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1978年
作者:旎旎 | 分类:都市 | 字数:152.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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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6章 12月3日
付玉莲还推辞两下,刘福林却是大方地说道:“推辞什么,弟弟真心给,你就拿着,你又不是再不跟他们来往了,真是的。”很是利落地接了过去。
付春华有时候觉得大姑父这爽快劲儿,一点都没有那种知识分子的酸腐之气,倒是很合她的胃口。
其实大姑父只要管好了峰哥,这以后的日子就没有那么难过了,也不用觉得在同事间抬不起头来。
送走刘家人,下午付永德又开始了拜年的活动,从徐淑珍那唯一的大柜子里拿了几盒点心出来,又拿了一对用麻绳绑起来的白酒,跟大家说是今天要去陈光明那边拜年。
看着爸爸将那些东西装进了布袋里,她觉得好生亲切,又看到了这熟悉的一幕,这八十年拜年就是这样的程序。
一个小时不到,付永德就回来了,然后拿了一些东西出去了,一直来回跑了三趟才算是把下午定的三户人家走完。
只有庄宏哲看着觉得好笑,这一趟趟地不知道是干什么呢。
晚上吃完饭,付春景拉着付春强和庄宏哲两个去了外面,他好跟那些他的狐朋狗友们显摆他那些烟花了,庄宏哲是不想去,可架不住付春景生拉硬拽啊!
这边三个人刚走,楼上罗家两口子就过来拜年了,也是一对酒几个纸盒子。他们还没走呢,吴天明就来了,对了,付春华记得前世吴天明也是这天来的,然后明天是付家请客吃饭的日子,徐淑珍就会让她去打葡萄酒,然后那一毛钱就会让人偷走。
好啊,付春华明天一定要去把那个害她的那个小贼给抓住,这个让自己前世挨了一顿好打的小贼。
她对这个事情印象特别深刻。就是因为回来挨了回城以后最重的打,差点没让徐淑珍提前把妹妹生出来了。要不是付永德见势不妙,将付春华给拉了出去。付春华倒是没事,徐淑珍非得提前发作不可。
接下来吴天明该给红包了。果然,吴天明从内衣兜里掏出一个小红包给了付春华,不出意外的话,那小红包里肯定是一张一毛的纸币。
付春华笑着接了过去,还正儿八经地说了谢谢。这个时候的吴天明还是个二十出头的小伙子,长得浓眉大眼的,很是活泼开朗。
他现在还没结婚呢,不过最多就是两年了。他就会结婚生子。他的老婆不是机械厂的,而是在省城一家老字号的酱园上班,两人搞对象那段时间,付家的各种豆腐干和兰花干子什么的都是吴天明送过来的。
不过,徐淑珍不是太喜欢他,觉得他太滑了,做人不是很厚道。她喜欢另外一个不怎么说话,很是老实肯干的一个姓胡的徒弟。
只是没想到的是,徐淑珍过世,几个徒弟都来了。只有那个姓胡的徒弟没有来。而徐淑珍最不喜欢的吴天明,一直跟着自己几姊妹扶灵回了凤头村,安葬好了才一起回来。
所以说。有些人不能光看表面,有时看上去老实忠厚的,反而不如那些平日里油嘴滑舌的人实在。
付春华特地从空间拿了一小坛子的葡萄酒送给了他,这酒味道好,也对身体有好处,也算是她给他的一个小小的报答吧!她可是知道吴天明最喜欢喝酒了,就为了前世他对自家妈妈的这份情,这一世她一定要搞好师徒两个的关系。
付永德和徐淑珍两个如今对家里多出来的东西,都统统以为是庄宏哲送过来的。也不会多问那酒的事情。
等付春景几个意犹未尽地从外面回来,看见付春华举了个小红包给他们看。付春景喊道:“我再也不出去了,这几天我就在家里守着。”
庄宏哲逗他:“那明天我再搬一箱烟花过来。你跟我出去不?”
付春景脸上顿时涌上一副难以取舍的表情来,逗得大家都笑了。
今天晚上庄宏哲回去,付春华却派了付春景去送他,可庄宏哲还是想她送啊,那一双眼睛湿漉漉地看着付春华,闹得付春华只能说出实情来:“你别再看我了,你不知道我怕晚上外面的鞭炮声么?”
