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终进化
作者:卷土 | 分类:科幻 | 字数:18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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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向导
方森岩确认了这“五色饭”里面木有人肉啊,指甲啊,X毛啊,毒素之类的东西以后,便开始吃了起来。接着一个黑妞又用芦苇编织的大筲箕托着端上来了一盘蒸好的糕点。
这糕点十分别致,是把当地的特产高粱粉末倒入一个满布细孔葫芦瓢内,然后把瓢架在盛水的铁锅上用火烧,蒸成的糕味道鲜美。最后在上面撒上用香蕉、花生、木薯粉、棕榈油、辣椒和盐混合的粉末。其土语叫做“音杰拉”。
糕饼的表面呈灰色,柔软夹带酸味,方森岩甚至还见到一些部族人往酒杯里面撒一些灰色的粉末,他也尝试了一下,发觉这些粉末不是想象当中的胡椒粉盐巴之类的,而是直接用矿石研磨成的粉末,咬在牙齿里面“沙拉沙拉”作响,相当难受。不过那些吃下去的土著却是摇头晃脑,十分惬意,到了后面更是撩起了草裙开始一摇一晃的跳舞。
方森岩看到了他们的举动,顿时想起了一件事,就是中国古代晋朝的时候,就同样流行服食矿物粉末,将之称为五石散,鼎鼎大名的王羲之就是因为这个嗝屁的。没想到在万里之遥的非洲,居然也有同道众人。只可惜这些部族人看起来是没办法留下兰亭序之类的传世之作了。
接下来就开始有不少的部族人向方森岩献上自己带来的食物,什么虫卵,蚂蚱,蠕虫…这种行为有些类似于现实世界里面,一群眉心里面点着红点,戴着红领巾的小妹子向着下飞机的叔叔阿姨献花………当然,只是象征的意义相同。带给方森岩的感触却是两码事。
面对这些非洲的特色食物,黑哥们倒是吃了个肚皮溜圆,方森岩见他最喜欢吃一种用黑乎乎的烧焦的树叶裹起来的东西,还是津津有味,方森岩忍不住就也尝了尝。
第一次吃感觉有点酸,还有点类似于咸鸭蛋蛋黄的味道,第二次却是大概那个烤的人口味比较重,就像是煮荷包蛋喜欢煮糖心蛋那样。立即方森岩就觉得有点难以形容的腥味,扯住黑哥们悄悄一问,顿时双眼圆睁肚子里面一阵翻江倒海,原来这里盛产那种巴掌大的巨型蜘蛛,甚至可以捕猎小鸟,这烧烤就是将巨型蜘蛛肥硕的肚皮撕扯下来,裹在火里面烧出来的……先前方森岩也曾经旁敲侧击的打听了一些事情,不过也不知道是这些土著装糊涂还是口风紧,一直都没得到什么有用的消息。方森岩也不敢再吃那些人敬献的古怪食物了。一直等到了大概半个小时以后,朗姆酒的酒精开始发挥作用,渐渐的击溃了当地人的防范心理,正所谓醉后吐真言,方森岩才重新开始与旁边的酋长有一句没一句的套着话。
“你们这里的珍贵特产就没有了吗?”
“没,没有了,只有这些……”
“来,尝尝我们的特产金朗姆酒(咕嘟)”
“味道不错,哦,不错吧。”
“酋长,是不是你们部族的勇士不够勇敢啊?”
“你胡说(怒吼),我们部族的勇士就像恶狼一样狡猾,狮子一样凶猛!”
“那为什么你们这么害怕迪拜亚部族的那群敌人?”
“你,你知道什么!迪拜亚部族不是人,是魔鬼!他们是邪神的后裔,凡是进入那个该死的沼泽的人,都将会被拖入到他们的遗迹当中,成为恐怖的死亡奴隶!”
