苟在龙族世界的阿蒙
作者:敖影 | 分类:其他 | 字数:54.6万
本书由番茄小说网签约发行,版权所有侵权必究
第94章 被困的女孩
陌小柔反应到没有黎小剑激烈,不过从她紧皱的眉头也看出了,此时的她内心十分不适。
女孩看着他浑身发抖但却没有发出任何声音,虽然恐惧但是眼神中还有一些麻木。
她的左脚被用兽皮编成的绳子绑住,绳子的另一端被固定在了一块巨大的岩石上,常年不见到阳光而惨白的身上到处都是淤青,尤其是某些部位。
黎小剑赶紧把目光转向别处,这样的场景让他心里多少有点不适,同时在思考是不是自己那样杀了黑猴三个太便宜他们了。
“你是谁?”黎小剑轻声说道:“他们已经死了,你不要害怕,我们不会伤害你的。”
“啊!”一声略微沙哑的惊呼从那女孩口中传出,紧接着便是那女孩捂着嘴极度压抑的哭声。
虽然黎小剑没有接收到关于这个女孩的记忆碎片,但是光从女孩的处境,黎小剑就已经对她的遭遇猜了一个八九不离十了。
慢慢的走进那个女孩,黎小剑手起刀落,绑着女孩脚腕的兽皮声便断裂开来。
其实那兽皮绳并不能限制女孩的行动,拴住她只是为了防止她逃跑而已,在这个山洞里,这个女孩除了要被那三个畜生发泄兽欲以外,还要伺候他们的衣食起居,甚至要清理他们在山洞里的排泄物。
“自己先找个衣服穿上。”对于这样一个悲惨的女孩,黎小剑即便生性比较冷漠,也忍不住的对她十分同情。
女孩缓缓的站起身来,没有任何遮挡的走向了山洞的深处,其实即便黎小剑不将绳子砍断,她也能够做到,其实没有那三人的允许,她的下场会很惨。
大概过了三四分钟以后,山洞中亮起了一阵火光,那是一盏自制的油灯,里面撞的是动物的油脂,棕色的玻璃瓶上,一根手指粗的棉线上燃烧着橘色的火光。
借着火光黎小剑看清了山洞里的全貌,也看清了女孩的脸。
这女孩看起来比黎小剑还要小两岁,也就十五左右的样子,长得很漂亮,也很白皙,她现在上身穿着一个黑色的T恤,下身则是用一块不规则的灰布随意的裹了一下,她已经忘记了自己已经多长时间没有穿衣服了。
黎小剑看到她穿好了衣服便没有管她,而是开始搜查那三人留在这个山洞里的财产。
凭着记忆,陌小柔很快便找到各个角落里的金属券,13张金券,100多张银券,还有200多张铜券,加起来差不多有25金券的价值,这比财富即便放到边镇里,也是一笔不小的财富了。
一个用干树枝搭建的类似大通铺的床,上面铺着干草和兽皮,应该就是他们三兄弟的床,一个用来烧火的泥捏的炉子,和一些形状不同的金属容器,看样子应该是他们的锅。
还有一个破木箱子,里面是一些杂物,由于灯光太过昏暗,黎小剑并没有仔细查看,只是看到了表面放着的包装盒,金属铲,和女人的破旧内衣。
黎小剑在心里盘算着,考虑是不是把这里收拾一下,作为自己的临时据点,这三人藏得隐秘,在这里完全不需要担心被其他人发现。
虽然如果用他手里现在的财富,完全可以让他在边镇快活个一两年了。
不过这么好的地方,不用白不用,继承了祖辈勤俭节约优良传统的黎小剑,真的舍不得将这里放弃,就算他在边镇里有一栋别墅,这和他在这里多个狗窝也不矛盾不是。
“你有什么打算?”黎小剑想到了此时还在旁边站着的那个女孩。
“按照野地的传统,你杀了他们,那么他们的一切就都属于你了,包括我。”女孩并没有太多的情绪,她从十岁被人从村子里抢走,到现在这三兄弟,已经不知道被转手了多少波了。
几乎都是差不多的遭遇,一伙人杀了另一伙人,然后她被这货人蹂躏,再然后这一伙人被杀,下一伙再来接手,由于她长得漂亮,所以都没有舍得杀她。
所以对于她来说,除了被折磨的程度,其实并没有太大的区别。
“这样的话,那你自由了。”黎小剑的意思是她可以走了,毕竟在二十一世纪活了十七年,他是接受不了有个大活人当他的战利品的。
黎小剑思考了两下,从那钱包里抽出来两张金券,然后又在铜券和铁券中随便拿了几张递给那女孩:“这些应该够你生活的了,记得藏好,财不外漏。”
听到黎小剑的嘱咐,那女孩显然身体控制不住的颤抖了一下,但是她并没有接,而是直勾勾的钉着黎小剑说:“你杀了我吧。”
黎小剑:“???”
