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感巨星
作者:风云渡 | 分类:都市 | 字数:188.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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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有人,就有江湖
夜色降临,华灯初上,林启华没等到营业开始才来到酒吧,今晚是自己solo,还是要自己做好准备的。
舞台旁边的休息室内,中间是一个大厅,摆放着沙发、电视、乐器还有各种酒水饮料,另外还有三间小房间,从里面传来各种乐器的声音,应该是乐队们在练习。
阿辉正坐在沙发上一个人喝着啤酒,看到林启华来到,起身迎接,“来了?”
“是,你在喝酒?”林启华惊讶地看着阿辉。
阿辉知道林启华为什么会惊讶,在他看来,林启华就是一个初入江湖的菜鸟,不可否认其有着无与伦比的天赋和实力,但是,经验为零。
不过下午他已经知道了林启华的实力,心里已经有了一点认同,也不以为意,反而爽朗地解释。
“你是把外面大公司的规矩放到我们身上了吧?在这里行不通的,或者说,我们这些人早就放弃了上大舞台的想法,保护嗓子对我们来说不是必须得,相反,喝点酒,唱歌能够更狂野奔放。”
虽然说的很轻松,但是林启华明显看到他眼中一闪而逝的悲哀的神色,或者,这是在掩饰心中的无奈和悲伤吧,没人想一直在这样的地方呆着,因为,玩音乐的人,靠的就是梦想支撑着。
没有了这个动力,谁能在这么长期压抑、日夜颠倒的生活中坚持下来?
“好了,别的不说,我带你参观一下这里。”阿辉迅速调整过来,心里暗暗嘲笑自己:不是说好不想这些的了吗?怎么突然又忍不住了,或许,眼前的这个年轻人,给人带来了太多的冲击了吧。
朝气、自信、阳光还有明显和自己等人不同的对未来的憧憬,希望过一段时间,他还能够坚持原来的样子。
带着林启华走进最右边一间房间,推开门,鼓声、琴声扑面而来,三人都在专心致志地练习着,看到两人进来,才停下手中的乐器。
“都不用我介绍了吧?”阿辉指着三人笑道,“这里就是我们平时练习的房间,专用的,我们的名称是地狱火,也代表着我们的风格就像火焰一般狂野、奔放,嗯,就好像我们娜娜的身材一般。”
“要死啦。”一根鼓棒从娜娜手中飞出,擦着两人的身边撞到墙壁,发出砰的声音,“在新人面前,给我留点面子。”
娜娜今晚穿了一身黑色的短袖露脐t恤,继续画着烟熏妆,耳边吊着大大的耳环,紫色的长发在灯光下妖媚而性感,最关键的是她火爆的身材,恰如阿辉所言,狂野、奔放。
“你看吧。”阿辉和林启华互换了一个心照不宣的眼神。
“今晚你的节目跟在我们后面,在我们表演完了后,会和观众介绍你,然后你就可以上台了,之后,就看你自己的了,从明天开始,下午我们过来排练。
我们三支乐队是轮番上场的,每次半个小时,中间休息十分钟,也就是说,四十分钟轮换一次,从八点到凌晨两点,一共六个小时,九个轮次,每支乐队要表演三次。
当然,也不一定的,因为顾客的要求,要加演也是常事,只不过这是大概的轮转方式。”阿辉详细介绍了三支乐队的情况。
“我们地狱火是狂野,另外两支乐队,一支风格是妖娆,一支风格是偏蓝调、布鲁斯之类的,各有特色,互补吧,也有竞争。”
“我明白了。”林启华明白了大概的情况,如果三支乐队风格都一样,就没必要养三支了,直接一支乐队搞完不好?
就是要风格迥异,通过轮转的方式,让顾客感受到不一样的风格,带来新鲜感,看来,这个酒吧,确实和其他酒吧不一样呢。
“我带你去其他两支乐队认识一下吧,但是要有思想准备,都不是规规矩矩的人,说话可能会难听点,你别往心里去。”阿辉笑着道。
“嗯,走吧。”
两人来到第二间房,推开门,五个人正在休息,嘻嘻哈哈地说笑着。
“哟,辉哥。”一个长得流里流气的男青年看到两人进来,怪笑起来,“这是谁啊?”
“阿杨,这是我们的新主唱华子。”阿辉沉声道,脸上带着厉色,看来彼此间关系一般般,“华子,这是酒吧的‘玫瑰’乐队。”
“你们好。”林启华沉声问好。
“喂,阿辉,你们不是脑袋长坑了吧?”阿杨尖声笑道,“原来的胡子,还好一点,起码像个喝酒唱歌的,只是唱到女人身上去了,还被开了瓢,现在倒好,换了一个小白脸,换口味了啊?”
