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官家嫡女
作者:梦里闲人 | 分类:穿越 | 字数:75.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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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回原形
打回原形
沈思齐的几个朋友从京里来看他,沈思齐约了他们喝酒,又陪着他们在客院住着,吴怡叫了夏荷来值夜,夏荷帮吴怡盖上了被子,转身要走。
“夏荷,你陪我说说话吧。”
“夜都深了,二奶奶该睡了。”
“我睡不着,咱们像我小时候那样聊天好不好?”
夏荷想了想,在床踏上铺了被子,躺了下来,“二奶奶要聊什么?”
“秋红的孩子,你给安置到哪里了?”
“送回京了,秋红的老子娘看着也是个念想。”
“唉……我原想着,咱们这些人在一起,千里搭凉棚没有不散的筵席,该走的总会走的,可这山不转水转,总有再见的一天,却没想到秋红这么早就没了。”
“秋红命苦。”
“你去扬州吧。”
“啊?”夏荷坐了起来。
“扬州的桑园绸缎庄,总得有人去管,可这一年的净利,少说也得五、六千两的买卖交给谁我都不放心,也只有交给你了。”如今洋人的绸缎虽然大量进来,上等人家用的好丝绸却依旧是真丝的,更不用说海外庞大的市场了,吴怡的绸缎庄直接给刘七爷的茂丰洋行供货,根本不愁销路,桑园是自己家的,养蚕的农户不是自家的佃户就是多年的老交情,不愁养也不愁销,是坐地生金的买卖,也是能传给子孙的生意。
“二奶奶可是厌了奴婢了?”
“夏荷,我是舍不得你,可你能当一辈子的管事媳妇,做内掌柜做得也好,周大哥能当一辈子的杂工、马夫吗?你跟周大哥陪我一场,我却不能看着你们世代为仆,我把敦子的放生纸都给你们,你们日后生的孩子都是堂堂正正的自由人,有要念书的也能考取功名,不乐意念书的这一年绸缎庄里地缝里的利也够你们买些田土的了,到老了的时候,做个地主婆,儿女都不用再看人脸色过日子,岂不是更好?”
夏荷低下了头,她这一辈跟着吴怡夫妻,过得比外面殷实的人家还要好,又不怕旁人欺凌,可吴怡的话却也是实情,再怎么富贵也是奴仆,哪比得上堂堂正正的正经人家,更不用说若是子孙在主子面前混不上得脸的差事,她这一辈再得脸,也撑死了能保两辈人不愁吃穿,吴怡说的却是几代人的好日子,甚至有可能供养出一个秀才、举人之类的,改换门庭。
“姑娘是为秀菊的事生奴婢的气了?”夏荷知道,她在秀菊身上动得手脚瞒不过吴怡。
“我知道你的心思,你是被秋红的事吓怕了,怕我也有个好歹,连秀菊这样的,也不能忍。”
“奴婢……曾经在太太面前立过誓,粉身碎骨也要保姑娘平安。”
“你和太太都一样,觉得我太善,怕我嫁了人之后被人欺负,怕我对付不了公婆、妯娌、通房妾室……”
“姑娘……”夏荷擦了擦眼角不知道什么时候渗出的泪水,“姑娘,虽说二爷眼前一心只记挂着姑娘,可是这男人学坏三十开外,再过个十年,姑娘姿色渐褪,二爷却是正当年,他变了心肠,姑娘又是那样一个伤了心只会自己忍着,不哭不闹不肯放□段去哄男人的性子,姑娘可怎么办?”吴怡替她往长远了想,她也同样替吴怡往长远了想。
“夏荷,你觉得我像是太太那样,就行了吗?”刘氏和吴宪,怕是古人眼里的夫妻典范了,刘氏能容妾室,也能管住妾室,庶子庶女一个个都教得好,贤名在外,吴宪也是个长情的,喜新不厌旧,如今年纪大了,反倒乐意在刘氏屋里呆着了,他们两个是京里有名的恩爱夫妻。
可是吴怡一闭眼睛,就想起那一个一个走马灯似的姨娘,刘氏得有多大度,才能容忍这一根一根扎在心中上的针?或者她根本不在意?刘氏这样的女子,从一生下来就已经习惯了古代的一夫一妻多妾制,可吴怡觉得她就算不是穿越的,也不见得有刘氏那样的胸襟。
“姑娘,旁人都是这么过的,姑娘为什么就过不得呢?”
吴怡摸摸肚子,是啊,她为什么就过不得呢?现在外面都说她不愧为刘氏的女儿,一样的贤惠,都说吴家家风好,会养女儿,可她知道自己,她根本比不上刘氏,或者说经过了芦花案,他们夫妻共过患难以后,她一开始那种像刘氏和吴宪一样过一辈子的想法,渐渐的就没了,她想要一夫一妻的过一辈子,这才就真的在古代天地难容吗?
