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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族:权力终章

作者:秋梦爱喝茶 | 分类:其他 | 字数:57.2万

第七十三章 命运的轮回

书名:龙族:权力终章 作者:秋梦爱喝茶 字数:3854 更新时间:2024-11-17 03:22:41

“如果说赫尔佐格其实是德国人,那他为什么又会到苏联参与那么秘密的任务里?”路明非问。

“是有可能的,”诺诺抬起头,“以赫尔佐格那样的能力,很大的可能会成为国家的科研人员,而让德国科学家转到苏联的话,其实是有一个机会的。”

“你是说二战?”恺撒立刻明白过来。

“在二战中作为战俘被带走是最大的可能,”诺诺说,“之后辗转到黑天鹅港成为了那里的负责人,专门从事龙族的研究。”

“这么说来他也有可能出自一个混血种家族,因为表现出色被晋升到德国军方科学院一类的地方,所以才会在二战之后作为战俘被带到苏联,因为他的能力出众,进而被派到黑天鹅港成为研究龙族的负责人,在二十一年前邦达列夫找到了他,告诉了他白王圣骸的秘密,然后一步步引诱他完成进化之路的实验。”诺诺缓缓地说,“那么这个邦达列夫的目的究竟是什么,他是怎么找到的赫尔佐格,并且选择了赫尔佐格。”

“这样一个幕后的人很危险啊。”恺撒眯了眯眼睛,“他从始至终只在黑天鹅港露过一次面,之后他就好像预算了所有的行动,这简直是不可思议,就好像他一直都在观察赫尔佐格。”

“如果说这是一个实验的话,赫尔佐格就是那只小白鼠,而小白鼠却不知道其实有人一直在看着他。”诺诺幽幽地说,“当小白鼠完成了它的实验使命,就可以被抛弃了。”

小白鼠的实验么?路明非怔了怔,他想起的是那个防空洞里,小布宁在克里斯廷娜身上走通了进化之路,那个防空洞里的所有人都是小白鼠,而只有成功的实验品活了下来,然后被实验者回收。

回收?那么赫尔佐格是怎么被回收的呢?难道邦达列夫早就预料到他会和路鸣泽交易去杀赫尔佐格?可是当时的他其实并不是赫尔佐格的对手,赫尔佐格最后是死在了达摩克利斯之剑下,要是没有达摩克利斯之剑的话赫尔佐格现在就已经是世界之王了。

路明非突然悄悄地打了一个寒颤,达摩克利斯之剑是加图索家送给学院屠龙的礼物,这件礼物出现的实在是太及时了,就算没有他拖住赫尔佐格也完全有可能在红井将赫尔佐格狙杀,就像是专门用于杀死他的武器。

而另一个让他不安的问题在于,如果说连白王圣骸都只是一个实验品,那么他们最终的目的应该是什么呢?难道是黑色的皇帝么?还是说,是自己,这个世界上最大的怪物?

路明非站直了身子,没有说话,只是突然感到日本的这个早春真的有点冷。

“也许我们可以去一趟汉堡,看看有没有什么线索,而且到德国也许可以找到赫尔佐格的过去。”恺撒说,“既然他是一个出色的科学家,想来在德国科学院应该有过他的档案。”

“理论上没问题。”诺诺说,一边说一边伸手整理了一下资料,“赫尔佐格对混血种的研究十分先进,他甚至可以人为制造低血统纯度的混血种,我想这就是他被认证为橘家后裔的原因。而他人为制造死侍的原因,依你们所说是为了实验人为进化为龙类,但是我想这不是他的真正目的,在他已经知道白王圣骸的前提下他没有必要做这个实验。”

路明非和恺撒深以为然地点点头,诺诺说的有道理,赫尔佐格已经确定了计划是利用白王圣骸进化为龙族,不可能想要让其他人与他一同进化,这是龙族的天性,对权与力的渴求,他们绝不可能与其他人瓜分王座。赫尔佐格学习像巨龙一样思考,他的贪婪比龙类有过之而无不及,他是一个彻头彻尾的食尸鬼,绝没有好心到让其他人与他一同走过封神之路。

可惜路明非他们虽然在卡塞尔学院上过学,但距离这种顶端学术领域还是太过遥远,赫尔佐格留下的资料他们只能看懂不到三分之一,根本无法看出他制造死侍的实验目的是什么。

关于赫尔佐格的研究,路明非试图去找到黑天鹅港,但是那里现在完全被秘党和末日派占领,就在走投无路之际,赫尔佐格的另一重身份不失为一个好的突破口。

“我要去德国。”路明非说,“这是现在唯一的机会了。”

“好吧好吧,”恺撒挠挠头,“那么度假结束,我们去德国。”

“等等等等,”路明非赶紧摆手,“老大,说实在的,这种事情我自己去就好了,你还得保护师姐。”

“我们一起去不就好了?”诺诺翻了个白眼,“你自己去能做什么?在俄罗斯还有那个叫零的学妹帮你,在德国你连德语都不会,你找谁去?”

