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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国律师

作者:梦未眠 | 分类:都市 | 字数:32.7万

第九十一章 五枪!不占据优势的论题,也能够逆风翻盘!

书名:大国律师 作者:梦未眠 字数:10061 更新时间:2024-11-25 23:44:27

辩论赛进入白热化,燕大法学生跟燕京检察官的对决,直接令现场的观众还有直播间的网友一个个拍手叫绝。双方之间唇枪舌剑,有来有往据理力争,颇有几分江湖侠客之间展露招式,一片刀光剑影!

然而,随着李小琴的出现,原本刀光剑雨的冷兵器时代,直接变成了炮火连天的热兵器时代。李小琴就像是一门巨大的火炮,连环几发炮弹轰炸结束之后,直接让燕大法学生们没有还手的余地!

怎么还手啊?

赵小月嘴角露出几分苦涩,晶莹的眸子带着求救看向郑逸,检察官的三辩强得有些离谱,原本他们所持的辩题就不占据优势,对方却丝毫没有防水,反而这一番言论固若金汤无懈可击!

赵小月无奈说道:“今年想要获胜,貌似有些困难了。”

心有不甘,却无可奈何。

不仅是赵小月,大礼堂的观众们微微叹息一声,燕大法学生的表现可圈可点,论辩内容逻辑缜密,奈何面对的是燕京检察院的公诉一科的检察官,经验老道,挤占优势!

直播间里,面对已经突破五十万的人气,女主持人情绪一下子也跟着紧张起来,她想起刚才郑逸面对采访说的话,今年一定能够获得优胜奖!

眼前的情况非常不乐观啊!

网友自然也是忍不住吐槽!

【想要成为一名合格的检察官,需要全方位的能力,要有缜密的逻辑分析,精准的补查提纲。面对法学生,就是降维打击!】

【那位女检察官太强了!能够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过程还注重法、理、情相融合,直接让郑逸他们哑火了!】

【你瞧瞧这些检察官辩论的内容,哪一个不是控辩紧扣案情,旗帜鲜明,妙语连珠,此起彼伏,唇枪舌剑,不断碰撞出智慧的火花,直接是把公诉人扎实的理论功底、丰富的实战经验,敏捷的思辩能力和严密的逻辑思维展现得淋漓尽致!】

【不得不说,这是一场非常精彩的法律“饕餮盛宴”,郑逸他们已经尽力了,毕竟论题不占据优势,输了也挺正常的!】

【今年估计又是优秀奖了,还说今年优胜奖会是法学院,这下牛皮吹破了,哑火了,脸被打得啪啪响了!】

大礼堂上,郑逸手上一根黑色的圆珠笔轻轻的敲响,经常观看直播的观众都知晓,这是郑逸思考的时候经常出现的小动作。

赵小月以及其他两个辩手,都看向郑逸的位置,尽管心里边已经认为毫无胜算可言,但考虑到郑逸的法律基础比他们扎实,没准真的能够有奇迹!

李小琴抬起骄傲的下巴,眸子带着几分犀利,看到郑逸沉默半响,没有立马做出回应,心里边觉得有些小小的失望。

原本她对郑逸是充满期待,只是现在看来,眼前的年轻人能够替吴天赐做出完美的无罪辩护,运气的成分更多一些。

想要用现在的法律貌似怎么讲都讲不通的,刑法上来说故意使他人丧失生命权那是故意杀人,即便是被害人承诺的理论也不能适用在生命权的领域。

民法上来说人人平等,谁都无权夺取他人的生命。所以,想要解释医生不负法律责任是不行的。

李小琴没有据理力争,而是从立法,道德,舆论角度出发。

“作为一种价值选择的趋势,安乐死虽然在理念上已逐渐为各国人们所接受,但在实际操作中却蕴含着巨大的风险,容易变成犯罪分子实施杀人而又能逃脱刑罚的工具,所以对其合法化问题一直存在着较大的争议。我国当前实行安乐死的时机并不成熟,条件并不具备,医务人员为患者实施安乐死,仍然成立犯罪,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单单这段话语,就是一座铜墙铁壁,任凭郑逸再如何强大,如果没办法打破这一座城墙的话,始终无法进入城堡当中战胜李小琴这一个女王!