“这只是传说吧,传说总是有很多水分的。”
“这,这不是传说!!在二十年前,我就跟随着父亲进入过大沼泽,那里面的恐怖诡异绝对不是你们能够想象得到的,那些强大而凶恶的迪拜亚人啊,他们一直不停的追杀我们!简直就像是一个噩梦,不仅是这样,就连大自然都成为了我们的敌人,马哈鲁(自然之神)都彻底的发狂了!危险无处不在的蔓延在了空气中,土壤里,水源下,甚至被杀死了的人都重新爬了起来攻击我们……”
听到了老酋长这么一说,方森岩三人同时眼前一亮,是的,尽管这个老头子看起来守口如瓶,但是在朗姆酒的杀伤力之下也是酒后吐真言。从小福克勋爵的身上可以看出,那个叫做迪拜亚巨沼的地方必然是阴暗腐臭,充满了疾病,瘟疫和凶险。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能够获得一名曾经去过这里的向导带领,那么必然是事半功倍,效率极高。
不过当地的这些土著估计平时连吃饱都难,肯定是抽不出太多的时间和粮食来进行酿酒之类的活计。所以他们嗜酒又对酒精的抵抗能力极低,方森岩想要继续追问酋长一些状况的时候,却见到这老头子沉沉睡去,再也叫醒不了了。
不过好在既然掌握了这么一个信息,那么就相当于是在一团乱麻当中找到了线头,接下来自然就会豁然开朗。方森岩马上叫来几个伶俐善饮的海盗,让他们马上带着好酒去探听消息,很快的,各种消息就迅速的回馈了过来。
首先,当年是老酋长得了一种怪病,整天都是辗转床榻,呼号呻吟,痛不欲生,因此当时身为老酋长儿子的阿拉姆便带领族中的勇士深入到了沼泽深处,冒死寻找迪拜亚部族的秘密根源:太阳阶梯。
传闻这种花朵当中蕴藏着恐怖而神秘的力量,可以使人掌握不老不死的源泉。作为最靠近迪拜亚沼泽的原始部族,他们也掌握了迪拜亚人的一些活动规律。他们进入到沼泽当中的时机,便恰好是迪拜亚部族祭祀的关头。
当年跟随酋长深入大沼泽的一共是一百四十七个个人,但是能够活着出来的却只有十三个,这十三个人当中,有四个人在出来以后七天内变成了怪物,或者被杀死,或者逃入了原始丛林,目前剩余下来的还有五个人。
还有一个信息是:当地的土著生活十分困苦,所以只需要付出很少的代价,就可以获得他们的忠诚。
方森岩拿到了这个信息以后,便迅速的开始了行动,他首先要找的,自然就是曾经深入过迪拜亚部族的幸存者。然而这个过程并不顺利,他们发觉能找到的人都变成了只会流淌着涎水,痴呆傻笑的倒霉蛋者,唯一清醒的一个人,则是现在部族的酋长。
但是显然这个酋长是绝对不会跟随他们去的,若是用强的话,那么搞不好会弄巧成拙,依照方森岩的手段软硬兼施自然是搞得定他们,却是耗费一定的时间,可是方森岩他们此时也只剩余下来寥寥的几个小时。正在多方权衡之下,方森岩手下的海盗又找到了一条消息前来汇报:
“头儿,当年深入迪拜亚沼泽的人还有一个,叫做姆本加。”
方森岩顿时觉得这个名字相当耳熟,仔细一想,先前在宰杀斑马的时候,有一个土著突然发狂,这家伙不正是叫做姆本加吗?看他的神志和意识,却绝对不像是疯子和傻子,一念及此,方森岩立即将金矿这家伙叫了出来,让莫干沙和礁石两人配合他招募土著人,作为进入到了迪拜亚沼泽的班底。
方森亚则用一面精美的镜子贿赂了一个黑妹子,估计她的男友(或者追求者)就是负责看守罪人的,所以尽管那看守者脸上露出了为难之色,但下一秒他的耳朵就被用力的揪扯了起来,疼痛使这家伙的五官都变形了。
黑妹子叽里咕噜的又说了几句,大概是为了耳朵不再饱受蹂躏(或者是这几天晚上性生活的顺利),看似高大威猛其实却十分怕女人的看守便让开了路,方森岩没费什么力气,就见到了被关押在了外围潦草建筑当中的姆本加。
姆本加是一个黑人,一个身材颇高,浑身上下却是筋肉虬结,三角眼的壮硕黑人,他用醒目的颜料在左边脸颊上面刺上了一只蜘蛛。
当方森岩见到他的时候,这个大个子正在用双手的拇指用力的挤压着太阳穴,紧紧的皱着眉头,似乎这样做可以使一些杂念更快更迅速的从脑子里面被排出来似的。
他的额头上有一道十分明显的伤疤,那道伤疤呈现出血红色,若蜈蚣一般的蜿蜒在额头上,甚至大概是因为骨密质被毁掉的缘故,伤疤处重新长好的皮肤都有一种诡异的凹陷。看起来就仿佛是脑袋缺了一块似的,就方森岩掌握的那浅薄医学知识来说,他都看得出来姆本加能够从这样的脑外伤中单单是活过来,都是十分的幸运,更不要说是保持正常意识了,在看到了方森岩以后,姆本加一惊:
“你…….我认得你,你是从大海的对面来的那群人的首领,你来做什么?”
方森岩的回答是:“嘭”的一声,那是朗姆酒的打蜡塞子被用力挤压出来的声音,然后金朗姆酒的香醇很自然的就通过空气这个媒介飘入了他的鼻孔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