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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门第一闪婚

作者:唐筝 | 分类:现言 | 字数:583.7万

第868章 他不是聋子吗?

书名:军门第一闪婚 作者:唐筝 字数:3342 更新时间:2024-11-25 23:40:39

成萌朝叶琛往前走了几步。

她微微侧着头,好奇地看着他,虽然光线不大好,但是近距离看,她发现这个年轻男人的长相真的让人感到很舒服。

是那种淡淡的眉眼,一点儿也不张扬,甚至没法让人夸一句英俊。

可是要说难看吧,也绝对绝对不难看。

成萌就这么静静地看着他,觉得他好像自己小时候在外公家看到过的国画。

工笔细细描绘出来的竹子,既文雅,又清新。

那时候她很小,就可以盯着那幅画看上一两个小时。

后来那幅画被外公送人了,因为去外公家再也看不到那幅画,她为此还曾不高兴过很久。

没想到,叶琛这个人,居然让她再一次想起了那幅画。

“你还打算看多久。”

叶琛淡淡的声音,“我虽然听不见,但不代表我看不见。”

成萌一时发窘——

她竟然忘了这一点。

“对不起。我只是觉得……”

觉得什么?你长的很像我家里的一幅画?

成萌自己都知道这个理由站不住脚。

说人家长得像自己见过的某个人也就罢了,说人家长得像一幅画,这算什么呢?

“你觉得什么?”

叶琛静静地望着她问。

“我觉得……咦?”

成萌诧异地瞪大眼睛。

“你听得见了?刚刚你不是还听不见吗?”

他说话的声音一点儿也不奇怪,又能够清楚地听到她说话,难不成……他根本不是个聋子?

又或者,他只是半聋?

“我可以读唇语。”

叶琛说。

“哦……原来是这样啊。”

成萌露出了恍然大悟的表情。

叶琛不再说话,安安静静地望着她,好像在等她说话,或者是等她离开一样。

成萌也觉得有些尴尬,可是,也不知道为什么,她不愿意走开。

他唱歌的声音太好听了。

以前成萌对民谣之类的毫不关心,当有些同学疯狂地迷恋某些民谣歌手的时候,她嗤之以鼻,觉得那些女同学都太过于文艺。

民谣歌手们的长相也往往都不是她的菜。

可是,就在这一晚,她感到自己深深地被沈飒的声音吸引了。

她站在那里看着他,居然有一种小粉丝见到偶像的小激动。

你能不能把刚才那首歌再唱一遍啊?

她很想这么问他。

可是又有点儿问不出口。

平时成萌对自己的外形是很有自信的,她从不畏惧和任何人主动搭讪——

当然,这样的情况也非常非常少,大多数情况下,是成萌被各种各样的人搭讪。

也不知道为什么,成萌能够感觉到,叶琛绝对不是那种因为对方长得好看就对对方格外殷勤的男人。

虽然叶琛自己算不上英俊,但是,他身上有种和别人不一样的气质。

这种气质成萌自己也说不清楚是什么——反正,就是让他显得和别人很不一样。

成萌兀自站在那儿踟蹰了很久,到底还是开不了口。

她想来想去,决定明天找嫂子支支招。

她并不认为自己是被叶琛这个人吸引了,在她看来,只不过是他的声音格外好听,恰恰好出现在那个时候,赶走了她心中的痛苦,宛如一位救世主一样。

她是特意来感谢他,和请求他再为自己唱一遍那首歌的。

然而现实中的情形和她原先预想的不大相同。

夜色下,两人站在花园中相对沉默了很久。

叶琛是一个十分有耐心的人。

只要对方不开口,他也可以坚持不开口。

但问题是,叶琛不觉得尴尬,成萌却尴尬得小脸儿都泛红了。

再不开口说点儿什么,她觉得自己快要憋死了。

“嗨。”

她伸出手,朝他打了个招呼。

“嗯?”

叶琛疑惑地望着她。

“那个,没什么,我住在楼上。”

成萌伸手朝上指了指,她的窗口还亮着灯。

“那间就是我的房间。我是下来和你打招呼的。怎么说我们也是邻居,对吧。”

“嗯。你好。”

叶琛不热情也不冷淡地说道。

“哈……你好,那个,没什么事我先上去了。”

成萌摸了摸挺翘的小鼻尖说道。

“好的,再见。”

叶琛客客气气地说道。

“嗯,再见。”