就在无数观众的质疑以及检察官的轻视中,郑逸手上的黑笔停止敲击。

他睁开犀利的眸子,看着正对面的李小琴。

接下去的一番话语,令大家惊讶得目瞪口呆。

“着名的希波克拉底誓言中有两大职责被明确提出:“为病家谋利益”与“不得将危害药品给予他人”但长久以来,两者被共同地概括为救死扶伤。

在希波克拉底时代医术还无法人为地延长病患生命的情况下,两者可被等而视之。

但医学发达的今天,救死扶伤已不必然就符合病患的利益。现代意义上的“为病家谋利益”实际上与功利主义观点极为相似,即以病人的最大利益作为医生追求的目标。”

“啊?希波克拉底誓言?”

“这话是什么意思?”

“我去,这希什么克……啥意思?还有为病家谋福利又是什么意思?”

“尼玛,不懂得辩论,你也不能随便瞎扯一个名人吧!我还托尔斯泰赵四誓言呢!”

有一位医学院的学生,解释说道:“《希波克拉底誓词》,又称《希波克拉底誓言》,这是医学的学生入学的第一课,基本都要学习并正式宣誓的誓言。”

第九十一章 五枪!不占据优势的论题,也能够逆风翻盘!

医学生解释说道,这是医学生的宣誓内容,大体是,【愿以自身能判断力所及,遵守此约。凡授我艺者敬之如父母,作为终身同世伴侣,彼有急需我接济之。视彼儿女,犹我弟兄,如欲受业,当免费并无条件传授之。凡我所知无论口授书传俱传之吾子,吾师之子及发誓遵守此约之生徒,此外不传与他人。

我愿尽余之能力与判断力所及,遵守为病家谋利益之信条,并检束一切堕落及害人行为,我不得将危害药品给与他人,并不作此项之指导,虽然人请求亦必不与之。尤不为妇人施堕胎手术。我愿以此纯洁与神圣之精神终身执行我职务。凡患结石者,我不施手术,此则有待于专家为之。

无论至于何处,遇男或女,贵人及奴婢,我之唯一目的,为病家谋幸福,并检点吾身,不做各种害人及恶劣行为,尤不做诱(和谐号)奸之事。凡我所见所闻,无论有无业务关系,我认为应守秘密者,我愿保守秘密。倘使我严守上述誓言时,请求神只让我生命与医术能得无上光荣,我苟违誓,天地鬼神共殛之。”

医学生用最为简练的语言解释道:“简短的解释这一段誓言,就是向世人公示了四条戒律:对知识传授者心存感激,为服务对象谋利益,做自己有能力做的事,绝不利用职业便利做缺德乃至违法的事情,严格保守秘密,即尊重个人隐私、谨护商业秘密。”

听完医学生的解释,众人似懂非懂,倒是没想到学医的,还有这一段誓言。再看医学生的表情,似乎看向郑逸的时候,多了几分敬重,别人或许不懂,但作为医学生的他或许明白郑逸说这段的缘由。

观众以及直播间网友,心里边不仅微微感叹,好家伙,这年头的辩论赛都是这么有水平的吗?

随随便便简短的一句话,竟然涉及到如此庄严神圣的一段誓言!

郑逸继续进行辩论,声音带着几分慵懒,跟前两位的辩手,以及对面的检察官比起来,郑逸可谓是临危不乱,犹如在庭院里边散步,说的话语犹如春风一般徐徐而来。

“正确的行为即是可满足尽可能多的利益的行为,这一准则在赋予医生主动性的同时,真正将病人看作有血有肉有知觉的对等者并在医疗过程中承认病人的自主选择权。

“为病人谋利益”比救死扶伤更适应时代需要,而在这样一种职业责任规范下,安乐死亦成为一种可以理解和实施的行为,在以病人利益为标准的论证中,安乐死合理性可由以下三段论形式推导出:

(1)如果一个行为增进病人的最大利益,那么这一行为在职业道德上可以接受;

(2)至少在某些例子里安乐死增进了病人所关心的最大利益;

(3)因此至少在一些例子里安乐死在职业道德上可以接受。”

嗯?

