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复制器
作者:蜗牛会暴走 | 分类:玄幻 | 字数:226.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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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0章 医馆僧侣
“继续前进。”白昼召回飞剑,对身后目瞪口呆的三个士兵喊道。
就在这时,涂阳没有头的身体重新站了起来,流动的血液代替了原先头颅的位置。
“鬼………鬼啊!!!”士兵吓得腿软。
白昼二话不说,御字诀发动,冲火巨剑激射出去,瞬间将血液构成的头颅再次削掉,鲜血洒了一地。
不过砍掉一个脑袋,新的血液又会冒出来,慢慢组成头颅,这种视觉感官让人头皮发麻。
涂阳一步一步逼了过来,血液构造的头颅显现出五官,竟是那矮小男人乌月的脸。
女人的身体和男人的血头组成了邪物,它咒骂着,血从嘴里喷溅出来。“杂碎,马上,马上,你的死期到了!!!我要吃了你的肉,喝光你的血!!”
白昼召回冲火巨剑,握在手里,剑刃燃起火焰,迈前两步,狠狠朝血头颅砍过去。
血头邪物身前升起一到血液之墙,从墙后传来疯狂的狞笑。“哈哈哈哈哈哈哈哈,这是血液的力量,凭你不可能打败我———。”
白昼不为所动,熔火剑意乃是破魔之焰,燃尽邪魔妖祟。
血幕抵抗了一下,就被火焰蒸发。
在邪物震惊的眼神中,冲火剑劈开头颅,深深陷入身体,一刀两断。
乌月和涂阳的结合体倒了下去,断口的血液像触手一样,如同活物,似乎还想融合在一起。
白昼等待尸体重新站起来,过了很长一段时间,触手一样血液失去力量,尸体不再动弹了。
白昼撇了撇嘴,说道:“好吧,看来它死透了。”
如果变成这样还能站起来,那就太逆天了。
白昼带着幸存的三名士兵继续往城门前进。
没有了修仙者的阻挡,那些低级血傀儡便追不上他们了。
身后传来了有节奏战鼓的声音,鼓声代表天稷军队发现了这次偷袭。
但大队乌甲骑兵必须绕过血傀儡军队袭来,错过了最佳时机。
风雪成为了很好的掩饰,安城的南城门悄悄开启,又悄悄关闭,等到乌甲骑兵追到城门下的时候,被从风雪中突然出现的漫天箭矢惊退。
百刃将李憾在城门里侧驻足等待,与他一起的还有九十六名成功撤退的赤云军士兵。
他们整齐站在火红骏马旁,长刀有节奏地敲击胸口。
一起迎接戴着蓝色围巾的年轻指挥官。
在白昼身后的三人都狼狈不堪,这次逃亡消耗了他们的体力,也侵蚀了意志。
唯有白昼屹立于风雪中,将满是凝固鲜血的巨刃插进地面,余温令雪地发出滋滋的融化声。
风雪交加,白昼站在雪中,感觉比巨剑还锋利。
“剑之子!!!”李憾一声高喝,百余把刀停止敲击,直指天空。
“剑之子!!!”众将士嘹亮的回应,看向白昼的眼神充满敬畏。
在白昼身后的三个人眼里除了敬畏,还有恐惧,他们看到剑之子如何杀死两个修仙者。
疾风在白昼身边掠过,围巾在身后飞舞。
他只是怔怔地看着雪花,任其在脸上融化,凉丝丝的触感让他从恍惚中清醒一点。
白昼内心发出叹息:好空虚,血傀儡只是被摒弃生命之物,什么都没改变。
灭族之后,白昼心中就有一个黑洞,对血傀儡的复仇让这个洞越来越大。
曾经的剑族少年心态改变了,复仇,成为了活下去的惟一动力。
所以他才留在安城,不顾一切去袭击那些孽物,不过是让自己内心好受一点罢了。
安城城主和水行舟带着人迎了上来,满面红光。“你做到了。”
白昼简单汇报下战况。
奇袭很成功,没有人死亡,但还是统计出二十多名受伤的,第一时间被送到了医馆。
其中就有跟白昼比试过的李二虎。
白昼跟着来到医馆,二十多名伤兵一下令医馆人满为患,四周充满撕心裂肺的惨叫。
白昼看到一位身穿白袍的胖子僧侣不断穿插于受伤士兵之间,为伤者涂抹草药。
除了被送来的伤兵,医馆还有零星几位病入膏肓的平民,被安置在草席上,被赋予一碗解除痛苦的药。
还有几位身体僵硬的死者,僧侣在他们嘴里放了一颗鹅卵石,卷进草席里。
这些死者都是一些围城中失去信念的亡命之徒,自杀或是杀了人,总之最后都偿了命。
僧侣擦肩而过,白昼出言问道:“为什么往他们嘴里放石头?”
白袍的僧侣回头,他的衣襟已经湿透,喘着粗气,一脸的疲劳过度,附加着怜悯。“这是给极乐世界守门人的礼物。”
看出白昼的疑惑,僧侣继续说:“极乐世界一片虚无,什么都没有,而石头则可以筑起生命宫殿,以后他的灵魂就在这块石头里。”
说话的同时,僧侣手中的活没有停下,他的手指很灵活,用木片轻轻撬开了亡者的牙齿,小心翼翼的放入一块鹅卵石。
白昼说道:“可怜。”
“你说什么?”
“我觉得他很可怜,困在一颗石头里。”
白袍僧侣轻声说:“规矩就是如此,死后的世界要比现世更美好,一沙一世界,小小的石头并不小,我是法陀,从附近的寺庙来。”
白昼说道:“白昼。”
“剑之子,看到你的两把剑我就该想到的。”法陀优雅的颔首,血腥气味中还散发出一股甜腻味道。“请不需悲伤,还会有更多的亡者,战争一向如此。”
白昼点了点头,想着该怎么安慰那些正在经历痛苦的伤兵。
法陀突然问道:“我很奇怪,你是修仙者,为什么会混入凡人的战争?”
“你能看出来我是修仙者?”白昼惊讶道。
法陀微微摇头。“你的事迹已经在这座小城传开了,打跑了千化道人,如今又破除了恐惧,我身为侍奉佛祖的僧侣,喜欢跟形形色色的人打交道,其中修仙者最有趣,而凡人最无聊。”
白昼开始认真打量法陀了,僧侣的白袍上血迹斑斑,在痛苦哀嚎的世界中表情没有一丝波澜。
就像法陀刚刚说的,凡人令他无聊,也许是跟职业有关,治愈了太多的凡人吧。
法陀微笑道:“想象一下,修仙者和凡人从外表看不出分别,但躯壳之下却有着很大不同,一个小小的不同,成就两个截然不同的种族,我说的是不是有点多?”
白昼礼貌的回道:“不会,很高兴认识你,请继续医治这些伤者,活着的人会感激你做的一切。”
“如你所愿,剑之子。”法陀微微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