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生岛主
作者:逮腿 | 分类:武侠 | 字数:101.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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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五章 出发白马城
“没错啊。”
姜鱼又点头。
得嘞!李炫就是杨旭。
孟槐不再有疑,完全确认了楼上男人就是自己要找的人,就留了下来,安静等杨旭睡好觉下楼。
半个时辰后。
孟槐,杨旭,姜鱼,三人围坐一张木桌边。
“你说你是来找我的?”
杨旭打了个哈欠,一对死鱼眼懒散看着孟槐。
“家父让我带了信物来寻你。”
孟槐从怀中掏出一枚刻有奇怪纹路的金币放桌上,轻推到坐在对面的杨旭身前。
杨旭拿起金币,看了看,也不说话,低头沉思。
少倾。
“说说吧,你家老爹让你来找我有什么事?”
杨旭抬眼盯孟槐。
孟槐欲言又止,眼睛朝着坐旁边围观的姜鱼瞥了瞥。
杨旭见状,伸了个懒腰,慵声问道:“怎么着?你家老爹把话写我家姜鱼脸上了?”
孟槐说道:“前辈,我接下来要说的事....很重要。”
杨旭哈哈一笑:“既然很重要,那干脆别说了,我也懒得听。”
说完,站起了身。
孟槐赶紧说道:“前辈,半个月前,有人往我孟家堡南院放了口棺材。”
“长话短说,快点说完。”杨旭重新坐回凳子。
孟槐深吸了口气,先是做贼一样环顾了下四周,才继续说道:“棺材里趴着具女尸,那尸体肤色惨白,就和前辈你皮肤颜色差不多。”
杨旭眼睛一瞪:“小子,怎么说话呢?”
姜鱼也跟腔说道:“就是,怎么说话呢,我家旭旭是男的。”
杨旭:“........”
“错了,我错了,前辈。”
孟槐知道自己说错话了,连忙赔了不是。
然后又继续之前的话,往下说道:“本来,若只是寻常棺材尸体,我也不用大老远跑来找前辈。
问题就在于,那尸体并不是普通尸体。
那具尸体没穿衣服,面朝下,背朝上。
背上纹了副看起来像是地图的画,后腰正中,还印着一块有奇怪纹路的红色印记。”
“红色印记?”杨旭面色不解。
“我离家前大概照着画了遍,前辈你看,就是这种印记。”
孟槐掏出张巴掌大的羊皮纸铺开,上面歪歪扭扭画着个像是火焰一样的纹章印记。
杨旭瞥了眼羊皮纸,没说话。
孟槐凝声道:“那印记,好像很了不得,我爹没告诉我那玩意到底是什么。他不希望这事让太多人知道,只想前辈能尽快上一趟孟家堡。”
“我不去。”杨旭摆了下手,“你爹又不是我爹,他让我去,我就去?我不要面子的啊?。”
孟槐脸部肌肉抖了两抖,只觉着心里憋着股邪火,深吸了口气,说道:“前辈,我可是带了信物过来,我爹说那块金币...”
“行了,打住!”杨旭打断了孟槐说话,“去就去,真烦的很。”
孟槐大喜:“那我们什么时候走?”
杨旭拍了下桌子,说道:“今天就走,立刻走,吃点东西,马上走。”
一旁的姜鱼举着小手嚷嚷:“我也要去,我也要去。”
杨旭很干脆回道:“大人办事,小孩别跟着,你老老实实在家里看店。”
........
