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情如初,故人未黎
作者:尘神知秋 | 分类:都市 | 字数:149.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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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章节_第177章 沈沛菲有下落了
没有热气腾腾的早餐等着他,醒来的第一时间也没能看到季太太那漂亮的小脸蛋。
他下楼,倒是秦嫂笑眯眯的:“少爷,少夫人送小少爷去学校了。”
“自己开车去的?”季黎问。
秦嫂笑着点头。
这段时间沈初的车技倒是好了不少,开得也算沉稳,季黎倒是没什么可担心的。
他拿出手机给白桥打了一通电话:“下午的行程空出来。”
沈初送黑土到了学校门口,黑土才终于忍不住开口问沈初:“初初,我为什么要这么早来学校?”
看了一眼自己的腕表,沈初有些后知后觉的问:“你几点上学来着?”
“没事,初初,我去上学了。”黑土对着沈初挥了挥手,然后拉开车门下了车。背着小书包,晃着小短腿,急匆匆的进了学校。
沈初愣了一会儿,这才转身开车去了医院。
刚到医院,南妮就例行八卦的上来看着她说:“沈医生,听说你要搬办公室了,好舍不得的说。”
“我的心与你同在。”沈初唇角轻勾。然后取下了结婚对戒放在抽屉里,医生上班的时候不能戴这些东西,但是在黑土面前,她怕自己不戴又会让小家伙胡思乱想。
南妮有些感慨的看着沈初:“可惜了,沈医生的手长得这么好看,很适合戴戒指呢!”
“……”那一瞬,沈初是怔住的。
昨晚,她听了一模一样的话,还是某个男人用他那独特又磁性的嗓音,故意凑近她的耳边,用很是轻柔的语气说出来的。
而最后,她就是败在了男人那柔声的攻势里,所以才……
“我去洗手!”沈初起身过去洗手。
南妮跟了过去,说:“对了沈医生,我真觉得咱们苏院长十有八九是被富婆包养的,我今天早上都看到那富婆了。我去,应该叫富姐,那女的看上去顶多三十多岁,四十不到的样子吧!长得还挺漂亮,雍容华贵有气质的类型。”
听到这个消息,沈初的手还是不由得顿了顿,苏子煜一直顶着一个普通人的身份,做人也很低调。
看起来的确不像南妮口中的,被包养的那种人。而南妮也是这么认为的。
“不过,我怎么都觉得苏院长应该不是那种吃软饭的人啊!你说苏院长虽然是空降做了主任吧,但是这实力可都是大家有目共睹的啊!”听南妮这语气,还挺替苏子煜觉得惋惜的。
沈初觉得自己并不了解苏子煜是个怎样的人,但是他多次出手相助倒是真的。
因而沈初也只能站在公正的角度看着南妮说:“苏院长是个什么样的人,取决于你认为他是一个怎样的人。不管苏院长是不是真的如同你所说,但在我心中,苏院长一定是个好人,是个医术精湛的好医生。”
“就喜欢沈副主任说话,有种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的感觉。”南妮笑着,好不含蓄的说。
沈初笑了笑,并没有当真,而是应了一句:“你还是叫我沈医生吧!”
拿了病例,沈初出去例行查房。南妮随行。刚走到病人病房门口的时候,就听到里面传来了有些大声的争吵。
南妮帮着沈初推开房门,沈初沉着的问了一句:“怎么了?”
只见一个清瘦的身影跪在雪白的地板上,穿着一身医院清洁工的衣服,一头黑色的青丝中间还夹杂着白色的银发,毛躁干枯得像是永远都理不开似的。蹲在地上的模样,看上去狼狈极了。
地板上是打碎的花瓶,清瘦的清洁工正在捡起地上的玻璃碎片。
旁边一个是三十来岁的女人,满脸横肉,怀里抱着一个小男孩儿,小男孩儿的脚掌心正在渗血……
虽然沈初刚刚才来,但是从大家的争吵声也能大致听出来刚刚发生了什么事情,大概就是过来陪病人的孩子太调皮,一不小心打碎了花瓶。
然后患者家属唤来了清洁工,清洁工还没来得及收拾,孩子就踩到了地上的碎片,现在脚掌心扎破了,大人一时气愤,就将所有的过错都归咎到了清洁工的身上。
而清洁工带着一个雪白的口罩,头顶上带着帽子,几乎遮住了整张脸,任劳任怨的蹲在地上,不管那抱着孩子的女人是骂她还是侮辱她,她都沉默着没有开口说话。
见了这情形,南妮方才看着沈初随口说了一句:“沈副主任,这是前两日才来的清洁工,是个聋哑人,又毁了容,但是人很勤快。是后勤的见她可怜,就把她留下了。”
沈初走上前,帮忙解围。
看着妇女怀中的孩子,对着南妮说:“麻烦南医生先带着孩子去包扎一下伤口。”
刚刚还在咄咄逼人的女人,听了沈初这话,这才想起最主要的目的不该是先和这哑巴吵架,而是先该给孩子包扎伤口。
看着愣住的南妮,沈初又补充了一句:“费用都算在我头上。去吧!”