“说不定可以在芬格尔家借宿一下。”路明非意识到这好像确实是一个重要的问题,不禁尴尬地挠挠头。

可是他确实是不想让恺撒和诺诺在被卷进自己的事情里了,他又不是去夏威夷度假,他去的地方是可能出人命的。他带着楚子航是因为楚子航没地方可去,但是诺诺和恺撒不一样,他不想让诺诺再因为自己的事情受伤,也不想恺撒因为自己陷入危险。

他的朋友不多,每一个都很重要。

更何况在路明非看来这本就是他自己的事,只有他自己只剩下1/4的生命了,想要在死之前知道自己是什么东西,哪怕一路上为自己送行的人和陪伴自己的人那么多,无论是出于友情还是什么,但是说到底这根本就是一件与他们无关的事,因为他一个人,已经拖累了太多的人了。

路明非曾经在某个夜晚静静地望着天花板,仔细地回想自己过去的人生,一个一个地数自己在乎的人,从父母到叔叔婶婶到同学朋友......很快就数完了,如果要记在便签上也只是薄薄的一页,这就是他仅有的人生,他仅有的一切了。

所以哪怕是他要孤独地一个人踏上旅途,也不舍得让他仅有的人受到伤害。

“总会有办法的,”路明非叹了一口气,“这不是还有这个废材在么。”

“你在想什么啊,”恺撒把一只手放在他的肩膀上,稍稍用了些力道,“我们是朋友,不是么,最危险的路总是要最好的朋友一起走啊。”

“老大,”路明非还是摇头,“这不是危险而已的事......”

恺撒突然用力晃了他一下,打断了路明非的话,“你叫我什么?”

路明非一愣,“老......老大?”

“那不就完了?我是老大,听我的。”恺撒盯着路明非的眼睛,一字一字地说。

路明非哑然,张了张嘴却说不出话来。

“我们还有些时间,把赫尔佐格留下的资料再整理整理,看看还能不能发现什么有用的东西。”恺撒转过头去整理资料,完全不给路明非继续反驳的机会。

路明非只能苦笑,没想到过了这么长时间,恺撒虽然已经不再是那个中二的少年了,但那副生来就是老大的气场还是一点不变。从身份的立场来讲,恺撒应该尽到校董的职责把他抓起来带回学院,但是现在恺撒却帮他躲过了学院的耳目来到日本,接下来还要带他一起去德国,而促使恺撒为他做出这一切的是那种叫做“友情”的东西。出于友情,恺撒给了他绝对的信任,相信他绝不是龙族的奸细,所以他会帮助他躲过秘党的追捕,同样是出于友情,恺撒不能看着自己的朋友一个人踏上危险的旅途,所以要跟他一起去德国。

也许对有些人来说,世界真的没有那么复杂,哪怕见过再多的风浪,变得再成熟再稳重,但却没有变得老气而世故,于是这个世界对他们来说就可以很简单,对他们来说,有情人真的可以地久天长,男人的友谊坚若金刚。

这样也很好,不仅所有的人都长大了,更重要的是所有的人都一起长大,于是相遇相知依旧是少年。

......

“年轻人们总是很叛逆啊。”在歌舞剧院的外面,一辆加长版的劳斯莱斯停在路边,车窗边的海德叼着一根雪茄。

“对我来说,这个世界上已经没有老年人了。”在车的后座,一头银发的林凤隆端着一杯热茶轻轻地吹了一口。

“那是因为和你同龄的人已经都是老人了。”海德微笑着说,“这个世界上能活到这么大岁数的人不多,还能到处乱跑的更少,所以你可要好好活着。”

“那是当然。”林凤隆阴着脸喝了一口茶,“老人可并不容易死。”

“你是在说你自己么,还是在说昂热?”海德冷冷地笑了一下,“我得说实话,昂热大概是你们这些老人中最不好杀的一个,他们居然偏偏让你去杀,看来是要你亲手把初代狮心会了结了啊。”

“昂热当然不好杀,但是要想杀他,现在是最好的机会。”林凤隆冷哼一声,“而且是绝无仅有的机会。”

“那可是你当年的老朋友,你就真的下得了手?”海德问。

林凤隆看向窗外,沉默了一会儿,“老朋友了,都过去了。他找了我一百年,找到我后也会杀了我吧,所以我不得不杀他了。”

“真是可惜,当年都是狮心会的兄弟姐妹,最终却要你死我活。”海德耸耸肩,“龙族应该很后悔让昂热活了下来,那你呢?”

林凤隆皱眉,“我怎么?”

“你有没有后悔让他活了下来?”海德淡淡地问。

林凤隆又沉默了,重重地叹了一口气,“我不知道。”

“为什么?”海德似乎对这个话题很感兴趣,继续穷追不舍。

“如果让你在你的信仰和最好的伙伴之间做一个选择,你会怎么选?”林凤隆冷冷地反问。

“可惜了,我没有最好的伙伴。”海德抽了一口雪茄,“说实话,我很羡慕你们一伙人曾经为一个共同的信仰共同奋斗,但是可惜我没有机会。所以我才更加奇怪,你究竟是怎样下定决心选择了离开。”

“如果让你在救一个最好的朋友和拯救这个世界之间做一个选择,你怎么选?”林凤隆幽幽地说,“这是一个必须面对的问题,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选择。无论你怎么选都是对的,所以无论你怎么选也都是错的。”

海德终于跟着叹了一口气,“听起来真是悲哀。”

“所以就由我亲手去结束这一段命运吧,”林凤隆淡淡地说,“如果我杀了昂热,对我们接下来的任务都很有利,如果我没能杀死昂热......那倒也不错。”

“你倒是真看得开,不过可惜我就不能去帮你了,我得盯着这几个年轻人。”海德说,“米迦勒肯定也在想办法把他们带到那里吧,但是路明非和陈墨瞳就算了,恺撒可得活着,别叫那个家伙下手没轻没重的。”

“我管不了他,而且那是你们的事情。”林凤隆吹了吹已经凉透的茶,望向窗外蓝色的天空,眼底渐渐浮起流淌的金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