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无界
作者:岩泊 | 分类:都市 | 字数:89.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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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九章 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
书中藏有黄金屋,书读百遍义自出。功名成就必读书,道家功夫妙在修。
吃着汉堡,小南还即兴作诗一首,藏头诗《书书功道》。他觉得,无论在做成什么事业之前,也得先读书学到知识,得到智慧,方能通达成功或者梦想。
因读书实际上就是一种修行,且还是最高的修行境界。就好比不会读书的作者,永远写不出来好书,是有道理的。
而抱着手机、电脑光知道玩游戏,看短视频,追剧,网赌,等,实则比读书是稍遜了三分。
尤其网赌,要与读书相提并论,都能遜死,比狗屁还狗屁,几乎都能臭遍全世界。甚至多个球。
可偏偏有人说,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行万里路不如阅人无数,阅人无数不如名家指路,名师指路不如自己领悟。这句话,貌似很有道理,殊不知还是把许多人都带到沟里去了。
所以说造这句话的人,且不知是何居心不说,如若仅仅只是为了炮制段子,博得眼球,玩弄文字游戏,吸引粉丝、红极一时等,从而真能毁掉了“只有书才是人类智慧结晶的初心”,这有形无形当中,若把人们都带到沟里就真的不大好了。
所以首先要指出,这段话的原始版本其实是出自明代书画家董其昌:“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胸中脱去尘浊,自然丘壑内营。”
其释义是说:一个人若读书读的多了,能让万里美景都立于眼前,就如同行万里路能丰富阅历提升自己智慧是两者兼并,所以,读书是一种智慧,能跨越时空,能让古今中外人的思想诉之于脑海,能让智慧和阅历交融并存,阅历再生智慧,智慧又能让阅历得到升华。所以,读书而有益,多读而博知,很显然,这是一个万古不变的真理。
可谁知,后来却渐渐地演变成了“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听则云之有理,细品却荒诞至极。
若天下人都不读书,都去拉个小车徒步,该有多么荒谬,又该有多么的细思极恐。
所以说,读书和行路,哪个更重要?如果非要把两者分个高下的话,毫无疑问,那么还是读书更为重要。
所以先读万卷书,再行万里路。先得到智慧,再挥发阅历,然后让阅历再得到智慧的提升,直至通达。
这就是“大道之行,行之有道”。
要知道,不读书不学知识,没有人文素养,阅历也仅仅只是阅历,没有智慧的阅历,与没有文化,通常很难达到人生的高度,那么,多数有阅历没有文化的人也只能卑微地活在社会最低层。
因为没有文化不热爱读书的人能很有成就的毕竟还是少数,只不过有些人没有文化遇到了时机,或者天机,靠着优质的团队,才一撮而就飞黄腾达。可这样的人毕竟还是少数。
再说了,社会不同了,科学飞速发展,太多的太多真不可同日而语、妄加论断。
可实实在在地读书,的确还是人类智慧的结晶。因有了智慧,才完全可以让阅历丰盈,阅历的丰盈恰恰又来自智慧,而智慧的根本就是来自读书。来自学习。
所以读书非常重要,读书不单是灵魂的塑造,精神的需求,更是财富的积累,更是创造奇迹的根源。
一番热衷读书的越畔之思,小南又想到了非常著名的那句话:科学的尽头是神学。
所以,他自己非常明白:历史长河几千年,中国的道教神仙体系无疑是最具特色而又生动的。问世间谁人无忧,无忧唯神仙逍遥。就好比那居于大罗天的大罗金仙,不老不死,万世不灭,永不轮回,仙境极乐无所忧愁。
而凡人居于红尘三千地界,顺生应死,繁衍不息,情欲交织,得失苦乐。可以说难弃五欲六尘,七苦尝尽。尤其顺天者昌,逆天者亡。气顺行则生,逆行则死。也就是顺天地之道则生,逆天地之道则死。古人文言似乎都不无道理。
特别是孟子的“生于忧患,死于安乐”更值得后人深思,及定夺仕途的走向。
可对修真者而言,思考的东西就大不同了,也许世间诸多的功名利禄与荣华富贵,在时间的长河中不过都是过往云烟,转眼即无的东西。只有虔诚跳出三界六道烧仙草潜心修炼,飞升紫府,位列仙班,才是永恒的追求。最终的归宿。
所以,小南又想:尽管修真者都说学道的尽头是修仙证道,或神学话题是宗教的根和源头,又或者是整个世界宗教都绕不开的核心话题,甚至对于科学都无法列外,就好比著名的物理学家爱因斯坦曾说当科学发展到他的尽头,才发现神已在那里等了它几千年。
由此可想那句“科学的尽头是神学”就该有多著名了吧?