郑逸推导出的三段论,让车院长脸色微微一变,轻轻咦了一声,郑逸直接从“为病人谋利益”的角度出发。

李小琴眉头皱紧,如果说她刚才的一番话语固若金汤,没有给郑逸一点点的机会反击,现在郑逸直接就不反击了,而是采取地道战的形式。

郑逸没有选择摧毁她这一座铜墙铁壁,而是顺着城墙重新挖出地道,不对,是挖出三个地道!

这尼玛都可以?

李小琴跟郭凯还有其他观众都愣住了。

郭凯咳嗽一声,说道:咳……李姐,他刚才说的这段话……如何?”

郭凯是检察官,但他不是医学生,大概明白这是一段誓言,但不明白郑逸先推这一段话的目的在哪里?

李小琴语气沉重,说道:“刚才我用各个角度将他的路封得死死的,现在他直接挖了三个地道,直接想要通过我做的铜墙铁壁,用一种迂回的方式,解释他的论点。

强调的是,案例当中医生是为了病人的最大利益,这在道德上是可以接收的。”

就在李小琴刚刚解释完之后,郑逸慢条斯理,慢慢叙述他的观点。

“案例里边,这位医生在实施安乐死过程中的角色是有限的,他仅能作为病患病情、精神状态的诊断者和安乐死的实施者,但不能直接提出安乐死请求。

一般认为只有病患有权提出此类要求,因为只有自己才能处置自身生命,这就意味着在病人处于无意识状态中时,医生是不得接受安乐死的实施答应。”

郑逸转过头,看着赵小月笑着说道:“刚才我们二辩已经强调过,被害人的承诺是对该病人能否实施安乐死的最重要的要素,在具有有效被害人承诺的情况下,无论是积极安乐死还是消极安乐死的行为至少不应该具有违法性。

积极安乐死与消极安乐死并无刑法上的区分意义,因此也不应该将其区别对待。

安乐死本身的“社会决定”是一个难以明晰、确切的概念。

每个人在出生的时候都无法选择自己是否出生,也无法选择自己出生之后所处的环境。但是对于死亡,似乎选择多了一些。而安乐死就是对于死亡的一个选择。

第九十一章 五枪!不占据优势的论题,也能够逆风翻盘!

自我选择权与生命权之间的纷争贯穿了安乐死纷争的始终,这种纷争似乎还远远没有结束。

对于生与死的态度,人们也会越来越开明。

刑法归根结底仅仅是用以维护社会秩序的工具。当整个社会中绝大多数人都开始为了某一个需求而不吝于突破之前社会不愿意突破的秩序时,刑法也许唯一可以做的就是对这个需求放开口子,至少目前仅仅从刑法学理论上而言,积极安乐死似乎并不是没有办法脱罪的。”

郑逸说完这第二段言论,大礼堂的气氛一下子变得更加严肃。尤其是车院长,原本紧张悬着的一颗心,似乎微微有些松了一点点。

他那慈祥浑浊的目光,看向郑逸的时候,多了几分疼爱,面对检察官的铜墙铁壁,先是挖出了三条地道,紧接着顺着这一个地道出来之后,

立马投掷一个巨型的烟雾弹,【安乐死本身的“社会决定”是一个难以明晰、确切的概念。】

等到烟雾还没有散开的时候,直接将一颗充满杀伤力的手榴弹扔了出去【从刑法学理论上而言,积极安乐死似乎并不是没有办法脱罪的。】

检察官的确是铜墙铁壁,但也将后路封得死死的,郑逸现在顺着地道进去,可以肆无忌惮的扔出各种各样的烟雾弹跟炸弹,最关键的是,他现在手上还握着多少充满杀伤力的炸弹,就连车院长都想象不到!

李小琴脸色变得有些难看,郭凯也注意到李小琴脸上的变化,心里边不由得咋舌!

