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嫁科研大佬后,我提前退休躺赢
作者:漫云不语 | 分类:现言 | 字数:39.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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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章 我愿意
“嗯。”最终,她声音细弱,点了点头。
男人指尖轻轻摩挲过她柔嫩的唇瓣,没有丝毫唇纹,似是刚采摘的新鲜莓果,娇艳欲滴。
魂息之间,只觉得好软。
一丝丝,一缕缕,手指所在,视线所在,眼神充满了侵略感。
他拽住了她的脚踝,让她膝盖微屈。
这个姿势,他能愈发靠近,垂下眼眸,“愿意吗?”
女孩嗓音清甜细糯,“我愿意。”
周景墨眼底蓦地变得很亮,侧过脸,与她耳鬓厮磨,却并不急着去往他最深归属,“帮我摘了眼镜。”
摘掉眼镜的他,没了那层阻碍,漆黑的眼底却藏着暗火,让她愈发意乱情迷。
她的锁骨精细,犹如女娲造物时缀饰在她身上的蝴蝶。
他轻柔探索,最终薄唇轻落于蝴蝶之上。
他并不着急,就像一诱引猎物的猎人,循循善诱。
此时此刻,季凝声音已经碎不成声,“周景墨,我要同你谈个条件?”
“嗯?”
凑近看,他眉骨优越,眼尾狭长,过于英俊,让她差点说不上话来。
她攥了攥床单,“我明白你是一个正常的男人,你有正常的需求,而我们是夫妻,发生点什么,也都是合情合理。”
“但是这实在超出了我们最初谈的条件。”
她洁白的额头渗出细密的汗珠,“今夜过后,你要当什么事都没发生,同意吗?”
季凝不准备谈感情,这一生,她就想恣意快活,自己先享受了再说。
上一世,她没有点男模,恪守本分。
而这一世,她就想追随自己的心,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不被任何束缚。
她说的意思很明确,只是没讲那么明白而已:主打一个你情我愿,只走肾,不走心。
“……”
犹如淋了兜头冷水,周景墨眼底的暗火似是被层叠的海浪冲刷,迅速褪去。
所以她是要让他当她背后的男人,他就是一纯纯工具人,为她所用?
周景墨什么话也没说,迅速地躺下身来,周身散发着冷冰冰的气息。
季凝探过身来,“你不继续了?”
“……”
季凝想了想,“那你要不要去洗个冷水澡?”
“不用。”
“你确定?”
“……”
很快听到她窸窣起身的声音,“那我去洗个冷水澡。”
这房间里只有一个浴室,确定周景墨不用,她就去了。
刚才他手指摩挲过的地方,简直似是埋下了火种。
他怎么这么会!
她是没尝过男模,但是他肯定是厉害的。
等季凝回来,沾上床,很快没心没肺地睡了。
周景墨:“……”
咬了咬牙,他还是起身去了浴室。
翌日,季凝一觉起来,就没见着周景墨人,听江姨说他可能要过几天再回来。
他已经有段时间不出差了,虽然稀奇,但这才是事业型的他最终归属。
季凝刚喝了一碗玉米粥,江姨做大菜虽然比不得吴苗秀,但是弄这些养生的小玩意儿,真的是一绝。
这玉米粥又稠又软,玉米粒黄澄澄的。
所以昨天江姨做的那汤,要不是周景墨提醒不喝,她肯定把持不住。
这时,周老太太来了。
“奶奶。”季凝乖巧叫道,她这模样性格,是长辈们喜欢的,嘴甜又不认生。
周老太太脸上没多少表情,虽然吧,她更喜欢吴苗秀,但又不是她挑媳妇儿,孙子这婚已经结了,已成定局的事。
她虽然是个农妇,大字不识几个,但也知道该管的事,管,不该管的事,她一个都不操心,这样才能长命百岁。
就比如老大家的媳妇儿——芬芳最近天天在她耳畔念苗秀和景墨怎么登对,她“嗯嗯嗯”地附和她,把她送来的那些糕点瓜果一个不落地吃了。
但她说的话,主打一个左耳朵进,右耳朵出。
此刻周老太太紧盯着季凝那肚子,现在就有了她不得不管的事,“我是来给你送汤的。”
季凝揭开盖子,“?”
这怎么和江姨熬的汤一模一样?
香气扑鼻诱人,季凝尝了两口,还是不错滴。
老太太看了看四周,“景墨不在啊?”
季凝一边喝一边点头,“嗯,他要过个几天再回来。”
老太太心里咯噔了下,孙子还得几天才能回来?
她给他媳妇儿喝这汤?
她一拍脑门,糟糕!好心办错事!
“那……这个不是全给你的。”
说完,老太太把锅端了起来,想了想,老太太把她手里那碗也顺走了。
季凝:“……”
吃过早饭后,季凝就去了邮局,她今天要去把猴年邮票卖一波,很快邮票市场会产生一次波动,迎来一场短时间的大跌。
没必要放在里面波动,她预备先抽出来,寻机再买进去。
“你怎么在这里?”季薇疑惑的声音从她身后传来。
季凝身形僵硬了下,并不想季薇发现她重生的事。
她还是想她在暗,对方在明。
正寻思着怎么应对时,季薇张口便道,“你不会是跟着傅韬来的吧?”
季凝无话可说。
她还是高估了季薇的智商,重活一次,她怎么还是这么一言难尽。
傅韬今天是被季薇陪着来的,自从他从唐秋莎家里出来后,她就看他看得很严,本来他是很不满的。
但现在看见两个女孩为他争风吃醋,他还是挺开心的。
尤其看到季凝现在形单影只一个人,而他这边,和季薇却是出双入对两个人,恩恩爱爱,他一脸“关切”,“周景墨呢,他今天怎么没陪你?”
季凝脸色淡淡,“他工作去了。”
傅韬脸都黑了,她这是在骂他没用,比不得周景墨有事业?
呵,他今天来就是又买了很多猴年邮票。
他爸把自己藏的私房钱都给他了。
傅韬稍微挣扎了下,就从身上掏出了一个丝绒盒子,“薇薇,最近你辛苦了,这个送你……”
是一枚黄金小戒指,他本来许诺是要送唐秋莎的。
但现在季凝在,他肯定得送季薇。
季薇看到那亮闪闪的黄金,心中一喜,她就知道傅韬待她好,现在是黄金小戒指,以后就会是几十克拉的大钻石。
都忘了这是哪个年代,她激动地双手勾住傅韬的脖子,“阿韬,你真好!”
等反应过来时,周遭的人都投来异样的眼神,而季凝早已不知道哪儿去了。
傅韬暗暗攥拳:季凝没看到?早知道就不送了。
季薇去了趟旱厕,等出来,就没见着傅韬的人,连带着她怕掉厕所里托他拿的黄金小戒指也不见了。
“傅韬!傅韬!”季薇张望着,猝然头皮一痛,“啊!”
一个喝得醉醺醺的男人把她揪着,拖向一边,其他人本来想管,他一扭头,眼眶血红,眼珠子都是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