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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事

作者:东方夏菲 | 分类:都市 | 字数:67.8万

第102章 代写情书

书名:荒事 作者:东方夏菲 字数:2362 更新时间:2024-10-10 15:45:46

丁可文几乎一夜没睡,他睁眼闭眼之间,全是昨晚的画面,他有点懊恼,也有些后悔,后悔不该和这个女人发生这样龌龊的事情。

而更让他感到难堪的是……(略有删减)他有点不明白,难道所有的男人的第一次,都会有这样的感觉吗?

他很想找一个人咨询一下,就在此时,他最好的朋友李新化却不识时务的闯进了他的商店里来。

之所以说他不识时务,是因为这个话题根本不应该问他,而他却又不幸的成为了被问的那个人!

“问你一下,你的第一次,是一个什么样的感受?”丁可文本不想问他,可是他现在除了他,还能问谁呢?

“第一次?为什么问我这样的问题啊?”李新化有一些迷惑,他发觉最近丁可文总会问他一些莫名其妙的问题。

“我只是有一点好奇,不行吗?”丁可文回答。

李新化笑了起来,这些无#性的老处男,总是对男女之间那点事抱有幻想和好奇,这一点也不奇怪,于是,他李新化清了清嗓子,俨然一副过来人的姿态叙述着:“说实话,那时候我才十三四岁,对男女之间的事情一点也不懂,只知道和她在一起很快乐。那一次我们在玉米地里偷嫩玉米,寻思着回家煮着吃,结果我……(删减很多,只为不违规)第一次没有任何经验……(略有删减)想一想现在都觉得丢人现眼!”

李新化的第一次不是应该给了他的那位相亲对象的吗?怎么还意外的挖出他的第一次,其实另有其人?这倒是一个很意外的发现啊!

“怎么?你的第一次不是给了你的那位相亲对象?那……那她是谁,我认识吗?”丁可文有点好奇的问。

“你当然认识了,不就是上次我让你给她写的情书,住在你们家后面不远的周那个丽媛!”李文化得意的点拨着他。

丁可文想起来了,是有那么一回事,两三年前大年初二的时候,李新化让丁可文晚上陪着他在他的厂子里值班。一大早起床的时候,他们透过宿舍的玻璃窗户,看见厂子附近的路上,跑过一个青春靓丽的高挑女子,李新化一眼看了出来,是他的小学同学周丽媛。他拉开窗户,大声呼喊的叫住了她。之后那个女孩进了他们的宿舍,和李新化攀谈起来,而丁可文自然知趣的走开了。

也就是在那天晚上,李新化找到了他,对他说:“周丽媛是我的初恋,只是我在上了初中以后,看到原来漂亮的女孩子不止她一个,再加上我们没有被分在一个班里,我就放弃了她。现在突然再次见到她,才觉得她现在实在是太漂亮了!而且,更重要的是,她的哥哥现在入赘到了南方一个大老板家为婿,管理着好几个厂子,你说我要是追到了她,岂不是前途和美女双丰收吗?所以,今天晚上,你无论如何也要帮我写一封情书给她,我一定要追到她!”

丁可文没有办法,只好以李新化的口气,洋洋洒洒的写了五六页的情书交给了他。

李新化看完以后竖起了大拇指,自是誊抄了一遍,再冠以自己的名字,然后用信封包好,再托周丽媛的闺蜜,让她转交给周丽媛。

不过,此后却没有了任何什么动静,周丽媛没有答应李新化,也没有拒绝他。这让李新化感觉到很奇怪。后来,他乘她在家的这些日子,时不时的盯梢着她。甚至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里,他还拉着丁可文陪他一起跟踪周丽媛。

只是,那一次,李新化感到了最后的绝望,因为他们在一个草垛旁边,听见了周丽媛和本村的一个男孩子,在另一个草垛子附近发出了缠绵的笑声……

还真是想不到,李新化的第一次居然给了那么漂亮的女孩子!更让丁可文感到有一丝欣慰的是,他们两个的第一次,似乎都不算多么的成功,所以他对自己“阳奉阴违,早而泄之”的判断也许为时尚早。

“唉……我还真是想不到会是她!”丁可文替李新化感叹着。

“想不到吧?这就是人间到处是惊喜,只是缘分没遇到你!”李新化更加得意的编纂起了顺口溜!

只是,李新化自己还不知道他的惊喜,他最好的朋友丁可文,已经给他大伯家的哥哥,缝制了一顶最亮眼的绿色帽子!

“不说这一些了,你今天来找我,有事情吗?”丁可文赶紧岔开话题,毕竟和他过多的谈论男女之间的事情,他在心理上还有点尴尬。

“有事情是有事情,可是你没有车子,我们也跑不了榆城,没有办法。”李新化搓着手,无可奈何的说着。

“你说吧,有什么事情,我可以帮你出出主意。”丁可文问。

“我们……我们单位里有一批要处理当破烂卖的旧水桶,我联系到了榆城的送水站,他们愿意出二十元一个,所以我想着把这些破烂,拉到那边卖了它!”李新化眼睛骨碌碌的转着说。

“你们厂子什么水桶,那么贵?”丁可文有点怀疑。

“你不懂,我们厂子里的水桶,装满水,四十多斤,随便扔,都不会碎裂,普通的水桶比不了,它们的一摔就碎,所以才会那么贵!”李新化解释着。

“那你们单位同意你把它们拉出去卖吗?”丁可文仍然有点怀疑,有这等好事,为什么厂子不直接处理呢?

“同意,当然同意了,况且我卖了它们会给厂子里一点钱,这厂子是电信局下属的小企业,人家又不会在乎这点小钱!”李新化回答着,似乎很合情合理。

“那就有办法了,你可以去金葫芦乡雇一辆车子,直接拉去卖就是了!”丁可文给他出着主意。

“对,对!你要是不说,我还真想不出这个主意。这么着吧,今天晚上,我雇一辆车子,你陪我去一趟榆城。”李新化站起身来,准备着离开。

“为什么是晚上,白天多好啊,晴天亮日的,干什么都看的清楚!”丁可文有点不懂。

“白天……白天我哪里有时间,人家收水桶的人,白天也要工作,也没有时间,所以只能等晚上了。”李新化解释着。

“干嘛让我陪你去?你自己一个人不行吗?”丁可文有点不明白,这李新化总是有一点小事,就会拽上他一起。

“怎么,我还能亏待了哥哥你吗?回头卖了那些桶,我请你在榆城的小饭店里,好好吃上一顿。”

“好吧,好吧!谁让我是你最好的朋友呢。”丁可文不好再推诿,“那你说好个时间,我好准备准备。”

“不用了,我现在就去金葫芦,问问司机和价格,等到了晚上,我自然就来接你了。”李新化说完,已经走出了丁可文的商店,骑上自己的三八大杠,径直的离开了这里。

就这样,丁可文凭空的又多了一件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