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枭
作者:梦蛇 | 分类:历史 | 字数:106.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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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死而复生
崇祯四年十二月,虞山百户所一家破落的茅屋中,钱虎撑着身子下了床,来到这里已经十多天了,想不到一个已死的人却会稀里糊涂的来到了几百年前的大明王朝。
凭着这具身体中那残缺的记忆,不禁苦笑,他竟然成了远近闻名的钱大傻,家中还有一个美娇娘,傻人傻福。
其父死于鞑子南征,虽然得到了一些抚恤金,却被各层军官层层克扣,落到他手里只有五两银子,还是登州巡抚都御使孙元化为官比较清廉才有这么多,要是在其他地方,最后能得到两三两已经不错了。
令钱虎更为可笑的是这具身体的前主人虽跟他同名同姓,却是一个标标准准的憨傻人。被人骗了还得帮人家数钱,要不是有这么一个可人美丽的十六岁妻子,今后的生活都难以生存下去。
身体的强壮以他二十一世纪那具自认强壮的身体都无法跟他相比,人高马大的一个人,却被同伴欺负成这个样子,胆小怕事,人又憨傻,被欺负了也是忍气吞声,回家后又是一个闷驴子,半天吭不出一个屁来。
已经成婚一年的人了,竟然夫妻的床第生活都不知道,笨得连玩女人这个人类基本本能都没有。话又说回来,人虽然是傻了点,但是在老婆被别人调戏的时候,还能做个爷们,终于爆发了小宇宙,最后落得个生死下场。
要不是他的到来,怕是一身强壮的体魄就一起到地府报到了。对前世没有任何留恋的他,倒是随意而安,既来之则安之的心态。
从妻子和这具残缺的记忆中,知道崇祯已经上位四年多,虽然对历史了解不多,但也知道崇祯代表了什么,那是末代皇帝,三岁小孩都知道的大汉奸吴三桂的时代。
钱虎暗自恼怒,早知会有这么一天,他应该好好的抱着明史读一读,也不会到现在有哪些名人名将都不清楚。好在初中的时候看金庸小说知道了一些东西,嘉定三屠,扬州十日这样惨绝人寰的屠杀事件。
又从身体中那残缺的记忆,好像鞑子这个今后建立的大清,比小鬼子还小鬼子,烧杀抢掠,奸*掳掠每次南侵都会发生。
盗匪四处都是,起义的队伍未曾断过。想到这里,心里就一阵紧迫感,投降皇太极这个后金鞑子建立的王朝,然后把头的四周都剃光,然后留个菠萝盖头扎根猪尾巴。留发不留头,留头不留发这样的强
制政策,遇到鞑子则称奴才。
一个堂堂的男子汉,一个大老爷们却在这样残酷而变态的王朝下生活,这可不是他愿意的,难道看着自己的汉人同胞被杀,自己还在旁边踹上一脚,美其名曰顺应历史潮流,且自己这个身体的父亲还死于鞑子之手。
不论朝哪方面来看,他都不可能在鞑子手中讨生活。天下四处狼烟,胜者为王,败者为寇的时代,也是枭雄横行,各路诸侯四起,既然上天给了他一次重活的机会,怎么样也得打下一片地盘来才是啊。
红娘轻轻的推开房门,见钱虎坐在床上傻傻的发呆,嘴上不时还傻笑几声,心里叹了口气,也许这就是命,十来天了,钱虎很少说话,有时候还问一些莫名其妙的问题。以为他会变聪明了,现在看到又像以前一样呆呆傻傻,这几天刚刚升起来的喜悦又成了冰凉的冷水淋了下来,整颗心都薄凉薄凉的令人难以呼吸。
