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总,许太太约你民政局离个婚
作者:七夏叶 | 分类:现言 | 字数:81.6万
本书由番茄小说网签约发行,版权所有侵权必究
第446章 程于婧
程于婧现在不想涉足感情方面的事,因为她知道自己是个比较重感情的人,她相等自己在感情方面更成熟一点的时候再考虑。
等到真正游刃有余,事业有成,到那个时候,爱情就是锦上添花的东西。
她目送陆言离开,转身回了卧室。
陆言一早搬走,八点照例到公司,新公司对他很是器重,这让陆言很满意。
路上买了杯咖啡,到公司写字楼的温度正好,刚送到唇边,身后有人突然脚步匆匆,撞到他臂上,倘若陆言不是眼疾快,咖啡溅出来的液体肯定要洒在他的白衬衫上。
啧了一声,抬头去看撞他的人,那人对他连声抱歉,陆言抬起来头,原来是隔壁部门的。
对方也认出他,脚步缓下来,“是你啊。”
陆言抿唇笑了笑,一时记不起来他的名字。
电梯门这个时候正好打开,两个人一前一后上电梯。
陆言漫不经心的提醒:“还有十几分钟,时间尚早,不用急。”
对方停了车一路狂奔而来,这会儿才有时间喘息,他扶着腰笑看陆言一眼,“上班是来不及,不过牧总回公司了,等着我汇报工作。”
陆言一听“牧”这个字就极度敏感,喝咖啡的怔了怔,“牧总?”
对方:“是啊,名义上的二老板。”
陆言这才反应过来,“你们嘴里的二老板,姓牧?”
对方被逗笑,“这是公司人人都知道的事,你别你不知道。”
陆言还真不知道,他到公司也有十多天时间,可是没人提过,也可能他平常很少跟下属沟通,再加上是从国外回来的,不够适应国内的人际交往。
所以一直都坚持着做好本职工作,少一些八卦的习惯。
陆言虽然阅历不够,但智商却一直都自认不低,他微微感觉有些不妙,静静看了同事好一会儿,才问:“咱们牧总全名叫什么?”
这么公然老板的名字,有些不尊敬,所以对方压低声音,在他耳边悄悄:“牧之远啊。”
陆言恍惚了一下,这个时候正好有人上下电梯,他中的咖啡杯一个没拿稳,只听“啪”一声掉落地上。
幸好电梯里的人并不多,没有酿成大祸。
大家只是惊呼一声,往四周倒退着躲避。
不过陆言就没有这么幸运了,咖啡杯正好掉落在早晨出门刚擦干净的皮鞋上,温热的液体顺着皮鞋面渗进鞋里面,袜子湿了一片。
陆言愣神,同事看着这一出也愣了,干巴巴的眨了眨眼睛。
陆言反应过来,第一个抬脚下了电梯,朝公司走去。
牧之远这个时候正在跟合伙人谈事情,两人坐在办公司的茶几旁,秘书刚煮了一壶茶,牧之远捏起来茶壶,给对方和自己各自倒了一杯。
端起来茶轻嗅,没有喝,反倒是问:“我介绍的这个新人,在公司表现怎么样?”
这句话刚落地,对方还没来得及回答,办公室的门就被人从外面敲响,陆言随即推门进来。
看到牧之远表情慵懒的端坐在那里,心中所有的猜测得到证实。
此时一直负责坐镇公司的老板也转过来身,瞧见陆言,笑了句:“曹操曹操到。”
然后一指牧之远,对陆言说:“咱们牧总正关心你的工作情况呢。”
牧之远被点名,脸上挂了一抹云淡风轻的笑,他往后一靠,放下茶杯双交握,面对陆言的怒火,他应付的游刃有余,“看样子陆言想跟我叙旧,你先出去安排工作吧。”
对面的人摇了摇头,感叹一壶好茶没运气喝,就丢下两人出去了。
牧之远指了对面的座位,示意陆言坐下话。
陆言自然是不会坐下的,他走进来,把门带上,居高临下看着牧之远不话。
跟在程家的碰面不同,在这里,牧之远显然高高在上,完全掌握着主动权。
让陆言觉得自己被摆了一道。
很不服气。
“牧总这是什么意思?可怜我?我好歹是名校毕业,还不至于找不到工作。您这种行为是不是有些可耻?”
牧之远被指责忽然就笑了,他缓慢的掀起来眼皮子,“我是惜才。”
他把自己的行为的特别的高大上,在话方面,完全碾压陆言,“任何一个老板都喜欢有能力的高学历人才,我聘请你到我们公司,走的是正常程序,一没偷二没抢,合理合法,可耻在哪里?”
陆言没想到他竟然的这么冠冕堂皇,“大家都不傻,何必来虚的,你不就想侮辱我?”
牧之远深吸了口气,勾唇一笑,“我何必要侮辱一个会给我带来企业利益的员工,我的心胸没有你想的那么狭隘,工作归工作,私生活归私生活,陆言,在这个事情上,你是不是应该区分开?”
不过后面的话,他就没有那么客气了:“到侮辱,无耻,你不觉得一个对已婚人士没有界限感,还肆无忌惮追求的人,才叫无耻?第三者的行为,对原配丈夫才应该叫侮辱?的更难听点,这种行为属于道德败坏。”
他完轻笑了下,拿起一旁的茶杯斟满茶水,递给陆言,“喝茶?”
陆言垂眼看了一眼热气氤氲的茶水,又掀起来眼眸。
“真会玩。牧总觉得很有意思?真有本事就去挽留自己的妻子,而不是对别人使绊子。”
这句话戳到牧之远的痛处,他眼神暗了暗,抿紧唇。
不过在陆言面前不能输了气度,还是云淡风轻的笑了。
“我听不懂你什么意思。”
陆言年轻气盛,自然受不了这份委屈,也不怕撕破脸皮,咬牙:“可笑,我不会在这继续任职,我辞职,从明天开始我就不干了!”
说完转身就走,谁知刚到门口,牧之远就站了起来,对摸到门把还没来得及开门的陆言:“辞职可以,员工和公司之间本来就是个双向选择的过程,既然你觉得我们公司不适合你,你有走的权利,不过在走之前,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有一个月的交接要求,如果你想明天就不来,那对我们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需要你承担,到时候可能需要追究你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