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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开局就点七星续命灯

作者:番茄辣椒 | 分类:历史 | 字数:44万

第47章 神射手

书名:三国:开局就点七星续命灯 作者:番茄辣椒 字数:2585 更新时间:2024-11-17 03:21:03

第47章神射手

“我说你这人也太不够意思了,直到现在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来自哪里。”

“我叫杰克。”姜维编了个常用的英文名,“和你一样,我也是从外地过来的。”

“你的身份应该不是猎人、射手,应该是个修真者。”雷姆斯猜测道。

姜维心中一惊,自己的真实身份竟一下就被对方识别出,不过下一秒想想这也没什么,毕竟来此处参加比赛大致也就这三类人,从三个中猜出对的来,完全符合情理。

“不是,你猜错了,我是一名射手,不是什么修真者。”姜维故意说不是,就是想看看他知道自己猜错后作何反应。

“哦,是这样吗?我看你的这身行头一点也不专业,身上背的弓箭和身上穿的衣服还是新的,而且手上连一件捕兽用的工具也没有。”

“那不正常吗?衣服和弓箭老旧了,我途中换成新的,而且正是我是一名射手,所以我才不需要像那些猎人一样,带捕兽用的工具。”姜维仍在狡辩当中。

雷姆斯没说什么,轻叹一声,玩味的笑着摇头,也就在这时,姜维突然萌生出一个想法,快速问道:“难不成你是射手?”

雷姆斯又是轻叹一声,笑容比之前更甚,他没正面作答,但事实基本确定了。

“杰克兄可真是性情中人啊,连个无关紧要的身份都要跟我隐瞒。”

姜维回以个尴尬的微笑。

此时,前面的人早已不见踪迹,但他们并没选择跟上,因为他们已经眺望到远处用木头临时搭建起来的房子。

两人慢悠悠的走着,期间再很少交谈。

此时已是夕阳,两人一边欣赏着山中美景,橘红的阳光洒在他们脸上,突然,有只大雁从空中掠过,在遮住太阳时,“嗖”的一声,一把利箭自下方射出,下一瞬,箭连同大雁一同坠下,“啪嗒”,大雁砸落在地,沙石飘散。

很快,沙石沉了下去,大雁身形出现在两人视线当中,姜维用眼粗略的估计,竟有自己一半大。

“好!好箭法!犹如后羿转世啊!”姜维当即拍手称赞道。

“后羿,什么东西?”雷姆斯一脸不解。

姜维先是愣了一下,随后答道:“那是我的一位好哥们,我们从小就认识,他和你一样,箭法练的出神入化。”

“你不是在说些我听不懂的话来骂我吧。”

“哪有哪有,瞧你这话说的。”姜维连忙摆手否认,“对了,我想问你一下,刚刚射出的那一箭,你有几成把握能够射中?”

雷姆斯脸上的骄傲之光涌现,只听他自信的给出两个字,“十成。”

姜维听后笑了,笑意中有着轻蔑之意。

十成,世界哪有这么绝对的事情?

就连实力强悍的高手,与比自己实力弱上许多的人进行较量,也不能说就有十成把握能将对方打败,毕竟弱者在战斗中反败为胜的例子在江湖流传的有很多,而且再说了,他这是射箭,箭术只是其中一部分,如果射出去的箭遭遇大风或被什么东西挡住了,那无法命中目标那是再正常不过的事。

“十成,雷兄可谓是傲气凛然啊,依我看,有八成把握已是天下无敌了。”

“这只大雁体型硕大,要是我连它都射不中,那我这个神射手岂不浪得虚名?”

神射手,雷姆斯暴露了自己的身份。

“你是神射手!”姜维大吃一惊,在中原,神射手可是不亚于一位朝中大将的存在。

在汉文帝时期,有一位名叫李广的神射手令匈奴众将士闻风丧胆,射杀过多名匈奴大将立下汗马之功,他的地位,甚至能比肩一国之统帅。

现在的中原,能称得上是神射手的,姜维估计,可能不超过二十人,其数量之稀少,比起能达到混元境的修真者,数量只是略多一些,可见,神射手身份之尊贵。

对于西方世界神射手的地位和数量,姜维并不了解,但他估计,和中原比起来也不会相差太多。

“现在我说我有十成把握一点也不夸张吧,从我练习射箭开始,像这种体积的飞禽,我还从未失手过。”

也是,要是按照失败的数量来算,十成则毫无夸大的成分。

之后,姜维还想问更多有关他的信息,结果被拒绝了。

雷姆斯提议,晚上他们把这只大雁烤了吃,姜维说自己早上吃的太饱,于是雷姆斯把它收入储物戒指中。

来到指定住处,两人发现,房屋已被人占满,要说好巧不巧,缺少的房屋刚好是两间。

“天色已晚,先借宿一晚,第二天再搭建房屋。”姜维提议。

“也只能先这样了。”雷姆斯表示同意。

就这样,两人敲响了离他们最近的一间房门。

“咚咚咚。”

三声后房门被打开,把头探出来的是一名抠脚汉,说他是抠脚汉其实是个比喻,并不是他此刻正在抠脚,是因为他的长相着实是有些猥琐,头发蓬乱粗糙,皮肤黝黑的像个大猩猩,让人看他的第一眼,便会让人将他和抠脚的形象联想到一块。

“有事吗?”抠脚汉疑惑的看着这两个陌生的面孔。

“能在这里借宿一晚上吗?”姜维伸出一根手指。

“借宿一晚上,怎么,你们没房吗?”抠脚汉用手指擦了下流出的鼻涕,鼻子吸气发出鼻涕的响声。

“我们来的晚,房子已被人沾满。”雷姆斯解释道。

“你们两个,长得白白净净的,一看就不像什么好人,想借宿,门都没有!”说完,“咣当”一声,门被重重关上,屋子都被震得颤抖,俗话说的好,不是自己的东西不被珍惜,这屋子也就住几天时间,所以即便他把房门弄坏他也毫不在乎。

两人站在门口,一股气瞬间涌上心头,不借就不借,何必跟赶乞丐似的,又没招他惹他!

“说实话,即便他刚才应允了,我都要好好考虑,你没看到吗,他样子恶心的很,搞不好进去之后就会闻到一股屎味。”雷姆斯挥手比出一个散臭的动作,此时他的样子和他儒雅的外表并不匹配。

两人又敲了两家房门,结果都是被拒,不过他们拒绝的方式要比第一家好很多。

望着即将落山的太阳,两人不约而同的叹了一声,现在他们有点像是丧家之犬,人情冷淡,此刻他们深有体会。

“我看也没必要找下一家,我们自己找个地方过一晚上吧。”

“也只能这样了。”雷姆斯应道。

两人下山期间,找了一条花草树木比较稀疏的地方,朝里面一直走,还别说,不一会,就被他们发现了绝佳的栖息地。

那是一颗枝繁叶茂的千年古树,它有成千上百的树根露在外头,纵横交错,在其中形成了大大小小的树洞,树洞大的,足以容纳的下两三个九尺大汉。

现在是夏季,洞内有气体流通,跟空调一样,晚上,还可以坐着洞口边吹着凉风,抬头仰望漫天繁星,别提有多惬意了。

“我看啊,明天我们都不用建房了,在这里住几天,可比住在他们那舒服多了。”雷姆斯感慨道。

紧接着,姜维也发出了感慨,“这多亏了我们下午走得慢,只顾欣赏沿途美景,现在可倒好,最舒服的地方,就这么悄无声息的被我们给占了。”

两人兴奋之时,突然,草丛有动静传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