钱虎接过红娘端来的粥,刚要吃的时候,发现红娘子喉咙在不停的咽唾沫,肚子也在咕噜噜的打响。随即把碗放了下来,笑道:“红娘,现在我不饿,还是你吃吧!冷了就不好吃了。”
说着把碗递给了红娘子,不想红娘子却没有接,她是又心喜又担忧,这是丈夫第一次懂得关心她,又忧虑晚上的油米,如今米缸中已经颗粒不剩,这一碗已经是米缸中最后一小把。
钱虎哪里不知道,如今身体虽然没有痊愈,但是不要做剧烈运动还是可以外出,心里微微感动,这个时代的女人就是好,把最好的留给丈夫,现在饿着肚子都毫无怨言,没有一丝不满。
“小虎哥,我不饿,还是你吃吧!你现在身体还没有康复,下午我去邻居罗叔叔家看看能不能分点回来渡过今天。”红娘满脸幸福的笑容,发现丈夫的脑袋终于开窍了,懂得关心家里的人。
钱虎当即下了床,随即在狭窄的房间里压了压腿,活动了一下骨骼后,在红娘的脸蛋上捏了捏,笑了笑道:“在家里好好的把这碗粥给吃了,我出去一趟把今晚的口粮解决掉。”
说着没有理会红娘,直接进了堂屋,取下弓箭和随身腰刀便走了出去;在钱虎离去的时候,红娘却偷偷的看着丈夫往虞山而去,一看便知是去到虞山中打猎。
眼泪不禁地流了下来,痴痴地看着他远远离去的背影,直到他整个人都消失在山林
中才回过神来,看着手中那小半碗的稀粥,红娘并没有吃,而是小心的把粥放到桌子上。
提起斧头到屋外劈柴火去了,钱虎在床的这些日子,她一个人挑水煮饭,打柴都是,一人承担起了整个家务,如今家无余粮,丈夫却带着伤上山,她的心有种莫名的绞痛,无论如何她也要把家里一切柴火准备好等着他回来。
刚转身欲去劈柴,随即停止了脚步,心想万一小虎哥空手而回,看到自己把柴火都准备好了,岂不是会伤害了他的自尊心。回想起这几天种种奇怪的事情,叹了口气提起斧子劈砍了起来,心道大不了把劈好的柴收藏起来便是。
钱虎进入山林后,闻着清新的空气,有种劫后余生的感慨,随后在旁边的一片竹林中开始用刀批削起来,制作竹箭和标杆,花了半个时辰左右的时间才制作出十根箭矢,一根前面锋利的竹尖杆,寻找野兽长期活动的地方,开始下套做陷阱。
每到一处,他都会在关键的地方下一个陷阱,进入深处后,龙飞发现一条小河,虽然已经是寒冬季节,但是鱼儿还是会时不时的浮出水面吐泡泡。
学习过野外生存的他来说,这不过是一个特种兵所必须具备的基本技能之一,想起当年他可是上过南疆打过越战的人,杀人无数。
记得参军的时候,因为体格壮实符合标准,人又聪明才被挑选到特种部队,要不是犯了错误,又厌倦和平年代,最后选择了地下黑拳的生活。
把制作好的鱼叉从背上取了下来并握在手中,看到有鱼后,钱虎一阵欣喜,哥的绝活又可以施展了。又准又狠又快地刺了下去,瞧着竹子制作的鱼叉上拦腰而过,一条三斤左右的鱼成为他第一次捕鱼的收获,迅速的用麻线把鱼从鳃中穿了起来,眼睛接着又盯向这个深潭中的水面,只要潭中的鱼一露出水面便迅疾下手,出手必中。
一个下午,钱虎见已经有十多条,而且里面将就点儿的都落入到了他的手里,又看了看一个下午所捕获的鱼,大约四五十斤左右,够家里生活几天了,这才心满意足的打算放手,饶过里面剩下的几条。
钱虎把穿着鱼的麻线结成一个圆圈,然后挂在脖子上,哼着军歌往回赶。对一路上所下的套子和陷阱,他相信明天一定有收获。将近一个多小时候的路程,在太阳快要下山时,他才堪堪走出虞山。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