啥玩意,竟然还有这样的要求,如果想死的话你早干什么了,非等到我来?
黎小剑当然不会杀她,先不说她还是一个未成年的小女孩,就算她是一个丑了吧唧的大汉,黎小剑也没有无缘无故去杀人的习惯啊。
那女孩显然看出了黎小剑心里的疑惑,于是开口说道:“我想活着。”
黎小剑:“???”
什么鬼,你想活着你让我杀了你?这是你们这个世界的逻辑吗?还是你丫的有凤凰血脉,可以涅盘重生。
看到黎小剑脸上复杂的表情,陌小柔帮女孩解释到:“离开了这里,他根本活不下去。”
黎小剑若有所思。
“如果你不要我,我可能不出半天就会被野兽咬死,还有可能饿死,最好的结局也就是再被人抢走,运气好的话,我或许还能活下去。”
那女孩惨笑着接过陌小柔的话茬,她虽然已经五六年没和外界接触了,但是这不代表着她看不清自己的形势,相反遭受太多人折磨的她,心智比任何人都清楚,况且她本来就很聪明,只是年龄太小又是个女孩而已。
在废土,道德和伦理都是排在生存之后的,为了活下去,所有的是都不为耻。
“我虽然不知道你们为什么对那东西如此在意,但是我也知道像你这样的人应该是觉得我脏的,所以我的身体对你应该没有什么价值,但是我可以做其他的事情,任何都可以,只要你让我活下去。”那女孩径直对黎小剑说到,在她的记忆中女人都是做为男人附属存在的。
从那些玩弄她身体的那些流民的聊天中,她知道了边镇人,或者比边镇人更高级的堡垒人他们对所谓的贞操是非常在意的,一个女人的身体,一辈子只能奉献给一个男人。
她一直都对这种思想十分疑惑,甚至嗤之以鼻,在野地排在第一位的是生存,第二位的则是繁衍,虽然男女也会组成家庭,但是一方死亡或者重病后,另一方通常会立即选择下一任,没有任何心理负担,以为繁衍也很重要。
在很多部落,用身体换东西是很正常的是,没有人觉得不妥,更没有人制止,这就是很正常的事。
女孩很聪明,她知道黎小剑和那些只知道杀人的恶匪不一样,短短的一会相处,她感受到了黎小剑身上有大多数流民身上不存在的一种东西--人性。
并且她可以从衣着上看出,黎小剑和应该是一个来自边镇或者堡垒的大人物,能跟着他或许是一个不错的选择,旁边那个可以和他平等交流的美丽的女孩就是证明。
黎小剑也想到了其中的道理,那女孩走在野地,不管是对野兽变异植物来说,还是流民来说,这都是一块自己行走的大肥肉,谁见了都想咬两口,并且也真的可以轻而易举咬两口。
“嗯,我明白了,那你就留下吧,正好收拾这里需要有人干活。”黎小剑对那女孩说到。
女孩毕竟年龄太小,听到自己可以留下以后,努力保持的平淡也有些控制不住。
看到女孩的表现,黎小剑哪里还不懂她的心思。
不过黎小剑也没说什么,毕竟趋利避害是人正常的心理,只要她别有危害他的想法,那黎小剑就懒得去管她的小心思。
“对了,你叫什么名字?”黎小剑忽然问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