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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敌从十三境剑仙开始

作者:秦明月关 | 分类: | 字数:38.5万

第42章 定仙州

书名:无敌从十三境剑仙开始 作者:秦明月关 字数:2257 更新时间:2025-03-06 01:52:49

早晨暖阳初起,雾气还没消散。

李长卿早在这之前就坐在了门口,单手撑着脑袋,看着清晨朦胧的无色,想着事情。

一天一夜的探讨让季桃还在沉沉睡着。

这不是什么丢人的事情,是生物的本能,

李长卿也接受着生物的本能。

十二月底。

苍白的天空下起了更大的雪,天地一白。

李长卿估摸着这应该是今年冬天最后一场雪了,因为明天就是下一年了。

又过了片刻。

“夫君,雪下这么大,坐在外面多冷呀。”

一道温柔的声音响起,季桃已是扶着墙走到了他的身后,满脸担忧道。

“破境了,自然本源也就补回来了,十四境哪里还感的到冷了。”

李长卿笑着扭头望去,季桃穿着鹅黄裙,有些紧致修身的作用,所以凸显了她丰满的身材。

“等送完信回来,就提亲,娶你。”

季桃听言,微红着脸蛋用细若蚊蝇的声音应了声。

“好。”

.......

除夕夜,毛驴在小院喝的大醉酩酊。

李长卿就在一旁与季桃和小人吃着年夜饭。

忽然毛驴突然开口,“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

李长卿神情瞬间呆滞,随即不敢置信般问道。

“他娘的,谁教你的?”

毛驴不屑一笑,双手负后,转身跑去马棚了。

留下李长卿与季桃大眼瞪小眼,疑惑道:“难不成它祖先真是学宫的驴弟子?”

思考半天无果。

不再多想,两人继续喝着小酒,吃着小菜。

“夫君,我们什么时候离开?”季桃询问道。

“再过些日子,等春末吧。”

李长卿思考片刻,回道。

一袭酒后,小院里。

两人坐在一起观星赏月,青衫客撑着脑袋回想着往事。

只是往事有些多了,想的有些心烦,且有些往事细想,只觉得遗憾,伤心不已。

李长卿唏嘘一声,如今怎如此多愁善感,是自己年纪大了?

好像是有点。

远处有风,忽近,吹动季桃发梢。

淡淡的发香随着清风钻入李长卿鼻腔。

季桃坐在那,随着明月。

皎洁如光。

翌日。

李长卿双手枕在脑袋后边,慢悠悠的在道观逛着。

其中路过的道观弟子看到他的身影,面色纷纷拱手拜见,而后略带崇拜,悄悄打量。

那日敕封荣誉道君,李长卿的面容在天上显现过,他们也都识得。

如今的李长卿在道观之中已经和宋闽是一个地位了。

季桃今日穿了碎花黄裙,前凸后翘的身躯挺直站立,露出s形的曲线,俏丽白嫩的脸蛋上依旧如往常一般天生丽质。

周遭道观弟子只敢偷偷观看。

季桃脚步轻快的跑到李长卿身旁,双手背在臀后,皱着柳叶眉问道。

“大早上的你就跑出来闲逛,也不叫醒我。”

李长卿笑着回道:“这不是怕你休息不够嘛。”

皱着眉头的季桃突然一愣,俏脸顿时一红,幽怨道:“还不是你不节制。”

李长卿咧嘴一笑,没有言语,只是轻轻牵起女子的手。

两人在道观中逛了许久,吸引了大部分弟子的目光。

剑圣与剑仙的爱情羡煞旁人。

————

马九万最近总是喜欢来拜访,说是要研习一番话术。

李长卿从储物袋里掏出一本《人不能输在交流上》给了他。

被其尊为天书。

日子就在这样枯燥中缓缓度过。

直到某天,宋闽来访。

“你走吧,我这里容不下你了。”

宋闽看着李长卿,面色有些憔悴。

“为啥?”

李长卿满脸疑惑。

“我借你四处练剑地势,你他娘的两天给我全干稀碎,让我怎么收场。”

宋闽指了指破碎的小天地与修炼场,无奈道。

“别呀,我还得练剑呢。”

李长卿单手挠了挠头,试图商量道。

宋闽听到这句话,顿时眼睛睁大,转头不可置信道:“还练?!”

李长卿点了点头。

“不行不行,再让你练下去,我这云深道观都得被你拆了。”

宋闽连忙摆手,脑袋摇的跟拨浪鼓似拒绝道。

最终,李长卿带着季桃于春末最后一场春雨中再次踏上了送信的路程。

“你怎么知道这是最后一场春雨?”

路上,季桃好奇询问。

“明天就是立夏,这不就是最后一场春雨了吗?”

“......”

定仙州最西边便是一处雄镇边关,与黩武州以北,北俱芦州以南的三处共称剑气长城。

依次建立在无尽海往后二十里处,是人族的一道铜墙铁壁,也是最初的防线。

其中驻守的皆是修士,此方大州坐镇的仙人境也是最多,所以被命名为定仙州。

诸多没啥名气的小修士不想活了,或者是想开了,就会往三处边关里一钻,不回去了。

在抵御妖族的战场上,客死他乡。

与苍月黄土寒水为伴。

三月后,定仙州,大唐境内。

暮色中的小城被一层白茫茫的大雾笼罩其中。

城池的四周青山环绕,碧水长流。

方寸清净地,临山近水四季明。

偷得浮生半日闲,自在逍遥天地间。

李长卿打算就此小城落脚,等游历完定仙州便要带着季桃去边关瞧瞧。

“我们真的要开铺子吗?”

季桃疑惑道。

“开,看看我有没有遗传咱爹的挣钱基因。”

李长卿咧嘴一笑,开口道。

接下来的一整天,两人骑着毛驴游走在城中逛了许久。

终于是在太阳落山之前在城中买下了一家店铺。

一夜无言。

第二天一早,李长卿便开始盘算着要做些什么生意。

想了一天,他把店铺又高价卖了。

第一桶金到手。

两人又买了个小院住了进去。

生意这方面,只能说李长卿完全没有天赋。

无奈之下,青衫客做起了老本行。

拉二胡。

之前有过修为尽失的一段时间,快要饿成傻逼的时候是一个拉二胡的老头收留了他。

这也就是李长卿当初在那破庙,为何对那张大刀伸出援手的原因。

定仙州小城里阔绰的也不少,若真是拉二胡的好手,给观众拉高兴了,自然也有人打赏。

李长卿提着小板凳,坐在街道口拉起二胡。

“我是杰瑞米瓦德,生物学家兼极限钓鱼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