“姑娘,奴婢不离开姑娘,扬州谁乐意去谁去,奴婢不去。”夏荷不到一刻钟的功夫,就把能改变他们全家命运的机会给推了出去,这在现代人眼里简直是匪夷所思,但在古代人的是非观里,无论是臣子对于君王的忠,还是奴仆对主子的忠,都是刻在骨子里的,更不用说夏荷是从心里往外的对吴怡忠心,她真正的偷偷把吴怡当成了自己的妹妹。
“你容我再想想。”吴怡知道夏荷的心思,再深说就是辜负夏荷了,也只能把这事放下了。
五月里的时候,吴怡肚子已经很大了,只觉得浑身燥热难耐,抱着肚子在院子里乘凉,连到了晚上都不愿意回屋。
沈思齐也只得拿了书本,陪着她在院子里呆着,两个人谈诗论文的,倒也快活。
吴承宗一个月前曾有信来,他在海关上的任期已满,要回京述职,路过山东时要暂住几日,看看吴怡,也拜见一下外祖。
“这信走的比人也快不了多少,三哥却还是不到,难道路上有什么事?”吴怡想起这事,总是惦记。
“三哥走的是海路,顺风逆风总容易耽搁行程。”沈思齐眼睛不离书本的说道。
“我三哥啊,就是固执,非要一个人上任,我母亲几次想要送三嫂过去,他都不肯。”吴怡说道。
沈思齐听她这么说,搁下了书,面有难色。
“难不成这里有什么隐情?”
“我前些日子来的朋友,有一个曾经去过广东,见过你三哥,听说你三哥身边有一个女子,出入仆从皆以夫人相称,不知底细的人都以为她是吴三奶奶……”
彼时官员上任不带正妻带爱妾的也有,但多半都是言名身份,往来交际也皆是称之为如夫人或者是姨娘,吴承宗正经了一辈子,怎么会犯这样的错?吴怡脸色也变得不好看了,“这么大的事你怎么才跟我说?”
“我怕你知道这事之后,心里不舒服。”
“京里的太太可是知道这事?”
“听说是知道的。”
刘氏那么精的人,这种事怎么可能会不知道,这怕也是她一直想要送三奶奶孙氏过去的原因,如今吴承宗回京述职,身边必定带着那个女子,刘氏怕是容不下她了。
“难怪三哥走的这么慢。”吴怡真的是气坏了,“他就不怕有人参他停妻再娶宠妾灭妻?”
“广东山高皇帝远,写封邸报也要两个月才到京城,再加上势力盘根错节,各有各的把柄……再说这事只要孙家不生气,不去告,别人再告也没用,弄不好还要弄得一身腥。”
“回京呢?难道他要搞出两个吴三奶奶不成?”吴怡简直不能理解自己那个素来一心只读圣贤书,严肃正经的可怕的三哥,怎么会一下子转了性,竟干出这样的事来?难道真的是在家的时候压抑得狠了,脱离了家里人的管教,就自由放任了起来?
沈思齐见她这样,也只得扶住她劝,“你先不用生气,左不过三哥先到咱们这里,到时候你好好劝劝他,无论如何也不能让他带那个女子回京就是了,若是良家的,就找个地方先安置着,若不是良家的,干脆卖了又如何?他回了家总要见妻子儿女的,带这么个人算是怎么回事?”吴承宗带的这个人,肯定不是禀告过父母纳的姨娘,在古人眼里属于没名份的女人,就算是纳了的姨娘,在外面自称是夫人也是犯了大忌的,暗地里被处置了也是平常。
“就怕到时候三哥舍不得。”能让吴承宗如此甘冒风险的女人,让吴承宗说放手就放手,谈何容易。
对这事吴怡越想越生气,她素来最看不上男人找小三,却没想到找小三的是自己的亲哥哥,为了小三把妻子闲置在京里,带着小三在外地快活,简直是该天打雷劈的罪行,她这么憋着一股子气一直憋到了三日后吴承宗的车队到了她家。
她原想着能让吴承宗倾心,忘了礼法教养在广州私娶的女子,不是一个绝色也得是何赛飞类型的妖娆柔弱美人,再不然就是白吟霜型的小白花了,可当那个女子出现在吴怡面前的时候,吴怡有些发蒙。
那女子虽颇有几分姿色,但也不是十分的美丽,孙氏不是美女,比起她来也不算是差,更不用说之前吴承宗的通房绵雨了,那才是个真正的佳人呢,只见她内穿一件粉白绣粉蝶的里衣,霞飞粉的半臂,大红的百褶裙,最惹眼的就是微凸的小腹,舒眉朗目颇有大家风范的样子。
吴怡知道,这个小三怕是不好打发了。
那女子来之前想必也是学过些规矩,虽有些勉强,还是慢悠悠的跪了下来,“给五姑奶奶请安。”
吴怡像是没看见她似的,喝了一口茶,夏荷给吴怡使了个眼色,此时吴承宗跟她正是情热之时,吴怡对她太过怠慢怕会得罪吴承宗,吴承宗到底是吴怡的兄长,要哄劝不能强势弹压。
“起来吧。”吴怡挥了挥手,“你身子重,坐吧。”
红裳端上来一个海棠形的小杌子,让她坐下了,那女子见吴怡让她坐的是这样明显贬低她地位的小杌子脸色有些微变,最终还是在旁边的丫头的示意下,坐下了。
“几个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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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月了。”
“海上风浪大,没少遭罪吧。”
“只是有些胎心不稳,在胶州码头上了岸,将养了一些时日,也就无恙了。”
难怪吴承宗走得这么慢,“辛苦了。”
“跟着三爷走,不辛苦。”女子眼神极为坚定。
“你还没进我娘家的门,我原不该受你的礼的,只是礼数如此,还请姑娘见谅。”吴怡这么说,就是从她这里就不承认她是吴承宗的女人。
若是平常的女子听她这么一说,简直是要尴尬的找个地缝钻进去了,寻死觅活也不是不可能,可这女子竟像是没听见一样,“早晚要见五姑奶奶的,先磕个头也没什么。”
“你下去吧,一路辛苦,好好歇着。”这女子想必是做了一路的心理准备了吧,确实不是好对付的。
“不辛苦,进了京一样要给太太磕头,立规矩……”
她这么一说,一屋子的丫头包括吴怡,都笑了,吴怡实在觉得对她无话可讲了,夏荷上前了一步,“太太又不是庙里的菩萨,一天到外大门四开的,随便什么人想去见就见,想去跪就跪,想立规矩就立规矩,姑娘,你家里是干什么的?”