可是小南毕竟是个无神论者,所以他对神学将信将疑,总觉得羽化成仙,仙境极乐,仅仅只是个传说,或者神话而已。不靠谱,真不大靠谱。真倒还不如自己的“道圣双修,传播大爱”来的更实际更现实一些。
可一想到菩萨天降大任的那个梦,还有刚刚那个穿越未来,他对神学神识神念的认知,好像又重新颠覆了,所以也“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开来。
毕竟这个花花世界本身就有很多连科学家都解释不清楚的东西,那么索性就让一切都既来之则安之吧。
突然他又一激灵,“坏了,来的匆忙,那个匣子还没有藏起来,不知小雨她会不会动看到那个‘绝密笔记’?”本想给小雨打个电话,一看时间真太晚了,凌晨两点还多,“唉——算了吧,她应该不会乱动的?”
一番自我安慰,稀里糊涂想了那么多身心真的太累了,功夫不大,小南他也把自己全部交给了黑夜,交给了睡眠,毕竟这人生的三分之一都是在床上渡过的。尤其身体还是革命的本钱,那么,只有养足精神熟知战略,才能完成大任,成就初心。
“睡吧,睡吧,管他自己到底是人还是什么?一只羊、两只羊、三只羊——”他勉强自己闭上眼默默数,默默数。
就这样默默数起来。
“——”
小雨也睡了,仍旧抱着那本“绝密笔记”。七七睡的更香甜,还做梦了,梦中有时还喊爸爸,喊妈妈,等等我,等等我,我怕,我怕六子叔叔和大喇叭——
所以有时小雨闭着眼睛还拍拍孩子,此后娘俩又都睡熟了。
这个时候,巫挲在昏厥中还是没有醒来,但她却隐约梦到了中国不能承认双重国籍的事,所以在似梦非梦间,她果断放弃了缅甸国籍来中国发展,还稀里糊涂嫁给了一个中国老汉,卖臭豆腐的,还挺出名挺挣钱,都拜堂了,就是看不清楚老汉长什么样子。
所以,不光惊出了一身的汗,还很不情愿嫁给那老汉似的。尤其八哥喝大了还在酒席现场闹,桌子板凳都给干翻好几个。碗碎了,碟子也破了,还剌得八哥血头血脸好吓人——
正狰狞挣扎。
尤其那个大红龙尽管刚才垂头丧气走了,可一看巫龙儿为救人类竟奋不顾身跳进了万丈深渊,它还是不免很惭愧。不光自愧不如,更是追悔莫及。
所以这一刻,它一直在用力拉一根很长很长也很粗壮的大绳子。
好像那根绳子还很新,也是鬼爷前不久找人给弄来的。
真没想到,今夜,却让大红龙真给派上用场了。
“……”
古人说色是刮骨钢刀,这还真一点都不假。八哥的惨死,也许就是最好的见证。
而鬼爷此时此刻,却更加疯狂了,只见他把八哥的尸体一拉往床下一扔,就给拉死狗一样,毫不在乎这是个人,此后,歘一家伙,又拿枪指向马丽丽。
还大声喝道:“你,给我滚、滚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