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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律师从养只獬豸开始

作者:叶一滴水 | 分类:都市 | 字数:112.2万

第三十五章 我真是个天才(三更求票求赏)

书名:当律师从养只獬豸开始 作者:叶一滴水 字数:2502 更新时间:2024-11-25 23:43:22

裘宣相给他打来了电话。

“老狼,你今天晚上怎么回事?你失恋心情不好,也不能乱发红包啊,钱花不完,你给我花,我也感谢你不是,你看慕蓿蓉那态度,故意显摆自己出国了,这样的女人,你用不着为她伤心!”

裘宣相一说这话,孟浪忍不住笑了,道:“老球,今天晚上我发红包,跟慕蓿蓉没有任何关系,你想多了。”

“我想多了?你以前从来没发过红包的,现在突然发了红包,除了这事,还能有别的原因吗?我真想在群里骂慕蓿蓉几句,替你出口气,可是又怕影响你名誉。”

“老球,这事你就不用管了,红包是我自己愿意发的,明天我还要发呢,谁也管不着。”

“什么?你还要发?你是不是真的发财了?”

孟浪笑道:“发了一点小财。”

“小财,什么小财?”

“别问了,这是我个人的隐私。”

“我靠,说话的语气跟慕蓿蓉一模一样的,幸亏你们俩人没成两口子,跟我还保密。”

“行了,老球,上次的案子,我收了十来万律师费,告诉你,行了吧?”

“十来万?律师费?我靠,你这真是发了啊,老狼你不厚道,发了这么大的财,也不请你兄弟我吃顿大餐,没义气啊。”

“什么没义气,不是还没来的及吗?我谁都不请,也要请你,是不是?”

裘宣相又说了半天,感叹不已,才挂了电话。

挂下电话后,孟浪不禁摇了摇头,十来万的律师费,裘宣相就震惊不已了,这要是告诉他七十万,那会是什么情况?真的是没见过世面。

第二天一大早,吃过饭,刚到律师事务所,一个电话打了进来,拿出手机一看,又是电视台的那个女记者打来的,他忙接了下来。

“孟律师你好,我有个好朋友想咨询个事情,你什么时候有空,让他去见见你?”女记者一通电话,就跟他说道。

孟浪忙道:“你让他现在到我律所来找我吧。”

女记者便答应了,过了有一个小时,有一个年轻男子带着一对老头老太太来到了律所,点名道姓找他。

他忙起身相迎,一介绍,就是女记者让他们来的。

孟浪请他们坐下,并给他们倒了一杯茶水,便问他们有什么事。

年轻男子道:“我老婆起诉我离婚,分割了我一套房产,但这套房产是我父母出钱给买的,现在认定是夫妻共同财产,我不服,想咨询一下孟律师,这事还有办法吗?”

孟浪听了,道:“夫妻共同财产啊?那是要进行分割,这是法律规定的。”

老头说道:“他们结婚才一年,没有孩子,我们老两口辛辛苦苦赚下的钱,给他们买了房子,现在她要离婚,难道还要分一半家产给她?这太不像话了。”

孟浪问:“你们的房子是婚前买的,还是婚后买的。”

年轻男子道:“是在婚后买的,但是都是我爸妈的钱。”

孟浪低头想了想道:“如果婚前购买肯定是属于个人财产,但是如果在婚后购买,父母没有明确说明是赠与给自己的子女外,一般是要认定为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们在买房时,有没有明确表明这房子是买给儿子的?”

老两口道:“当时哪想到这些事情,就把钱给了儿子,让他买房子,谁会想到离婚这事。”

孟浪听了,心想也是,普通人又不是法律家,哪会想的这么周到,但这就造成了一个漏洞,其老婆起诉离婚肯定主张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因而便叹了口气道:“那这就不好办了啊。”

老两口忙问:“孟律师,你的意思是必须要分一半给她了?”

孟浪又想了一想,虽然法律是这样规定的,但是正义公道不能背离人类的基本情感,老两口辛辛苦苦攒了一辈子的钱,只因为在时间点上选择不对,给儿子买了房产,然后儿媳妇结婚一年不到就离了婚,就分走了一大半财产,而这一半财产就是上百万,放在谁身上,谁都不舒服。

现在的离婚率这么高,女人不把离婚当回事了,她们付出的离婚代价降低了,这种不利于男方的补偿,从男方角度来讲,的确不是很公平。

怎么办?正义是需要维护的,但是一定要有维护之道,没有相应的法律手段,正义是得不到维护的。

“现在还不能就这么讲,你让我考虑考虑,回头我给你们打电话,你们看好不好?”孟浪想好好琢磨一下这个事。

“那麻烦孟律师了,我们看过你的报道,你有过见义勇为,我们相信你。”

看到当事人对他信任的目光,孟浪感到自己肩上的责任不小。

当事人离开后,他便去反复琢磨婚姻法中的规定,试图从中找出一个应对的方法。

夫妻共同财产的时间点非常重要,婚前和婚后,可以说是一道截然不同的分水岭,而且这个时间是以婚姻登记的时间为准,而不是以举行婚礼的时间为准。

老两口恰恰是在结婚登记后的第二天给了他们儿子的钱买了房子,这在他们看来肯定是吃亏了,如果儿子儿媳不离婚还好,一离婚,这几百万的房子就要分一半给离了婚的儿媳,这在情感上是很想不通的。

而更要命的是,他们买了房产后,还把儿媳妇的名字也写上了房产本上,当然,这都是儿媳妇要求的,因此这就可以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了,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

如果只写他们儿子的名字,根据法律解释,倒是可以认定为对儿子一方的赠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依着这样的司法解释,这个案子似乎没任何办法了,但是孟浪又琢磨半天,突然眼前一亮,自语道:“老两口给儿子钱买房子,难道一定就是赠与吗?难道就不能是一种借贷关系,相当于是借给儿子钱买房?谁规定父母一定要无偿给子女买房,而不能借给子女先买房,等将来再还给父母?”

这就牵扯到夫妻共同债务的问题,他们借给儿子的钱,用于购买房产,这就是儿子与儿媳的夫妻共同债务,儿媳妇自以为占了便宜,但是如果让他们夫妻二人共同还债的话,儿媳恐怕就笑不起来了。

“哈哈,我真是个天才!”感觉一下子来了办案思路,孟浪心里面非常高兴,这绝对是一个出奇制胜的办法,一般人还真想不出来。

又周密的想了想之后,他便给当事人打电话,让他们明天再来一趟,跟他们商讨一下这个事情。

思考大半天,就到了下班的时候,钱正源带着唐芙蓉、朱棣、董卓三人一起出去赴宴,就把给他叫上了。

他们几个人全体出动,这说明对方客人非常重要,而他则是第一次去经历这种场合。

PS:孟律师提醒:父母给儿子打款,有可能是赠与,也有可能是借贷,女生们要小心了,老公父母给你买房,未必是赠与,而男生们在让父母买房时,也需要一些法律技巧,哈哈,如果人人都这样想,成什么了,还是不要有纠纷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