女子这次脸上可真的是尴尬了,“我家里是跑船的,我父亲有一艘商船。”
“原来是商家女子。”吴怡点了点头,“姑娘你歇着去吧,无论是我这里还是京里,都不用你立规矩。”
“五姑奶奶,您都不问问我姓氏名谁吗?”那女子咬了咬嘴唇,吴怡对她来讲就像是她在广州畏惧的权势规矩宅门女子的缩影一般,珠环玉绕,脸上永远是端庄的表情,五官美丽端正的像是庙里的菩萨,周围是一个一个衣着得体华丽的丫环仆妇,面对着她的时候,带着三分的看不起。
“女子的闺名怎么好向外人随意说出?您家里是姓方的吧?退一万步说,您就是进了吴家的门,我见了你也不过是叫一句方姨娘。”除了那些丫环转正的,之前主子替取的名字有人知道,别的奶奶姨娘,闺名哪里是随便叫出口的。
“奴家名唤玫玉。”
“这个名要改。”
“什么?”
“我家九妹名字里有个玫,怎么我三哥没告诉过你吗?你要改名。”闺名不随便叫,可是犯了忌讳一样要改名。
广州民风本就比京城开放得多得多,玫玉是商家之女,自幼就常女扮男装随着父亲谈生意,跟了吴承宗以后,出席各种场合也不避讳,吴承宗也没有那么细心把大宅门里的规矩一点一点的教给她,广东那种开放的风气养出来的女孩,遇上京中的宅门,格格不入。
玫玉告诉自己,如果连吴家五姑娘这一关都过不了,她到了京城怎么办?也只得咬咬牙,“我改了就是了。”
吴怡放了她去歇息,却不由得有些自嘲的心思,她这要是在演琼瑶剧,怕是恶毒女配三号了,京里的太太、三嫂,是恶毒女配二号、一号,三嫂怕是要被斗垮,她估计会被转化?
想想吴承宗喜欢上这样的女子或者是任何女子都不意外,古代男子十几岁就由长辈安排婚事,娶了从没见过的女人,一瞬间遭遇爱情,防御值怕是要为零。
可是吴家有家风要顾,吴怡虽跟孙氏没有什么交情,也知道她是称职的吴三奶奶,凭什么为了方玫玉所谓的爱情,就要伤害到吴家,伤害到孙氏?她的爱情就那么高贵?一个商家女子,没名没份的跟着吴承宗这个手有实权的官家子弟,会是单纯的为爱?问路边的狗,狗都不信。
吴怡亲拟了菜单子,又下厨炒了两样吴承宗在家时喜爱的小菜,因没有外人,也不用顾及男女之防,把桌子摆在了花厅,沈思齐和吴怡设宴招待吴承宗。
吴承宗这些年变化也是颇大,原本的白面书生,被南方的烈日晒得有些黑了,有些稚气的脸也变成了成年人的样子,嘴唇上特意留了一些胡须,让他看起来像是三十岁左右的人,而不是二十多岁,最重要的就是他眼睛里的深沉沧桑,一个人在广州面对虎狼,算计人也要怕被人算计,吴承宗的眼睛老了。
许是知道了自己的身份不适合出现在这种场合,方玫玉并没有来。
吴承宗只叙离情,也没有提她,席间讲的净是一些广东的趣闻,“我初去广东的时候,身边一个会讲广东话的人都没有,派人出去买捆葱都买不回来,更不用说当地的官员交往了,我们几个或是老家在京里的,或者老家在南方的,跟他们讲官话那叫一个费劲,那帮人还非说自己说的就是官话,我总算明白了什么叫天不怕地不怕,就怕广东佬讲官话,最后逼急了,也只能像一群哑巴似的,笔谈。”
吴怡也是跟着笑,不停地夹菜给他,“三哥这些年在外,没吃过这京里的菜吧?”
