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宰从找大腿开始
作者:做个仁 | 分类:科幻 | 字数:94.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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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 我曾
我生于世家,是为长子,母亲说我被抱出来的时候不愿哭泣,但也没有任何负面的反应,只是睁大了自己的眼睛,看着周围些许陌生的人,眼里带有些许的恐惧和害怕。
那时候,人们就说我天生聪慧,且会观言察色,极其善于变通,且生性刚烈,不爱哭闹。
现在看来,倒也没有错。
因为家境,我自小狂傲,不把任何人放在眼里,而任何人也根本不能击败我的狂傲,不论是文理还是书法,不论是智谋还是武力,我在同龄人当中似乎都高出很大一截。
这种感觉,就像是一头凤凰,生在了鸡群里面一般,很是无聊。
可人总爱把我跟同龄人相比,再如何比较,我也是果不其然的榜首。
于是,在这种无聊的驱使之下,我将目光放在了其他人身上。
我知道现在的我羽翼未成,党羽稀少,想要和木华城中的那几位名宿比较显然是有些螳臂当车,所以,不如先从一些实力不那么强的人开始。
我首先实行的就是武力,因为习武也是我最喜欢的事情。
我喜欢听见清晨的鸟啼与长枪挥在空中打破空气的声音,我热爱面前的草人一次次的被击穿,一个个的对手接连失魂落魄的下场,这令我的虚荣心得到了巨大的满足。
枪爵之名,逐渐在这地下声扬开来,一时风头无两,引得许多人前来挑战。
但可惜,我还是低估了我自己的能力,这些人简直弱的不堪一击,就连我家族中稍微强一点的守卫,也比他们要强。
不过,也不能偏一概全,这里还是有许多高手的。
只可惜,都是手下败将,不记得名号而已。
而就在我沉浸在如此无敌的情况当中时,家父因为埋伏丧生,母亲悲伤过度逝世。
这些事情仅仅在一个月内发生。
于骄傲自满中的我,还在沾沾自喜又一次胜利的少年,抬头一看,那撑着天空的人倒下了,那些野兽争相着冲过来吃他的血肉,啃他的骨头,连一根毛都不愿意放过。
一切来得如此突然,可又如此的现实。
我不知所措的被推上了家主的位置,这在家中倒是没有什么怨言,因为他们都是我的手下败将。
于是,我不得不选择在地下消失一段时间,为了夺回我父亲的产业,保护我的家人,我扛起了皇甫家的大旗,借助我的天赋异禀,很快就再一次于木华城中站稳跟脚。
我在这其中看到了许多的机会,但源于骨子里的那一股好战的暴戾,还是遏制不住。
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我告诉自己,这一段时间内没有机缘,或者说,要去自己寻找机会,所以我再一次出现在了地下。
我的出现自然是引起了一阵暴动,那些人只听闻有一个未尝败绩,且人难以在其认真时候的手下过上三招,他们对于这些传说嗤之以鼻。
幽黑的长枪,沉重的铠甲,冰冷的目光,我再一次踏在木台之上,俯视着周围默不作声的人群,不知为何,我却感觉不到任何的快感,反而,是那一种忽如其来的孤独。
是的,孤独。
当那些快感已经无法满足自己的时候,孤独就会如期而至,我是如此的渴望一个对手。
终于,我等到了。
那个人,我看起来很熟悉,却又很陌生。
他的手段神鬼莫测,而且身体和思维似乎有些不一样,明明很多时候都可以解决战斗,却又因为一些不知的原因而中断了,这绝对不是隐藏实力,而是对方还没有适应。
在看到对方的第一眼起,我就认定,这就是我的对手。
后来,我是输了,没错。
但那个时候,我感到的不是失落,也不是悲伤,我看着手里陪伴了我十年之久的长枪,竟从心里感到一丝解脱。
嗜杀的欲望消失了,好战的血液冷清了,我也该将自己的目光,放在正道上面了。
我是热爱习武不错,但在家族,在血肉至亲面前,却又渺小的宛若沙粒。
也许这就是一个男人成长的过程吧。
……
那里是一望无际的草原,足足有脚踝高的草地很是肥沃,土壤踩上去很软,像棉花一样。
我喜欢骑在牛背上,然后学着那些将军们用自己的脚蹬牛背,假装自己手里有一把长枪,前面是千军万马,身后是兄弟袍泽,然后大吼一声,开始一阵热血沸腾的厮杀。
但我知道那是不可能的,我只是一个没人要的娃儿,若不是有一家人收留了我,我早就死在外边了。
他们在养我到三岁的时候,就把我扔在了外边。
有一句话如是说,草原的孩子五岁就要学会打猎,十岁就要学会骑马,十五岁就要驰骋疆场。
于是,我果不其然的迷了路,至尽也没找到那一家人,好好感谢他们。
还好我福大命大,在山野当中勉强活到了五岁,在被狼群追到了角落里的时候,我甚至闭上了眼睛。
在那一瞬间,我听到了刀枪之间的碰撞,听到了如雷滚滚的马蹄,战士们的喘息,马匹的嘶鸣,弓弦的颤抖,羽箭刺破空气的声音。
我猛地睁开眼睛,在我面前,是足足三十多位装备齐全,骑着高头大马,手持羽箭,马鞍上备着骑枪的正统士兵。
像是找到了我的宿命一般,我决定追随那个带头的人。
我却不曾想,这么一个深明大义的人,在这个国家内,却是被通缉追捕的一位逃犯。
因为身世和势力,他的家族在一夜之内被推翻,靠着马匹跑的快,和一些时不时的运气,才能跑到这边来。
我问他之后怎么办。
只见那个男人笑了笑,说道:“还能怎么办?不是他死,就是我亡!”