沈初把话说得这么明白,南妮也只好按照沈初所说的去做。带着女人和孩子走了出去。
而穿着一身制服的清洁工还在认认真真的收拾着。就好像周遭的事情她都没听到,没看到似的。
沈初上前试图握着清洁工的手,清洁工却如临大敌的一下瑟缩了回去,很害怕的样子。
沈初看着清洁工这过度的反应,也只好就此作罢的站在她面前问了她一句:“你没事吧?”
清洁工没什么反应,而是将所有的碎片都收拾好,丢进了垃圾桶,好似没听到沈初所说的话。
沈初这才后之后觉的反应过来,刚刚南妮分明说了,她是聋哑人,又怎么可能听到自己说话呢?
沈初放弃了,而是站在一边,让她提着垃圾桶走了出去,看着女人清瘦的背影,有些难以想象她的经历。
一个聋哑人,还是一个毁了容的聋哑人,从她刚刚的动作来看,她的确是个比较勤快的人,后勤部留下她,也不是没理由的。
沈初很快的查完房,然后不再纠结刚刚的小插曲。
等到沈初查完房出去的时候,刚刚回到办公室,却看到刚刚的那个清洁工,拿了一瓶饮料,颤颤巍巍的放在了她的桌面上。
然后歪七扭八的写了一张小纸条,纸条上写了淳朴的两个字:“谢谢。”
沈初笑着对她摆了摆手,看不到她的容貌,于是拿过钢笔在小纸条下面写了三个字,不用谢。
清洁工留下饮料,匆匆忙忙的就走了,似乎很害怕生人。
沈初看着那瓶饮料,倒是挺欣慰。
南妮刚好走到门口:“沈副主任,刚刚的人都处理好了,孩子脚掌心就是扎破了一点皮,一点轻伤而已。”
“辛苦了。请你的。”沈初将饮料和那张纸条递给了南妮。
南妮笑着看了一眼,不客气的拧开盖子喝了一口,才说:“我刚刚去后勤问了一下,那女人叫方巧,听说从小就是个聋哑人,十八岁的时候嫁了个赌徒男人,男人后来在外面找了个小三,脸是因为被小三泼了硫酸才毁容的。是个有段悲惨过去的可怜女人。”
沈初点点头:“那能照顾就多照顾一下吧!”
南妮应了下来,问沈初:“沈副主任下午轮休,有安排没?”
沈初摇头,“一会儿再看吧!”
本来沈初下午是没什么计划的,可是中午刚出医院,就看到季黎开着一辆黑色的捷豹,突然出现在医院门口。
一看到季黎,沈初就不由得的蹙了蹙眉,但到底还是拉开车门看着坐进了副驾驶,问:“你怎么来了?”
“来接你。”季黎说。
沈初:“我下午休息,你下午不上班吗?”
“带你去个地方。”季黎说完,越过身子帮着她系上了安全带。
系安全带这种事情,分明是自己可以做的事情,季黎却非要傲娇的问都不问一句就帮自己系上。
季黎带着沈初去附近的餐厅吃了饭,然后再度上了车,沈初才看着季黎问了一句:“我们去哪儿?”
“到了就知道了。”男人语气很平静的开口,嘴角却噙着浅浅的笑意,看样子心情不错。
沈初想了半天也想不到季黎到底会带自己去哪儿,所以索性不想了,只问了他一句:“远吗?”
季黎摇头:“不远。”
这话说完没多久,车子就停了下来。
让沈初意外的是,季黎直接将车子停在了一家射击俱乐部的门口。
季黎下车,绅士的帮着沈初拉开了车门。
沈初没下去,而是一头雾水的抬眸看着男人,问:“来这里做什么?”
“下来就知道了。”季黎说完,弯腰帮沈初解开了安全带,然后直接牵着女人的手,将她牵了出来。
沈初被季黎牵着手,他大大的手掌将她柔弱无骨的小手包裹在他的手掌心,很温暖,很有安全感。
季黎带着沈初的手,畅通无阻的走进了射击俱乐部。
经理模样的人迎了出来,刚要开口,季黎的电话就响了起来。
一看来电显示是欧景城,季黎这才接通。
电话那头传来欧景城有些严肃的声音,说:“老四,沈沛菲有些下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