崛起于卡拉迪亚
作者:半月文青 | 分类:游戏 | 字数:109.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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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章 输赢并不重要
“输赢不重要,大家开心就好。”
酒馆当中,拜伦带头举起了酒杯,敬给了参加比赛的其他士兵。
他们的表情和拜伦差不多,没有高兴,也没有失望的意思。
一般这种群情况,就是没有输的太惨,但是显然也没赢。
的确,拜伦带着手下的部队兴冲冲的去参加团体比赛了,一连击败三波对手,直面雅尔派出来的队伍。
这里面随便抓出一个人,都是诺德勇士中的佼佼者,而且十人当中又三个人士诺德资深士兵,阵容豪华配合默契。
虽然拜伦又艾雷恩法提斯班达克雅米拉四个英雄级队友助阵,但是因为是比赛,而且对手的雅尔的人,他们不能下死手,用不能用弓弩,加上队伍还不够默契,在一波对阵之后,拜伦他们这边就剩下了五个人,也就是4个英雄级队友还有拜伦。
而对手因为出色的防御阵型和默契的配合,仅仅有一人被艾雷恩打倒,选择了认输。
之后他们就被九个人包围,拜伦首先就被一个诺德资深士兵打倒了,到现在两肋还感觉有些疼痛。
不过能撑下对手的十几招,他已经很不容易了。
之后班达克因为拜伦倒下出现的缺口也被两个诺德勇士架住了。
法提斯和艾雷恩在败下来之前打倒了7个人,最后剩下雅米拉以一敌二,而且对手还是诺德资深士兵。
不过让人意外的是雅米拉最后虽然输了,但是他竟然也靠着假动作打倒了一人,把剑放在了对方的脖子上,而对手的斧子也横在了她的腰上。
异常战斗下来,给观众留下印象最深的却是雅米拉,雅尔也因为她而鼓掌,称雅米拉为“美丽的南方盾女”,这是诺德人对女性战士的一种称呼,也是一种荣誉。
【您的队伍在竞技比赛中取得了一定名次,您的声望+5;】
【您的队伍让人印象深刻,您的称号改变了,您现在的称号为:佣兵队长;】
作为竞技大赛的第三名,拜伦拿到了500第纳尔的奖金,以及之前压自己赢下的200多第纳尔的奖励。
赌注拜伦分给了参与比赛的士兵,又出钱举办了一次小规模的宴会。
饭菜都是现做的,每个人的面前都有一条肥大的烤鱼,以及煎好的肉排,加上了窝车则的白盐和少量的香料,十分美味。
长条桌子上有五只熏鸡,成串的腊肠,还有咸猪肉。白面包和水果更是一整筐一整筐的被端上来,麦芽酒开了三桶,每个人用的都是大杯。
虽然没有赢,但是这些食物足以配得上雅尔的餐桌,就连艾雷恩看到这些美食的食物也丢掉了失败带来的不爽,微笑着向雅米拉敬酒。而其他的士兵,尤其是佣兵出身的雇佣骑手,对着这些食物都留口水,他们对拜伦充满了敬佩,也对自己能够找到这样一位老板感到幸运。
而酒馆的其他几张桌子上,拜伦的那些普通士兵也抓着腌肉、叉着熏鱼,大口的啃着从南方运来的苹果,用精面粉做成的面包填满自己的嘴。他们毫不在意酒杯打翻,麦芽酒洒在地上,因为没有一桶酒喝光,就会立刻有新的送上来。
就连那几个马夫和之前还是农奴的帮工,此时也坐在了角落的桌子边,几个人分食奶酪、煎鸡蛋、鸭腿和干面包,这在他们之前的生活里可是很难吃到的。而且酒水他们和其他几张桌子上的一样都是好酒,那些农夫砸着嘴,品味着这难得的滋味。
酒馆老板站在柜台前,看着眼前的景象,嘴角也翘了起来。
酒馆的伙计已经三次跑过来告诉他厨房的上乘食材用光了,酒窖里也快要空了,而每一次汇报,他嘴角的弧度都会上升。
因为拜伦扔了一个口袋在他的柜台上,里面都是5第纳尔面额的银币,每一次伙计报告之后,他都可以从里面再拿出一枚,放到自己的钱包里。
“吃吧,喝吧,越多越好,越多越好...”
酒馆老板摸了摸自己的胡子,心里美滋滋的。
“明天我要去拜访一下那些磨坊主,我可以给我老婆买条项链,虽然来历不明但是总归是便宜。”
酒馆老板哼起了吟游诗人的歌,而在一条板凳上,也正坐着两个吟游诗人,手里捧着鲁特琴吟唱着经典的勇士歌曲。
“真是个富有的佣兵,如果他是个贵族,我真想向他宣誓效忠,那样我说不定也有机会当上骑士。”
一个维基亚的私生子骑手喝下一口红酒,看着向众人敬酒的拜伦心里这样想到着。
而在其他的座位上,最初跟随着拜伦的那个破产农民,此时也成为了轻步兵的队长,虽然在法提斯他们面前就是打下手的但是好歹混出了成绩。
他此时正啃着一条鸡腿,身前的盘子上有几根啃的干干净净的鸡骨头。
其他的士兵都在狂饮麦芽酒,互相谩骂式的开着玩笑,好吧吃剩的面包和骨头扔来扔去,对于他们中的某些人来说有生以来这是第一次如此的浪费。
而他不同,他正在想着更进一步的发展。
“我给法提斯老爷帮了不少忙,如果我请求他教我骑马,他一定会同意的。那样我就能当一个骑兵了,拿更多的薪水,也不用这么累的走路了。同乡的当了兵还不如我现在混的好,跟着这位队长以后大人一定能赚很多钱,等那时候我就能娶老婆买地,回维达当地主了。”
当然,抱有这种向上爬的心态的人不止他一个,在那些马夫帮工当中,也有人一直想要加入他们。
“看看那些当了兵的,多神气。”
那个一直忙着给自己置办盔甲武器的马夫咽下鸭肉,羡慕的看着正在狂吃美食痛饮美酒的士兵和佣兵们。
而其他的帮工,也赞同的点了点头。
“他们拿的钱那么多,每次打仗还有东西分。我们有时候也得帮他们打,,可是我们什么也分不到。拜伦老爷有钱又慷慨,不过我们不是他的兵,拿不到那些。”
“我也想像他们一样穿着盔甲,拿着剑,多威风啊。我们走了这么远,真是长了见识了。要是在乡下,我还会以为他们是那些骑士大人呢,哈哈……”
“早晚拜伦老爷会让给他当兵的,给我铁盔甲和剑的。”
他边吃边说,似乎已经成了一名拜伦手下的战士。
不过等他回过神的时候,发现其他人都举着酒杯,自己也马上把快要喝空的杯子举了起来。
“敬我们的胜利!敬拜伦队长,敬我们牡丹团!”
已经成了雇佣骑手的约翰带头举起了酒杯说出敬酒词,而其他士兵也紧跟他喊了起来。
“敬胜利!敬拜伦队长,敬牡丹佣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