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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想做个富贵npc

作者:莔小怪 | 分类:古言 | 字数:27.7万

第102章 有钱的朋友们

书名:我只想做个富贵npc 作者:莔小怪 字数:2253 更新时间:2024-11-17 03:50:23

听到王尔雅已经知晓内情,斯芬克斯也不含糊,血淋淋的匕首一把插进那人的心脏,终于了却他的痛苦。

看她还犯恶心不敢回过头来,斯芬克斯揽住她的腰,一晃便到了百米开外。

很神奇,那家伙比屠夫还利落,身上一颗血水都没沾上。远离了血腥味和那具难看的尸体,王尔雅终于能深深吸一口新鲜空气。

“林小夫人是我一位……曾经的朋友。”王尔雅一时不知道怎么形容她和林曦的关系。

“这是人品的问题吗,你的朋友挺喜欢玩背叛的啊。”斯芬克斯依然不正经。

“大概因为,我是这世上,唯一知道她秘密的人了。”

林曦已经贵为乐逸王的宠妾,再加上怀了身孕,只要生下子嗣,便可保下半辈子无忧。她只有一块心病,那就是她的出身。

王尔雅还活着,她便永远有被逐出门庭的风险,甚至她的孩子,也会因为流淌着她乱伦而生的血液,成为王府的耻辱。

她不相信王尔雅会守口如瓶,只有死人让人百分百放心。

“需要我去杀了她吗?”这是斯芬克斯与她永恒的话题。

“不用了,我没死的消息传回去,她自然会付出代价。”王尔雅依然会为她的身世保密,但王尔雅没打算为她雇凶杀人的事保密。

林曦到底只是个妾,她相信宁锦玉绝对不会容忍有人在他眼皮子底下收买他的人。

被逐出王府,基本已是板上钉钉的事。

接下来,便该说说斯芬克斯了,从这家伙捡了她刺护卫的刀,再到千钧一发时出现来看,她绝对不相信这只是巧合。这家伙,恐怕是早就跟着她了。

斯芬克斯毫不遮掩,“对啊,跟了好久了,穿了大半个安国。”

“那你不早点儿出现!”瞧那家伙满不在乎,轻松愉悦,王尔雅的怒气值成几何倍速递增。

“出现得太快多没意思,怎么能看到刚才那么有趣的场面。”他一脸坏笑,王尔雅的激情与速度还历历在目。

她想骂人,但她生生忍住了,好歹人家还是救了她,而且这家伙的三观有偏差,讲道理是讲不清楚的。

她几次欲言又止后,终于投降,“好吧,你赢了。”

其实斯芬克斯从接到宁锦玉派人传来的消息,就马不停蹄赶到永安城。

他俩最初的打算是,如果王尔雅要被执行死刑,斯芬克斯就直接劫狱把她带出去,逃得远远的,到了南境,就算安皇也拿她没办法。

要是活下来,斯芬克斯便保她安全到达赤烈王府,必须交到宁锦城手上才能离开。宁锦玉这时候,真的是谁也信不过。

王尔雅有点儿唏嘘,自己是何德何能让宁锦玉如此费心,一百万两,那家伙是做好几年内吃土的准备了吧。

正想着那一百万两呢,斯芬克斯从怀里摸出一摞银票,塞王尔雅怀里。她扯出来一看,十张银票,每张十万两。

“你……这是什么意思?”

“我救你是份内的事情,这钱说送你给你。”对王尔雅来说的一笔通天巨款,对斯芬克斯来说轻飘飘的像几张废纸。

“……这钱我不能要,若是要依你的规矩,这是你的钱,我欠着宁锦玉的人情。若是你不愿收,就该还给宁锦玉,也不应给我。”

斯芬克斯真的觉得这些世俗人好难沟通。在他的认知里,他做得每一件事,说的每一句话,想的每一个念头,都是世间典范。

但这些世俗人总看不懂,连王尔雅都总对他说不。

“你听不明白吗?这钱,他宁锦玉来找我说事,该给。他说的又是救你的事,我又不该收。他不能要,我也不能要,当然只能给你了。”

逻辑感人,令人不得不跪下唱征服。

斯芬克斯自知两人再争论下去也是鸡同鸭讲,不得不降低了自己思想的高度,试着用世俗一点的语言和王尔雅沟通。

“你如今被皇帝没收了铺子,财物都压下了,正是缺钱的时候。我相信宁锦玉也乐意把钱给你,你先收着吧,要想还给他,以后自己去找他说。”

这句话到是说到了王尔雅的窘迫处。投奔宁锦城,她是相信绝对不会少她吃穿的,但出门在万,没有万贯家财傍身,真是心里没底,做啥都不得劲。

斯芬克斯给了台阶,她想想也是,钱,他是肯定不会收回去了,就当是向宁锦玉借的,以后见面再还他吧,就当替他攒钱了。

斯芬克斯又补充,“不给他他也不吃亏,他还找我要了签名呢。”

王尔雅对宁锦玉感恩的心突然又打了折扣,那家伙的办事风格,真的是一言难尽。

有了斯芬克斯一路保护,王尔雅去安南的速度,整整被拖慢了一倍。他是绝对不吃王尔雅带的那些干粮的,他是精致的小宝贝。

衣食住行他都追求极致,路过城镇是一定要进去住最好的店,吃最好的饭,喝最醇的酒的。为了预防路上没有城镇只能野宿,他还重买了一辆加长加宽超豪华马车,尽管最后只在野外住了一天。

王尔雅最开始很无奈,后来也习惯了,他不这样造作,挣那么多钱,得花到下下下下辈子也花不完。

一路上,她也终于见识到了宁锦玉曾经心生向往的那两把宝刀,飞凰、落鸢。

两把刀一长一短,一大一小,均薄如蝉翼,造型别致,与普通所想的刀完全不同。

飞凰缠于腰间,刀柄没入腰间玉扣处,刀柄尾的凤凰游云卡在玉扣上浑然一体,像极了腰带上原有的装饰。

落鸢没入左臂袖中,更是全然不见踪影,只在刀入处,绣着一只鸢鸟入水。

明明是两把软刀,可抽出来却坚硬胜钢铁。王尔雅很好奇它们的构造,斯芬克斯也不吝啬,递给她慢慢看,但越看,越是满头雾水。

真正的绝世神兵,真不是她一个玩周边的搞得懂的。

两人好歹到了安南,赤烈王派来的人早已经在那里守候,但离千幽县,还有一段距离。斯芬克斯守着承诺,依然跟着王尔雅,直到宁锦城出现。

迎接的一队人自然不认识这个杀手界的祖宗,只觉得这人异常高调,嚣张起来竟然连宁锦城也比不过,但来者是客,也不便说三道四。

终于到了千幽县,宁锦城早早等在城门口,见王尔雅安全下车,总于松下一口气,上前狠狠对着她的肩膀一拍,“你真是一次比一次能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