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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飞扬

作者:不信天上掉馅饼 | 分类:都市 | 字数:273万

第260章 真正的胜负?

书名:我本飞扬 作者:不信天上掉馅饼 字数:3214 更新时间:2024-11-25 22:25:12

片刻光景,巴蜀唐门的人就走得一干二净。

留着雄汉公司一帮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一时间,似乎还有些不敢相信这个结局。尤其是老狗他们。

以往,富矿矿脉的归属,从来都是兄弟们用鲜血和性命堆出来的,哪次富矿矿脉争夺,不留下几个孤儿寡母?

就现在,老狗还要养三个家,都是兄弟们留下的,不养不行。

这碗饭,吃得真不容易。

今儿好了,这么大的事,看热闹一样,看着看着就赢了?

这不耍魔术吗?

每个人都脸带笑容,只有公孙兰和燕飞扬双眉微蹙,似乎有心事。

萧雄笑哈哈的,正要开口,公孙兰和燕飞扬忽然异口同声地说道:“不对!”

不等大伙说话,两人已经转过身子,箭一般向漆黑的仓库射了过去,不过手里都拿着一盏蓄电池灯,转身的同时,从身边护矿队员手里抢的。

夜色下的仓库,比刚才还要漆黑一团,给人极其阴森的感觉,刚一接近,就有一股阴风席卷而来,将紧随其后的萧雄等人吹得一个激灵,个别胆小的甚至就吓得停住了脚步,再不敢向前。

这里面,肯定有古怪。

燕飞扬径直向着自己埋藏三枚银针的位置飞射过去。

跟在后边的老狗等人,算是开了眼界,见识到了什么叫“飞扬走壁”。

足足四米多高的水泥柱子,在燕飞扬面前几乎不形成任何障碍,他笔直向前冲,没有丝毫减速的迹象,眼看着就要一头撞在水泥柱子上了,众人眼前一花。就看到他直接踏了上去,就好像一直都在奔跑,只不过在中间突然转了个方向。由向前转为向上。

借助前冲的惯性,燕飞扬几步就跑了一多半。再在柱子上一蹬,加上手臂相助,毫不费力就上到了四米多高的横梁之上,弯腰往自己藏着银针的地方一看,早已空空如也,银针不翼而飞了。

燕飞扬毫不停留,就在横梁上向前快速奔跑。

看得众人更是目瞪口呆,一些有恐高症的。早已满头满脸都是冷汗。

这横梁虽然不算太窄,但悬在四米多的高空,又是晚上,乌漆墨黑的,一脚踏空,就会直摔下来。

这小子,当真是艺高人大胆。

老狗等人这一回是彻彻底底的服气了。

先前的“寄杖”“射覆”固然神奇,在大家眼里,却是很难完全理解,不少人将这个当成某种魔术来看待。总之绝不相信那是真功夫。再厉害的功夫,也不可能扛得住铁棍打人。

这中间,肯定有什么噱头。是他们暂时还没有看透的。

但燕飞扬眼下表现出来的,却是实实在在的功夫,绝对做不来假的。

难怪要紧关头,萧总不向别人求援,独独将这几个年轻帅哥靓女请来,果然是有道理的。

很快,燕飞扬就跑到了仓库一角,那是最后一个埋藏银针的地点。翻开一块碎砖头,燕飞扬的双眼猛地眯缝起来。

砖头下。空空如也。

悄无声息的,公孙兰也来到了他的身边。低声问道:“都不在了?”

之所以他俩刚才都同时觉得有哪里不对,就是因为。黑苗双鬼并没有向他们要走那三枚得壹元宝。同样的,燕飞扬的银针,他们也并未交还,就这么飘然而去。

如果是别的东西,也就罢了,不值得追究,但三枚“得壹元宝”,却绝对是一笔巨额财富。尤其是品相这么好的得壹元宝,一枚都已经很罕见了,更不用说三枚。

这样贵重的东西,没有理由不收回去。

除非,在黑苗双鬼心目中,燕飞扬的银针,比这三枚得壹元宝更有价值。

但那几乎是不可能的。

燕飞扬的银针固然做工精巧,用料精良,说到底也不过是寻常的针灸银针罢了,能有多贵重?一枚得壹元宝,就不知能换多少这种银针。

不是一枚一枚的换,是一盒一盒的换!

然而,对方不向他们索回得壹元宝,径直离去,理由绝对只有一个——就是不愿意交还银针。

因为他们一旦索要得壹元宝,就得将银针归还。

当然,也可以不归还,只要向燕飞扬说要留作纪念就行,燕飞扬为人大气,说不定一口就应允了。但这显然不符合黑苗双鬼的行事作风。

那样的人,一个字都不肯多说,又哪里会向人“讨东西”?

我不还你银针,你也别还我古钱,咱们扯平!