白马城,飞云山脉。
数百栋房屋建在山北边。
最高的望北峰上,那处占地百余亩的深宅豪院尤为显眼,大门上方牌匾刻着“孟家堡”三个金色大字。
这整座飞云山脉北部,俨然就是孟家堡所属之物。
就算白马城城主想上北山,也得派人提前通报才行。
孟家堡的生意遍布许多行业,染坊、镖局、酒楼、客栈。
尽管每一个行当做的都不算顶尖,这么多年下来,却也积累了惊人财富。
附近百姓经常私下里传言,说那望北峰上的孟家堡大宅里,藏着座金山,还有十几个装满银锭的库房。
传的有鼻子有眼,说的全跟真的一样。
都知道白马城附近盘踞着几批名气很响的山匪,然而这么多年下来,却没有任何一名山匪敢闯飞云山。
孟家堡在白马城,以及白马城周边数百里,等于遮了半边天。
昨天夜里,这半边天....塌了!
此时,十几名捕快,数十名身披铁甲的白马城卫兵,就站在孟家堡大宅里。
所有人脸上都是说不出的震惊。
望北峰上,腥味弥漫,鲜血满地。
雄踞飞云山几十年的孟家堡,一夜之间,尸横遍野,竟再找不出一个活人。
当了二十多年捕头的老姚面色唰白,他刚刚在一间房里发现了名死相极惨的孕妇,惨烈场景不忍细想。
想到那被剖开的肚子,还有地上那还没成形的婴儿,老姚就说不出的恶心。
“惨,惨呐!”
老姚仰头悲叹:“这孟家堡风光数十载,说没就没了。”
旁边一名年轻捕快搭腔道:“越风光,越容易得罪人。死掉的那些人,若是生在寻常老百姓家,或许还能活个长命百岁。”
“这世道....风光也好,庸碌也罢,能在世上活多久,谁又能说得准。”老姚紧了紧腰刀,沉声道,“就是不知道,能悄无声息灭了孟家堡的,究竟是什么人物。”
“头儿,我觉得,这事咱们还是不要细查的好。”年轻捕快说。
“怎么个说法?”老姚眉毛挑起。
“对方既然能轻松屠了这孟家堡,就能轻松毁了整座白马城,咱们...惹不起啊!”年轻捕快眼睛瞥着旁边地上一具尸体,悠悠说道。
老姚没有再搭话,就在前一刹那,老姚的头离开了脖子。
半空中,只剩下头的老姚还残余些意识,他想提醒年轻捕快,却做不到。
嗤!
一道银芒闪电般划过年轻捕快小腹。
这头脑有点小机灵的捕快顿时一分为二。
叫都没来得及叫。
咽下最后一口气前,年轻捕快迷茫望着天,心道:如果....没当捕快,说不定,还能活得久一点。可不当捕快.....我那一大家子,怎么活?
出生低微,能力有限,人生有的选吗?
耳边传来同僚惨叫。
想要看一眼,可眼皮已经不受控制合上了。
望北峰上,惨叫此起彼伏。
不停响起嗤嗤切肉声。
平息过后。
十三名捕快,六十名卫兵,尽皆横尸倒地,没一具完整尸体。
大宅屋檐,站着个穿大红长袍的狐狸眼青年。
他低着头,右手横端着把柳叶刀,左手轻轻抚过通体透红的刀身,低声喃喃,如泣如诉。
“红樱,我还没杀够呐。”
“这些人太弱,根本不够杀,怎么办,红樱,已经.....已经没有人可以杀了啊。”
“红樱,我们....去把白马城屠了可好?”
........
飞沙面馆。
姜鱼从楼上搬了把躺椅下来,斜躺上面翘着二郎腿。
左手边小桌上,香蕉,苹果,桃子堆成小山。
右手边小桌,甜食摆满。
杨旭和孟槐走了已经一天,天可怜见,姜鱼现在一个人过得很舒服。
拿着孟槐给的钱买了一大堆好吃的。
要多舒服有多舒服。
“旭旭啊旭旭,最好迟点再回来喔。”
姜鱼“嘎嘣”咬了口苹果,满脸满足。
“嘭!”
面馆木门突然被人从外面大力推开。
镇衙二捕头,丁白走了进来。
大马金刀拉了张凳子坐下,拍了拍桌面,说道:“吃饭吃饭,小鱼,吃饭。”
“没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