我的眼睛闪闪发光。
……
我的父亲是一个酒鬼。
我的母亲,也是一个酒鬼。
每一个夜晚,我都能从那该死的门缝里,听见隔壁传来的打闹声。
男人的怒吼,女人的惨叫,宛若我的梦魇一般久之不去。
我用被子蒙住自己的头,不想听到任何的声响,我希望每一个夜晚都是寂静的,每一个人都是安心睡眠的,但显然不是。
终于,女人手里拿着的是从黑市里买来的匕首,男人手边是自己还在喝的酒,一人倒在血泊,一人坐在地上哭泣,我打开房门,冷眼看着眼前的一切。
这种场景在我的脑海里过了不知道有几百遍了,但真切实际看到的时候,我依然感到震撼。
女人被带走了,临走前的嘱咐和嘀咕我如若不闻。
圣火教的传教士来到了我的家里,他所说的一切条件,唯有一个打动了我。
就是我可以逃离这个家了。
于是,我跟着他走了。
然后,我趁他不注意跑了。
现在,才是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的时候,我看着人潮涌动的街道,看着素不相识的人群,一切对于未来的遐想这才冒出了萌芽。
这一刻,我感觉我的人生终于开始,不再是那个充斥着酒味和哭声的木屋,也不用在过那个每日上学无济于事的日子。
我的手里攥着一把匕首,这是女人的凶器,因为后者已经认罪,这东西也就没有人愿意去寻找了。
多年荏苒,我从一个毛头小子,变成了一个小有名气的赏金猎人。
我见惯了尸体,见惯了死亡,我开始觉得一切都没有意义。
于是那一天我走入酒馆,看着那架子上摆着的,我痛恨着的酒瓶子。
我是想砸了它们的,我也砸了不少。
但有一个男人坐在我的身边,递过来一杯看起来浑浊的酒,他的眸子深邃,宛若有一片深不见底的潭水,而且我的战斗直觉告诉我,一旦我和他动手,那么我是十死无生。
“你身上的戾气很重,”他说,然后让酒保给自己上了一杯茶,“也许喝酒能遏制一下。”
“你一个自己都不喝酒的人,劝我喝酒?你觉得合适么?”我感觉自己的心里有一万分的火焰,有一道声音告诉我,不论如何都要把面前这个羞辱我的人杀死,但不知为何,我却与他攀谈了起来。
也许是害怕,是恐惧?
可在我看来,是天意。
“我是不喝酒,”穿着白袍的人说道,“但不代表我不需要。”
“是么,那你最近一次喝酒是什么时候?”我怒极反笑。
“昨天。”
男人说道这里的时候,眸子震动了一下,似乎提起了什么很不美好的回忆。
不等我开口,他却继续说道:“我的妻子逝世了。”
“我很抱歉。”
我感觉自己和面前这个男人有一种格外的缘分,生活轨迹虽然不一样,但在某种地方,我们是有一定的牵连的。
“我对于生死看得很平淡。”男人摇了摇头,“但这一次,我不能。我也体会到了,这东西对于人的重要性,于是我剔除了戒酒令,只要求适量,不要求戒断。”
戒酒令?这家伙是什么来头?
“说我都有点感兴趣了。”
我看着面前的男人,露出了很久没有的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