问题在于,这是完完全全的不对等交易。

大约他们是一点风险都不愿意冒,一定要将燕飞扬的银针据为己有。

然而,这还不是最要紧的,最要紧的是,其实他们并没有输,因为三枚银针都不见了。足以说明,在燕飞扬和公孙兰找到三枚得壹元宝的时候,黑苗双鬼也已经找到了三枚银针。

离开仓库的时候,他们几乎是紧跟在燕飞扬和公孙兰身后,这样,从理论上来说,他们找齐三枚银针的时间,应该在燕飞扬和公孙兰之前。

照理,他们才是赢家!

最起码,也不是输家。

可是为什么,他们却最终认输,而且毫不犹豫便飘然而去。

搞不懂!

饶是公孙兰号称才女,燕飞扬也智商不低,这当儿也是满脑子浆糊,不知道这两位苗疆高手,到底在搞什么鬼。

“怎么啦,飞扬?”

萧雄见状,也紧张起来。

莫非燕飞扬遭了什么暗算?

“没事……”

燕飞扬摇摇头,轻声说道。

黑苗双鬼没有回到西隆公司在矿山的驻地,在半路上就登上一台越野吉普车,打开雪亮的大灯,屁股后边冒出黑烟,很快就绝尘而去。

吉普车开出吴山金矿,直接返回了卫周市,开进卫周大酒店的停车坪,黑苗双鬼从车上下来,快步从后门走进酒店一号楼。

这是卫周大酒店新建的大楼,高十二层,无论装修还是其他设施配置,都是卫周大酒店最好的,最尊贵最有钱的客人,都住在一号楼。

这时候的黑苗双鬼,早已不再是刚才那死板阴沉的模样,容貌大变,不过脸色还是十分苍白,阴阴的,让人一看就很不舒服。毕竟常年将自己的真实面貌隐藏在面具之下,晒不到太阳,就会是这个样子的。

这样长得一模一样,身穿黑衣,浑身上下阴森森的两个男人,骤然走进酒店略显空旷的大堂,猛一看,将前台服务员吓得够呛,直到两人进了电梯,服务员小妹才轻轻舒了口气。但是片刻之后,又变得脸色苍白,感觉上,这两个人走路是足不点地的……

黑苗双鬼丝毫也不理会吓得心惊胆战的服务员小妹,径直进了四楼的一间贵宾套房。

卫周大酒店的贵宾套房,从三楼开始,每一层都有,并不和其他酒店一样,贵宾套房一般都集中在较高的楼层,以彰显尊贵。

实际上,低楼层的贵宾套房,入住率甚至比高楼层的贵宾套房更高。

尤其是江湖人物,入住宾馆,往往都会选择四楼以下的楼层。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四楼是可以直接往外跳还能在一定程度上保证安然无恙的最高楼层了。当然,这是针对功夫卓绝的江湖人士而言,对普通人来说,从四楼直接往下跳,基本等同于找死。

这套贵宾套房里,就住着一个江湖人。

但是看上去,他却一点都不像是江湖人。

无论是谁,都不会将这位老爷子看作江湖豪客,十个有十个会将他当成饱学鸿儒,退休的大学教授或者作家。

老爷子身材瘦削,面容清癯,戴着一副黑框眼镜,神态儒雅,怎么看都是知识分子派头。

实际上,他在江湖上也有“智叟”之称。

看上去高傲无比,对谁都不假以辞色的黑苗双鬼,在老爷子面前却像是换了两个人似的,变得恭恭谨谨,进门就双双鞠躬行礼。

“师父!”

原来这老爷子是他俩的师父,这就难怪了。

谁知老爷子却并不答应,缓缓抬起眼皮,扫了他们两个一眼,淡淡说道:“我早就跟你们说过,我教你们东西,那是有目的的,我们之间,并没有师徒之情,也没有师徒名分,只有交易。”

两名黑衣人又同时一鞠躬,沉声说道:“师父虽然不认我们是徒弟,但我们却不能不认师父。我们的命都是师父救的,师父指东就是东,指西就是西,让我们干什么就干什么,还说什么交易呢?”

这一回,两人都不是以腹语术说话,声音是从嘴里发出来的,两人异口同声,不但没错一个字,甚至连语速都是一模一样,就好像是一个人在说。

老爷子轻轻摇头,叹了口气,说道:“你们如今为唐门办事,行事还是要谨慎些。唐肃是个观察力很强很细致的人,不容人欺他。万一要是惹火了他,没个名义,连我都不好出面。这一回,若不是情势所逼,我也不会来找你们的。”

“师父放心,我们如今在唐门,也是自由之身,并没有卖给他,不过是交易而已。他们若是看我们不顺眼,走就是了。”

黑苗双鬼不以为然。

老爷子轻轻点头,没有就这个话题继续下去。(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