“嘴巴干净点。”阿辉黑着脸不爽道,“来打个招呼是礼貌,不需要你来评论我们。”
“阿杨,让开。”一个妖异的女声从阿杨他们后面传来,听到这个声音,阿杨赶紧走到一边,露出中间一个女人坐在一张椅子上,慵懒的坐姿、蓬松的波浪卷发还有一身紧身包臀皮裙,无一不展示着独特的魅力。
“阿辉,”女人红唇微张,“你的来意我们明白了,大家都是酒吧的一员,我们也希望你们恢复原有的实力,不然,我们就要承担更多的时间,很累的,知道不?”
“喻姐,”阿辉脸色变了变,“原来是我的实力不足,这个我承认,但是华子并不像你们想的那么弱,我们也不需要你们的帮忙,好意心领了。”
“呵呵,”喻姐轻轻笑了一下,充满了磁性的诱惑,“在我们这里混,讲的是硬实力,不是你说了就算数的,关键要顾客买单,既然你夸下海口,我们就拭目以待了,当然,我们也会加练其他节目的,随时帮你救场。”
“你······”阿辉两眼冒火。
林启华拦住阿辉,微笑着看向喻姐五人,“地狱火乐队,具体表现如何,大家期待就好,我也很期待喻姐你们在台上的表现,今晚加油。”
“小子会说话。”阿杨嘿嘿笑道。
“呵呵,其实我们明天开始也会加练节目的,毕竟不知道什么时候需要帮你们救场,是吧?”林启华轻笑。
“那就走着瞧吧。”阿杨收起笑容,怒视林启华。
“走吧。”林启华拉着阿辉离开,心里感慨,真是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利益就有竞争。
只不过这里竞争的是顾客的认可度和人气度,争得是酒吧的分红,实实在在的利益,难怪阿辉脸色不好,直接被嘲讽实力不行还反驳不了,难免郁闷。
第三个房间里,是第三支乐队,“标准”乐队,主唱是一个中年大汉,看他爽朗的笑容和热情的话,林启华想象不到他们是蓝调、rap这一类的风格,相反隔壁的“玫瑰”乐队才更像是。
想着一群大老粗在台上绕着舌头玩着蓝调啊、爵士啊什么的,林启华表示反差太大。
回到休息的房间,听到两人在别的乐队那里受了委屈,剩下三人都是一脸愤怒,火爆的娜娜更是张牙舞爪,“早就看那个妖婆不顺眼了,一定要教训教训她。”
“说个什么话?这是什么酒吧?我们是黑社会?”阿辉训斥道,“实力至上,谁牛逼谁说话响,想着打架什么的,被人笑话。”
“那也不能让他们笑话啊?”娜娜怒道。
“就让他们笑话吧,没事,我们要做的就是好好练习好好表演,”林启华笑道,“争取把他们的表现压下去,抢来她们的表演时间,那时,谁笑谁才是真本事。”
“华子说的没错,”阿辉也赞同道,“今晚都给我打起精神来,别给我丢脸,明天早点过来,我们要好好排练。”
“好。”三人应道。
一番同仇敌忾之下,五人总算是熟悉起来,真正有了队友的感觉,也许,这才是阿辉带着林启华去和其他乐队打招呼的原因。
乐队对主唱的需求是非常渴望的,因为只有主唱实力强,乐队才能够和其他乐队抗衡,而要迅速捏合在一起,给大家制定一个一致的目标,是最实际的。
想不到,阿辉还玩了个小心机,如果林启华没猜错,原来的主唱,在乐队里应该还没有阿辉说话算数,阿辉才是这个乐队真正的灵魂和话事人。
看到四人开始练习,林启华也走出大厅,找了一个角落默默地练习着,今天的所见所闻从心中慢慢回放,可以说,让他见识到了一个全新的天地,感触很深,对于原来准备的歌曲又有了更深的了解,指尖弹拨之间,旋律越来越熟练。
今晚是自己亮相之夜,虽然是小舞台,但是,林启华心中依然充满了期待和激动,母亲从小就告诉自己:对舞台要心存敬畏,小舞台,大世界。
因为你的所有的动作都在千百双眼注视着,你的声音,出自你口,入他人耳,是轻轻飘过还是沉入其心底,触及到人最深层的灵魂,关键还是你为它所付出的努力。
好听,从来只是歌者最低的标准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