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门第一闪婚
作者:唐筝 | 分类:现言 | 字数:583.7万
本书由番茄小说网签约发行,版权所有侵权必究
第1040章 你果然忘了她
成烈脸上表情还算平静,只是修长的手指不断地摩挲着手中的骨瓷杯。
显而易见,他此刻正陷入思考之中。
严凌也不催他,毕竟这事儿换谁都没办法马上做决定。
他走到窗边,伸手去逗那两只爪子勾在吊绳上的绿皮大鹦鹉。
可惜绿皮大鹦鹉似乎心情欠佳,并不怎么搭理他。
严凌无声地叹了一口气,心想,这日子,怎么越过越郁闷了呢?
任菲琳据说要和富二代结婚了。
他每天看着任菲琳的朋友圈,除了难受,就只有难受。
人家和男朋友怎么看怎么般配,自己呢?
他就是个一穷二白的小医生。
他知道自己给不了任菲琳想要的荣华富贵。
也罢。
就继续过一天是一天吧。
可是,表妹严荔荔也不让他省心。
这小丫头不断向他示好,今天一顿爱心便当,明天一条手织围巾,他再迟钝,也是奔三的人了,还看不出来小丫头这点心思?
他看着她长大,对她喜欢是喜欢,但……绝不是对女人的那种喜欢。
他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偏偏就喜欢任菲琳那一款。
就算是知道任菲琳在女人圈里,绝对不怎么讨人喜欢,甚至会被人说“婊”。
但他总觉得,她有她的苦衷。
他总是不由自主地去心疼她,可怜她。
男人一旦心疼一个女人,就会无可救『药』地对对方生出一股保护欲。
哪怕对方并不需要他的保护。
这种保护欲,会使他把她当成自己需要保护的人,无论她做出任何可耻的事,他都会无限包容,乃至以一种充满怜悯的目光看待她。
他非常清楚,他和任菲琳,是毫无希望的。
只是,他仍然不愿意放弃喜欢她。
人这一辈子,要找一个刚刚好被自己喜欢的人,太难了。
就像是喜欢吃某一种食物,哪怕这种食物不健康,他也还是吃得津津有味。
而他不喜欢的人呢,就像是另外一种非常健康有营养的食物,但不合他的口味,他是宁可饿着肚子,也不愿意勉强自己吃下去的。
“唉……”
严凌摇摇头,回转身,看向成烈:“怎么样,成长官,您考虑好了吗?”
成烈皱着眉没说话。
严凌慢悠悠地在办公桌前坐下来,扶了扶眼镜说:“我觉着吧,这事儿,你还是得和嫂子说清楚。”
“我怕她担心。”
成烈说。
“你啊,就是太大男子主义了。”
严凌端起茶杯呷了一口。
“说句实话,这事儿,嫂子有知情权。你想想,万一你有个什么三长两短,她怎么办?你现在说清楚,她至少能有个心理准备,你也能把该交代的都交代了——”
“你小子咒我呢?”
成烈哂道。
“不敢不敢。”
严凌连忙摇手:“我实在是不吐不快嘛。烈子啊,不是我说你,你这人吧,哪儿都好,当朋友当兄弟当老公,都是模范,可是呢,你有一问题,不知当讲不当讲……”
“那就别管了。闭嘴吧。”
成烈面无表情地说。
严凌:“……”
被噎了下,严凌仍然不屈不挠,越战越挫:“我还是说吧,不说你压根意识不到。烈子你就是太爷们儿了,什么事儿都自己杠,自己做决定,可是结了婚你们两个人就是一个人啊,你有什么问题你得和你老婆说啊,什么事儿都自己闷心里,一点儿不让嫂子知道,你觉着这对她来说公平么?”
“万一……万一手术不成功,你成了一植物人,嫂子连你脑袋里有淤血这事儿都不知道,你让别人怎么想她?你爸妈能放过她么?”
严凌这一番话说的是掏心掏肺,已经做好了迎接成烈黑脸的准备。
谁知道,成烈静静听完,垂目看着茶盏中碧绿的茶叶,竟然半点发飙的迹象都没有。
这就让严凌有些惊讶了。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暴风雨来临前的平静?
严凌眨巴眨巴眼,在成烈的沉默中如坐针毡。
片刻后。
成烈抬起头。
严凌连忙屏住了呼吸。
谁知道成烈只是淡淡地说了句:“你说的有点道理。”
严凌徐徐瞪大了眼睛:“真的?你真这么认为?”
成烈:“……”
成烈没开口喷他,那证明成烈肯定了自己,这事儿让严凌备受鼓励。
啧,普天之下,谁敢在成烈面前哔哔些大道理啊?
就他严凌了吧!
关键是,成烈他还听进去了!