原本以为这一次的辩论赛,肯定能够压得这些小年轻喘不过气。

可是,现在怎么有一种被反过来压着,

关键是,连挣扎的机会貌似都没有呢?

然而,郑逸接下去的这一番言论,却是立马给众人一种拨开云雾见青天的恍然大悟的感觉!

郑逸笑着说道:“事实上,案例当中的医生,我们可以运用期待可能性理论来进行理解。”

听到期待可能性理论,李小琴脸上变得苍白,郭凯直接是愣住了,问道:“什么是期待可能性理论?”

李小琴解释说道:“期待可能性,是指从行为时的具体情况看,可以期待行为人做出合法行为。法律不强人所难,如果从行为时的具体情况看,不能期待行为人做出合法行为,行为人即使做出了违法犯罪行为,也无罪。因此,不具有期待可能性便成为主观阻却事由。”

郭凯讶异极了,这理论是不是有些过分了!

郑逸无视众人的困顿,顺口溜似的,说道:“无期待可能性是指在行为当时的情况下,我们不可能期待行为人能够实施不失该犯罪行为的其他合法行为。

由此我们可以知道,如果可以期待行为人在行为时实施合法行为,一旦行为人违背了这种期待,此时就会就会产生责任,要接受法律处罚;如果没有期待可能性,就不可能期待他人在行为时实施除此之外的合法行为,这就是阻却事由,在这样的情形下我们下就不可以对行为人进行刑事责难。”

“行为人事一名医生,刚刚学医就背诵宣誓《希波克拉底誓言》,深刻懂得,愿尽余之能力与判断力所及,遵守为病家谋利益之信条,并检束一切堕落及害人行为。

拥有如此崇高信念的医生,现如今当一个病人患了严重的疾病或者不治之症时,遭受病痛折磨,患者在此时选择安乐死,用一种人道的方式选择结束自己的生命,以此来解除身心不能承受之痛,医生自然能理解并给予怜悯的同情心。

帮助他人安乐死的操作者,在面对此类患者的哀求下,出于减轻患者肉体上的疼痛使其选择有尊严的死去的恻隐之心,

依常理和情理不可能期待正常人会无动于衷!

帮助他人死亡是在无可奈何的情况下做出的违法行为,但是从情感和伦理角度来看是可以排除其责难性。在对安乐死案件的处理过程中,我们可以把期待可能性理论作为依据,把安乐死作非犯罪化处理,自然将医生的行为视为无需负法律责任!”

郑逸这一番抽丝剥茧的言论,直接令大礼堂的观众,以及检察官们,心里边拍案叫绝!

女主持人美眸灿若繁星,镜头一刻不停向着郑逸拍摄。直播间的热度早已经突破50w人气,需要网友因郑逸而进来,却陷入到这一个辩题当中讨论不断,这会儿听完郑逸的辩词之后,则是无数的情绪交杂。

【我大概能够明白郑逸这段话的意思,如果一个人是由于无法抗拒的恐惧而被迫做出违法的事情,或者如果一个人缺乏食物或者其他生活必需品,除非犯法没有任何其他办法保全自己,就像在大饥荒中无法用钱购买或者施舍得到食物时行劫或者偷窃一样,那么,该人可以完全获得宽恕,因为任何法律都不能约束一个人放弃自我保全。】

【作为法学生,郑逸律师今天又给我上了一课。根据行为时的具体情况,如果存在行为的可选择性,行为人竟不选择有利于社会的行为反而选择实施了造成损害结果发生的行为,这完全可以说明行为人的主观方面具有反社会性,存在主观罪过;如果不存在行为的可选择性,行为人只能实施单一不可选行为,这完全说明行为人失去了意志自由,罪过当然不存在。】

第九十一章 五枪!不占据优势的论题,也能够逆风翻盘!