“没有,那地方连白菜都买不到,就是海鲜多。”吴承宗说道,他又从怀里拿出一本书来,“在家时曾听你提起过,说是宋时有一本书叫天工开物,只是不知为何不见了,我在广东托人找,竟在倭人那里寻到了这书。”
吴怡接了这书,转手又交给了沈思齐,沈思齐看着这书也是感慨,“这书据说太祖也曾经张榜找过,就是不见,如今三哥找着了,敬献给圣上,也是功德一件。”
几个人说的都是家事趣事,到了酒过三巡之时,吴怡终于忍不住问起方玫玉了,“三哥,你的那位如夫人,你真的打算带进京?”
刚才还滔滔不绝的吴承宗不说话了。
“无论是停妻再娶,还是不告父母偷娶都是天大的罪过,三哥真的要担着?三嫂自从嫁进吴家,相夫教子生儿育女,上敬公婆下让小叔、小姑,并无错处,三哥你……”
“所以我想把她留在山东。”吴承宗抛下一个重镑炸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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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
“我把她先留在山东,回京跟父母请罪。”
吴怡以为会劝吴承宗很久,却没有想到吴承宗话说得这么干脆。
“如果九妹没有嫁进宫,吴家的处境不是这么微妙,我还可以替她争一争,至少要争个名份,给孩子一个姓氏,如今……”吴承宗闭了闭眼,“争不得了。”
他若是想要让方玫玉进京,至少会在下船的时候找个有经验懂规矩的婆子好好教教她,免得她出糗,他如此的放任,对方玫玉宠爱万分,可以说是要什么给什么,为的就是如今的这一句放下。
吴怡早就知道,吴承宗在吴家的孩子里,骨子里是最冷漠的一个,心里除了父母和嫡亲的兄弟姐妹,怕是连别人站脚的缝隙都没有,却没有想到他真的是这么的冷。
“那孩子呢?”
“孩子生下来,她若是不想养孩子,想回广东,劳烦五妹替我找个奶娘,先养着,太太若是准我就把孩子寄在绵雨名下,认祖归宗,太太若是不准,再劳烦五妹替他找个好人家;她若是想养孩子,我自会出银子,只是这孩子不能姓吴。”吴承宗说得冷漠,眼睛里却满是沉痛,他这个人,一辈子压抑着自己,所谓世家子弟,第一个被杀掉的就是对爱情的向往,他如果不是真喜欢方玫玉,他是不会在广东冒那么大的风险跟她在一起的,可是在接到信说九妹已经被册封太子妃的时候,他就知道,他跟方玫玉的缘份到头了。
“方玫玉我见过了,她可不是能安心在山东呆着的人,你就不怕她大着肚子找到咱们家里去?”
“这就要劳烦五妹了。”吴承宗站了起来,深深的鞠了一躬,“我这一路也想跟她说,可我说不出口。”他有一滴眼泪,就这么落在自己的鞋面上,除了他自己,谁也看不见。
吴怡真想一巴掌打到他脸上去,女人他要了,好日子他过了,恶人却要她这个做妹妹的当,可是看见吴承宗泛红的眼圈,她什么也说不出了,这种牺牲不是身在局中,是不会懂的。
沈思齐看着这对兄妹,也是有些感叹,在这种时候他却也不能说什么。
吴怡深吸了一口气,“你是怎么认识她的?”
“她父亲有一艘商船,又租了几艘船做生意,她父亲跟大哥常年在外,她穿着男装出来进去的谈生意,我原不知她是女子,就觉得这个小子有趣得很,又来知道她的底细,也就守着礼仪规矩了,她家的商船出了事,我看着她可怜伸手帮了她一把,她从此就开始三番五次的找上门来,后来甚至穿了女装,抱着包袱在衙门口堵我,就是要嫁给我……闹得满城风雨的,我……”
“你就扛不住了?”吴承宗这样的人,遇上方玫玉这样的独立自主女强人类型的,又被人那么公开的追着,扛不住是正常的,扛得住才是不正常的,“她可知道你家中有妻室?”
“她一开始就知道。”
“广东那边就是妻妾和睦姐妹相称的了?”
“官家规矩大,商家就没有那么严了,得宠的妾室盖过正室的也不是没有,再有就是一些人家信了洋人的天主教,一夫一妻到老的。”
“这事我都清楚了,三哥你实在是……糊涂啊。”吴怡真的不知道该怎么说吴承宗了,不管是明白还是糊涂,吴承宗最根本的一个立场却是站得极稳极稳的……吴家。
这个时候吴怡真的不知道是该可怜方玫玉,还是该讨厌方玫玉了,她不管是出于什么目的,千方百计的跟了吴承宗,得到的却只是几年的好时光,到最后把她打回原形的,恰恰也是吴承宗……
作者有话要说:这件事真的要看立场了,总之吴承宗用最冷酷的理智,先杀灭了自己的感情,对方玫玉他渣,说起来对孙氏还他是渣,好吧,作者写到这里也不知道是什么立场了,事情就是这么回子事情,他跟孙氏也不是因爱而走到一起的现代夫妻,他最终却自己杀灭了自己的爱,也许方玫玉不会选,有胆子违抗家族毁天灭地也要跟爱人在一起的至少在古代,不多。
沈思齐的几个朋友从京里来看他,沈思齐约了他们喝酒,又陪着他们在客院住着,吴怡叫了夏荷来值夜,夏荷帮吴怡盖上了被子,转身要走。
“夏荷,你陪我说说话吧。”
“夜都深了,二奶奶该睡了。”
“我睡不着,咱们像我小时候那样聊天好不好?”
