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感巨星
作者:风云渡 | 分类:都市 | 字数:188.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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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一章 父母的爱情故事
外界舆论汹涌,但是林启华却没有迷失在其中,他知道当晚自己的表演,有着太多的偶然性,让自己再来一次,几乎是不可能的,而且,最重要的是,精彩的这首歌,并不是真的由自己创作的。
什么时候,自己能够创作出这种水准的歌曲,自己才有这个资格骄傲,现在,还是保持低调,赞誉越多,越要低调,不能飘飘然。
这段时间以来,林启华已经学会了这种心态,除了自身的经历以外,脑海中也学到了太多太多的东西,让他能够保持一个清醒的头脑。
第二天,沈漫妮带着一行人飞回燕京,而林启华则是独自一个人飞回江州,因为他父亲的生日到了,作为独生子,林启华不觉得自己应该以工作忙的借口不回家。
父亲林逸伦的生日很低调,只是一家三口在家里吃了个饭,并没有大肆张扬,但是,林逸伦却是异常的高兴,脸上笑容满面,因为今年的生日,妻子儿子都在身边,更重要的是,儿子的事业有了起色,这让他老怀大慰。
“你的比赛,每期我们都追着看,好样的。”林逸伦开怀大笑。
“是啊,一到时间,我们就准点坐在电视机前看,赛后,你爸还找来各种评论,可以乐一周。”母亲笑道。
“是谁每次看的都哭的一把鼻涕一把泪的?”林逸伦反驳道。
“我这是感动的,说明小华的表演很出色,以情动人,做的很好。”
“是是,”林逸伦笑道,“其实我们也没想到你能够出现在这个舞台上,而且,发挥的如此出色,无论是歌曲还是舞台表现,都很棒,爸妈为你骄傲。”
“谢谢爸妈。”林启华很高兴,能够得到父母的赞赏,比外面的吹捧让他更开心,“经历的多了,想的多了,就有了一些灵感,创作出来的歌曲,不会无病呻吟,走和实际相联系的路线,走感动人的路子,一定是不会错的。”
“这是当然。”这一点母亲最有发言权,她感叹道,“在这点上,国乐就有点脱离群众了,其实大家都知道国乐好,高雅,喜欢欣赏,但是,却不适合每天听。
偶尔在影视剧或者游戏里面听到,会很应景,但是随身听,就不适合了,这是国乐的硬伤,阳春白雪,比不上下里巴人来的贴近人民生活。”
林启华知道母亲一直都为这个事烦恼,但是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流行音乐植根于普通人,所以更来的被大众所接受,国乐过于古典,和人民的生活脱离了。
“国乐是古代的流行音乐,这个真没办法的,但是国人还是很喜欢的,和流行音乐并不冲突,只是场合不一样罢了。”他只能这样安慰。
“或许吧。”
看到母亲的心情有点低落,林启华从房间拿出自己准备的礼物,一个是自己给父亲准备的生日礼物,一本古籍,是林启华在湘州一个旧书店偶然发现的,想着父亲喜欢这样的东西,就买了下来。
虽然并不是什么珍贵的古籍,随便买一本书就是什么珍本、绝本,那么狗血的剧情,没有发生在林启华身上,但是,父亲还是非常高兴,他一生嗜书如命,林启华投其所好,正中下怀。
第二个礼物,是为父母准备的礼物,两个最新款的智能终端。
林启华把终端拿出来展示,说道,“这是新款的全息通话终端,通过这个,就可以随时随地和我通话了,和面对面说话没什么区别。”
“这个功能好。”母亲听到能够和儿子面对面通话,就喜欢上了,他们都知道这种终端很贵,但是,既然儿子买了,一番孝心,再去指责他乱花钱,又何必呢?
相信这笔钱,对于儿子来说,也不是什么难事,两人对于娱乐圈的事,还是比较了解的,可以说是能者为王,有本事的和没本事的,有人气的和没名气的,都是悲喜两重天,差别很大,林启华,毫无疑问属于那少数的一撮人。
“我也准备了礼物,放在你书房了。”母亲也笑道。
“来来,赶紧去拆礼物。”林启华拉着父母走进书房,他对于母亲准备的礼物,可是好奇的很。
“这孩子。”母亲笑着跟了进来。
父亲的书房,是非常典型的古代书房布局,中间是一张长长的书桌,沿墙壁摆放着几个书架,上面满满当当都是书籍,后面的墙壁上,悬挂着一幅清朝名家所画的名画,书桌上,笔墨纸砚齐全,整个书房,都弥漫着笔墨香气。
“真怀念这个味道。”林启华深深地吸了一口,陶醉道。
“哈哈,你小时候可不是这样的。”父亲欣慰地笑道。
“对呀,那时候,被你爸爸逼着看书、练字,暑假寒假的时间,不是在这个房间里过就是在我那个乐器屋里过,现在想起来,都没有让你好好过一个完整的童年呢。”母亲略带忧伤,眼前似乎又出现了那个小男孩一边哭着一边练字的情形。
“这不是还小嘛?”林启华搂着母亲肩膀笑道,“小时候不懂事,贪玩,有抗拒心理,但是,从第一次上台表演满堂喝彩之后,就喜欢上这些东西啦,后来就没有这样啦。
现在想起来,小时候你们的坚持,让我积累了宝贵的知识,拥有了旁人所没有的东西,我应该谢谢你们当初的坚持才对,想要和别人不一样,就必须付出别人所不能付出的努力。
没错,我是没有了普通人的童年的玩耍时间,但是,这里就是我的童年啊,比起其他人来说,这样的童年,或许更有意义。
如今的我,虽然不像爸爸满腹经纶,也不如妈妈这般芳华绝代,但是,琴棋书画、各种乐器无所不精,对待任何事情,都能笑看云卷云舒,不正是小时候打下的基础?”