【瞧你们这两个说得这么高大上,我来一个通俗易懂的说法,我快饿死了,大熊猫路过,我把大熊猫吃了,不违法。不过,如果我是自己故意不吃饭,等到快饿死再去吃大熊猫,那是属于违法的!大家明白了吗?】

【楼上,你这个叫紧急避险!】

【我还紧急避孕呢!你懂个球,紧急避险没错,但也可以用期待可能性理论来进行理解!】

……

大礼堂当中,观众们看向郑逸的时候,目光里边多了许多星星。

李小琴全身上下充满无力感,她原本是一颗破坏力极强的炮弹,轰炸郑逸等人的时候没有丝毫留情,选择狂轰滥炸,让郑逸等人没有办法还手。

这会儿郑逸的确没有还手,也没有抵抗,而是直接躲在地道里边,任凭你狂轰滥炸,我就不跟你硬怼,选择一种迂回的方式,直接躲起来不受伤,我就能赢!

所以,李小琴捏紧的拳头,打在郑逸身上的时候,却像是打在棉花上面,让她一种破坏的成就感都没有。

就在众人以为郑逸已经发表言论结束,却发现郑逸喝完一口水,润润喉之后,

紧接着,通过地道,安全进入城墙的郑逸,终于是亮出了大宝剑,刺向李小琴这个王后!

“显然,方才对面三辩说被告人判故意杀人是不合理的,我们应将安乐死与故意杀人相区分开来。”

郑逸抬起骄傲的小脑袋,帅气的脸庞看向李小琴,开始论证说道:

“方才对面说,案例应当适应罪刑法定原则。适用刑法规定的明确程度不同。罪刑法定原则是我国刑法的一项基本原则,

“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现阶段我国在刑法和其他法律中并没有明确的规定该种行为为犯罪行为,不能当然的根据行为的相似性类推为故意杀人,否则就犯了法律功利主义的错误。”

呯!

这是郑逸的第一枪,没有硝烟,却狙击李小琴的心脏!

紧接着,郑逸再次扣向扳机,打出了第二枪:“本质特征的不同,首先,从社会关系的危害来看,故意杀人罪是一种极具社会危害性的犯罪行为,严重破坏了平静和谐的社会关系的同时可能带来一系列连锁反应,而医生选择帮病人安乐死则是从人道主义立场出发的行为。

其次,从引发再犯罪可能来看,故意杀人行为大部分往往与暴力因素相关联,有较大的几率可能会引发再犯罪的发生,而安乐死往往是由专业医师或由亲属实施,是对生命在终结之时的怜悯。刑法的谦抑性应当在安乐死问题上有所体现,对于危害性如此低的行为,可以不按照故意杀人罪予以认定。”

谦抑性原则,又称必要性原则。指立法机关只有在该规范确属必不可少――没有可以代替刑罚的其他适当方法存在的条件下,才能将某种违反法律秩序的行为设定成犯罪行为。

刑法的谦抑性主要发生当出现刑罚无效果、可以他法替代、无效益等情况时才会使用。

呯!

这是郑逸的第二枪,再次打中李小琴的心脏,让李小琴这看似铜墙铁壁的论辩,被郑逸一点一点从里边炸开!

礼堂下边,直播间的观众已经是沸腾了,尤其是郑逸这一番论辩,让这一场没有硝烟的论辩充满了火药味!

礼堂的观众们,掌声更是此起彼伏,一个个鼓掌叫好,直呼太爽了!

紧接着郑逸开始扣向第三枪:“安乐死与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的不同。首先,案例当中,医生没有故意剥夺患者生命的主观故意。

第三人的帮助死亡行为是在接受了患者的意思表示之后做出的,初衷是为了使身患绝症、濒临死亡的病人减少痛苦和心理的压力,与故意杀人的动机是截然不同。

其次,该行为的在法理上并不违背法律规定,法律所要保护的生命法益应当是完整的生命法益,而非残缺的生命法益,且当事人对自己的生命权任意有处分的权利,第三方的帮助行为并未超出当事人对自己生命法益的处分权限,法律不应将此两种行为分离开来加以定性。

再次,从行为的结果来看,结束病人生命的这一行为,并未造成严重的社会危害,并不具有反社会性。相反,在一定程度上是符合社会的道德认知的,因而不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和刑法可罚性!”