夏荷想了想,在床踏上铺了被子,躺了下来,“二奶奶要聊什么?”
“秋红的孩子,你给安置到哪里了?”
“送回京了,秋红的老子娘看着也是个念想。”
“唉……我原想着,咱们这些人在一起,千里搭凉棚没有不散的筵席,该走的总会走的,可这山不转水转,总有再见的一天,却没想到秋红这么早就没了。”
“秋红命苦。”
“你去扬州吧。”
“啊?”夏荷坐了起来。
“扬州的桑园绸缎庄,总得有人去管,可这一年的净利,少说也得五、六千两的买卖交给谁我都不放心,也只有交给你了。”如今洋人的绸缎虽然大量进来,上等人家用的好丝绸却依旧是真丝的,更不用说海外庞大的市场了,吴怡的绸缎庄直接给刘七爷的茂丰洋行供货,根本不愁销路,桑园是自己家的,养蚕的农户不是自家的佃户就是多年的老交情,不愁养也不愁销,是坐地生金的买卖,也是能传给子孙的生意。
“二奶奶可是厌了奴婢了?”
“夏荷,我是舍不得你,可你能当一辈子的管事媳妇,做内掌柜做得也好,周大哥能当一辈子的杂工、马夫吗?你跟周大哥陪我一场,我却不能看着你们世代为仆,我把敦子的放生纸都给你们,你们日后生的孩子都是堂堂正正的自由人,有要念书的也能考取功名,不乐意念书的这一年绸缎庄里地缝里的利也够你们买些田土的了,到老了的时候,做个地主婆,儿女都不用再看人脸色过日子,岂不是更好?”
夏荷低下了头,她这一辈跟着吴怡夫妻,过得比外面殷实的人家还要好,又不怕旁人欺凌,可吴怡的话却也是实情,再怎么富贵也是奴仆,哪比得上堂堂正正的正经人家,更不用说若是子孙在主子面前混不上得脸的差事,她这一辈再得脸,也撑死了能保两辈人不愁吃穿,吴怡说的却是几代人的好日子,甚至有可能供养出一个秀才、举人之类的,改换门庭。
“姑娘是为秀菊的事生奴婢的气了?”夏荷知道,她在秀菊身上动得手脚瞒不过吴怡。
“我知道你的心思,你是被秋红的事吓怕了,怕我也有个好歹,连秀菊这样的,也不能忍。”
“奴婢……曾经在太太面前立过誓,粉身碎骨也要保姑娘平安。”
“你和太太都一样,觉得我太善,怕我嫁了人之后被人欺负,怕我对付不了公婆、妯娌、通房妾室……”
“姑娘……”夏荷擦了擦眼角不知道什么时候渗出的泪水,“姑娘,虽说二爷眼前一心只记挂着姑娘,可是这男人学坏三十开外,再过个十年,姑娘姿色渐褪,二爷却是正当年,他变了心肠,姑娘又是那样一个伤了心只会自己忍着,不哭不闹不肯放下身段去哄男人的性子,姑娘可怎么办?”吴怡替她往长远了想,她也同样替吴怡往长远了想。
“夏荷,你觉得我像是太太那样,就行了吗?”刘氏和吴宪,怕是古人眼里的夫妻典范了,刘氏能容妾室,也能管住妾室,庶子庶女一个个都教得好,贤名在外,吴宪也是个长情的,喜新不厌旧,如今年纪大了,反倒乐意在刘氏屋里呆着了,他们两个是京里有名的恩爱夫妻。
可是吴怡一闭眼睛,就想起那一个一个走马灯似的姨娘,刘氏得有多大度,才能容忍这一根一根扎在心中上的针?或者她根本不在意?刘氏这样的女子,从一生下来就已经习惯了古代的一夫一妻多妾制,可吴怡觉得她就算不是穿越的,也不见得有刘氏那样的胸襟。
“姑娘,旁人都是这么过的,姑娘为什么就过不得呢?”
吴怡摸摸肚子,是啊,她为什么就过不得呢?现在外面都说她不愧为刘氏的女儿,一样的贤惠,都说吴家家风好,会养女儿,可她知道自己,她根本比不上刘氏,或者说经过了芦花案,他们夫妻共过患难以后,她一开始那种像刘氏和吴宪一样过一辈子的想法,渐渐的就没了,她想要一夫一妻的过一辈子,这才就真的在古代天地难容吗?
