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婚总裁的限时宠爱
作者:篮策 | 分类:现言 | 字数:111.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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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0章 避而远之
“一直以来你都话少,我提醒过你,要多与人交流。”不知有意还是无意,酸梅姐停顿片刻,“不交流怎么知道别人的想法。”
火还在烧,他们对视着。
她看了一眼地上的死尸,全然不在意那地狱般的死状,看了看他,“看来你把它保管得很好。”酸梅姐欣慰的笑了,此时的她能称为“姐”,即使不是很年轻,也不至于太过苍老。
小廷琛下意识的缩手,将破刀藏于身后。这是他一直的小动作,与别人对话时,总会下意识的把什么东西藏在身后,上次是书籍,这次是小刀。
“这样可不好。”她笑容依旧,慢慢靠近小廷琛,连带着十之禁所化的利刃,“就像你的眼睛一样,不必躲藏。犹豫,你就输了。”
强大的十之禁扩散在她周围,原来那个深夜里等他归家的“老奶奶”竟这么凶险,他说了至今为止的第一句话。
“为什么?”
为什么,曾几何时,这也是他最喜欢说的话,从别人口中听到,是那么的寒冷。小廷琛盯着她,眼睛一眨不眨,生怕错过某个细节。养育之恩大过天,她是仅次于哥哥的第二抚养人,现在却要杀他,搁谁谁接受得了,至少不会这么平静。
超乎常人的平静,简直不像话,却一点都不好笑。
“生存。”
她是这么回答的,更淡定的语气。
“你有刀我有剑,我们的竞争是公平的。”
她说这话时似乎忽略了身高年龄差,还有装备配置,炫酷无敌的十之禁长剑以及二十厘米左右的残败小刀,这就是她所谓的“公平”。然而,让他更没想到的是小廷琛承认了。
“是的。”
简短的两个字,若不是不能干扰,他一定要问问“为什么”?事情超出他的意料,两人就这样开打了!
记得吗?他从小一路看书练功,竟也能调动体内的十之禁,只是不能化气为刃,只能依靠手中的短刀。必要时,牙齿也可以作为工具,杀人的工具。
我不知道他经历了怎样的抉择,如果是我,一定做不到他这样,纯粹,不惜一切的纯粹。
两人不可能旗鼓相当,因为她毫不留情,“你知道笼子吗?”
没有得到回答她也不慌,岂非一直这样,她自顾自的说下去,“世上的笼子有很多种,铁笼、竹笼、木笼、阵笼,你可能不知道阵笼是什么,那是由十之禁构成的牢笼,就是关住咱们这个。阵笼是所以笼子中最坚固的,却是最容易突破的,因为只要足够的力量就可以了,而心笼不一样,它锁住我们的内心,无质无形,刚好能控制我们。”
“小廷琛,这里只能活一个,你希望是谁?”
酸梅姐温柔的笑笑,一边攻击一边给他“补课”,还不忘提醒处境,可谓是全职奶妈。
二选一,活一个,这怎么可能,怎么选都是错的,又都是对的。严格意义上,是三个,但他太冒失了,所以被踢掉,过早的暴露自己可不是什么好事。
“你说你姓顾,信顾,疯廷琛……嗯,是个好名字,怎么念都不错,很形象。”
她开始赞赏他的名字,他却无暇顾及,因为他要保命,防止飞剑刺入胸膛。看得出来,她真的没有因为老熟人而手下留情,他真的全力以赴,如果不这样只能死。他不想死,摔进坑坑洼洼的沼泽地,深渊中爬出来,这样的他有死的决心?
最终他赢了,暗红的十之禁从她身边消散,小廷琛奋进全力把刀送进她的胸膛,一边做一边哭一边笑。应该是笑吧,反正很难看,眼泪打湿整张脸。
“我要去找哥哥!”