呯!

这是郑逸的第三枪!

杀伐至极!

凌厉至极!

枪枪致命!

从根本上一点一点的规避医生的行为风险,一点一点的明确医生的行为,一点一点的说明医生不需要负法律责任!

没有强词夺理,没有胡搅蛮缠,而是引用刑法,列举法条理论,分析医生的行为,都是附和法理上并不违背法律规定!

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第三枪,让李小琴感觉非常的熟悉,当初吴天赐的案件就是被郑逸一点一点的抽丝剥茧,一点一点的规避犯罪风险,再一点一点的否定公诉人证据链的不足!

第九十一章 五枪!不占据优势的论题,也能够逆风翻盘!

郑逸不是靠着运气战胜他们检察官!

他再一次用强大实力证明,哪怕是面对不占据优势的论题,也能够逆风翻盘!

第四枪的扣向,却给众人一种峰回路转的感觉,郑逸说道:“案例里边,适用期待可能性不同。对于安乐死行为人往往不具备与典型故意杀人行为相同的期待可能性。

接受安乐死的人往往处于极其痛苦的折磨之下,形成了一种异于平常的特殊境地。在这种情况下,病人同意、医生实施安乐死就成为了唯一选择,不存在其他期待可能性,所以不应对实施安乐死的行为人实施非难。”

第五枪也是最后一枪,依旧是针对李小琴无懈可击的言论。

郑逸强调说道:“暴力程度不同。典型的故意杀人行为往往通过刀、斧、枪支、锤子等凶器,残忍地伤害被害人,最终致其死亡。行为之中包含了较多的暴力因素,安乐死案件中,“受害人”自愿死亡,没有挣扎、反抗,剥夺生命的手段往往为药品,暴力程度远远不及故意杀人的暴力程度复杂和强烈。”

“因此,从实质上,安乐死不具有构成犯罪所要求的相当社会危害性,医生的直接目的虽然是剥夺了病患者的生命,但其根本目的却是为了减少病人临死前不堪忍受的痛苦;

医生虽然是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但病人本人渴望着死亡的降临,且对病人而言免受痛苦地死比痛苦不堪地生更有价值!

可见安乐死是一种正当行为,其不具备犯罪成立的实质要件。

从案例当中,我们也要清楚明白,安乐死非犯罪化是一种观念的更新,也是对生命和死亡的再认识。安乐死非犯罪化将成为历史发展的必然,是刑法现代文明的要求,虽然安乐死的合法化在当前还面临许多的问题,在各个方面都需要严格的法律上的保证、思想上的保证、物质上的保证,但我们现在仍要以积极的态度投入到把安乐死纳入法制轨道的工作中,为安乐死的合法化创造条件!”

……

静!

落针可闻的静!

车院长非常欣慰看着郑逸的时候,忍不住点了点头,郑逸用希波克拉底誓言作为切入点,给众人一种措手不及的感觉,

紧接着用期待可能性的理论为安乐死作正当化的解释,然后强调我国的犯罪主观要件是指,犯罪主体对自己行为及其危害社会的结果所包的心理态度,包括犯罪的故意和犯罪的过失,犯罪的目的和动机。

紧接着,反斥李小琴的罪刑法定原则,罪刑法定并不要求行为符合刑法规定的就一定要定罪,从这个角度来讲,不是说有法就一定要依,有法就必依。所以,我们国家刑法第3条的罪刑法定和一般意义上的罪刑法定不是一回事。

刑法条文第3条明确规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而在安乐死形式上还符合杀人罪的构成要件的情况下,却要将其按非犯罪行为处理,这种做法与我们一贯倡导的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原则是抵触的。

这就是郑逸的聪明之处,对安乐死进行非犯罪化处理,明确是与我国现行的刑法的存在冲突!

罪刑法定,也就不攻自破!

精彩!

非常精彩!

燕京检察官跟燕大的学生展开如此激烈辩论,实属历年之最,现场的百余名大学生观众掌声不断,气氛十分热烈!

