奇奇怪怪的小摊在这里做生意。
比如詹姆斯站的位置,就是一个占卜小摊。小摊的主人是一个穿的花里胡哨的女人,一看这装扮就是在模仿吉普赛人。
“我已经给他们催眠了。不过他们的意志力非常坚韧,我无法改变他们的意志,但影响一下他们却能够做到,他们会在每天十二点以后,会对boss的所有举动视而不见,将其视为一切正常。知道凌晨三点,他们才会恢复。”
那个吉普赛女人如此说道。
詹姆斯感觉有点出乎预料:“哦,只能这样么?看来敌人比我们想象的要强的多啊……我知道了。有事我会在联系你的。”
与此同时另一边,鼹鼠也展开了金并的计划。
很快,刀锋就得知了一个情报。
关于狄肯·费斯的情报!
“你从哪搞到的情报?”汉尼拔看着手中的情报有点惊奇的问道。要知道,这才过去三天时间,凯这边依靠着纽约市警察局这么庞大的机构,三天时间都没查出狄肯·费斯到底在哪,结果刀锋这个独行侠却这么快找到了狄肯·费斯的藏身点。
这种情报收集的能力让汉尼拔刮目相看。
“不……准确的说,是有人将这份情报送到了我的手上。”刀锋说起了情报的来历,他晚上的时候和往常一样,在纽约游走,猎杀吸血鬼或者哈鬼帮,结果在一个吸血鬼经营的地下夜店里,有人找上了他,那个人什么也没说,只是送了张纸条给他,纸条上面就是狄肯·费斯的情报。
等到刀锋打算找这个人问清楚的时候,那人已经消失不见了。
这就很蹊跷了。根据纸条上的情报,狄肯·费斯已经开启了血神计划。并且很快要取得成功了。
于是刀锋以最快的速度找到了汉尼拔。
“这样啊……不管了,先去看看!”汉尼拔没有纠结情报的来源和真假,就算是陷阱也总比啥也不知道来的强。
刀锋也是这么想的,如果只有他一个人,他的确会考虑情报的真假,可现在他不是独行侠了,他有同伴,那自然会大胆一点。
刀锋是独行侠,习惯一个人行动,可那又不是他愿意那样的,而是实在是没办法,首先他的身份特殊,他是半吸血鬼,不管是人类还是吸血鬼都不喜欢他,其他吸血鬼猎人也对他保持怀疑。这身份实在太尴尬了。
其次,一般的人根本跟不上他的实力,组队的话除了拖后腿,压根没啥用,他还要费心尽力的保护队友,还不如他一个人行动来到轻松痛快。
所以久而久之,他自己和其他知道到刀锋的人,都习惯了独来独往。
可现在不一样,他有同伴了!芝加哥的事情,让刀锋信任汉尼拔,汉尼拔也不介意他的身份。毕竟严格讲起来,汉尼拔也不是啥好东西。其次汉尼拔的实力绝对足够!
……
两个小时后,汉尼拔和刀锋就找到了情报中所提及的地点。
奥尔巴尼。
提道纽约,人们的第一印象就会想到纽约市,并且下意识的就会认为纽约市是纽约州的首府,毕竟纽约市不仅是全世界最出名的城市,也是纽约州最大的城市,甚至纽约市的名字都和纽约州相同。
但其实纽约州首府是在奥尔巴尼,并且已经持续了200多年了。奥尔巴尼是纽约州的州府所在地,于1614年,由荷兰人建立,英国在1664年取得控制权,并将其改名为奥尔巴尼,之后成为纽约首府,直到现在。
纽约州州政府就在奥尔巴尼。
这里的生活节奏和纽约完全不一样,相当缓慢,也没有纽约的拥挤,向当适合养老生活的地方。
一般情况下,吸血鬼不太会喜欢这种环境。他们更喜欢堕落,夜生活丰富的大城市。因为那更便于他们觅食,毕竟那种千万人口的大城市,随随便便失踪个把人,没人会在意。像这种小地方的人,大多生活简单,一点小事都能成为大新闻,要是一个人失踪那绝壁是大事,会搞的尽人皆知。
所以吸血鬼很少在小地方,只会在大城市。
这也算大城市的特产吧。
“没想到他们会躲在这里,难怪我在纽约找不到他的踪迹。”刀锋看了看夜里静悄悄的城市,反倒有种不习惯的感觉。这帮吸血鬼最喜欢呆的地方,就是那种吵的要死的夜店,专门找那些磕了药,啥也不清楚的白痴吸血,反正他们就算活下来第二天也不会感觉有什么,哪怕死了,也简单,直接套个嗑药过量就能糊弄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