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人之我是神棍
作者:商专老七 | 分类:历史 | 字数:99.9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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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7章 准备远行
“在太阳城交易的时候,那边的朋友送的。”牛头对海部落的语言说的还不错,“神棍要是喜欢,送给你。”
“好啊!”马跃丝毫的没客气。
牛头摘下脖子上的绳子穿着的物件,一起送给了马跃。原始人,也有饰品的,漂亮的贝壳;磨制的骨头,甚至脑袋上还有插几个羽毛的……
“这玩意有卖的吗?”马跃问道。
“卖?谁买这玩意?”这世道的商品都是吃食为主,皮毛也很重要。装饰品,都是自己做的。
“神棍,你们腌制的咸肉,交换一些给我们,如何?”对饰品的话题,牛头没兴趣,对食物,是必须有兴趣的。
“又要赊欠?”腌制的咸肉,需要不少盐呢,马跃自然不乐意,毫不在意牛头面子的撇撇嘴。何况,腌肉要剁成小块的或者细长的肉条,否则,进不去盐,还不是得坏?很麻烦的。
“腌肉,换角马,不赊欠,六十匹角马,咋样?”牛头说道。
“我没那么多的人手,你买回去肉和盐,拉回去,自己腌制好了吗。”马跃说道。
“也行!”腌制肉,牛皮部落也会,自家也有地窖,问题不大,牛头没意见。
马跃看向二祭祀和海,讨价还价这玩意,马跃不擅长,嫌麻烦。
于是乎,海,再次出马,唾沫星子又开始飞……
再次谈成一笔大交易,海,心满意足。因为有肉的存在,交易角马,需要的盐自然少很多了吗。
忙活了好多天,牛皮部落第二次带走了大批的肉和盐,海部落的鲸鱼收割大业基本也结束了。
海,这此带队出马。没办法,牛皮部落要用这批角马托肉回去,只能海部落的人到牛皮部落去,收回这批角马才行。
不错,起码,目前,海部落又收获了六十匹角马。
两只大鲸鱼的肉这次真心没浪费(三千人的大部落,对付区区的两只大鲸鱼而已,有点小意思了),开始熬制剩下的鲸鱼肥肉。别管臭没臭的,也是油,以后万一还能玩一次火攻呢?先储备着吗。
海边的煮盐早就停止了,先期,那些砼大盆早就开始熬鲸鱼油了,所以,收获的可以使用的好鲸鱼油也不少了。
甚至不少的肥肉都被人吃了,肥肉脂肪,马跃看着白花花的恶心,可是,油水足,原始人还爱吃的很呢,滑腻顺口,抗饿的很呢。
这就是人多的好处,啥都没耽误吗。
石头城储备的鲸鱼肉并不多,大部分都被分部落和村子拉走了,光指望总部的人手腌制,太慢。各自的分部落、村子不是也有老弱厨娘啥的,动手的人多,利用率更高。
原始人,苦日子过惯了,大吃了几顿之后,尽可能的腌制一些咸肉,细水长流呗。
不管咋说,大海给平白送来两只大鲸鱼的肉,对海部落来说,是好兆头。
果然,随后不久的夏季收割,萝卜大丰收。
苦逼的煮盐队,粗盐,似乎真的永远都不够,腌完鲸鱼肉,又要开始大量的腌制咸萝卜干。
“你也去?”海和二祭祀惊讶的看着马跃,马跃懒,不爱出门,大家都知道的。
“你们看看,这是什么?”马跃拿出从牛头那弄到的饰品。
“有点硬!”
“不是骨头,也不是石头!”
“神棍,这很重要?”二祭祀知道,神棍不会无缘无故让自己看这玩意,一定很重要。
“这是铜!很重要的金属!”于是,马跃开始给二祭祀和海讲述金属工具的重要意义。当然,这么一小块铜,不像是刻意打造的虎头形态。至于咋弄出来的,马跃当然有兴趣。
别说制铜技术,就算能买到铜制品,也是划算的。
铜再差也是金属,总比石头和骨头锋利不是?
牛头时常去太阳城交易,九成九是从太阳城的大部落弄来的,最可能的是太阳部落。为了铜,马跃才不管啥忌讳的。
当然,也可能是哪个小部落想巴结牛头,送给牛头的。
不管啥情况,马跃为了铜,都值得去一趟太阳城。一旦出现铜器的犁、锄头、锹,想想都激动。
“原来这铜,这么牛逼!”海,吧嗒着嘴巴。
“划时代的意义?”二祭祀有些激动,这家伙是知识性的、理想型的人才。
“我不去太阳城了,那边的船也快来了,我去鬼城找找,非找到这会炼制铜的部落不可。”海,对海部落的情感是无法比拟的,无论海现在如何的降职,海,都是无怨无悔,尽心尽力的做好自己的事儿。
只要海部落好,海,就很满足。
“你们想想,要是有坚硬的铜制的武器,我们海部落就算是横扫世界,谁可匹敌……”
二祭祀和海,嘴巴张的大大的。
马跃就是说说而已,海部落的附近连个铜矿都没有,就算你有炼铜技术,有个屁用。
不管咋说,这块小铜的出现,都是个希望不是?
第一季的萝卜收割了,提供了大量的咸萝卜干,角马还在地里再次耕地的时候,马跃已经开始为了远行准备了。
高桥马鞍是啥玩意,马跃不知道。但是,马鞍是见过的。从发现这块铜的那一天开始,马跃已经让制造小组开始按照自己的想法打造马鞍子了。
角马背上只是铺上个皮子,硌得慌。
这世道,没啥木匠工具,一个弧形的马鞍,当然难打造的很。没办法,角马背到两侧就是弧形的。马鞍子的前后有挡板,避免前后滑溜掉下马背不是?
马跃是谁?神棍啊,神棍说的,再难也得照办。
看着略带粗糙的马鞍子,和某一批高大强壮的角马似乎还算配套,这就不错了。
“好!鲁达,干的不错!”鲁和班都不在石头城,总部的制造小组的领队,马跃就恶趣味的给这厮起了个好记的名字呗。海部落的人能被神棍给取的名字,是荣耀的。
“角马背上先铺上一块兽皮,角马背也不硌得慌了。”马跃即使实验。
至于马镫那玩意,更简单。
脚踩着马镫,翻身骑在高大的角马上,有了简易的马镫和马鞍子,屁股底下垫着皮毛,舒服多了。
一抖缰绳,角马开始飞奔,不错,平稳多了,有了马鞍子,也不搁屁股了。
这时代的角马比前世的高头战马还是小点,这就行呗,好歹时速三十公里总有了吧?这时代的角马不很快,耐力还是极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