对于这句话极其复杂,很平静,却是那么的撕心裂肺,如果有灵魂,一定碎了。可就是真的有灵魂。
酸梅姐抹去嘴角的血,真诚的笑笑,“记得参加灵魂出窍。”
他依旧在哭,小小的身躯搂住大大的她,因为是女孩,竟也显得柔弱,乖乖的躺在他怀里。刀还在她身上,小廷琛不敢拔,恐惧的紧紧抱着她,这大概是他哭得最伤心的一次,即使是双眼失明,哥哥离开也没有这么彻底。
好无助。
这是楚霄霄感受到的,被火包围的牢笼,是阵笼也是心笼。
“我会记得回去,你要记得等我。”
小小的廷琛说出了与年龄不符合的话,在他的内心深处,恐怕早已将她当做母亲。虽然不说话,但并不代表不喜欢,害怕失去所以不敢靠近,害怕悲剧再次上演,事实上,已经上演了。他的亲生父母离开的时候还很小,什么都不懂,无知足够抹去一切伤害,或许是幸福的。
此时,小廷琛已经完全哭泣在她怀里,忘记哥哥,忘记父母,忘记一切。这一刻,他就是小孩,做错了事,就要发泄,越是发泄,体内的十之禁运动越快,整个人看起来像在一个火球里,浴火重生是凤凰,引火自焚是乌鸦。
这或许就是他成功的原因。
酸梅姐轻轻抚摸他的头,像极了母亲,拔出胸前的刀,递到他手里。
“拿好,别松手。”
这是那个他第一次爆发,如同被困的野兽,一边说着找哥哥,一边将短刀刺入她的胸膛。这是他的时代,血与火的时代。
不是你死就是我亡,所能做的就是活下去。
外面依然有人,被发现了会死,不出去也会死,被活活烧死。假如他选择了放过农夫,死的就是他,或者说只是提前了。楚霄霄知道他不会死,将来这个白发赤瞳的男人将会用鲜血告诉世人什么叫实力,这些都是他后来才知道的,知道晚了总比什么都不知道好。想想契耽那棵落痕树都觉得后怕,所谓的四大神器极有可能是这个时代留下的。
烈火还在焚烧,他就像深渊里爬出来的恶鬼,怒视着这个世界,可惜什么也做不了。尽管有火光的熏染,还是不能改变酸梅姐渐渐冰冷的身体,慈眉善目,像极了母亲,只是永远不能掌灯了。日后的房屋终于只会有他一人,唯有寒夜相伴。火照亮了他的头发以及千变莫测的脸,有时是孩子,有时是恶鬼,有时是猛兽,唯独没有温柔的他。
在他的世界里,似乎有什么东西改变了,因为楚霄霄从他的眼睛看到了,悔恨。
楚霄霄不知道他的悔恨指哪方面。他笨拙的把酸梅姐放到地上,拔下农夫的衣服盖在她身上,此时,他不哭了,异常的安静,而那股悔婚则一直跟着他。
之后的几年里,一直在,仿佛在说,回来了。亲切又自然,自然又残酷。
那夜,他从牢笼里逃出来,并不顺利,中途遇到了那两人,他们不知道他是被他们关进去的人。挑剔的目光打量着这个脏兮兮的男孩,纯属讨厌他的眼睛,什么颜色不好,非要红色。他太弱小了,能冲破牢笼却不能冲破法则,在真正的灵魂者面前不堪一击,房子烧了,人也打了,气也消了,不久他们便离开了。
这个夜注定萧瑟,即使有火陪伴,也丝毫感觉不到温暖。躺在地上的小廷琛扭曲的看着房屋,熊熊烈火,烧动了谁的心。
楚霄霄仔细检查了一下,全身上下多出骨折,鼻青脸肿,头发已成血丝。这样的伤即使是成年人也未必淡定,可他就是淡定了,虽然痛得脸扭曲,可眼睛依旧一眨不眨的盯着大火,像是在告别。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仿佛真能看到一个女人在招手,笑得很温柔,说着:记得回来,活着。
看着那间房,走进那间房,远望那间房。直至最后,化为飞灰。
大概躺了一天,或许是两天。看待别人的记忆,似乎只能看到某一画面,不断连接,就是动态3D图了,3D图局限于房间,也就无法估测准确时间。这些天全靠一旁的水洼和地上的野果撑过,十之禁具有修复能力,自然可以挪动身体。
荒山野岭人不多,就这破房子也是曾几何时的庙。爬的过程中,他没有回头,因为他想看的已经看了,不想看的也看了,也就没有留恋的必要。
就这么一寸一寸的爬,没有人帮他,楚霄霄好几次伸出手,都以失败而告终。要失败多少次才明白自己触碰不到他,他反倒没有之前紧张了,默默的陪着他,没人知道他要去哪里,也没人会帮他。
因为别人没有理由要帮他。
山间偶尔有几个猎户或打柴的,看到他都是避而远之,没插一刀已经不错了。他也不好奇他要去哪里,因为无论他要去哪里,都会陪着他一起,只是这种温暖无法传递,不然真想让他知道不是一个人。
他像一个刚得到孩子的父亲,一步一个脚印的陪伴孩子,但他不是孩子,他是恶狼。
他终于累倒了,找到野果、水在一棵树下休息,及时的十之禁可以稍微恢复点体力,至少骨折的地方修复了。这一次,他看到了那个黑影,就在树的一方,只是以他的角度看不到。楚霄霄以为他早就知道这件事,所以没放在心上,因为这个黑衣人总会时不时出现。
水池、柴房、树林……以及这次的火房。
不管结果如何,这都是他的一次蜕变。当他到家的时候,膝盖已经磨破,他从山的这一边爬到山的另一半,多少年了,又回来了。再没有人了。
他知道那些酒,那其实是父母留下的,兄弟俩不怎么喝酒,那是以前。一瓶一瓶的灌,可眼神出奇的冷静,不醉。
然而他的真实目的也不是为了醉,越清醒越好,清醒了才不会忘记。有些人就是,死拽着一个地方,不断触碰,用那些痛警醒自己。起初,他把酒倒在手、膝盖、脖子上,治疗皮外伤。如果能承受痛苦,酒无异是最好的消毒剂,最好的痛伤药。
冷汗都出来了,还是一声不吭,何必?如果他能回答,一定会说“彼此”吧。
是啊,彼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