“姑娘,奴婢不离开姑娘,扬州谁乐意去谁去,奴婢不去。”夏荷不到一刻钟的功夫,就把能改变他们全家命运的机会给推了出去,这在现代人眼里简直是匪夷所思,但在古代人的是非观里,无论是臣子对于君王的忠,还是奴仆对主子的忠,都是刻在骨子里的,更不用说夏荷是从心里往外的对吴怡忠心,她真正的偷偷把吴怡当成了自己的妹妹。
“你容我再想想。”吴怡知道夏荷的心思,再深说就是辜负夏荷了,也只能把这事放下了。
五月里的时候,吴怡肚子已经很大了,只觉得浑身燥热难耐,抱着肚子在院子里乘凉,连到了晚上都不愿意回屋。
沈思齐也只得拿了书本,陪着她在院子里呆着,两个人谈诗论文的,倒也快活。
吴承宗一个月前曾有信来,他在海关上的任期已满,要回京述职,路过山东时要暂住几日,看看吴怡,也拜见一下外祖。
“这信走的比人也快不了多少,三哥却还是不到,难道路上有什么事?”吴怡想起这事,总是惦记。
“三哥走的是海路,顺风逆风总容易耽搁行程。”沈思齐眼睛不离书本的说道。
“我三哥啊,就是固执,非要一个人上任,我母亲几次想要送三嫂过去,他都不肯。”吴怡说道。
沈思齐听她这么说,搁下了书,面有难色。
“难不成这里有什么隐情?”
“我前些日子来的朋友,有一个曾经去过广东,见过你三哥,听说你三哥身边有一个女子,出入仆从皆以夫人相称,不知底细的人都以为她是吴三奶奶……”
彼时官员上任不带正妻带爱妾的也有,但多半都是言名身份,往来交际也皆是称之为如夫人或者是姨娘,吴承宗正经了一辈子,怎么会犯这样的错?吴怡脸色也变得不好看了,“这么大的事你怎么才跟我说?”
“我怕你知道这事之后,心里不舒服。”
“京里的太太可是知道这事?”
“听说是知道的。”
刘氏那么精的人,这种事怎么可能会不知道,这怕也是她一直想要送三奶奶孙氏过去的原因,如今吴承宗回京述职,身边必定带着那个女子,刘氏怕是容不下她了。
“难怪三哥走的这么慢。”吴怡真的是气坏了,“他就不怕有人参他停妻再娶宠妾灭妻?”
“广东山高皇帝远,写封邸报也要两个月才到京城,再加上势力盘根错节,各有各的把柄……再说这事只要孙家不生气,不去告,别人再告也没用,弄不好还要弄得一身腥。”
“回京呢?难道他要搞出两个吴三奶奶不成?”吴怡简直不能理解自己那个素来一心只读圣贤书,严肃正经的可怕的三哥,怎么会一下子转了性,竟干出这样的事来?难道真的是在家的时候压抑得狠了,脱离了家里人的管教,就自由放任了起来?
沈思齐见她这样,也只得扶住她劝,“你先不用生气,左不过三哥先到咱们这里,到时候你好好劝劝他,无论如何也不能让他带那个女子回京就是了,若是良家的,就找个地方先安置着,若不是良家的,干脆卖了又如何?他回了家总要见妻子儿女的,带这么个人算是怎么回事?”吴承宗带的这个人,肯定不是禀告过父母纳的姨娘,在古人眼里属于没名份的女人,就算是纳了的姨娘,在外面自称是夫人也是犯了大忌的,暗地里被处置了也是平常。
“就怕到时候三哥舍不得。”能让吴承宗如此甘冒风险的女人,让吴承宗说放手就放手,谈何容易。
对这事吴怡越想越生气,她素来最看不上男人找小三,却没想到找小三的是自己的亲哥哥,为了小三把妻子闲置在京里,带着小三在外地快活,简直是该天打雷劈的罪行,她这么憋着一股子气一直憋到了三日后吴承宗的车队到了她家。
她原想着能让吴承宗倾心,忘了礼法教养在广州私娶的女子,不是一个绝色也得是何赛飞类型的妖娆柔弱美人,再不然就是白吟霜型的小白花了,可当那个女子出现在吴怡面前的时候,吴怡有些发蒙。
那女子虽颇有几分姿色,但也不是十分的美丽,孙氏不是美女,比起她来也不算是差,更不用说之前吴承宗的通房绵雨了,那才是个真正的佳人呢,只见她内穿一件粉白绣粉蝶的里衣,霞飞粉的半臂,大红的百褶裙,最惹眼的就是微凸的小腹,舒眉朗目颇有大家风范的样子。
吴怡知道,这个小三怕是不好打发了。
那女子来之前想必也是学过些规矩,虽有些勉强,还是慢悠悠的跪了下来,“给五姑奶奶请安。”
吴怡像是没看见她似的,喝了一口茶,夏荷给吴怡使了个眼色,此时吴承宗跟她正是情热之时,吴怡对她太过怠慢怕会得罪吴承宗,吴承宗到底是吴怡的兄长,要哄劝不能强势弹压。
“起来吧。”吴怡挥了挥手,“你身子重,坐吧。”
红裳端上来一个海棠形的小杌子,让她坐下了,那女子见吴怡让她坐的是这样明显贬低她地位的小杌子脸色有些微变,最终还是在旁边的丫头的示意下,坐下了。
“几个月了?”