这事儿够让严凌暗爽好几年了。
“那这样,你回去先跟嫂子商量,商量好了,再制定手术方案,如何?你要是想让嫂子亲自上阵,我也没异议……”
“不行。”
成烈断然拒绝:“不能让她参与这台手术。绝对不行。”
“为什么?”
严凌十分不解,“嫂子作为外科医生,那水平可是杠杠的,有她在,手术成功的几率都能大一点——”
“我问你,你愿意让你老婆给你开膛破肚么?”
成烈黑魆魆的眼睛盯着严凌。
严凌一想,也有点发憷:“那还是算了……确实有点,那什么……关键是,我特么的也没老婆啊!!别说老婆了,连个对象的影子都没有。”
“任菲琳,严荔荔?”
成烈调侃地一笑。
“…………”
严凌脑门上冒出几条黑线。
“这不是哪壶不开提哪壶么,一个我喜欢人家不喜欢我,一个喜欢我又没办法去喜欢。”
“严荔荔挺好的。”
成烈说。
“我知道荔荔好,但是,荔荔从小我看着长大,我连她光着屁股的模样都见过,在我眼里她压根儿就不是女人啊?这要我怎么去喜欢,就跟你对萌萌似的,那是亲情,没办法转化成爱情的。”
严凌无奈地摊摊手。
“既然如此,你还是及早跟荔荔说清楚的好。”
“我倒是想,可是……每次想开口,荔荔都会打岔,她那么聪明,心里什么都明白,就是不想让我把话说明白。”
“可惜了。”
“唉。要是我从小喜欢的人不是菲琳,而是荔荔,那就皆大欢喜了。”
严凌愁眉苦脸地说。
“这就是人生。”
成烈靠在椅背上,嘴角微微翘起,眼中透出一点促狭的笑意。
“真羡慕你。”
严凌真心实意地说:“要我说,你这一生下来,就是拿的人生赢家的剧本。”
“可能吧。”
成烈不置可否。
“对了,我听说……谢家大小姐得了绝症,是有这回事么?”
严凌忽然问。
“消息挺灵通啊,这事儿应该没几个人知道。”
成烈看了眼严凌,随口问道:“你怎么关心起她来了?”
“怎么说也有同窗之谊嘛,虽然说这么多年没见面,但知道她生了重病,心里多多少少还是怪不舒服的。”
“同窗之谊?”
成烈扬了扬眉『毛』:“还有这回事。”
“怎么,你忘了?”
严凌瞪圆了他那双单眼皮的卡姿兰大眼睛。
“什么?”
“小时候,咱们都是同学啊!”
严凌提醒。
“……?”
成烈一脸莫名其妙。
“看来你是真忘了。”
严凌连连摇头。
“怎么说。”
成烈手指敲了敲桌面,催促道。
“你,我,谢家大小姐,还有几个兄弟,还穿着开裆裤的时候,在同一家幼儿园呆过。”
严凌身子往前倾了倾,紧紧盯着成烈,还是觉得挺不可思议:“你居然一点都不记得了?”
“没印象。”
成烈英挺的长眉微微皱起,想了想,放弃:“完全没印象。”
严凌无语:“…………”
他觉得那位谢家大小姐真可怜。
真是太可怜了。
听说谢家大小姐是打小喜欢烈子呢。
结果烈子居然完全不记得人家?
这事儿……还真够让人伤心的!
要问他为什么消息这么灵通,整个承北压根没几个人知道,恐怕连谢家大部分人都蒙在鼓里,他却知道得一清二楚,那还得从他的一位远方亲戚说起。
他的那位远方亲戚姓孙,小时候家里很有钱,后来被这姓孙的小子他老爹败光了,搞得小孙毕业后不仅不能直接进自家公司当个快快乐乐的小老板,还得亲自去求职。
后来他好巧不巧,进了谢家的公司。
谢家和孙家也算是能够沾上那么一丁点亲带上那么一丁点故,就凭着浅的比陌生人没好上多少的关系,再加上小孙本人长相秀气,干活伶俐,谢家就把小孙留下来。
再后来,小孙就给谢琳琅当了秘书。
谢琳琅不喜欢女秘书,因为女秘书总爱谈恋爱,也受不了她的高强度工作,再时不时来个大姨妈什么的要请假,在谢琳琅看来太不经用,所以在辞退第23任女秘书之后,谢琳琅就开始招男秘书。
结果招了八九个看似身强体壮的男秘书,到最后这些个男秘书也都吃不消了,毕竟谢琳琅精神体力异于常人,每天工作连轴转不带停的。
眼看着男秘书们也一个个被谢琳琅开了,谢琳琅的秘书工资也开到了一个匪夷所思的高薪,但还没一个人能让谢琳琅满意。
就在这时,小孙横空出世,一下就被谢琳琅相中了。
小孙是太缺钱了,为了钱,他能忍受谢琳琅的高强度工作,还有一切苛刻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