原来如此,他差点以为付春华生自己的气了,还想着自己要怎样去将她哄回来呢。
最后是付春景和付春强一起去送的庄宏哲,毕竟刚刚三人一起玩得还是很开心的。
付永德趁机跟付春华说了一下明天家里要请他的几个好友吃饭,还要从庄家那边拿些菜过来,比如说炸好的肉丸子和做好的虎皮扣肉什么的。
所以,明天一早,付永德会领着付春景去那边拿一趟菜,顺道把庄宏哲给接过来。
付春华心里存着要抓小贼的心思,所以第二天一早醒来,就在厨房里开始忙活开了,把东西都准备齐全了,付永德也领着人回来了。
付春华说要出去一趟,付永德也没拦着,毕竟闺女也干了不少的活儿,再说还有大儿子打下手。
付春华这一动,庄宏哲肯定是要跟着的,付春华一想也是,毕竟庄宏哲比自己大几岁,又是个男孩子,还能帮自己抓那小贼。
她印象里那孩子也没有多大,只不过比自己高一点点,有了庄宏哲倒是更有把握了。
付春华一走出来,就跟庄宏哲说了今天的事情,不过她是说曾经被这小贼偷过钱,今天再去那里撞撞,如果能抓着那小子就更好了。
庄宏哲听了就激动起来,他还从来没干过这种事,很是兴奋,一个劲地问付春华:“那,那我要干什么?”
付春华看着他那样儿,就拍了他一巴掌:“就你这个样子,还没到跟前呢,早就把贼给吓跑了!”
庄宏哲忙稳了稳心神,一副故作镇定的样子对着付春华说道:“这个样子行不行?”
付春华噗嗤一声笑了出来:“自然点,自然点,你这个样子太能引起人的怀疑了。”
说着,她又比划道:“你得像我这样,故意装着咱们两个很是专心说话,完全没有注意到周围的情况,人家才会上钩。”
庄宏哲听了又站在原地运了半天的气,总算是自然了许多,跟付春华说话的时候也不再眼珠子乱转了。
他们两个就这样一边说话一边往向东食品店走去,一般都是在那里打酒买吃的,付春华前世就是在这里遇到的那个小贼。
快走到门口的时候,付春华眼睛开始装作无意识地四处扫了一圈,果然发现那食品店的门口蹲了一个孩子,他那一双贼溜溜的眼睛正看着过往的行人。
付春华轻轻拉了一下庄宏哲,庄宏哲马上肌肉就紧绷起来,想看又不敢看的样子逗得付春华差点笑出声来。
庄宏哲看出付春华这是笑话他呢,瞪了她一眼:“正事!”
付春华马上又装成跟庄宏哲商量买东西来:“阿哲哥哥,你说我们是买甜姜还是买雪枣呢?”她外衣口袋里就装了一张一块的纸钞,作为引鱼上钩的鱼饵了。
庄宏哲接的很快:“那你带的钱够不够啊?如果钱够,你既然喜欢吃,就都买吧!”
付春华故意拍了拍自己的外衣口袋:“够,我带了一块钱呢。”
她眼角的余光已经看到那小孩子站了起来,慢慢地往自己这边蹭了过来,她就等着他撞自己的一霎那抓住他的贼爪子。
这会,付春华才发现前世的记忆有了偏差,这孩子还没自己高,应该是比自己小个一两岁,长得那叫一个瘦,付春华都有些害怕他会被风吹走了。
他这个时候已经走到了两人跟前,猛然向付春华撞了过去,其实手却是向刚刚付春华拍的那个口袋伸了过去。
要是没注意,她还真不知道这人是干这个的,只是她从前世到今生就是想抓着这个害自己挨打,也害自己母女关系更加不好的罪魁祸首,早就明白他是个什么东西了。
他的爪子刚伸进付春华的口袋里,付春华和庄宏哲两个同时抓住了那只手。
那孩子惊讶地抬头看向两人,两人都目光炯炯地盯着他,他顿时知道自己上当了,就用没被抓的那只手推搡了付春华一下,想挣脱两人跑了。
付春华和庄宏哲既然都已经做好了准备,哪里会让他这么容易逃脱,就在他伸手推付春华的时候,庄宏哲已经抓住了他的另外一只手。
付春华笑眯眯地看着他:“你这手伸到我的口袋里干嘛?”
那孩子的脸上写满了惊恐,想甩脱又没甩脱,他不知道要怎么办,有些愣愣地看着两人。
庄宏哲沉声说道:“这还有什么说的,就送派/出所或是公/安局吧!正好西区公/安局离这里也不远,过条马路就是了。”
那孩子脸上的血色顿时退了个一干二净,他低低哀求起来:“哥哥,求你放过我吧!我再也不敢了!”
付春华早恨得他牙痒痒,哪里肯这么轻易放过:“小小年纪,就干这偷鸡摸狗的事情,那是一定要送派/出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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