因为现场的每位观众都可即时投票决定胜负,每一轮紧张的辩论结束后,票数波动明显,连观众都都忍不住为郑逸等人捏了一把汗。

刚开始的时候,检察官们票数占据三分之二,完全处于降维打击,让燕大法学院的学生毫无还手的可能,直接是比赛刚刚开始,就让观众认为毫无胜算可言!

然而,

就在众人以及燕大法学生认为输定的时候,郑逸这一番铿锵有力的言论,犹如一声声枪击,直接打在李小琴的身上,让对方直接是哑火了!

辩无可辩啊!

礼堂的观众直呼过瘾!

直播间的观众,更是掌声连连!

从一开始,双方辩手从身边现象和社会热点出发,抛出自己的观点,提问环环相扣,攻势层层递进,整个辩论过程可谓是妙语连珠、扣人心弦,在思维的碰撞中展现出辩手出色的辩论功底和逻辑性!

比赛最后,左右两边的四辩都做了总结,都分别强调了一辩、二辩、三辩的相关内容,观众听完两边的回答之后,孰强孰弱,谁输谁赢,其实心里边早已经有了答案。

男主持人再次来到大礼堂上,笑着朗声说道:“好一场法律饕鬄盛宴,可谓是全程高能!

面对实务经验丰富、出庭技巧熟练的检察官们,我们燕大的法学学生是毫无惧色,展现出的咱们燕大法学院学子扎实的法律素养,随机应变。巧妙的回答了老牌公诉人犀利的发问,并用自己的法律思维和修养赢得现场观众的一致好评!

让我们掌声鼓励一些我们的燕大学子也祝贺燕大法学院的学生,获得今年的优胜奖!!!!也掌声谢谢我们检察官们为我们带来如此高能烧脑的辩论比赛!”

男主持人适时把话筒递到李小琴的手上,让她为这次的辩论赛进行点评,李小琴露出温柔的笑容,美眸看向郑逸的方向,笑着说道:“燕大的学生们的精彩表现远远超出了我的想象,也淋漓尽致的展现出了未来法律人的锐气和锋芒,展现出了新时代大学生的风采!”

哗啦!

掌声犹如潮水此起彼伏!

最终结果不负众望,燕大法学院的学生获得本次辩论赛的优胜奖。

同时,法学院22级本科生郑逸同学获得观众的认可,被授予“优秀辩手”荣誉称号!

男主持人将话筒交到郑逸的手上,所有人的目光再一次聚焦在郑逸身上。

男主持人问道:“郑逸同学,作为刚参加成立不久的新生队伍,在此次辩论赛中得到了良好锻炼,又能够获得优秀辩手的称号,请问能够跟检察官们切磋,觉得怎么样?”

面对镜头,郑逸露出帅气的笑容,说道:“这次为了准备辩论赛,我们提前中查阅了很多法律书籍,理解法律的本质,它实际上就是每个人都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

不管你是善意违法也好,恶意违法也好,只要你违反了法律,就必须要受到制裁。这个优秀辩手的称号,绝不仅仅是属于我个人的,也是属于我们这个团队的每一个人!”

听到郑逸的话,其他几个辩手心里非常温暖,为了这次辩论赛,大家都非常努力,毕竟这是法学院的盛事之一,还可以记录学生档案当中,以后也是一个不错的资历故事。

不过,说到跟检察官们切磋,觉得怎么样的时候,郑逸不咸不淡说道:“这次能和检察官打比赛觉得很新鲜有趣,也学到很多!”

李小琴跟郭凯两人相互看了一眼,忍不住摇头笑了笑。

这小伙子还挺有个性的!

看到郑逸向着礼堂走了下去,李小琴则是紧随其后,郭凯好奇问道:“李姐,你这是要去哪里?”

李小琴意味深长笑道:“检察长,准备邀请郑逸担任检察机关的咨询员,我得好好把关把关才行。”

……

……

Ps:好久没有写万字大章,写完之后,好像自己经历了一场辩论赛,非常酣畅淋漓舒服!希望大家也能看得非常开心!谢谢书友的打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