“四个月了。”
“海上风浪大,没少遭罪吧。”
“只是有些胎心不稳,在胶州码头上了岸,将养了一些时日,也就无恙了。”
难怪吴承宗走得这么慢,“辛苦了。”
“跟着三爷走,不辛苦。”女子眼神极为坚定。
“你还没进我娘家的门,我原不该受你的礼的,只是礼数如此,还请姑娘见谅。”吴怡这么说,就是从她这里就不承认她是吴承宗的女人。
若是平常的女子听她这么一说,简直是要尴尬的找个地缝钻进去了,寻死觅活也不是不可能,可这女子竟像是没听见一样,“早晚要见五姑奶奶的,先磕个头也没什么。”
“你下去吧,一路辛苦,好好歇着。”这女子想必是做了一路的心理准备了吧,确实不是好对付的。
“不辛苦,进了京一样要给太太磕头,立规矩……”
她这么一说,一屋子的丫头包括吴怡,都笑了,吴怡实在觉得对她无话可讲了,夏荷上前了一步,“太太又不是庙里的菩萨,一天到外大门四开的,随便什么人想去见就见,想去跪就跪,想立规矩就立规矩,姑娘,你家里是干什么的?”
女子这次脸上可真的是尴尬了,“我家里是跑船的,我父亲有一艘商船。”
“原来是商家女子。”吴怡点了点头,“姑娘你歇着去吧,无论是我这里还是京里,都不用你立规矩。”
“五姑奶奶,您都不问问我姓氏名谁吗?”那女子咬了咬嘴唇,吴怡对她来讲就像是她在广州畏惧的权势规矩宅门女子的缩影一般,珠环玉绕,脸上永远是端庄的表情,五官美丽端正的像是庙里的菩萨,周围是一个一个衣着得体华丽的丫环仆妇,面对着她的时候,带着三分的看不起。
“女子的闺名怎么好向外人随意说出?您家里是姓方的吧?退一万步说,您就是进了吴家的门,我见了你也不过是叫一句方姨娘。”除了那些丫环转正的,之前主子替取的名字有人知道,别的奶奶姨娘,闺名哪里是随便叫出口的。
“奴家名唤玫玉。”
“这个名要改。”
“什么?”
“我家九妹名字里有个玫,怎么我三哥没告诉过你吗?你要改名。”闺名不随便叫,可是犯了忌讳一样要改名。
广州民风本就比京城开放得多得多,玫玉是商家之女,自幼就常女扮男装随着父亲谈生意,跟了吴承宗以后,出席各种场合也不避讳,吴承宗也没有那么细心把大宅门里的规矩一点一点的教给她,广东那种开放的风气养出来的女孩,遇上京中的宅门,格格不入。
玫玉告诉自己,如果连吴家五姑娘这一关都过不了,她到了京城怎么办?也只得咬咬牙,“我改了就是了。”
吴怡放了她去歇息,却不由得有些自嘲的心思,她这要是在演琼瑶剧,怕是恶毒女配三号了,京里的太太、三嫂,是恶毒女配二号、一号,三嫂怕是要被斗垮,她估计会被转化?
想想吴承宗喜欢上这样的女子或者是任何女子都不意外,古代男子十几岁就由长辈安排婚事,娶了从没见过的女人,一瞬间遭遇爱情,防御值怕是要为零。
可是吴家有家风要顾,吴怡虽跟孙氏没有什么交情,也知道她是称职的吴三奶奶,凭什么为了方玫玉所谓的爱情,就要伤害到吴家,伤害到孙氏?她的爱情就那么高贵?一个商家女子,没名没份的跟着吴承宗这个手有实权的官家子弟,会是单纯的为爱?问路边的狗,狗都不信。
吴怡亲拟了菜单子,又下厨炒了两样吴承宗在家时喜爱的小菜,因没有外人,也不用顾及男女之防,把桌子摆在了花厅,沈思齐和吴怡设宴招待吴承宗。
吴承宗这些年变化也是颇大,原本的白面书生,被南方的烈日晒得有些黑了,有些稚气的脸也变成了成年人的样子,嘴唇上特意留了一些胡须,让他看起来像是三十岁左右的人,而不是二十多岁,最重要的就是他眼睛里的深沉沧桑,一个人在广州面对虎狼,算计人也要怕被人算计,吴承宗的眼睛老了。
许是知道了自己的身份不适合出现在这种场合,方玫玉并没有来。
吴承宗只叙离情,也没有提她,席间讲的净是一些广东的趣闻,“我初去广东的时候,身边一个会讲广东话的人都没有,派人出去买捆葱都买不回来,更不用说当地的官员交往了,我们几个或是老家在京里的,或者老家在南方的,跟他们讲官话那叫一个费劲,那帮人还非说自己说的就是官话,我总算明白了什么叫天不怕地不怕,就怕广东佬讲官话,最后逼急了,也只能像一群哑巴似的,笔谈。”
吴怡也是跟着笑,不停地夹菜给他,“三哥这些年在外,没吃过这京里的菜吧?”