成萌再次抬起手朝他挥了挥。

她感觉自己此时的表情和动作加起来,一定非常像一只招财猫。

说完这句话,成萌就再也等不及的,飞快地朝楼上走去了。

她有点儿后悔下来找叶琛,但是,回到房间后,趴在窗台上看着楼下花园中的叶琛,又忍不住笑了笑。

其实也没什么嘛。

那个叶琛,大概只是比较不善言辞吧。

比起油嘴滑舌长袖善舞的人,成萌反而更喜欢和这种人接触。

明天和嫂子碰面后,再求嫂子带自己一块儿来找叶琛吧。

她趴在窗台上看着楼下又开始弹起吉他的叶琛,心想,不仅要听他唱歌,有机会的话,还想让他教她弹吉他。

就这么构想着接下来的生活,成萌努力地让自己转移注意力,忘掉皮特这个人,还有皮特给她带来的伤害。

她心里很乱。

一时舍不得离开皮特,一时又想,自己和皮特大概迟早会分开。

算了,不想那么多了……过一天是一天吧。

成萌不知道的是,同一时间,皮特坐在公寓内气得差点将手机捏爆。

听起来只是普通的对话而已,可是对于成萌他再了解不过。

这小东西是从不轻易和别人搭讪的。

她主动找那个叫叶琛的男人说话,是不是代表,她对那个叶琛感兴趣?

哼……刚才还在电话里哭,一眨眼就去勾搭别的男人。

真是个水性杨花的女人!

皮特恨透了成萌。

一个人又多爱另一个人,当他开始恨另一个人的时候,就能够对对方造成多么大的伤害。

爱情本来就是一把双刃剑。

又是一个森冷的夜晚。

X国边境的密林中,半夜里下了一场暴雨。

成烈在傍晚时搭建的树叶房子起不到太大作用,两个人在睡梦中被淋醒,然后一起成了一只落汤鸡。

“啊……阿嚏!!”

沈飒努力想要忍住,可喷嚏和爱情一样,从来都是忍不住的。

她缩了缩脖子,打了个寒颤,由衷地觉得冷极了。

“冷吧?”

成烈朝她伸出一只手:“走吧,再往前走走,没准能找到躲雨的地方。”

“什么?”

雨声太大了。沈飒实在是听不清楚。

伸手抹了把从额头上哗啦啦坠落的雨水,她努力让自己的视野变得更清晰一些。

然后,她发现,成烈伸向自己的那只大手。

她眨眨眼,眼睛看着那只手,不确定他打算做什么。

成烈见她站在那儿发愣,却失去了耐心,一把抓住她的手腕,凑到她耳边大声吼了一句:“别胡思乱想,跟着我走!”

沈飒本来冻得直哆嗦,挺清楚这句话后,却一下子感觉耳根都发热了。

“我……我没胡思乱想。”

沈飒嘀咕了一句,显然,成烈是听不见的。

“快走。”

成烈催促着。

沈飒腿伤还没好完全,走路不大利索,平时都得靠木棍撑着,但现在,要是那样走的话,速度当然是赶不上成烈的。

雨实在是太大了,还不知道会不会打雷和闪电。

万一碰上,那就糟糕了。

所以,必须得赶快找到一个能够避雨的地方。

沈飒知道成烈是对的,当下也不再纠结,任由成烈攥着自己的手腕快步朝前走去。

中间有好几次沈飒都被拽的差点栽倒,可是她咬着牙不敢吭声,也绝对不允许自己吭声。

让成长官事事照顾自己,那自己岂不是成了拖油瓶了?

虽然现在,她已经在严重拖累他了。

“快点。”

成烈再次转头催促。

“我知道!”

沈飒大声说道。

她想要向她证明,她真的一点儿也没偷懒。

他看了她一眼,没说什么,继续拽着她往前走。

沈飒走着走着,或者说是跑着跑着,渐渐地体力就跟不上了。

其实她早已经是强弩之末,腿几乎已经不是自己的腿了,全靠一口气死撑着。

直到她脚踩上一个滑不溜秋的东西——

“啊呀!”

沈飒猛地大叫一声。

那东西太滑了,即便被成烈攥着手腕,她仍然控制不住地朝地上扑去。

扑到地上,接着微弱的光线,她看清楚了。

害她栽倒的不是别的,是一条死去的蛇。

大概是新死的,身体还湿润饱满,所以才会成为绊倒她的元凶。

“能起来么?”

成烈站在原地问她,似乎并没有伸手扶她的打算。

“……能!”

沈飒咬牙说道。

“能就马上给我起来。”

成烈说完,又补充了一句:“那条蛇也拎着。”

“啊……?”

刚刚从地上抬起头的沈飒一脸吃惊。

“没毒,带上当干粮。”

成烈言简意赅地说道。

“是……是!”

沈飒硬着头皮答应。

伸手去抓了一把,那股黏/腻潮湿的触感让她瞬间缩回了手。

太恶心了。

比她想象中还要恶心。

“不敢?”

成烈俯视着她问。

“没……没有!”

沈飒闭着眼大声回答。

“快点。”

“是……”

沈飒咽了一口口水,努力让自己忽略手中的触感。

终于,她从地上拎起了那条蛇。

这条蛇比她想象中更长,更大,也更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