“说得好。”父亲抚掌笑道,“现在确实不讲从小培养的事了,但是,精英子弟,从古到今,哪个不是从小严格培养出来的?很高兴你有这样的领悟,虽然你没走我和你母亲的路子,但是,道理都是一样的。
腹有诗书气自华,我相信从小的读书生涯,让你能够从容面对娱乐圈的风风雨雨,更能尽情发挥你的音乐才华,不会被娱乐圈的浮华蒙蔽了自己的眼睛。”
“好了,别夸来夸去的了。”母亲白了两人一眼,从一旁的书架上端起自己的礼物,放在中间的书桌上。
打开来看,却是一个普通的花瓶。
“竟然是它?”父亲眼前一亮,仔细端详了一会,有些感慨道,“这么多年过去了,你竟然还记得?”
“这也是巧合。”母亲含笑道,眼波温柔如水,“上次我不是去那边演出嘛,旧地重游,就想着去逛一逛,结果,在那里看到了这个,就买下来了。”
“真是有心了,这个礼物,我很喜欢。”林逸伦轻轻地抚摸着满是花纹的瓶子,语气难得的温柔。
母亲也没出声,就这么静静地站在他旁边。
一时间,空气中弥漫着一种独特的气息。
“有故事啊。”林启华敏锐地发现了这点,打断了两人的怀旧,“这个花瓶,有什么故事吗?”
“你说它啊?”父亲和母亲相视而笑,“花瓶倒不是什么古董,只是一个比较特别的瓷器而已,上面有一个独特的标识,所以,我第一时间就认出它来了,说起来,它还是我和你妈妈的媒人呢。”
“媒人?”林启华兴奋地问道,对于父母的故事,他从来没听说过,很感兴趣。
“是啊,”母亲也感慨地回忆道,“三十年前,就在那个小镇里,天空下着小雨,妈妈在那里演出,在一家古董店里看到了这个花瓶,觉得好特别,欣赏了好一会,刚好,你爸爸也走过来,同样在这个花瓶面前欣赏,那是我们的第一次碰面。”
“其实,我是故意走过去的,”父亲脸色微红道,“当时不是看这个花瓶,而是发现这个花瓶面前有一个女子让我怦然心动,于是就装作欣赏这个花瓶,走过去和你搭讪的。”
“高。”林启华竖起大拇指为老爸点赞,“有勇有谋啊。”
“是吗?”母亲脸色如常,“我当时就猜到了,但是,这有什么呢?当时的你,温文儒雅,知识渊博,谈吐出色,我也是心如小鹿乱撞啊。”
“哈哈,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才子佳人,当如是。”林启华抚掌笑道。
“是啊,所以说,这个花瓶,说是我们的媒人,也不为过,”母亲伸手轻抚光洁的瓶身,“在烟雨的江南小镇,我和你父亲就这么相识了。”
“后来呢?”林启华的八卦之火熊熊燃烧,追问道。
“后来,”林逸伦笑道,“后来我就死皮赖脸地找上了她们所在的演出乐团,陪着她到所有演出完毕,终于博得美人青睐了。”
“于是,就有了我了?”林启华看着普通的花瓶,突然有种奇特的亲切感。
“三十年了,当初的花瓶,兜兜转转之下,再次来到我们的手中,不得不说是命运的安排,感谢它,让我遇见了最好的你。”父亲拉着母亲的手,柔声道。
“我也是呢,”母亲低头柔声答道,“当时明月在,曾照彩云归,感谢你三十年如一日地宠着我。”
看到两人逐渐依偎在一起,林启华轻轻地离开了书房,这个时候,是属于父母两人的。
“真是一段浪漫唯美的爱情呢,”林启华也是被父母的故事所感动,“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我的那个她,会在哪里遇见你呢?”
当晚,林启华做梦了,父母的故事、马小倩、赵婉婷等故事、人物都出现在梦境之中,还有那充满了美感的花瓶,还有谷雨涵那美若天仙的身姿容貌,一起构成了一个瑰丽的梦境,时空变幻、美人如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