“没有,那地方连白菜都买不到,就是海鲜多。”吴承宗说道,他又从怀里拿出一本书来,“在家时曾听你提起过,说是宋时有一本书叫天工开物,只是不知为何不见了,我在广东托人找,竟在倭人那里寻到了这书。”
吴怡接了这书,转手又交给了沈思齐,沈思齐看着这书也是感慨,“这书据说太祖也曾经张榜找过,就是不见,如今三哥找着了,敬献给圣上,也是功德一件。”
几个人说的都是家事趣事,到了酒过三巡之时,吴怡终于忍不住问起方玫玉了,“三哥,你的那位如夫人,你真的打算带进京?”
刚才还滔滔不绝的吴承宗不说话了。
“无论是停妻再娶,还是不告父母偷娶都是天大的罪过,三哥真的要担着?三嫂自从嫁进吴家,相夫教子生儿育女,上敬公婆下让小叔、小姑,并无错处,三哥你……”
“所以我想把她留在山东。”吴承宗抛下一个重镑炸弹。
“什么?”
“我把她先留在山东,回京跟父母请罪。”
吴怡以为会劝吴承宗很久,却没有想到吴承宗话说得这么干脆。
“如果九妹没有嫁进宫,吴家的处境不是这么微妙,我还可以替她争一争,至少要争个名份,给孩子一个姓氏,如今……”吴承宗闭了闭眼,“争不得了。”
他若是想要让方玫玉进京,至少会在下船的时候找个有经验懂规矩的婆子好好教教她,免得她出糗,他如此的放任,对方玫玉宠爱万分,可以说是要什么给什么,为的就是如今的这一句放下。
吴怡早就知道,吴承宗在吴家的孩子里,骨子里是最冷漠的一个,心里除了父母和嫡亲的兄弟姐妹,怕是连别人站脚的缝隙都没有,却没有想到他真的是这么的冷。
“那孩子呢?”
“孩子生下来,她若是不想养孩子,想回广东,劳烦五妹替我找个奶娘,先养着,太太若是准我就把孩子寄在绵雨名下,认祖归宗,太太若是不准,再劳烦五妹替他找个好人家;她若是想养孩子,我自会出银子,只是这孩子不能姓吴。”吴承宗说得冷漠,眼睛里却满是沉痛,他这个人,一辈子压抑着自己,所谓世家子弟,第一个被杀掉的就是对爱情的向往,他如果不是真喜欢方玫玉,他是不会在广东冒那么大的风险跟她在一起的,可是在接到信说九妹已经被册封太子妃的时候,他就知道,他跟方玫玉的缘份到头了。
“方玫玉我见过了,她可不是能安心在山东呆着的人,你就不怕她大着肚子找到咱们家里去?”
“这就要劳烦五妹了。”吴承宗站了起来,深深的鞠了一躬,“我这一路也想跟她说,可我说不出口。”他有一滴眼泪,就这么落在自己的鞋面上,除了他自己,谁也看不见。
吴怡真想一巴掌打到他脸上去,女人他要了,好日子他过了,恶人却要她这个做妹妹的当,可是看见吴承宗泛红的眼圈,她什么也说不出了,这种牺牲不是身在局中,是不会懂的。
沈思齐看着这对兄妹,也是有些感叹,在这种时候他却也不能说什么。
吴怡深吸了一口气,“你是怎么认识她的?”
“她父亲有一艘商船,又租了几艘船做生意,她父亲跟大哥常年在外,她穿着男装出来进去的谈生意,我原不知她是女子,就觉得这个小子有趣得很,又来知道她的底细,也就守着礼仪规矩了,她家的商船出了事,我看着她可怜伸手帮了她一把,她从此就开始三番五次的找上门来,后来甚至穿了女装,抱着包袱在衙门口堵我,就是要嫁给我……闹得满城风雨的,我……”
“你就扛不住了?”吴承宗这样的人,遇上方玫玉这样的独立自主女强人类型的,又被人那么公开的追着,扛不住是正常的,扛得住才是不正常的,“她可知道你家中有妻室?”
“她一开始就知道。”
“广东那边就是妻妾和睦姐妹相称的了?”
“官家规矩大,商家就没有那么严了,得宠的妾室盖过正室的也不是没有,再有就是一些人家信了洋人的天主教,一夫一妻到老的。”
“这事我都清楚了,三哥你实在是……糊涂啊。”吴怡真的不知道该怎么说吴承宗了,不管是明白还是糊涂,吴承宗最根本的一个立场却是站得极稳极稳的……吴家。
这个时候吴怡真的不知道是该可怜方玫玉,还是该讨厌方玫玉了,她不管是出于什么目的,千方百计的跟了吴承宗,得到的却只是几年的好时光,到最后把她打回原形的,恰恰也是吴承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