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手机阅读

我是洪荒第一人

作者:空中云舒云卷 | 分类:仙侠 | 字数:141.6万

第407章 高歌就这样混吃混喝

书名:我是洪荒第一人 作者:空中云舒云卷 字数:2360 更新时间:2024-11-25 22:28:56

当晚,高歌参加了柳埠部落的全猪宴。

柳埠部落今年拦截猪兽没有一人死亡,让全族人欣喜若狂,大肆庆祝,数千人吃得满嘴流油,肚皮浑圆,比每年一次的祭祖还高兴。

新河得了木棒宝贝,对高歌感激得不得了,跑前跑后给高歌找好吃的,连猪鞭都弄了一条过来,让高歌哭笑不得,坚决推迟了。

高歌咬着一条烤猪肋骨,在广场四处游荡,听汉子们吹牛,听青年们吹牛,听少年们吹牛。

老人们围坐在一起,慢嚼细咽,嘀嘀咕咕商量着大量的猪兽血肉如何分配。

高歌和几个少年一样,好奇地站在旁边听了一耳朵,老人们也不赶人,慢慢说着话,哪个部落出了多少人,杀了几只猪兽,几个人受了伤等等,竟然都有人记得清清楚楚,记差了,几人核对一下,也都清楚了。

这柳埠部落很是大气,对周围的兄弟部落不错,所有出过力的人,都有一份奖励,受伤的,包养好,他需向部落缴纳的猎物,也由柳埠部落代为缴纳,内外如一,其他部落的老人都很满意,言下一年后生长大,可以多派几个过来云云。

高歌暗暗点头,柳埠这样的边缘部落,组织能力已经非常不错了,部落里武力不错,周围部落又信服,继续发展下去,迟早能成为这极东的强大部落之一。

第二天,高歌没有参加柳埠部落的分猪肉大会,再次向西而去。

修为到大罗境界,时间已经难以在高歌的身上留下什么痕迹了,许多大罗一次闭关,就百万年过去。

高歌却不会,枯坐修炼,虽沉静无扰,对于检视自己的所修所得较为适宜,但高歌的性子却耐不住,了不起闭关修个万把年,再练下去,高歌就觉得有些浪费生命了,也就坐不住,无法继续保持澄清的心境。

但游逛在洪荒,一个个山头翻过去,一条条河流趟过去,一个个部落吃过去,即使都是些粗鄙野食,高歌也吃得津津有味,乐此不彼。

人族数百万年的发展,在高歌的眼中,是缓慢的。

有人说,欲望是人类发展的原动力之一,高歌觉得虽有些绝对,但比照一下洪荒的人族发展,却也不无道理。

洪荒地大物博,很轻易就解决了人族的生存需要,让人族有了自我发展的机会。

人族看到了飞天遁地的巫妖,基于安全的需求,人族纷纷追求强大的力量,以保证种族的生存。

当生存没有压力了,对力量的追求也渗入了人族的骨子里去了,人人都在修炼,不管男人还是女人,老人还是儿童,都把力量的修炼,当作一辈子的事情。

当然,这力量,被包装为道法,道术,炼器,炼丹什么的。

本质并没有区别,都是为了操控更强大的力量,更多的力量,以及得到更长的寿命。

当人族的追求方向放在了内在修炼上,对外部的需求就明显减少了。

对兽皮麻布习惯了,也就没有人去研究绫罗绸缎。

木制武器、石制武器能基本满足人族的厮杀需求,也就没人研究金属的提炼。

哦!金属提炼也有!

但那是炼器,是修炼的一种,它研究的方向,不是如何大规模把单一金属从自然界提炼出来,而是运用多种金属及其他材料,炼制一种特定威力的器物。

提炼金属不过其中一小部分,还是不起眼的部分。

不管是高歌原来的世界,还是洪荒世界,世界的进程本质都是由少数人所主导的。

原来的世界,占据主导的,是那些善于汇聚,组织,煽动,操控人的人,故人人向往这样的主导力量,谓之屠龙术。

但在洪荒,占主导的,就简单一些,就是握有最强大的直接主宰人生死的力量的人。

洪荒也人人崇拜羡慕这种力量,一生矢志不渝向其靠拢,学习。

洪荒的聪明人都去研究如何积蓄和操控身体内部的力量去了,什么社会的架构,组织原理什么的,也就没什么人去考虑。

这社会组织,也就千百万年都不变,大家都习以为常了,生活不就是这样的吗?

高歌也没特意就要人族去过什么样的日子,咸鱼如他这个份,觉得人这一辈子嘛,每天有得吃,有得喝,高兴就好。

该做事做事,该吃喝吃喝,有点空闲看看小说,夜了两腿一伸,蒙被睡觉,一天也就圆满了。

至于你是喜欢研究哥德巴赫猜想,还是研究九九金丹的炼制,抑或是研究紫霄神雷的威能,无所谓,喜欢就去研究,反正最后,都是两腿一伸,往六道轮回里钻的命。

高歌不在乎人族喜欢研究什么,只要快快乐乐的活着就好,他就喜欢往这样的人间钻。

烤得焦黑的兽肉一样吃,没洗过的果子照样吃,蹲在树屋里吃,蹲在山洞里吃,蹲在石头屋子吃,吃的就是一个高兴。

吃的高兴了,就拿起大棒子较量,打得鼻青眼肿的,摔得头昏眼花,还哈哈大笑,睡一个晚上,第二天又生龙活虎,照样干活。

高歌就这样混吃混喝,一路向西向北。

什么太清仙法,法力锻体法,他们都是成熟了的神功妙诀,早就会自己修炼了,不用高歌操心。

在虚无面皮的遮掩下,高歌就是一个在化神级、炼神级、合道级变幻的小高手,资质不错,胆大包天,胸怀伟大理想,一个人向着祖庭方向闯荡,立誓要学到无上道法,很是得到沿途部落族人的尊敬,送吃送喝送崇拜眼神,日子过的是相当的潇洒。

高歌走呀走,这一次不像数千万年前那样,投胎似的拼命赶路,反而慢悠悠的,这里住个两三天,哪里吃个三五日,一混就是数万年。

这日,高歌吃饱喝足,背包里带着身后部落送的烤鱼,向着百万里外的小青门行去。

之前一路走来,遇到的门派并不多,大都是些合道境的小门派,拥有天仙修士的门派没几个。

因为这里已经是人族内部,崆峒祖庭并不鼓励门派往这里发展,也就稍有大门派往这边设立分支,高歌所遇见的门派,大都是玉枢殿军士回乡后创立的,他们本身也才是天仙,都还没培养出天仙以上的弟子。

但高歌现在所去的小青门却不同,门内掌教是金仙大能,实力强横,弟子众多,是这北地亿万地界最为强横的门派,是人族顶级大派二青门的分支。

小青门设在人族东北的最北端,是人族势力深入数千万里沼泽之地的一个桥头堡。

附近数亿里的人族天仙,乃至合道高手,都往这小青门跑,希望能加入小青门,跟着小青门向北边开拓。

小青门还承担了部分祖祠的功用,代上一级祖祠发布开拓任务。

有许多强大部落高手组成的小队伍,跑到小青门任务堂去接任务,赚些灵丹功法什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