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面傲王:爱妃,求不杀
作者:豆林 | 分类:古言 | 字数:28.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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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他是我的人
黄毛不服气地轻哼了几声,乖乖地缩回了狗头,回到白沐容的身边,庆幸地想着:
阿门,还好英俊的主人拦住了,不然自己一个冲动,差点被那个凶贼的大刀劈成两半了。
而那个山贼头,见到白沐容始终面不改色,满身高贵清冷的气质像一座无形的冰山一般,压得兄弟们自形惭愧,久久不敢向前迈一步,他不禁烦脑地对着众兄弟们喊道:
“兄弟们,不用怕他,取命留财,给我上!”
还在马车内生着闷气的陈好好,听到外面的动静,还以为是白沐容良心发现,派人送宵夜来了。
她喜滋滋地掀开帘子,伸出头来,好奇心十足地问道:
“少爷,您帮我叫外卖了?”
那帮磨刀霍霍向前的山贼,见到忽然从马车内探出半个身子的陈好好,当下都愣住了!
什么情况?
这个穿着一身鸟不拉稀的穷酸小子是谁?
齐齐回头,再看看当马车夫的白沐容,衣冠楚楚,锦缎暗纹精耕密织,即使不言不语,他的全身上下,也都能散发着尊贵的王者气息。
这就怪了,马车内马车外的这两个人到底谁才是主子,谁才是仆人?
“愣着干嘛,还不给我上呀!有一个杀一个,有一双杀一双!”
为头的山贼,见到自己的手下的兄弟再次在杀戮前迟顿了下来,不禁大声叫嚷了起来。
总算看清状况的陈好好,吓得手一抖,赶紧躲回车里去,惊魂未定地想道:
我滴麻麻呀,原来不是来送外卖的,而是来谋财要命的!
天,还是一群喜欢灭口的山贼!
陈好好是在现代的黑社会里混大的,她知道黑社会上有一个不成文的江湖规矩:作案时,不蒙脸,就是要灭口的意思。
只有在想留活口时,作案人才需要把自己的脸蒙起来,因为怕被人认出来。
所以看到这帮不怕以真面目示人的山贼,陈好好是真的慌了。
这下怎么办才好?
敌众我寡,就算白沐容武艺再高,也不一定是这帮山贼的对手呀。
要是白沐容就这么死在他们手里,那可怎么办?
该算谁的功劳?
有没有她的份?
算不算也是死在她的手下的?
如果不算,那白沐容岂不是死得太没价值了?
那她陈好好是不是就断了回现代的路了?
不能回现代了?
不要呀!
她现代的小窝里还有几箱方便面没吃完呢!
不行,说什么都不能让那帮山贼杀了白沐容,白沐容是她的,只能由她来杀。
当下,陈好好头脑一热,帘子一掀,直接就冲了出来。
看到几名山贼挥刀砍向白沐容,她的心尖一悚,不管三七二十一,一个飞跃,挡在了白沐容的身前,义然愤慨地喊道:
“住手,有我在,你们这帮毛贼休想动我的人一根半毛!”
她说得好有气概,声音也振地有余音,可是她那身打扮嘛,横看竖看,都像极了一个忽然蹦上舞台上的跳梁小丑!
众人一看,举刀一顿,不禁“噗”地一声,全都笑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