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穿今之霸总的小花葵
作者: | 分类:现言 | 字数:88.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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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7章
“在说我什么坏话?”江导给陆青瓷和庄司讲好戏,大老远就听见余伟喊自己的名字。
余导一脸你可别冤枉我,摇头,“夸你呢。”
在江导一脸不信的神情中,失笑地开口,“说你可是有最会挑演员的名头的。”
江导抹了把脸,圆脸立刻就笑了,觉得这话很是中听。
然后转脸看席崎他们四个,然后点头,很是赞美,“都是璞玉。”
虚空寺近在眼前,七妄带着绯璃进去,了能和了然抱着扫把守在路边,脚下的落叶早已成堆,显然是在等七妄二人。
“小师叔!”两人齐齐喊道。
“……”
不待七妄和绯璃反应,两人便叽叽喳喳地讨论了起来。
了然看了看绯璃,伸手戳了戳了能:“这就是绯璃吗?”
“嗯!”了能点头,看着已经长高许多的绯璃感慨:“绯璃长大了!”
“绯璃真的是女孩子呀!”了然张大了嘴巴,狭长乌黑的眸子圆睁,惊讶之余不忘吐槽了见,“我还以为了见骗我的呢!”
了能以为然,却也知道这话对女儿家来说有些失礼,浓眉微皱,十分正气,“了然。”
“啊?”了然揉了揉光溜溜的脑袋,转眸看了会儿没有接话的绯璃和七妄,忽一弯唇,狭长的眉眼带笑:“嘻嘻。”
不知如何化解尴尬的话,笑便好了。
这笑容颇为傻气,明明了然的长相出色,生了双灵慧狡黠的狐狸眼。
绯璃捂着嘴巴笑。
了能拽了一把了然,示意他扫地。“七妄师叔,你们要回院子吗?那我们先扫地了。”
这转移话题的技术也太笨拙。了然撇嘴,挥动扫把,一边偷偷打量两人,一边笑眯眯地扫起了地。
绯璃依旧不甚喜欢凑到优昙面前,刚踏进院子,便打算告别七妄。
恰巧优昙推门出来。
白衣胜雪,夕阳的余晖洒在他的身上,衣袍被染成金色。他抬眸,向这里看来,乌黑的瞳也被暖阳浸染,看不出神色。
那华光却像是为他做衬,让人心下尊崇,不敢亵渎。
绯璃微微一愣,心下涌出难言的意味,像愤怒又像怀念。
她突然握拳,扭头顾自往七妄房里钻,连招呼也不打了。
“绯璃?”被绯璃这番动作惊到,七妄愕然看向她匆匆略显凌厉的背影,连忙转头对着优昙行礼,“师父,绯璃她不是有意的。”
“无碍。”优昙摇头,唇角挽起一个安抚的笑容,然后低头看向七妄手里的纸包,问,“这是给我的?”
“嗯。”七妄把带着余温的糕点奉给优昙,“枣糕绵软并不甜腻,师父会喜欢的。”
“嗯。”优昙打开纸包,捻了一块品尝,点头:“不错。”
然后收了纸包,含笑看向七妄的房间,示意七妄:“去吧。”
“是,”七妄顺着优昙的目光看向自己的房门,恰巧看见绯璃探窗露出的小脑袋,莫名有些局促,言语多了几分嗫喏:“徒儿告退。”
“嗯。”优昙摆手,抬步向门外走去。
那边,绯璃匆匆进了七妄的房间,本想大力关了门,却在碰到门的时候,一愣。
她这般意气用事,是在厌恶优昙吗?
还是在厌恶自己在看到优昙时升起的崇拜和怀念。
绯璃敛眉,唇角微弯,似哭似笑。
她这般厌恶他,却恨不起来他。连夭儿姐姐都未曾怨愤于他,她又有什么资格。
绯璃没有关门。抬头打量七妄的房间。
与四年前并无太大不同,只是书架上多了许多书籍,桌椅也比之从前要高了许多。
绯璃伸手去比。
然后敛眉,这木工,也是优昙为七妄做的。
七妄床头桌上的泥人颜色比以往黯淡了不少,绯璃伸手去抚,那小人面上笑得傻气,她也跟着弯了唇。
草蚂蚱、竹蜻蜓……早已干枯泛黄,墙上的风筝已有了岁月的痕迹。
却都很整洁,想来七妄定然是经常擦拭的,不过七妄一向爱洁。
绯璃抿唇,然后拉开抽屉。
入眼是那个丑丑的盒子。
盒面上光头的小和尚蹲在地上,小鱼冲着他摆尾巴,水花溅到了他的脸上。
绯璃摩挲着小人,觉得这光头有些刺眼,便寻着刻刀在小人的头上添了许多,直到小人满头青丝才堪堪停下。
“这样才顺眼许多,哼,才不要像优昙那样!”
不过,七妄怎么还没来呀?
绯璃抱着盒子探向窗户,七妄正看过来。
绯璃当下弯了眉眼,笑眯眯地挥手打招呼,看向优昙时,别扭地哼唧了一下转过身去。
不一时,她便听到了七妄的脚步声。手下正开着盒子,扬起盒盖,对七妄笑:“七妄快看,我给小和尚添了头发,果然好看许多!”
却见着七妄微红的耳朵。
“红狐,倾颜,一世倾城容颜,我只是倾了我的心。你却是倾尽你的所有。”刘金科执笔写下颜字的最后一笔,转身出门,将门落了锁,顿步,对身侧的随侍开口,“将书房烧了吧。”
“是。”随侍恭敬地应答,恭身站在原地直到刘金科离开偏院。
刘氏抱着念恩站在不远处。他含笑走近,抱过念恩,牵起夫人的手。
“站了许久?”刘金科低头问她。
她两颊生晕,羞涩点头。
都老夫老妻了,他低头笑得大声,她面上羞恼。
“一世一双,白首不离。”
她微笑点头,泪水湿了衣襟。
“傻瓜。”他为她拭去泪水。
“金科,你和他很像,只是他温润下是一颗慈悲天下的心,你的温润笑容下是冷静和重己的凉薄。”倾颜看着他笑,“你知道你要的是什么。”
“日后,你必然会位极人丞。”
身后的火光冲天,刘金科脚下的步伐越发坚定。“倾颜。借你吉言。”
刘金科是个读书人,书香门第,父亲为他取名金科,望他有朝一日可以登上金鸾殿,造福为民。
刘金科学富五车,书籍涉猎广泛,正史游记都能侃侃而谈。而他读过的话本,最常见的便是有美一狐,为书生所救,至此化作貌美女子,寻到书生身边,与书生举案齐眉,共说佳话。金科年幼时也曾幻象着自己可否会遇见属于自己的美狐,直到日渐成熟才渐渐将这种“天真”的念头埋在心底。
他知道能在自己濒死之际,救自己一命的人必然不是凡人。待看到她一袭白衣不掩狐身,他便知晓,自己一颗心已沦陷,无力挣扎也无挣扎意愿。
救命之恩,无以为报,唯有以身相许。
然,她是他的劫,一生无可渡化,他却非她的劫,空憾相思。
“真像。”是像谁呢?他轻叹,却摇头。
直至多年后,夫人无意得知她的事情,闹了她的洞府。
他去赔礼,她凝眉看他。
“不若帮我一件事。”
“好。”亦如初时她道“留下一年。”后他的回复。
红狐,好久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