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的正确打开方式
作者:风青蛰 | 分类:都市 | 字数:81.2万
本书由番茄小说网签约发行,版权所有侵权必究
第三十五章 远走高飞
一曲终了,大家跟着鼓掌,不少人都慷慨解囊,大票小票的扔进了地上空琴盒里。
他也跟着掏兜,结果只掏出来一个比脸还干净的钱包,看着空空如也的钱包,才想起来,钱都被自己装大款了!
而李玉致那个臭丫头,当时故作大方的把她钱夹子里的钱都给了自己,其实并没有多少,她一个大老板,装那么多现金干嘛,人家都是刷卡!
得,啥也别说了,掏一首歌吧,这可是堪比黄金的硬通货!
主要也是看好他们,想结一个善缘,说不定人家哪天就飞黄腾达了。
歌曲唱完了,那个不知名的小乐队开始稍作休息,准备着下一首,围观的人也走了不少。
他抬脚朝着主唱走了过去,一般来说,主唱都是那个乐队的灵魂,大约都处于领导地位。
公园里的路灯并不亮,就跟瞎子的眼睛一样,几乎就是个摆设,这个路灯要是有思想,跟萤火虫相比,都能把自己给燥死。
也不知道刚才那几个拍照录像的,是不是要拿回去给鬼看。
因为鬼特么才能看见呀!
等他走近了才看清楚他们四个的模样,都是二十多岁,最主要的,四个人都是一身的朋克装扮。
破破烂烂的黑皮衣,黑皮裤,满身叮铃啷当的大铁链子,每个人的胸前都有一个骷髅,这要是大晚上的走在小路上,有心脏病的老太太都特么能给吓死!
风无凌心里顿时雷声滚滚,你们也不是唱摇滚的,穿个鬼毛的朋克装啊!
朋克装,发泄怨恨、进行控诉,这种称之为朋克的反摇滚音乐力量兴起于上世纪70年代。
70年代。从朋克音乐诞生的那一刻起,朋克风格就变成了另类时尚的标志。早期朋克的典型装扮是用发胶胶起头发,穿一条窄身牛仔裤,加上一件不扣钮的白衬衣,再戴上一个耳机连着别在腰间的walkman,耳朵里听着朋克音乐。
美国歌坛大姐大麦当娜就是朋克时装潮的代表人物,她曾将英国着名的朋克时装品牌PauricSweeney其中一季的秋冬系列服饰全部买下。
在风无凌完全看清楚他们的那身装扮之后,很想立刻转身就走,而他的身体也很忠实的执行了大脑的指令,脚都扭过来了。
“哥们你有事吗?要打赏的话,请把钱投到琴盒里。”那个大长头发的贝斯手见他过来,对他开口说道,嗓门很低沉,带着一丝的沙哑。
还打赏!我特么想打死你!
如果杀人不犯法,你的坟头草,现在都特么三米高了!
他做了两个深呼吸,压住了把电脑包拍在他头上的想法,又上前了两步,“咳”“那个,本来是要打赏的,不过前几天装大款的时候,把钱都买了红灯了。”
额,你不打赏过来干毛线!
乐队的四个人听见他的话都有些无语。
风无凌走过去,围着他们的乐器转了一圈,得出一个结论,这几个都是有钱人家的孩子!
因为,这些乐器都是名牌中的名牌!
乐队的四个人看他这土包子样,也没说话,他这样的一看就是才出山的放牛娃,没见过世面,看什么都稀罕。
嗯,这四个人的心眼倒是不错!
没赶他走!
风无凌转了一圈,又转到了他们面前,强忍着出手揍他们的冲动,开口说道“钱,你们是别指望了,我都快吃不上饭了。不过,看你们的乐器基础挺扎实,乐理什么的也学过,送你们一首歌吧。”
装笔如风,常伴吾身!
几个人闻言都开始上下打量着他,这家伙谁呀?
岁数看着还没他们大呢!
这么装比,你家里知道吗?
“吉他拿过来,我唱一遍,然后要不要,决定权在你们。”说着扫了他们一眼,把他们的神情都看在眼里,也没跟这几个小屁孩计较,省得拉低他的段位。
男吉他手个挺高,得有一米八三,大长头发挡住了半边脸,看不清容貌,这大晚上的,怎么看都有种贞子的既视觉。
男吉他手闻言,扭头看了一下主唱。
显然,他猜对了,主唱是队长。
主唱毫不犹豫的点了点头,很明显的意思,咱们四个人,还怕他一个?
风无凌接过这把高端定制的吉他,开始调音,然后趁着调音的功夫开始拉嗓子,毕竟是老长时间没唱歌了。
可是,看见他这动作,这不知名乐队的四个人心里也是天雷滚滚,现场唱歌,现场拉嗓子,这也是活久见了!
这比装得真是清莹透亮!
老太太过马路都不扶,舅服你!
“我说哥们,你行不行啊?”
“我说兄弟,我那吉他可不便宜,咱们别闹,行不行?”
“就是啊,哥几个也不差你那点钱,不是,我们哥几个在这唱歌,不是为了钱。这是艺术,懂吗!”
乐队的四个人,开始七嘴八舌的数落他,这是遇见神经病了?
我们这是招谁惹谁了?
我们卖唱要是为了钱,早就饿死几百遍了!
这倒好,被当成要饭的了!
外面围观的人也有些懵逼,这哥们是要抢饭碗?
还是听得心痒难耐,也想上去吼两嗓子?
好家伙,心里要想唱,哪里都是TKV!
“噔噔噔,”
“我一路看过千山和万水
我的脚踏遍天南和地北
日晒或是风吹我都无所谓
路边那朵蔷薇鲜红的纯粹
……
翻过了山坡又踏过了水
跟心走别管东南和西北
前行或是后退靠直觉发挥
日落下的余晖有一点凄美
……
如果迎着风就飞
俯瞰这世界有多美
……
如果还有梦就追
至少不会遗憾后悔
迎着光勇敢追
远走高飞说走就走一回”
祝你们也祝我自己,远走高飞。
这是他前世最喜欢歌曲之一,一直单曲循环,听得都想吐了。可是打一段时间不听,心里就痒痒。
“安可!安可!”
“牛比!牛笔!在来一首”
“这首歌好像没听过,哥们在来一遍”
“好家伙,这世道怎么了,在街头卖唱的都有人来砸场子!”
外面围观的都在起哄,乐队的四个人都听傻了,这是遇见大神了?
围观的人只听出好听来了,你要让他们说,好听在哪,他们大部分人都说不上来,但这乐队的几个人不一样,他们的第一反应就是,遇见大咖了!
正所谓,内行看门道,外行看热闹!
在他们几个听来,这首歌不管是词也好曲也罢,绝对都是顶级的,无可挑剔,大咖级别的作品!
可是他们刚才还冷嘲热讽了,给人家当成青铜小朋友了,狗眼看人低呀!
风无凌一曲唱完,好半晌才把心思平静下来,他自从穿越过来之后,就不能唱歌,唱着唱着记忆就钻回前世了,无法自拔。
“那个,大佬,您大人有大量,别跟我们这群青铜渣渣一般见识。”贝斯手最先回过神了,赶紧走到他跟前,躬身道歉,低沉的嗓音,说的很真挚。
吉他手也走了过来,一躬到地,“对不起,都是我的错。大神,那吉他您随便玩,别跟我客气。”
另两个也赶紧围了过来,姿态都放的很低,一点臭脾气没有,除了打扮古怪以外,没有别的毛病。
大晚上的,他被这四个长发鬼围着,有些毛骨悚然!